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小林國賠案裁判費逾1479萬,立委將修《災防法》大型災害求償免繳裁判費】
今年適逢 #九二一大地震 20週年、#八八風災(又稱莫拉克風災)10週年,居民持續重建家園之際,卻不約而同面臨法院催繳裁判費。八八風災慘遭滅村的小林村生還者,狀告高雄市政府防災不力,15名勝訴者僅獲賠3850萬,但133名敗訴者及繼承人後遭追討裁判費超過1400萬;事實上,九二一大地震東星大樓受災戶告建商敗訴,也被追討裁判費。
協助兩起案件打官司的律師鄭文龍批評,台灣的民事訴訟裁判費按求償金額比例,求償1千萬要先繳40幾萬裁判費,對弱勢者築起司法高牆,呼籲立法院儘速修訂《民事訴訟法》,民事案件裁判費最高不超過1萬元,天災求償免繳裁判費。
■失去5親人提告求真相,卻要繳40多萬裁判費
八八風災造成小林村民400多人罹難,生還者質疑高雄市政府未及時警告居民、撤村,提起國賠,最後僅15人勝訴,其餘100多人敗訴。由於台灣的國賠案件是由普通法院民事庭審理,按照《民事訴訟法》,民事案件要繳裁判費,採比例制,一審裁判費是求償金額的1.1%,二、三審皆是1.65%,敗訴者負擔。
小林村自救會前會長蔡松諭表示,8月5日收到第二批法院送達的裁定書,結果敗訴者總計要繳的裁判費達1479萬8308元,比原先估計的7、800萬高出甚多,扣除第一批已繳200多萬,還有1200多萬待繳。其中一個受災戶王先生,失去父母、老婆、兩個女兒,提起訴訟要真相,這次總計要繳40.9萬元,「我們100人告一個,用到一組司法人力,卻收我100個人的裁判費。」
蔡松諭直言,親人罹難,家屬當然會想知道真相,但現行裁判費收費制度,對於大型集體訴訟不公平,裁判費已成為窮人訴訟高牆,表面上人人可告,實際上有錢人才有辦法告。
東星大樓在1999年的九二一大地震中倒塌,居民分別向台北市政府和建商提起訴訟,訴訟過程中,台北市政府不斷要求法院向受災戶追討裁判費,已引起輿論批評,雖然最後北市府敗訴,但建商勝訴,居民必須繳裁判費。
其中一位居民陳語喬今也出席記者會,他表示,母親在九二一大地震罹難,向建商求償時一審勝訴,二、三審卻敗訴,現在被追討6萬元裁判費,律師正在抗告,他語重心長地說,沒有人希望成為大型災難中的受災戶,沒人希望成為罹難者家屬,期盼司法不要再築起高牆。
■律師籲裁判費採定額制,上限不宜超過1萬元
長期推動司法改革的鄭文龍,恰好擔任東星大樓和小林村受災戶的辯護律師,20多年下來,他發現一體適用的民事裁判費制度對天災求償相當不友善,居民遭遇越重大的傷害越不敢告。「民事裁判費按照比例計算,美其名是防止濫訴,但我只看見防到真正要打官司的人。」他指出,現在行政訴訟裁判費是定額制,一案4000元,刑事免裁判費,只有民事按求償金額訂比例,「要濫訴的人,你擋了他這裡,他還是會去告刑事,防止濫訴是虛假議題。」
他表示,美國採定額制,一個案件的裁判費是200美金,台灣的民事訴訟也應比照美國和行政訴訟制度,定額收費,最高不超過1萬元。
此外,針對大型災害,例如小林村事件、九二一大地震、高雄氣爆、八仙樂園塵暴等等,受災者求償應直接免除民事和行政訴訟的裁判費,別讓裁判費成為受災戶追求司法正義的阻礙。
■大型災害求償減免訴訟費,立委下會期擬修《災防法》、司法院有共識
今天出席記者會的立委黃昭順表示,災民只是想透過司法知道真相,沒有理由讓災民承受第二次傷害,下一個會期將提案修改《災害防救法》,免除大型災害求償時的裁判費。
對於民間提出的裁判費改革,司法院民事廳廳長李國增表示,可以理解災民的心情,若修改《民事訴訟法》牽一髮動全身,根據各國經驗,裁判費太低,的確會造成民眾濫訴,且不符法院行政成本,應在其他條文中,另外制定關於大型災害的裁判費規定。
李國增認為,的確可以針對大型災害特別考量,例如在《災防法》規定,法院可以看情形減免或免除裁判費,「舉例來說,如果是因為蒐證問題敗訴,和居民無關,法院可酌免裁判費。」若立委真的在下個會期提出修改大型災害的裁判費比例,「司法院會適當表示意見。」(文/林慧貞;攝影/許𦱀倩)
#延伸閱讀
不義的訴訟:八八風災的差別國賠,二度撕裂小林 https://bit.ly/2OT8AmU
【專題】八八風災10年追蹤——小林的死與生 https://bit.ly/2KmOQ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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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村 生還 者 在 科教館GO好玩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感謝關心防災議題的各位❤️
防災·哩甘哉 #重建影展 第二部《此後》
感謝主人翁翁瑞琪先生今天也特地來到現場跟大家互動;《此後》從翁大哥的第一視角去看他在災難過後如何面對餘生,翁大哥說他是40幾名生還者中唯二山崩掩埋小林村的目擊者,
曾經也有夜不成寐的日子⋯
歷經時光荏苒 他依然還是最常造訪公祠的人,
會去和「祂們」說說日常 聊聊從前,
這是他的從此以後,
日子依然在過 而家人就在心中,
你也有無法走過的從前嗎?
看看《此後》一起勇敢走向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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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戰神
最近不知道是馬英九已經拖去埋了還怎樣,突然出現了一堆緬懷馬英九的文章,還一堆人在文章下面各種吹捧、各種好辛苦好棒棒,我都快吐了,不要年紀輕輕就自行在臉書上宣布腦死好嗎?
打了一堆屁話,卻又講不出來他到底做了什麼好事,也講不出半點政績。
一下說自己不懂政治,但又知道馬英九很清廉,一下又說馬英九面對中國欺壓時,不硬起來是為了安穩,一下又扯他實在是很辛苦殺小的,實在是不吐不快!
不懂政治又要寫政治評論文,講白點,你開頭就寫說自己不懂政治,就只是要大家別批評你啊!
你不懂政治沒關係,但你出來秀下限,企圖脫下褲子,集體生火取暖自慰顛倒是非時,我不罵你實在對不起我自己。
你在打文章說他清廉時,總可以先google一下吧,google很容易,只要有腦你也會,其他的先不提,光一個特別費案他就不足以被稱之為清廉了:
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發生於西元2006年,馬英九於任職臺北市長期間,將特別費每月固定匯入妻子周美青帳戶運用於私人用途,並以假發票報帳,遭臺北地檢署以貪污罪起訴。最高法院最終判處馬英九無罪,其部屬余文則遭判有期徒刑。
清廉的人,會開假發票報帳,把特別費轉到自己老婆的戶口,被抓到後再叫自己的幕僚頂罪?
你再說他清廉時,有想過余文的感受嗎?
說面對中國欺壓時,不去做激烈抵抗,是為了安穩,ok其他的不說,光說上禮拜五晚上那隻影片,你看周子瑜,面容憔悴手發抖,念著違背自己意願的聲明稿,你覺得當下的她安穩嗎?她也跟你一樣不懂什麼叫政治,但她懂的是:是當她面對到中國欺壓時,她一點也都不安穩!
那些人就更別提八八水災出來丟臉了,還記得:你沒天良,做什麼總統(http://goo.gl/F5WJua),這幾個字嗎?這幾個字是馬英九當初去視察災區時,災民看到他所說的第一句話,為何這位受災戶會如此氣憤,因為馬英九到事發的一個禮拜後,也就是小林村滅村消息出來後,才成立國家安全會議,幹,你在袒護馬英九的時候,有想過小林村那五百名冤魂的感受嗎?根本畜生!
還有,我不懂一直扯大家網路霸凌他的人,是腦袋裝屎還怎樣,你真的懂霸凌的定義嗎?霸凌應該是指強欺弱,且弱者處於無法反抗的狀態下才成立,什麼都要扯霸凌,霸恁老師啦!
你打那種文章才是霸凌我的智商啦幹!
他是民選出來的公職,更是一國元首,當他做不好時,人民本來就有批評的權利,這才是民主國家該有的樣子啊,只有北韓與中國那種極權國家才不能批評自己國家的元首。
所以我只問一句:你們這些人到底懂什麼叫民主嗎?虧你們這些人都還是解嚴後出生的小孩,公民學分沒修膩!
最後,不要再說他很辛苦、很努力所以不能批評他了,很努力不一定做得好,當做不好時,就是要遭到人民批評,更何況,他努力的方向根本與民意背道而馳,當然會遭受批評,這是他咎由自取的好嗎?若他真的很努力施政滿意度不會只有9.2!
施政滿意度比他高的地方首長賴清德、陳菊、柯文哲都會遭受到批評了,難道只剩9.2的馬英九批評不起膩!
如果他真的那麼棒做那麼好,會變成票房毒藥?你要知道08年選舉時時,各個候選人,可是都搶著沾他光,把跟馬英九的合照放在看版文宣面紙上的,為何四年以後八年以後,馬英九的支持會變成意圖使人不當選,你有想過嗎?
沒有,因為你不敢面對真相,所以選擇無視。
還有,我覺得台灣人真的很濫情,當有人遭受批評時,就要拿辛苦來合理化他人或自己的錯誤,辛苦又如何?辛苦就可以犯錯?基層警察很辛苦,難道他們壓力大時就可以拔鎗隨便找個路人發洩嗎?台灣有許多老百姓也都活得很辛苦啊,難道他們不爽時,就可以在路上隨便找個路人發洩嗎?
爛死了!
真的不要再打那種自欺欺人的文章了啦。
PS對不起,我沒有奶可以擠,所以我想很多人不會想把這篇廢文看完,若你看完我會由衷的感謝並且佩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