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法規宣導 ♻「廢棄物清理與再利用法規及實務」❤❤❤
為讓園區廠商對廢棄物清理相關法規有更清楚的瞭解,及加強對相關法規之認識,本局邀請環保署廢管處 #蘇國澤副處長講授「廢棄物清理與再利用法規及實務」。
環保署對事業廢棄物管制措施,目前已推動並施行的有: #許可管制作業、#網路申報、#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訓練、#賦予產源責任等,近期亦修正相關法源依據逐步加強國內廢棄物管制,如:增訂廢棄物定義、事業產出廢棄物之認定、加重刑期與罰金及修訂輸出(入)之有害事業廢棄物處理等相關條文。
近期更加積極推動各項廢棄物 #源頭減量,如宣導購物攜帶購物袋、鼓勵自備環保杯、環保筷及環保吸管等、禁售含塑膠微粒之商品;在事業廢棄物則推動減量與再利用部分,包括:營建廢棄物或爐渣再生為消波塊、混凝土磚材、熱回收污泥乾燥技術及生物性殘渣再利用等。
對於未來整體廢棄物管理模式,將以循環經濟與共享經濟方式發展,透過循環經濟可使商品具備可恢復性及再生性,能大幅減少廢棄物對環境帶來的負面影響,共享經濟則可使閒置資源獲得更有效的利用,從而使資源的整體利用效率變得更高,減少資源浪費,以逐步推動國內朝向 #資源循環零廢棄的目標👍👍👍。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1萬的網紅張邁可,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一個專業的業務人員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就能分辨出客戶的類型,判斷他們的想法,並聚焦在客戶所重視產品資訊上面。所以我今天要來跟你談談關於在B2B的銷售中,你會遇到的四種類型的客戶。 B2B是Business to Business的縮寫,意思是企業對企業之間的商業行為。相較於B2C的業務,指的是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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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專業的業務人員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就能分辨出客戶的類型,判斷他們的想法,並聚焦在客戶所重視產品資訊上面。所以我今天要來跟你談談關於在B2B的銷售中,你會遇到的四種類型的客戶。
B2B是Business to Business的縮寫,意思是企業對企業之間的商業行為。相較於B2C的業務,指的是企業對一般消費者,B2B業務的特性是客戶規模大、銷售週期長,採購決策因素也比較複雜。所以今天我們要談的,就是在B2B的這個領域的客戶類型。
1. 管理型客戶,他們通常是公司的經營者、執行長、或是負責管理的高階主管。他們要的是最好的產品,他想要知道為什麼這套POS系統是市場上最好的?他想要知道競爭對手在用那一套系統?他也想要知道你的這套系統相較於競爭對手的系統,是否更有競爭力?
2. 使用者客戶,他們就是你銷售產品的實際使用者,可能是店長或是門市的人員。他們雖然沒有高階主管的抬頭,但絕對可以影響採購的決定,因為他們就是實際上在操作使用你的POS系統的人。他們只在乎一件事情,這個產品是否真的有比較好用?跟舊的系統比起來好在哪裡?
3. 技術型客戶,他們通常是公司的技術長或是負責系統相關的技術人員,他們在乎的是技術層面的問題。他們想要知道你的產品,你的POS系統,是否可以整合進去目前公司在用的作業系統裡。系統未來是否可以升級,或是增加一些客製化的功能來滿足門市的需求。
4. 經濟型客戶。經濟型客戶顧名思義,他們最重視的就是價格,跟產品的價值。他們通常會是公司的財務長或是會計主管。簡單來說,最能吸引他們的就是便宜大碗,又高CP值的產品類型了。他們會找好幾個廠商來比價,重點就是要確保自己不但沒有買貴,還要買的很划算。
你通常遇到的客戶類型是哪一種呢?是管理型、使用者、技術型、還是經濟型客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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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大學化南新村位於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1至93號,興建於1960年代,曾住過多名政大教授,保留初期政大復校的教育文化記憶;建築群分為甲、乙兩區,住宅為二層樓加強紅色磚造雙拼建築,建物內部空間精簡,反映1960年代經建條件,而區間留設小公園,形成極富特色的鄰里景況。
不過,由於政大學院空間不足,校方擬在化南新村興建法學院大樓,當地居民反對,向文化局提報文資,訴求全區保留,文資委員也多次前往會勘
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中華民國106年7月27日文化部文授資局綜字第10630079121號令訂定
第一條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聚落建築群之修復及再利用,應基於文化資產價值優先保存之原則,並保存主要紋理、原有建築式樣、風格與外在形貌或重要之開放空間、環境與景觀。
第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應符合其聚落建築群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規範,優先保存聚落建築群原有生活形態與無形文化。
第四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包括下列標的:
一、聚落建築群之建築、構造物。
二、聚落建築群整體空間紋理。
三、聚落建築群保存再利用之必要公用設備、公共設施。
第五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其辦理事項如下:
一、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二、規劃設計。
三、施工。
四、監造。
五、工作紀錄。
六、其他相關事項。
第六條前條第一款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依據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保存強度分區、分級設定,擬定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及內容。
二、現況調查,包括擬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內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結構、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調查。
三、文化資產價值與再利用適宜性之評估,原有建築形式工法之調查。
四、景觀維護方針、修復或再利用原則、方法之研擬。
五、必要之現況測繪或圖說。
六、修復或再利用所涉建築、土地、消防與其他相關法令之檢討及建議。
七、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四條所定因應計畫研擬之建議。
八、修景、環境設施整建整備、防災系統設施之設置建議。
九、修復或再利用實施期程及經費概估。
辦理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
第七條第五條第二款規劃設計,應依前條修復或再利用計畫為之;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必要調查之資料整理分析。
二、規劃及設計方案之研擬。
三、現況之測繪、圖說繪製及必要差異分析。
四、必要景觀與設施保存之設計。
五、必要之結構安全檢測及補強設計。
六、施工說明書之製作。
七、工程預算之編列。
八、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消防法及其他相關法規適用之檢討。
九、依前條第一項第七款之建議研提之因應計畫。
辦理規劃設計,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
前項所定之開業建築師或相關技師,其參與執業之範圍,應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之規定辦理。
第八條第五條第三款施工,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原有構件、文物種類及數量之統計。
二、各項現況之清理、清點、核對及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之記載。
三、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
四、有關施工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與設備商資格文件及名冊之備置。
五、修復構件之量測及彙整。
六、原用材料之保存、修復或更新及品質之管理。
七、原有文物、重要風貌、設備保護措施之執行。
八、施工中因重大之發現所為對業主之通報。
九、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將竣工書圖及因應計畫送土地使用、建築及消防主管機關建檔。
施工廠商於第五條第三款施工中,應置工地負責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置相關人員。
第九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之施工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一年以上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或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二、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前項修復或再利用工程經費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並應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工地負責人於施工期間,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
第十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內容中,其保存強度分級高者,原有建築與景觀形貌,應由具備傳統匠師資格者施作。
第十一條第五條第四款監造,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施工廠商辦理之原有構件及文物種類、數量統計之監督。
二、清理、清點、核對各項現況之督導,並查對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及其後續之建議。
三、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及設備廠商相關資格文件之查對。
四、對施工廠商執行修復構件量測成果之校驗。
五、施工廠商辦理原用材料保存、修復或更新與品質管理工作之督導及查驗。
六、施工廠商執行原有文物保護措施之監督。
七、施工廠商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之監督。
八、施工廠商現況施工中重大發現提報之查對及建議處理。
九、施工廠商依第八條第九款規定,辦理竣工書圖與因應計畫建檔之協助及督導。
第十二條第五條第五款工作紀錄,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修復或再利用範圍之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施工前後修復狀況之紀錄。
二、參與施工人員與匠師施工過程、技術、流派紀錄及其資格文件。
三、採用科技工法之實驗、施工過程及檢測報告紀錄。
四、修復工程歷次會議紀錄、重要公文書、工程日誌、工程決算、驗收紀錄及其他必要文件之收列。
五、修復成果綜合檢討與建議。
第十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進行,應受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前項指導監督,主管機關得邀集機關、專家或學者召開工程諮詢或審查會議。
前項諮詢或審查會議,得為規劃設計之審查、協助審查廠商書件、指導修復工程進行、審查各項計畫書圖及其他必要之諮詢。
第十四條因應聚落建築群之特殊性或非屬聚落建築群整體性之修復或再利用者,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定後,其修復及再利用得依實際情形簡化,不受第五條至第十二條規定之限制。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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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博物館成立於1981年,現有歷史民俗館、古代藝術館和葉挺東江抗日遊擊指揮部舊址紀念館3處館址,建築面積5萬多平方米,是集收藏、保護、研究、展示、教育爲一體的大型總分館制博物館,國家一級博物館和全國紅色旅遊經典景區。
一、成立背景:-1980年8月26日,深圳經濟特區成立。1981年8月,廣東省博物館文物工作隊赴深,會同深圳市圖書館等單位工作人員,在全市開展文物普查,並對部分遺址和古墓群進行考古發掘,出土和徵集了大量文物。爲收藏、研究這些文物,展示深圳的曆史和文化,1981年10月17日,深圳市編制委員會批準設立深圳市經濟特區博物館,後更名爲深圳市博物館,2008年初改爲深圳博物館。
二、場館建設
1、古代藝術館-位於深南大道北側。1982年基建立項,並被列爲深圳市八大文化設施之一,重點建設。1988年11月建成開館。占地面積3.7萬平方米,總建築面積1.84萬平方米,展樓建築面積8000平方米。該館在20世紀80年代被譽爲國內最現代化的博物館,獲得“全國公共文化設施設計二等獎”,並被評爲“深圳改革開放十大曆史性建築”。2015年8月暫停開放,進行維修改造。
2、歷史民俗館-位於深圳市民中心A區。建築用地1.25萬平方米,建築面積3.36萬平方米,2008年12月建成開館。展樓共3層,包括5個基本陳列和2個專題展廳,展覽面積1萬多平方米。地下一層爲文物庫房。此外,展樓還建有多功能報告廳、貴賓廳、茶社、紀念品商店等配套服務設施。
3、 東江遊擊隊指揮部舊址紀念館-位於羅湖區南慶街13號,占地面積240平方米,建築面積794平方米。該舊址是深圳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012年劃歸深圳博物館管理,2017年12月完成改造並對外開放。
三、編制及職能-深圳博物館是隸屬于深圳市文體旅遊局的市財政撥款公益性事業單位。2004年11月,考古隊從博物館獨立,成立獨立法人單位深圳市文物考古鑒定所。2010年1月,深圳市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中心劃歸深圳博物館。目前,館內設有部室13個。現有在編人員129人,其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91人。2014年底,深圳博物館建立理事會,成爲廣東最早實行理事會制度改革的博物館之一。深圳博物館的主要職能是收藏展覽文物、弘揚民族文化,具體職責包括:文物徵集、鑒定、登編、修複、複制、保管及陳列展覽,開展曆代文物、古代建築、古代藝術品、文物修複,深港地方史、民俗文化、博物館學及自然科學研究,考古發掘、文物宣傳出版等。
四、業務工作成果
1、文物收藏保護-深圳博物館藏品來自國家、省、市相關單位的調撥以及徵集和社會捐贈。現有各類文物藏品4萬多件,其中三級以上珍貴文物5400多件套。收藏改革開放史實物資料6000多件,處於國內博物館前列。收藏的商周青銅器、陶瓷器、近現代書畫和世界野生動物標本等處於省內先進水準。2015年,完成國家文物局經濟社會發展變遷物證征藏試點第一階段工作,制定了征藏工作流程和標準導則,爲廣東省乃至全國博物館開展該項工作提供了經驗。深圳博物館有設備先進、設施齊全的文物保護實驗室,包括文物保護修複室、常規實驗室、儀器室、X射線探傷室、文物薰蒸消毒室等,總面積500多平方米。擁有國家可移動文物技術保護設計甲級資質,可移動文物修複一級資質,複制、拓印資質。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的文物保存環境監測系統,實行預防性保護與搶救性保護並重的措施,在該領域處於廣東省先進水準。每年開展大量文物保護修複工作。
2、陳列展覽
(1)基本陳列-深圳博物館曆史民俗館現有5個基本陳列。“古代深圳”、“近代深圳”、“深圳改革開放史”和“深圳民俗文化”系統展示了深圳的城市曆史及民俗文化,其中“深圳改革開放史”陳列開創了博物館徵集、收藏、研究、展示改革開放史文物的先河,成爲當代史陳列的典範,被評爲“第八屆全國博物館陳列展覽精品”。“走進野生動物的情感世界——貝林先生捐贈世界野生動物標本展”展出大量珍貴的野生動物標本。正在進行改造的古代藝術館原有“館藏青銅器”、“館藏陶瓷器”、“館藏牌匾”、“野生動物”和“海洋生物”5大基本陳列,改造完成後將推出“館藏書畫精品展”、“館藏古代青銅器展”、“館藏古代陶瓷展”3大基本陳列。東江遊擊隊指揮部舊址紀念館目前有基本陳列《葉挺將軍與深圳》,集中展示了葉挺將軍的戎馬生涯和抗戰期間他與深圳的不解之緣,以及深圳地區艱苦卓絕的抗戰曆史。
(2)專題展覽與巡展-深圳博物館以“引大展、求精品、重品質”爲目標,以原創、引進、合作辦展等形式舉辦專題展覽900多個,年均20多個。曾展出四羊方尊、金縷玉衣、秦始皇兵馬俑、越王勾踐劍等國寶級文物,以及英國、法國、美國、義大利、印度、埃及等國家和地區的文物藝術精品。堅持“走出去”的辦展思路,組織館藏古代藝術精品、出土文物、民俗文物、近代文物等赴香港、澳門、北京等地20多家境內外著名博物館展出,“深圳改革開放史圖片展”赴北京、四川等全國10多個城市展出,影響遍及全國。此外,還積極組織流動展覽到基層社區、公園、學校、部隊、企業巡展。2016年,掛靠在深圳博物館的“廣東省博物館協會陳列藝術專業委員會”成立,20多家地市級以上博物館加入。
3、學術研究-深圳博物館是深圳市重要的研究機構之一,在深圳地方史、改革開放史、深圳民俗文化、考古學、博物館學、文物及非物質文化遺産等領域具有較強的研究能力。《館藏文物預防性保護》課題通過國家文物局審核,被列入國家可移動文物保護總項目庫。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動物標本製作和保存的環保安全新材料研究》通過驗收,共申請國家專利3項,發表高水準學術論文6篇,研製的標本防黴劑處於國內領先水準。此外,與廣東海洋大學、深圳職業技術學院、深圳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等合建研究基地,取得多項重要研究成果。
4、文物調查與考古發掘-深圳博物館曾組織參與深圳市第一、第二次文物普查,發現衆多遺址,上報深圳市政府公佈3批共36處文物保護單位,主持對大鵬古城、南頭古城等古跡進行維修。組織對鹹頭嶺、大梅沙、小梅沙、赤灣、鶴地山、向南村、追樹嶺、疊石山、鐵仔山、屋背嶺等數十處遺址進行考古發掘,出土大量珍貴文物,廓清了深圳7000年文明史和城市發展脈絡。其中,屋背嶺商代遺址和鹹頭嶺新石器時代遺址先後被評爲 “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
5、非遺宣傳保護-宣傳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是深圳博物館(深圳市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中心)的重要職責。在宣傳方面,每年舉辦“歡樂鬧元宵”、“非遺進社區、進校園”、“文化遺産日”等展演展示活動20多場;組織非遺項目參加深圳文博會;拍攝大型專題紀錄片《鵬城遺韻》,在電視台播出。在非遺保護方面,積極開展非遺基礎理論研究,出版多本圖書;推動非遺項目申報國家、省、市級代表性名錄,全市現有市級以上名錄項目59項,其中國家級名錄項目7項、省級名錄24項;組織專家赴項目保護單位調研督查;組織非遺項目參加各類比賽,獲省級以上獎項10多個;舉辦多場非遺保護工作座談會、研討會、培訓會;制定《深圳市非遺保護補助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等制度,使全市非遺保護工作落到實處。
五、社會服務
1、參觀接待-深圳博物館是市民觀衆參觀學習、深圳市政府接待和外事活動的重要場所。開館至今已接待國內外貴賓及觀衆1000多萬人次。目前年觀衆量超過150萬人次,位居國內博物館前列。接待的貴賓有:江澤民、胡錦濤、李克強、溫家寶、劉延東、李源潮、汪洋、胡春華、尉健行、李嵐清等黨和國家領導人,聯合國秘書長加利、美國前總統尼克森、前國務卿基辛格、秘魯總統藤森、新加坡總理吳作棟、越共中央總書記阮富仲、緬甸總統吳登盛等外國元首政要。深圳博物館已成爲展示深圳和中國改革開放的重要視窗。近年榮獲廣東省博物館最佳導覽服務獎。
2、教育活動-深圳博物館堅持館內館外兩個陣地,爲市民大衆提供優質的文化教育活動。在館內舉辦“曆史文化大講堂”、“非遺手工坊”、“考古小作坊”、“繆斯少年體驗營”、“國際博物館日”、“環球自然日”、“小講解員培訓班”等品牌活動,每年100多場,使博物館成爲觀衆接受教育、享受高雅文化的殿堂。選派專家在市內外開設講座、培訓;編寫校本課程,深入全市大中小學校舉辦系列活動“博物館小講堂”。近年榮獲廣東省博物館開放服務最佳社區服務獎、最佳宣傳推廣獎等獎項。
3、志願者工作-深圳博物館現有各類志願者2000多人,包括團體志願者隊伍11支,隊伍規模及素質處於國內博物館前列。在博物館和志願者自治管理委員會的引導下,深博志願者全面參與展覽講解、諮詢引導、展品看護、宣傳教育、活動支援等工作,每年參與服務6000多人次,2萬多小時,成爲深圳博物館公共文化服務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