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漿夫婦 #案件兩則
放火殺人事件兩則
大家好,我是魚漿。
最近的感染人數屢創新高,本來想實地採訪這些發生事故的地方,但因為擔心感染而作罷。不過這些地方都是我熟悉的地方,所以分享一下我的心得。
之前有很多朋友提到日本的治安,個人覺得日本整體的治安是好的。但畢竟都市人多,會遇到的案件往往會比較多一些。為什麼這兩個案件要一起講呢?主要是受害者的背景有些類似,加上最近因為肺炎疫情的肆虐,大家過得真的很悶,因此有被暗喻為肺炎壓力下的暴力宣洩。
另外,第二個案件昨天有更新的記載,我會在這裡一併更新。
◎11月5日 上野公園放火事件(第一張跟第二張照片)
這跟上野搶劫事件是同一天發生的事件,不過這件事件發生的比較早,約是在凌晨發生的。受害者是住在步道上的流浪漢,燒起來的東西是他的行李。
首先這邊先讓大家瞭解一下,對於流浪漢住在步道這個行為來說,日本這邊是違反道路法的,因此若是有人喝醉躺在步道上,警察是會去關切的。但流浪漢這邊就比較難處理,抓他去警察局也不是,放著也不是,因此都是以軟性勸導比較多。
這裡一般是通學也是通勤的道路,因此附近的居民抱怨不斷,但也沒有辦法,最後就在11/5的凌晨發生了火災。
依個人推斷而言,流浪漢自己抽煙點燃的機率是有的,不過凌晨的流浪漢大多入睡。有在上野觀光過的朋友大概就知道,大概十一點左右紙箱就蓋起來了,路上就是這樣東一塊西一塊。因此這邊我推測是有人放火,動機可能就是很討厭流浪漢佔據步道的行為。
11/5是週四,凌晨已是末班電車,因此我推測並非是在這邊通勤上班的上班族,很有可能是附近的居民,時常利用步道通行,或是家裡面有人常走過這個步道。推測可能是日本人男性,年齡約在四十到五十之間,動機估計是曾跟流浪漢吵架,或勸說過流浪漢,但對方不聽,因此就以這樣的方式報復。
我曾經猜測過會不會是家庭主婦幹的,原因是因為小朋友在通勤的時候受到流浪漢騷擾。後來在我實地調查過後,這條路並不是高中生以下的學生常用的通勤道路,因此這樣的可能性極低。
若是觀光客開放的時候,這條路上會有不少觀光客在這邊拍照,也算是觀光客常去的地方之一。
◎11月16日 澀谷笹塚殺人事件(第三張跟第四張)
其實這篇文章我從11/20開始寫,不過就在昨天真正的犯人跟母親一起自首了,大致上的推測都沒錯,雖然有點事後諸葛,但還是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想法。
這次的受害者是一位64歲的老奶奶,這個老奶奶也算是無家可歸的人士。發生地點就在「幡ヶ谷原町バス停」,這個地方在哪裡呢?其實就是位於下北澤跟新宿之間,雖然算是觀光客不常去的地方,不過據我所知,有不少朋友在這邊開民宿。
案件發生在早上四點的時候,有一個老奶奶倒臥在路邊的公車站旁,臉色蒼白不對勁,送醫後不治身亡。監視器雖然沒有拍到行兇過程,但有拍到一個男子提著塑膠袋來回走了三次。
當初我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以為老奶奶是自己跌倒,後腦撞到地面而造成的事件。而走過的這個人只是單純的路過者不救,因為若是這個人下手的話,可能會造成頭部前後的淤傷,一般來說後腦若被打中,很有可能往前倒,造成前後都有淤傷。加上有人說袋子上面有血跡,我個人判斷並非血跡,而是日本的塑膠袋較薄,裡面的紅色包裝商品透色出來而已。
當時警方也是這樣推測,因此沒有公布犯人的面貌,雖然戴口罩,但還是打上了霧面,避免造成「名譽毀損」。
不過後來我再看了幾次監視器的畫面,覺得事情應該不是這樣。首先若只是單純的路過者不救,不會這樣來回走了三次,估計光看到第三次就會通報警察。因為我曾在路上看到倒在地上的人兩次,我也是確認幾次情況後就通報警察,請警察直接去處理。
但這個人沒有通報。
再來這也不是預謀,如果是預謀的話,會先調查好監視器,盡量不被看見,也不會來回走三次。因此我推斷這個人是臨時起意,用有著寶特瓶的塑膠袋打了老奶奶的頭部,以為只有暈過去就走了,卻不知道老奶奶因為頭部受傷而不治身亡。
當初看了監視器後,我推斷應該是日本人,從步伐的力道與身材看來年齡約在四十歲以上,並且是住在附近,與受害人不是第一次見到。凌晨四點買了飲料後,看到被害人坐在公車站睡覺,於是起了傷害對方的想法,用塑膠袋連著裡面的飲料罐毆打對方,導致死亡。
就在昨天,這個嫌犯跟著媽媽一起去警察局自首,是46歲的吉田和人。兇手說了一句話:「這是我做的,但我沒想到會那麼嚴重。」
後來他又說:「我只是不想要看到這個女的在這裡,想要她走開,於是我就用裝寶特瓶的袋子打她。」
跟台灣一樣,有著死刑的日本也是殺了一個人的情況下大多不會判死。這次預估是三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這兩起案件都是針對無家可歸的人所造成的犯行,下次有機會於下週跟各位聊聊最近發生的兩起禁煙暴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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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止步?公園淪為單車競技場
呂清夫/輔大應用美術系教授(台北市)
古亭河濱公園現在正值花海盛開,直到明年1月春節前後都是賞花期。圖/北市工務局提供
你很難想像在一個單車競技場中,一群群單車呼嘯而過的同時,居然有男女老幼夾在其間散步,這就是台北河濱公園的寫照。由於能走的道路都畫滿腳踏車道的交通標誌,行人沒地方走,只好混入車道上散步,因之險象環生,腳踏車又多半騎很快,簡直像單車競技場。
有個朋友去九號水門散步,黃昏時刻被腳踏車撞到,騎車的人雖然緊急煞車,但是被撞的朋友已經整個人摔倒又被壓,頭部後腦撞到水泥地!從此以後一直昏迷不醒!最近我的親人也遭逢腳踏車禍,由於市府宣傳古亭河濱公園有花海,我們也去看看熱鬧,結果被一個小朋友撞得四腳朝天,尾椎重重著地,左手肘破皮,後腦勺再撞到柏油路,一時痛到爬不起來,約過兩三分鐘,可站起來,但尾椎還在隱隱作痛,不找醫生不行。
這是哪一門子的公園?《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就規定公園裡不能騎腳踏車,難道河濱公園不算公園?乾脆說是「腳踏車運動公園,行人止步」,現在卻是宣傳市民去看花海,而且花海還要展示到到明年春節前後,然卻跟隨著重重危機,民眾可要特別小心。
其實一般公園也不例外,有位媽媽帶著小朋友到公園玩,結果小朋友在人行道嬉戲時,被車速過快的腳踏車撞倒,原本以為只是擦傷,結果後腦勺都是血。媽媽說,「現在小朋友看到腳踏車就會說很危險。」更可怕的是市政府一直增加U-bike,公園口的U-bike更常被租借一空,都跑進公園去了。一旦發生事情,官員會說無法可管、無法可罰,偶有民事和解,受傷民眾要求賠償一百多萬,還被加害者(小朋友)的母親覺得不可思議。但你知道日本腳踏車撞到人要陪多少錢嗎?九千五百萬日圓(約台幣二六四四萬)!
這是六年前日本一個小五學童撞倒了一個六十七歲的婦人,至今傷者整天躺在床上,意識不清,故被神戶地方法院判定高額賠償,專家也覺得合理,學童的母親則提問高額賠償的明細何在?結果是未來的照護費用四千萬,受傷後不能工作的賠償金兩千多萬,傷害後遺症的慰問金三千萬。這些賠償足以讓當事人破產,也讓大家警惕,不敢造次。就像開車一樣,我在日本住了五年,一開始朋友就警告我,開車千萬小心,否則發生事故會讓你賠一輩子!
台灣因為罰則太輕,執法不力,硬體不足,所以交通大亂,酒駕、超速永遠無法杜絕。這裡最基本的還是硬體建設,像河濱公園之亂根本是規畫不當。如像紐約中央公園的腳踏車道雖長達十公里,但是放在公園的最外圍,且只有單行道,如果不是這樣騎車,就很容易跟其他單車相撞或撞到人。如果你想看景點,通常要騎到最接近景點的車道上,然後下來牽車走過去。
河濱公園如果不想掛牌「行人止步」,就該好好規畫人車分道,目前在精華區的花海路段看不到人行道,規畫就要讓騎士與行人井水不犯河水!否則發生事故大家可能想要提出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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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一般公園也不例外,有位媽媽帶著小朋友到公園玩,結果小朋友在人行道嬉戲時,被車速過快的腳踏車撞倒,原本以為只是擦傷,結果後腦勺都是血。媽媽說,「現在小朋友看到腳踏車就會說很危險。」更可怕的是市政府一直增加U-bike,公園口的U-bike更常被租借一空,都跑進公園去了。一旦發生事情,官員會說無法可管、無法可罰,偶有民事和解,受傷民眾要求賠償一百多萬,還被加害者(小朋友)的母親覺得不可思議。但你知道日本腳踏車撞到人要陪多少錢嗎?九千五百萬日圓(約台幣二六四四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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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兒子的3歲生日,
晚上才開心的慶生,帶他出去玩。
結果晚上在民宿浴室洗澡時卻滑倒,往後跌到,
檢查是後腦撞到浴室門檻。
勘查撞擊點是在後腦中上處,有一點紅腫跟擦傷的感覺。
浴室地上的門檻直角的角落應該是塑膠連接是圓弧狀(還好是圓弧狀)
,已經被撞裂,可見的撞擊力應該不小。
小孩是哭得很大聲,可以安撫下來,檢查瞳孔看不出不一樣
(可能不是專業看不出來)
晚上睡覺時有一直爬起來聽聽是否還有呼吸,拍拍他看會否有反應?
慶幸都是有反應的。
經過一夜,今天也是一直觀察他,後腦撞到的部分已經有消腫(昨天也沒有腫很大)。
整天都有吃飯,沒有胃口不好,似乎沒有嗜睡症狀,也同樣的嘰嘰喳喳的講話講不停,
有時覺得他是不是過於興奮,老婆說這樣很正常。
但我心裡還是很擔心,因為晚上回家要兒子跟阿嬤說回到家了,
局然脫口出:「阿嬤,我死掉了喔!」...真是嚇死我了。
明天希望老婆帶他去檢查看看,不知道是否有必要?
還是自己再多觀察?...如果檢查,去常去的小兒科先做基本檢查OK嗎?
還是直接去大醫院看診?這個應該要掛哪一科呢?
還是,是我過於擔心,有吃有睡依然精力充沛就是沒事了呢?
不知道有沒有人可以給建議,先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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