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訂今年8月舉辦的四大公投,因疫情嚴峻,中選會宣布公投延至12月18日舉行。時代力量在7月時即透過記者會與臉書貼文多次呼籲中選會,為降低因群聚可能造成的染疫風險,應延緩辦理公投,此外,更提出應修正《公民投票法》部份條文,將不在籍投票相關規定納入,其中有關 #不在籍投票 部分,是僅限於 #移轉投票,讓「因公無法到戶籍地投票」的選民也能順利投到票,進一步保障國人參政權。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開放民眾事先申請境內異地跨縣市「移轉投票」,但通訊投票與境外投票仍不開放。中選會隨後表示,考量投票權人可能因工作、就學等因素,於投票日不克返回戶籍地投票,或因返回戶籍地投票須花費時間、金錢,影響其投票意願情形,因此將採行不在籍投票。
時代力量肯定政府願意納入在野政黨的倡議,我們於2019 年即已提出「#移轉投票」設計的不在籍投票專章,亦即讓戶籍地設於A地的人,可在工作地或生活所在地的B地進行投票。考量目前不在籍投票的相關法規及配套措施都尚未完備,因此時代力量主張採「國內移轉投票」,這是一種變動相對較小,卻可以增加民眾投票便利性的實體投票方式。遺憾的是,時代力量當年提案遭到擱置,直到本次公投因受疫情影響延期舉辦,才讓各界正視推動不在籍投票方式確有其必要與急迫性。
行政院既已完成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請盡速將草案送至立法院排審,同時,時代力量也要呼籲朝野各黨共同加速修法,讓不在籍投票的移轉投票可以及早上路施行。
最後,時代力量想再次說明,先前在野各政黨皆針對《公投法》修正草案各自提出不同的版本,網路上卻有謠言,蓄意將時代力量所主張 #移轉投票的不在籍投票方式,與他黨所主張的通訊投票混為一談。時代力量在立法院堅守崗位,善盡職權來監督政府,力求實質質詢、實質監督,對於網路長期以來,惡意攻擊的言論,我們無法一一澄清,但時代力量仍要強調,我們所信仰的良善民主是建立在就事論事、理性討論之上,同時透過在野理性倡議、政府理性跟進,才能邁向更多元健康的公共討論環境、才能為國人帶來更好的政策。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前言:今天邱太三部長請假沒到;陳明堂次長以虛偽不存在之外部行程作為部長不到場理由之一。事後經確認沒有外部行程、只有部內會議,次長才收回不實表述。 實質質詢重點: 1. 法務部今天所提出「司改國是會議獄政改革」報告,關於假釋的部分,竟然拿一個2015年就存在的「假釋審核參考原則」充數當成果。更可...
實質質詢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天國民黨又霸佔議場了
讓邱顯智完全無法好好地質詢蘇貞昌院長
也讓我不得不拿起麥克風,來回應這種擺爛、過時的行徑!
時代力量作為稱職的在野黨
請國民黨讓我們實質質詢、實質監督!
不要再護航民進黨了
實質質詢 在 范雲 FAN, Yun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立院新生質詢報告
#原住民族地區學校聘用運動教練不該一年一聘
#照顧退役運動選手
#避免過度訓練保障學生身心健康
昨天在教育文化委員會的質詢,討論的主題是如何培育原住民體育人才。我特別關注的是,#教練一年一聘導致教練跟原住民學生選手的身心壓力 的問題。
事實上,教育部為培育原住民族體育人才,且合理照顧退役運動選手,訂有「教育部體育署補助原住民族地區學校聘用運動教練實施計畫」。
我在閱讀這個立意良好的計畫時,卻發現其中對於教練聘用設定為「一年一聘」,續聘與否要看「年度考核」;
再加上曾經有原住民族學生選手陳情,表示教練為了要獲得訓練績效(例如學生得獎),#常常過度訓練,對外參賽次數過於頻繁,容易造成 #運動傷害 或 #影響身心健康。
我自己曾為台大田徑校隊,非常清楚各種運動訓練不可能在一年內就有績效。為了要讓教練能對選手有完整的規劃與訓練,保障教練合理工作權;也對學生身心健康有利。
我要求體育署應該檢討 #教練聘期要拉長不應一年一聘 。
體育署長也同意我的看法,承諾 #一個月內 對該計畫 #運動教練聘期延長為三年或四年一聘 ,提出檢討報告。
#實質質詢 #有效監督 #解決問題
實質質詢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前言:今天邱太三部長請假沒到;陳明堂次長以虛偽不存在之外部行程作為部長不到場理由之一。事後經確認沒有外部行程、只有部內會議,次長才收回不實表述。
實質質詢重點:
1. 法務部今天所提出「司改國是會議獄政改革」報告,關於假釋的部分,竟然拿一個2015年就存在的「假釋審核參考原則」充數當成果。更可笑的是,先前質詢邱太三為何對貪腐法官胡錦彬採取「從寬審核」之標準而通過假釋時,法務部部長根本否定這個標準之有效性。法務部灌水充業績的惡習,絲毫未改。
2. 面對監所管理員長期過勞,法務部不補充人力,卻一直花錢蓋大樓。例如,2017年10月台北監獄大樓風光揭幕,卻因為戒護人力不足,結果到現在根本未啟用,花費4億元興建蓋大樓放著養蚊子。
3. 2017年8月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法務部應制定《監所管理員值勤條例》,根本解決基層矯正人員過勞、薪資苛扣與勞力剝削等現況。法務部矯正署到今日還在擺爛,明明草案初稿早已出來,卻放著完全不處理。」。
4. 《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第7條明文要求各國政府依照公約內容,三年內完成法令之制定。三年期間到本月底將屆,對於符合公約所要求之「不法關說罪」,法務部至今仍沒有提出草案。陳明堂次長備詢時竟敢昧於白紙黑字的法條,硬拗「不用三年內完成」,試圖掩飾法務部對於制定「不法關說罪」的怠惰。
2018-3-14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縱放貪腐法官假釋 邱太三胡扯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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