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有一筆基金今年就會突破一百億大關。這筆基金很厲害,每年固定會多出二十億的現金,所以明年底預估會有130億那麼多。
但這筆越變越多的現金卻是台北市最大的虧損投資之一,你知道為什麼嗎?
這個故事很長,要從一個叫做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東西開始說起。
很久很久以前,基於都市計畫的理由,台北市把一些土地劃為公共設施保留地。這些土地的所有者很倒霉。因為公保地的意思就是市政府想要買下來建設成道路或公園,但是現在沒錢。可是因為已經被政府保留了,所以地主也不能拿去做別的用途,因為「有一天」政府會來買。
很多公保地就這樣躺在那裡十幾二十年。
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所以2014年市政府想了一個很好的辦法,就是讓建商可以去「幫市政府買」。建商可以買公保地和捐現金給台北市政府,換取建商自己建案的‘容積獎勵,讓建商可以蓋更大的房子。通常轉手之間就可以賺到三倍以上的利益,不過政府也獲得公保地,倒楣地主也順利脫手,三贏啊。
但是這個好辦法卻出現一個bug。
這筆錢每年固定會收到建商給付的現金大約30-40億,但是每年都沒花完。例如今年收到35億,只花了15億,剩下20億。
有剩餘好像也不是壞事?但其實這筆錢有法律規定的用途,不能因為有剩餘就改拿來賑災、紓困、或做社會福利。它只能拿來買地。
當錢沒花完放在銀行時,每年利率大概0.1%,但是土地價值每年固定成長1.5%-4%。也就是你今年沒花完的錢,明年會因為土地價值的成長而損失1%左右,以容積代金總額100億來算,等於每年虧損1億以上。
那為什麼不把錢花完?明明被限定使用的公保地還那麼多。
因為公保地是採取標購制,畢竟我們是民主社會,我們不准地主隨便亂搞這些公保地,但我們也不能強迫他賣,所以地主要自己拿著地給市府標。但是他們也不想賣。
因為按照規定,政府收購公保地的價格只能是土地公告現值的15%。等於要叫地主打1.5折賣給政府,很多地主並不樂意。而且因為依照現行的容積代金制度,建商也可以買公保地,而且不受15%的限制。最後建商與公保地主的成交價常常是在50%或甚至200%以上。建商很樂意出高價,因為容積獎勵可以讓他賺更多。
所以地主幹嘛把土地賤賣給政府呢?
政府不希望調高公保地收購價格是因為怕某些在最近幾年才持有公保地的建商或掮客牟取暴利,但是容積代金的問題不解決,我們只會看到一筆不能使用的現金變成利息虧損的怪獸。如何在合理範圍內調整土地收購的方法、刺激地主賣出土地的動力,或甚至找到代金的其他使用方法,是台北市政府不可逃避的責任。
同時也有1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0萬的網紅呱吉,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這次的質詢題目較難,所以這裡整理個文字懶人包: 台北市有一筆基金今年就會突破一百億大關。這筆基金很厲害,每年固定會多出二十億的現金,所以明年底預估會有130億那麼多。 但這筆越變越多的現金卻是台北市最大的虧損投資之一,你知道為什麼嗎? 這個故事很長,要從一個叫做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東西開始說起。 ...
容積 制度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桃園市議員朱珍瑤回報市民-0927都發局、地政局📌
質詢主題
1、當政府賣起容積-代金爭議
2、房價漲漲漲
3、空屋率
4、社會住宅或租屋族紓困
#在去年審預算的時候都發局的容積代金制度就產生不少爭議,我在上個會期也關心過,請問目前桃園市有沒有任何一個完成容積代金制度審查 的案例?
#容積代金制度是內政部開始修法推動、#桃園市跟進,本席覺得中央很奇怪, #說要打房就弄了很多奇奇怪怪的制度讓建商獲得更大的報酬,#讓建商多蓋一點看房價會不會下來一點,#結果房價這幾年很明顯的不降反增,#我這裡就直接問局長你覺得容積代金的實施,有助於增進土地正義嗎?
在其他縣市發生一個非常爭議的事件:
該地建商用30多萬的價格跟政府買進 450坪的容積,但是該地房屋市價每坪落在55萬左右,算一算扣除建造成本建商賺翻了?
#政府賣了超額容積給建商去營利,#本來是希望這筆錢可以拿回來開闢道路或公園,但是容積投入市場後才發現政府少算了,#而建商獲得的超額報酬也沒有辦法回饋到市民身上,#看在許多市民眼裡這就是圖利建商。
#我們的容積代金的要點裡面,#只有規範到政府在賣容積時的相關規範,#忽略了建商因為買了容積後的超額報酬。#本席認為雖然政府在賣容積的時候價格有經過估價師估算,#但是如果該容積投入市場後,#才發現市府嚴重低估該容積價值時,#也應該要有相關的機制或辦法來繳回更多的超額報酬,#讓市府有更多的預算可以用在徵收公共設施用地上,#這才是推動容積代金制度的基本精神。
桃園市議長邱奕勝
#桃園市議員朱珍瑤
容積 制度 在 來趣新北金發局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新北市工業區立體化方案2.0 #線上說明會📣開放報名】
先前因應疫情取消的說明會,即將於9/9重新辦理👏
歡迎企業踴躍報名參與,帶動新北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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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點一✨透過獎勵措施,提高就業名額
除了透過新增投資、能源管理及回饋項目增加容積之外,獨有的「#設立營運總部」5%容積獎勵,吸引更多廠商將營運總部設在新北。而截至7月底通過的50案,預計可帶來超過1萬8,869個就業機會!
亮點二✨修訂3大方向,土地利用符合公平正義及利益共享目的
📍為使資源集中服務,引導產業發展,調整申請適用範圍 。
📍為協助產業深耕發展,並落實企業社會責任,非屬產業自用者須回饋產業空間(如 #中繼廠房)或繳納代金。
📍為落實投資成效、提供就業機會,新增保證金及違約金制度。
亮點三✨優化整體環境及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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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參考:https://www.economic.ntpc.gov.tw/News/Page/5649
📍了解方案: https://pse.is/3erl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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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新北 #產業深耕 #公益回饋 #永續發展
容積 制度 在 呱吉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這次的質詢題目較難,所以這裡整理個文字懶人包:
台北市有一筆基金今年就會突破一百億大關。這筆基金很厲害,每年固定會多出二十億的現金,所以明年底預估會有130億那麼多。
但這筆越變越多的現金卻是台北市最大的虧損投資之一,你知道為什麼嗎?
這個故事很長,要從一個叫做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東西開始說起。
很久很久以前,基於都市計畫的理由,台北市把一些土地劃為公共設施保留地。這些土地的所有者很倒霉。因為公保地的意思就是市政府想要買下來建設成道路或公園,但是現在沒錢。可是因為已經被政府保留了,所以地主也不能拿去做別的用途,因為「有一天」政府會來買。
很多公保地就這樣躺在那裡十幾二十年。
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所以2014年市政府想了一個很好的辦法,就是讓建商可以去「幫市政府買」。建商可以買公保地和捐現金給台北市政府,換取建商自己建案的‘容積獎勵,讓建商可以蓋更大的房子。通常轉手之間就可以賺到三倍以上的利益,不過政府也獲得公保地,倒楣地主也順利脫手,三贏啊。
但是這個好辦法卻出現一個bug。
這筆錢每年固定會收到建商給付的現金大約30-40億,但是每年都沒花完。例如今年收到35億,只花了15億,剩下20億。
有剩餘好像也不是壞事?但其實這筆錢有法律規定的用途,不能因為有剩餘就改拿來賑災、紓困、或做社會福利。它只能拿來買地。
當錢沒花完放在銀行時,每年利率大概0.1%,但是土地價值每年固定成長1.5%-4%。也就是你今年沒花完的錢,明年會因為土地價值的成長而損失1%左右,以容積代金總額100億來算,等於每年虧損1億以上。
那為什麼不把錢花完?明明被限定使用的公保地還那麼多。
因為公保地是採取標購制,畢竟我們是民主社會,我們不准地主隨便亂搞這些公保地,但我們也不能強迫他賣,所以地主要自己拿著地給市府標。
但是他們也不想賣。
因為按照規定,政府收購公保地的價格只能是土地公告現值的15%。等於要叫地主打1.5折賣給政府,很多地主並不樂意。而且因為依照現行的容積代金制度,建商也可以買公保地,而且不受15%的限制。最後建商與公保地主的成交價常常是在50%或甚至200%以上。建商很樂意出高價,因為容積獎勵可以讓他賺更多。
所以地主幹嘛把土地賤賣給政府呢?
政府不希望調高公保地收購價格是因為怕某些在最近幾年才持有公保地的建商或掮客牟取暴利,但是容積代金的問題不解決,我們只會看到一筆不能使用的現金變成利息虧損的怪獸。如何在合理範圍內調整土地收購的方法、刺激地主賣出土地的動力,或甚至找到代金的其他使用方法,是台北市政府不可逃避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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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積 制度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智翔的議會質詢-都市發展局(3/19)】
#都市更新
延續上個會期的大主題,桃園市於去年12月修法公告了新版的《桃園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標準》,新增了包括行人空間、市府公告之福利設施與公益設施能換取容積獎勵的相關條目,另外也針對產權複雜的基地與4、5層樓老舊公寓設獎勵項目。
但以桃園的現況來說,土地取得成本較雙北地區低,且目前建設中的重劃區眾多,以建商的考量來看,重劃區的吸力更強,目前也尚未見到舊城區的都更開始活絡,如何加速推動都市更新的量能,智翔首先想請教都發局的看法。
都發局也坦言,建商一定會追求利益,都更因房價尚未到位,桃園新增土地又多,所以新建案一定會繼續增加。
所以新版的都更容積獎勵標準,是否能做到帶動舊城區的都更量能,誘因是否足夠,以及在捐贈公設空間來換取容積的執行成效為何,都是智翔在往後會特別追蹤的項目。
#容積移轉實施代金制度
容積移轉實施代金制度今年開始實施,智翔也關心實施三個月至今,申請的案件數有多少?
都發局則回應,目前有29件申請估價中。
另,根據《都市計畫增額容積及容積移轉代金申請案件審查許可要點》第五條規定,估價必須參酌市場行情,現行的申請案件是否能做到? 若無法做到,是否能研議以實際徵收價格來計算代金?
都發局則說明,代金的計算依母法需經桃園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發函輪派三家專業估價,也會考量營建時間完成後的市場行情與售價,代金估價後應會優於徵收價格。
最後則是代金制度上路後,為使得項目專款專用,並秉持公開透明且法制化的原則,智翔也建議,都發局應積極催生具體的容移代金使用管理辦法,若要依現行條文規定依《都市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的用途做使用,也應完善後續的修法。
#綠能屋頂全民參與
桃園市配合經濟部推動「綠能屋頂」計畫,但智翔發現許多社區住戶想參與,卻受限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的規範,須經公寓大廈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才能來設置。
如果政府沒有多加說明、輔導,那恐怕社區住戶、與廠商間的溝通吵翻天也無法達成共識,因此想請較都發局有無想法來改善? 也許積極處理,或成立諮詢的窗口。
讓綠能效率提升,也能及早幫助到台灣的能源轉型的規劃,這點智翔會持續關注,也請都發局來討論看看如何來加快綠能屋頂設置的速度。
容積 制度 在 林穎孟 迎夢台北大安文山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許多建商利用「獎勵停車位」的制度取得容積獎勵,然而結果是管委會通常不會開放外車停放,與法規有違。
依照實地勘查結果,目前有六家獎勵停車場沒有依照《停車場法》第27條規定,在出入口或適當處標示停車費率及管理事項。
根據資料顯示,這些獎勵停車位所產生的利潤高達10億元,這些獎勵停車位若違背原本用意沒有開放給民眾停車,等於是全民損失10億元的概念。
對此我在本週工務部門質詢時要求建管處處理此問題。建管處長張明森則回覆會協同停管處前往會勘了解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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