你們知道嗎?在國際上,6月份除了是關心人權的「同志驕傲月」(起源來自1969 年 6 月 28 日發生於美國的「石牆事件」)以外,在台灣,也是關心家中暴力的「家庭暴力防治月」喔。
1993年,發生鄧如雯殺夫案。
1995年9月,法官高鳳仙完成《家庭暴力防治法》草案。而後由現代婦女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晚晴協會等婦女團體聯合推動。
1998年5月28日,立法院完成三讀。1999年6月,全面實行民事保護令制度,台灣正式成為亞洲第一個實行家暴法的國家。
而這個值得我們驕傲的里程碑,則來自於無數家暴受害者的受難與犧牲,以及社會工作者、法治相關人員....等數不清的救援者的努力與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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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0月27日臺灣發生了一起刑事案件,鄧如雯因長期遭受家庭暴力、鄧母、婚內本人及妹均被性侵害,最後殺夫,在受審過程中,受到婦女團體的支援,最後被判刑三年。並促進《家庭暴力防治法》於1998年6月24日立法通過,使中華民國成為亞洲第一個有家庭暴力防治法與民法保護令的國家。(維基百科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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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案件中,從最開始母親在關係中的求助無門,到女兒也成為受害者,並且被脅迫成婚,與加害者生下的孩子、娘家的家屬們也被暴力對待,綿延三代的身心壓迫與絕望,令人難以想像。
我們都知道,孩子有一天會長大,會成為社會的一份子;我們也知道,一個人成長過程,會帶給未來的他什麼樣的影響。美好的回憶會留在心頭,陪伴人長大,在往後艱難的時刻,這些溫柔會陪你撐過難關;而那些被傷害的時刻,也一樣會如影隨形,不曾離開,在午夜夢迴時突然席捲而來。
我想你也跟我一樣,不希望未來的希望,是在恐懼、暴力與絕望下成長;為了社會的和諧、甚至是進步,關注並支援家庭中的暴力問題,是刻不容緩的。讓我們一起攜手努力,把愛的保護傘撐好、撐大,讓有需要的人在絕望之中,能在你撐的傘下躲雨。
婦女救援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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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防治月》
童年目睹家暴 77%成年後曾想輕生
婦援會攜手藝人林予晞 呼籲重視目睹家暴後遺症並投注資源
每年六月是台灣 #家庭暴力防治月,今年是家庭暴力防治法實施22周年,正逢疫情期間,據衛福部統計,自5/15全台防疫三級警戒後,家暴通報量比起去年同期增加約15%。家庭暴力或是親子間的衝突行為,除了近期因疫情改變家庭成員相處模式,婦援會發現「#童年目睹家暴」的影響更是不容忽視,根據婦援會《童年目睹家暴經驗之影響與需求調查問卷》統計結果顯示,受訪者中有77%曾有自殺念頭,有49%曾有過自傷行為,如此驚人的比例讓我們不禁開始思考,是否目睹家暴兒少需要更多關懷與協助?且有80%受訪者第一次目睹家暴經驗年齡在12歲以前,更顯示及早伸出援手,對目睹家暴的兒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問卷調查中,婦援會亦發現有將69%的受訪者,童年除了目睹暴力外,本身也遭受家庭暴力行為,其中遭受言語羞辱、謾罵、威脅、恐嚇、等精神暴力比例最高,其次是肢體暴力。由於從小籠罩在各種樣態的暴力行為之下,目睹家暴兒少在成長的過程當中,有80%以上的受訪者容易出現負面的自我價值感,如:易怒、沮喪、憂鬱、容易自卑,時常擔心自己不夠好,也害怕面對衝突的場景,沉浸在諸多負面的情緒下導致身心俱疲。
為了瞭解童年目睹家暴成年者創傷影響狀況和需求,婦援會於110年針對童年時期曾目睹過家庭暴力經驗之18歲以上的成人,進行「童年目睹家暴經驗之影響與需求調查」網路問卷調查。問卷內容共分為三大部分,一是童年目睹家暴經驗;二是童年目睹家暴經驗對成年的影響,包括自我價值感、家庭關係、人際/同儕關係、就業與職場狀況、親密關係和生理影響;三是過往接受求助經驗及需求。網路問卷調查進行時間110.03.29~5.31,共回覆448份樣本,有效樣本共371份。
除了上述的調查結果,童年目睹家暴的兒少在成長的過程當中,人際關係以及職場的就業情況也有一定程度的影響,由於童年目睹暴力,為了降低暴力帶來的傷害或是避免更多衝突,長年壓抑自己情緒導致與他人或同儕相處的過程中出現隱忍、迎合、逃避等行為;在職場上做事情總是小心翼翼,一但犯錯或是事情進行不順利,時常覺得是自己的錯、責備自己,且四成以上的受訪者有失眠、作惡夢、頭痛等生理影響;三成五有服用過精神科藥物。
婦援會長期關注別暴力防治議題,提供家暴被害人社工專業服務與暴力防治推動,今年六月的「家庭暴力防治月」,婦援會特別邀請長期關注女性人權與社會議題的知名藝人 林予晞 Allison Lin 擔任守護婦女兒少的公益大使。透過影片,林予晞表示:無論是施暴者或是被害人,都應該察覺、正視看待與處理自我的情緒壓力。人就像汽球,雖然有彈性承受身心的壓力和傷害,但如果壓力巨大到真的無法解除時,就需要尋找專業人員協助釋放壓力。無論是言語的暴力或是身體的侵害,都不是愛的表現。
林予晞 Allison Lin 呼籲大眾:
愛孩子,請停止用暴力對待家人。
愛孩子,不應讓孩子生活在家庭暴力環境。
同時,婦援會也提出以下四點訴求,希望民眾、政府都能更重視童年目睹家暴的影響:
💪家暴傷害家庭、親子關係和孩子未來,愛孩子,請停止用暴力對待家人。
💪政府要編列預算,並將童年目睹、受暴的成年人納入 #家暴防治法,提供創傷復原的資源。
💪疫情下,家庭衝突高,深呼吸調整情緒,家庭暴力可避免。
💪童年目睹、受暴不是你的錯,勇於求助,#婦援會接住你。
童年目睹家庭暴力的受訪者在小時候接受過社工的服務的比例不到1成,一直到成年之後也有50%的人完全沒有尋求過任何資源或幫助,如何讓更多目睹家暴的兒童或是童年目睹暴力青年得到適切的幫助將是婦援會努力的目標。為此婦援會今年六月開始提供個案輔導會談、經濟支持、心理諮商、資源轉介等各項直接服務,同時也會持續倡議修法,期盼將童年目睹、受暴的成年人納入家暴防治法,打造更友善、資源更充足的服務環境,提供暢通的管道,讓需要幫助的人不再求助無門
家暴防治法起源 在 搶救急診室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酒駕者分兩種,一種是社交性飲酒,偶而酒駕,被抓一次以後就學乖,另一種是酒癮性酒駕,這類人除了酒駕以外,還會有其他酒癮問題,比如家庭、工作、社交、健康受影響,或者有憂鬱、失眠,甚至幻覺等酒癮併發症,而酒癮性酒駕,必須讓整體酒癮問題改善,才可能減少酒駕。
不少酒癮性酒駕者常出車禍,撞得頭破血流,或者酒後家暴,弄得雞犬不寧,但依然酷嗜杯中物,原因在於酒癮一來,心思被酒精佔滿,就會喪失自控力。酒癮治療就是針對酒癮者再喝酒的相關環境、情緒、壓力與個性因素,以個別或團體治療方式,一步步培養抵抗酒精誘惑的能力。酒癮治療比起藥癮治療困難許多,因為酒精隨處可得,必須靠酒癮者、家人與治療者長期共同努力,才能取得一些療效。目前有些反覆酒駕者確實會被移送強制酒癮戒治,但比率還是偏低,原因就出在酒癮治療場所有限,而能提供嚴謹完整酒癮治療的單位更是不多,這是政府必須努力之處。
剛好在這事件發生同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做出一個「人民沒有接受『無端酒測』義務」的判決,讓酒駕防治橫生枝節。事情起源是有駕駛者躲在車上裝睡,拒絕酒測而被警察開罰單,憤而告到法院,結果承辦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該名駕駛沒有酒駕跡象,警察不該隨意酒測,因此也免罰。這樣的判決顯然已經誤解了酒測的用意,事實上酒測可分選擇性酒測與隨機性酒測,前者意指懷疑酒駕才酒測,後者則是在路上隨機酒測,而研究已經證實,隨機性酒測遏止酒駕的成效,是選擇性酒測的兩倍。隨機性酒測在國外已經大規模施行,根本沒有違反人權的問題,台灣若有疑慮,應把隨機性酒測納入法律,才不會讓警察酒測時綁手綁腳。
還有,肇事的酒家女所屬的酒店,如果在國外,也會接受政府建議,對消費者與員工實施防酒駕措施,比如代為尋找替代駕駛,或者叫車送飲酒者返家,而非放任醉茫茫的酒客與員工開車離開。
兩年前時任台南市長的賴清德曾呼籲明星不要代言酒品廣告,竟遭大學教授冷言譏諷,其實研究已經證實,名人代言酒品,會增加青少年飲酒量,對於酒癮與酒駕問題都有害處。
回到酒駕的嚴刑峻罰。台灣這些年把酒駕標準與罰則從嚴修正,每年並施行數十萬次路邊酒測,從酒駕傷亡數據來看,已經收到明顯成效,尤其是酒駕致死案件已經下降數倍,今年可能首度降到百人以內。新加坡一年酒駕致死約20人,如果台灣降到百人以內,以人口比例來看,台灣的酒駕防治成效已經趨近新加坡,大可不必再學人家使用鞭刑。
酒駕防治在全世界都是重大內政問題,積幾十年的經驗可知,必須採行以實證為基礎酒駕防治策略,才能減少酒駕傷亡。以幾個月前形成話題的「酒駕者洗大體、洗太平間」來說,乃模仿美國某些州,但這類措施至今尚欠缺成效證明。台灣目前最欠缺的酒駕防治,如上所述,應是要求酒駕者強制安裝「酒測自動上鎖」裝置,以及補強酒駕者的酒癮治療。
酒駕問題我寫了很多次,底下這篇是最新也是最深入的一篇。
從酒駕問題的討論,可以看出台灣民間社會討論公共議題的素樸本質。
簡言之,台灣的酒駕問題已經明顯改善,就因酒測標準降低與大規模酒測,但這樣的效果就要探底,這在國內外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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