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新會期將於9/17開議,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邱顯智委員、 王婉諭委員、立法委員 陳椒華於昨(14)日召開 「即刻修憲!邀朝野共同連署」記者會,公布時力黨團憲改主張,並呼籲修憲委員會於新會期儘速運作,讓修憲案進入實質討論,以趕上 2022 年公民複決綁大選時程。
時代力量的憲改主張包含:
📙#降低修憲門檻 #落實還權於民
我國修憲門檻高不可攀,距離上次修憲已16年。特別是現行公民複決門檻同意票必須達到 965 萬才能通過修憲案,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因此,時代力量主張將現行「立委3/4出席、3/4同意」及公民複決的超高門檻,下修為「立委2/3出席、2/3同意」再加上「投票人過總投票人數半數且同意票過半數」的門檻,使修憲成為可能,並讓憲法能更貼近時代脈動與人民意旨。
📙#國會選制改革 #促進多元參與
現行的立法委員選舉是採「單一選區兩票制」,也就是一票選人、一票選黨的「並立制」,但缺點是未忠實反映政黨政治精神。
時代力量主張台灣應參考德國的「#聯立制」,將立法委員席次重新調整為156席,包含區域及不分區立委各73席,以及10席原住名立委,並進行調和避免「超額席次」的產生。而政黨的總席次會在尊重區域及原住民立委選舉結果的前提下,透過不分區席次的調整,盡量接近政黨的得票率。
此外,目前不分區席次的當選門檻5%,難以呈現臺灣的多元民主,因此,時代力量主張不分區當選門檻應適度下修至3%。
📙#廢除考監兩院 #增進制衡效能
我國現行的五權憲法,將考試權從行政權中獨立,並將彈劾權從立法權中抽離。行政權與立法權過度分割,不僅造成權力分立界線爭議,也讓行政與監督的效能不彰。例如「考用分離」造成機關用人需求爭議、監察院已無民意基礎,卻仍擁有調查、彈劾及審計等權限,等種種不合理的現狀。
時代力量主張,在國家正常化的方向與前提下,廢除考監兩院,回歸三權分立的民主憲政架構,既讓政府的考選和用人更順暢,也讓國會的實質監督更有力。
在職權調整部分,監察院的「彈劾權」應歸入立法院之職權,而審計部所職掌的審計權依其性質,另成立「國家審計委員會」。至於考試院的考試權,則回歸行政權,避免考用落差的問題。
📙#勞動 #兒童 #環境基本權入憲
從我國憲法頒布的1947年至今,國際憲政潮流對人權的保障已有長足進步。然而,憲法第二章「人民之權利義務」卻沒有隨人權發展而修正。過去,雖然有以「增修條文」或「個案釋憲」的方式進行補充,然而保障程度仍然有限。因此,時代力量主張透過修憲,系統性地補足包含勞動權、兒童權、環境權等人民基本權利範圍。
在勞動權部分,現行的憲法第十五條未完整呈現在實現勞工的生存權及工作權上諸多勞動權的不同面向。例如:沒有組成工會的團結權、協商權和包括爭議權在內的團體行動權,導致勞工難以和雇主進行集體、對等協商。為了正面肯定勞工的勞動基本權,時代力量主張應將上述權利入憲。
在兒童權部分,由於兒童和成人間存在資源和權力落差,讓兒童的意見和需求常不被重視,甚至可能危害生存和發展的權利。聯合國 1989 年通過「兒童權利公約」,建立「兒童生存及發展權」等四大保障原則,臺灣也在 2014 年通過「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因此,時代力量主張將「兒童權利公約」基本原則入憲,以保障兒童免遭一切形式的身心暴力侵害。
至於環境權部分,環境權是規定國家、社會、個人與環境之間關係的重要權利,不只是請求權,更有集體共同參與的意涵,讓國家以人民參與為本位,保障人民參與程序、共同決定的權利。
時代力量在修憲委員會雖然僅有一席,但絕對會在國會裡頭扮演好程序把關和督促進度的角色。為了讓本次修憲能順利在2022年地方選舉進行公民複決,我們呼籲修憲委員會於開議後儘速開會,讓修憲案進入實質討論!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67的網紅李俊俋,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審計部職權與立法院重複,未來該如何定位? 2.審計有隨時查核財物的權力,但卻沒有有效發揮 3.政府財政赤字嚴重,審計部門應該要有更積極的作為!...
審計部職權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民進黨 一向主張 #廢掉監察院,如今卻又伺機擴增 #監察院 預算,#說一套做一套,好不諷刺。民進黨的如意算盤,應是把監察院當成盲腸,切掉盲腸後,用 #人權會 取代監察院。如此一來,監督政府的監察院,搖身變成 #監督人民、民間團體的人權會,民進黨就更肆無忌憚。至少有一點,蔡政府做得很成功,就是把監察院形塑成「民進黨說的樣子」。但一邊喊廢,一邊加預算,不矛盾嗎?>
監察院編列明年預算,歲出較今年增加七千多萬元。其中,僅「#國家人權委員會」即增加二千多萬元,增幅近二成。防疫和振興當前,政府理當縮衣節食,但主管「審計部」的監察院卻大手大腳花錢,毫不撙節。
過去幾年監察院預算都不超過八億元,今年一舉突破九億,明年更攀上十億高峰。預算反映業務,是監察院工作越來越重要嗎?事實上,除增設「國家人權委員會」,監察院的監督功能越來越薄弱,對關鍵大案毫不避諱地護航與雙標。加錢加人,根本是浪費。
導致監院預算暴增的主因,是徒有其名卻不見功能的人權會。人權會妾身未明,連是否應訂定職權行使專法,民進黨都難有共識。但人權會卻迫不及待大增預算擴展業務,甚至以辦公空間不夠為由,要規畫「長遠辦公地點」,這完全是本末倒置。
審計部職權 在 柯建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會計法修正》柯建銘:性質相同,特別費能除罪化,國務機要費為何不行?】
信傳媒/記者鄭國強報導
對照昔日幫馬英九把特別費除罪化,今天國民黨卻抨擊民進黨是為了陳水扁除罪,柯建銘不以為然表示,15年前那種混淆真相的時代已經過去了,該是釐清歷史真相的時候,「因為國務機要費就是原來的特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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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全文: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5日審查民進黨立委蔡易餘 家己人等16人「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提案,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列席,法務部法制司也派員與會。
由於這項修正草案觸及國務機要費除罪化議題,被國民黨立委質疑是替陳水扁涉及貪污案脫罪,國民黨團今天甲級動員因應,而且藍營不僅在程序發言時即杯葛議程,還霸占發言台,導致議事空轉,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受訪時表示,「國務機要費就是特別費,這是一個轉型正義的問題,也已經到了該處理的時候。」
國務機要費本來就是「特別的特別費」
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性質相同,都屬於機關首長的特支費用,其中總統的部分是國務機要費,而首長部分就叫特別費。前總統陳水扁在2008年卸任後,因為國務機要費問題遭求處無期徒刑,甚至幾個總統幕僚也被國務機要費官司纏身十多年。
2011年時,陳水扁涉及的國務機要費案更一審,貪污部分獲判無罪,當時綠營內部就有聲音提到,國務機要費本來就是「特別的特別費」,因為國務機要費是歷史共業,不應由陳水扁及其幕僚承擔罪責。
其實,當年藍營的明日之星,擔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也曾被特別費事件所困,只是到了2008年國民黨執政,握有立法院多數席次的國民黨,就修法將特別費除罪化:其報支經辦、核銷、支用及其他相關人員之財務責任均視為解除,不追究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涉刑事責任者,不罰。
根據當年參與修法的相關人士透露,藍營當時也知道國務機要費及特別費的問題是藍綠歷史共業,只是當時藍營基於仇扁,而在修法時故意把國務機要費從修法內容中刪除,只保留特別費,「他們這樣做就是擔心馬英九觸法,因此透過修法排除馬英九的路障。」相關人士透露。
昔為馬英九將特別費除罪,今嗆民進黨幫阿扁脫罪
對照昔日幫馬英九把特別費除罪化,今天國民黨卻抨擊民進黨是為了陳水扁除罪,柯建銘不以為然表示,15年前那種混淆真相的時代已經過去了,該是釐清歷史真相的時候,「因為國務機要費就是原來的特別費。」
「但是,國民黨卻以政治鬥爭模糊了焦點。」柯建銘回想2008年11月11日,前總統陳水扁被戴上手銬,步出特偵組、被押上車前,高舉戴著手銬的雙手大喊:「政治迫害」,他和其他立委衝到北院,後來總統因二頭肌肌腱拉傷送台大醫院後,再回到北院,他都全程陪同。
2008年先是有紅衫軍倒扁遊行,為了發票,11月11日遭到檢察官聲押並上銬移送到北院,後來緊急送台大醫院後,12日凌晨回到北院繼續開聲押庭,後來合議庭兩票對一票,裁定收押並移送台北看守所,「我感觸很深,我含著淚光看陳總統被送走。」
當年藍營仇扁,修法故意拿掉「國務機要費」
柯建銘表示,國務機要費被拆成5個案子來審,檢察官求處極刑,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二審判無罪,更一審也無罪,發回更二審,目前暫停審理。他說,「陳水扁前後被控11條,目前2條無罪、4條有罪、5條暫停審理。」
事實上,國務機要費和特別費是一樣的法條。柯建銘解釋,民國38年開始以「特別費」科目編列,作為總統行使憲法職權,包括國內外訪視、犒賞、獎助、慰問、接待、贈禮等用途,後來因考量中央及地方首長也有同樣需求,所以仿效國務機要費編列首長特別費,自民國41年擴及到五院院長,並逐步推廣到部會首長及次長以下官員,六、七千個公務員都能用特別費,總統為什麼不能?
「2006年以前,總統府秘書長只要出具領據,其中一半要用發票,就可以替總統領特別費。」他指出,馬英九總統把錢領出來還直接轉給太太周美青。
彭淮南也曾因特別費被查,壓力大到快得憂鬱症
柯建銘還透露,「特別費」除罪化之前,有一天央行總裁彭淮南上門求助,原來他包紅包給下屬,竟然要被調查,壓力大到快得憂鬱症了,後來柯建銘找當時的總統府秘書長廖了以、國民黨立委林益世溝通,而在2011年將「特別費」除罪化。柯建銘形容,那次修法,是「靠一張紙讓全國的公務員解套」。
套句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所說的話,在國民黨的總統馬英九上任之後,國民黨在立法院修正會計法,將特別費除罪化,當時為了羞辱前總統陳水扁,而故意不修國務機要費。
民進黨15日提出修正「會計法第99條之1」,將目前除罪化明文只針對「特別費」,增加「國務機要相關費用」一起納入「不追究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涉刑事責任者,不罰」的範圍。
特別費能除罪化,國務機要費為何不行?
「國務機要費本來就是特別費,特別費能除罪化,國務機要費為什麼不行?」柯建銘強調,修法不只是為了陳水扁,也是為了人民,藍綠政治人物如果連對的事都不敢做,那還做什麼政治人物?他還抨擊說,國民黨要面對歷史真相,一直把阿扁當政治提款機的人,沒資格在台灣執政。
15日國民黨杯葛後,最後進行朝野協商,由召委郭國文宣讀決議:在4月22日針對法案召開公聽會,4月28日進行詢答及處理,並且加邀法務部次長、審計部、總統府列席。
#陳水扁 #郭國文 #蔡易餘 #彭淮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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