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禮拜三紐約州政府通過一項重大法案,就是「娛樂性大麻」在紐約除罪和合法化。也許大家都把心思放在防疫所以討論的情況沒有很熱烈。基本上,大麻的使用規範是抽煙與喝酒的集合,21歲以上才能使用,洗完後不能開車等。
郭謨在這個時候與議會達成協議在最後關頭推一把,讓法案過關可以合理懷疑是想轉移他深陷老人安養中心已經被控性騷擾的醜聞的注意力。不過以紐約的市場來看,之後州政府可望每年有超過三億美金的相關稅收,同時也將解決長期為人詬病的針對有色人種社區取締大麻的族裔偏見執法問題。
就像抽煙喝酒一樣,吸食大麻過量絕對有害無利,尤其對未成年者的影響更為深遠。所以使用者自己要自律,也要記得相對的社會責任。
以下是大麻合法化之後,目前應該知道的事項:
一、只要是滿21歲,任何允許抽菸的地方,也允許吸大麻。反之,像公園或是聯邦政府辦理的政府樓室內(聯邦政府尚未將大麻合法化)這些不准抽煙的場所就不能吸大麻。
二、不論在家或在外,目前每個人身上最多只能攜帶三盎司的大麻。未來相關法規訂定之後,紐約客可以在家存放最多五磅的大麻。
三、未滿21歲的人吸食大麻不算犯罪,但會被開50元的罰單,以及必須接受毒品相關教育。
四、目前還不能販售大麻,直到相關規則訂定出來。
五、警察不能因為你身上有大麻味道而將你攔下搜查。
六、因為大麻屬性,吸食大麻後是不允許開車的。如果警察因故將你車子攔下而聞到大麻味道,就可以當作「酒後駕車」起訴你,無論查到的大麻有多少。
七、目前還不能在自家種植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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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在這裡發表的較長文章,都出自我即將出版的書《誰能夠走出羅生門?——李怡讀書隨筆》)
所有的爭權奪利都會讓我們更貧乏
——《慢讀赫塞》
李怡
每個無私的舉動、每個因為愛所作的割捨、每個同情憐憫,每次的自我犧牲,看起來放棄、犧牲了很多東西,實際上只會充實我們,增長我們的智慧,也是唯一能使我們成長與進步之道。
×××
1899年,工業革命一個世紀後,時年二十二歲的德國作家赫曼.赫塞(Hermann Hesse, 1877-1962),以《輕微的喜悅》為題,寫了一篇短文,大意是:人們終日為「時間」驅趕,已到難以脫困的地步,不是「沒時間」就是「趕時間」,惶惶終日以致生活毫無樂趣可言,連娛樂活動都充斥著「匆忙」的緊張氣氛。他問道:「我們的父祖輩有做甚麼事會挪不出時間的?」那時候,無論倘佯在大自然裏旅遊,或在居處院子裏觀賞一朵小花,他們都享受到心情愉悅!「強調分秒必爭,終日營營役役,無疑是快樂的最大敵人。結果就是:『娛樂愈來愈多,快樂愈來愈少』」。對此,赫塞在這篇文章開出的藥方是「懶散」或「游手好閒」,亦可以譯作「偷得浮生半日閒」或現代詞彙「慢活」。
娛樂越多快樂越少
工業革命的推進,使歐洲背離了文藝復興的人文精神,以「時間就是金錢」為表徵的機械文明掌控了一個貪婪世界。1917年,一次大戰打了三年,赫塞發表了題為〈論靈魂〉的短文,文中他寫道:「他們在金錢、機器及充滿猜疑的世界裡失落了他們的靈魂。」人類的經濟活動不再由「需求」而是由「獲利」主導。既然「獲利」是最高目標,那麼「每一天,每年,每個生命的每一分鐘就都獻給工作了……快速,還要快速」;而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自然就會冷淡下來,凡與金錢利益無關之人與事,都沒時間理會;既要「追逐」,動作就要快,分秒要必爭,哪來時間給別人?「凡事都需要時間」變成「凡事都需要節省時間」。
赫曼.赫塞是1946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作品風格多樣,兼有自然主義、浪漫主義和理想主義的氣韻。此外,他作為傳教士父親和印度學母親之子,受到成長背景的影響,作品也帶有濃厚的東方色彩。赫塞作品多在描寫人們如何尋求實在自我,準確地捕捉到了人在青春期的一種精神狀態,以及青春期中人們可能會提出的一些問題。其作品亦帶有濃厚的和平主義色彩。以《彷徨少年時》、《荒原之狼》、《流浪者之歌》等作品享譽世界文壇。
赫塞寫作時期長達60年,小說、散文、沉思錄、詩歌、政治思想、文學和文化批評論著在全世界再版過千萬次。
慢慢咀嚼終生受用
晚年,他根據一些讀者從他的作品中摘錄下的句子,印成小書,書名叫《閱讀幾分鐘》。用德文直譯,應是「隨手讀:幾分鐘」。其後還有一句隱而未顯、但卻呼之欲出的話,直譯為「賞味期:一輩子。」一輩子,就是慢慢咀嚼,終生受用。
其後美國興起赫塞風潮,出版社再從他畢生作品中摘錄出550條格言,編輯成書出版。這本書的中譯本,名叫《在書中發現自己的靈魂:慢讀赫塞》。赫塞在這本書的卷頭語寫道:「格言猶如寶石,因稀有而有其價值,且唯有小口細嚼而非大口囫圇才能到『味』。」
格言,猶如一段文字甚而是一篇著作的精髓,它因短小而有價值,不能囫圇吞棗式地粗略閱讀,而須細細咀嚼才能領悟其真義,並能成為指導生活言行的指針。
《慢讀赫塞》可說是赫塞畢生作品的精神濃縮版。550條格言有長有短,短的,精緻如鑽石,字字珠璣;長的,周全如短講,句句真誠,都有叫人驚豔之處。
德國作家豪斯曼(Manfred Hausmann, 1898-1986)說,這本書「如同文學珍品般吸引著我。為何如此?因為赫塞不造作,他用他的內心思考,他不耍弄空中樓閣。」
書名前面寫的「在書中發現自己的靈魂」,不是發現赫塞的靈魂,而是赫塞說過讀者會在他的書中發現讀者自己的靈魂,是「自我心靈的寄託以及內心的困擾被說出也被證實。」
赫塞寫作的主要時期,正值第一次大戰的帝國霸權及第二次大戰納粹橫行時代,由於他堅決地對抗民族主義、戰爭和沙文主義,使他成為最為政治敏感的德國作家,從1914年起他就是備受冷落的小眾德國知識分子。納粹興起的1939年,赫塞的書在德國全面被禁,直至納粹垮台後,1946年他的書才在德國解禁。
在《慢讀赫塞》一書的第一章「政治」,赫塞針對「愛國主義」、「政客」(戰爭販子)、「法西斯」等概念所作的反思、抨擊與嘲諷,是相當深刻的。他說:「戰爭不會憑空而降,它和其他人類行為一樣需要有所準備,也必須有許多人的醞釀和參與,才可能成真。可是希望戰爭並且策動戰爭的人或者政權,往往是可以從戰爭中圖利的。或者可以直接發戰爭財,例如軍火工業(一旦有戰爭,許多善良的中小企業也變成軍火商,資金也會自然湧入這個行業),或者能獲取威望、聲譽和權力,譬如說那些賦閒在家而英雄無用武之地的將校軍官們。」
除了抨擊「戰爭」和「軍火工業」,他這段話更狠狠地批判那些自認是「愛國者」的軍人,尤其是「高階將官」:原來,沒有戰爭,這些「高階將官」就無用武之地了,因此,所謂「愛國」云云,乃是戰爭販子的遮羞布罷了。
赫塞說:「今日人類的處境,是由兩種文明疾病造成的:科技和國族主義的自大狂。這兩者賜予我們兩次世界大戰和戰後的斷垣殘壁,甚至引發其他戰爭,直到它們平息下來。」
先賢智慧永恆不變
《慢讀赫塞》中關於「愛」的一段短論,說得真好,值得抄下來給大家欣賞:
「每一份無私的奉獻,每一次的參與和愛心,都可讓我們更加充實。而所有的爭權奪利也會讓我們更貧乏。這一直是個奇妙又簡單明暸的生活智慧,而且千古不變。印度人最早明白了這個道理並且告訴世人,然後是希臘人,然後是耶穌,千百個哲學家和詩人追隨先賢的智慧,他們的著作超越時代的界限,而與他們同時代的貴族早已被人遺忘。無論是你偏愛的耶穌或柏拉圖、席勒或斯賓諾莎,他們都訴說著相同的最高智慧,他們都強調權力、財產、知識無法讓人快樂,唯有愛才可以。每個無私的舉動、每個因為愛所作的割捨、每個同情憐憫,每次的自我犧牲,看起來放棄、犧牲了很多東西,實際上只會充實我們,增長我們的智慧,也是唯一能使我們成長與進步之道。這道理像是一首老歌,而我不是稱職的歌手,也不是最佳的傳教士,然而真理是不朽的,而且無論是在曠野裏傳播它,或是用歌聲頌揚它,或只是將它印在報紙上,真理都是永恆不變的。」
道理簡單,而且不是赫塞最先講到,而是從古到今已不知多少人這麼說。但赫塞寫來,如一位批評家所說:「他文句散發出的強烈張力以及滲透力,讓我們冷暖感受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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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深層的需要,不需要靠數據化去發現」
#rabbie_brand
「100個摘要 -寫給品牌內容的深夜情書」
(2016/04/22.01:10 做了一些補強說明)
臉書發文有史以來最長的就這篇了。一不小心從1,000字疊到6,000字。
這種想寫的感覺,像寫情書。
所以,先按讚,然後收藏它或分享它,慢慢讀。然後發現真的一點實際用處都沒有了,就留下這份情吧。數位這條路,放了很多感情,變得太快,結果留得住的,也真的只剩下情了。
言歸正傳,這篇發文起源於上禮拜五去動腦龍璽作品賞析會擔任解說員,除了放作品,也想藉機會跟來的人一起思考,什麼是「品牌內容」。
所以,今天敲敲打打完成這篇,當作為此篇報導,補充100點摘要。有霸氣嗎?
對於「品牌內容」,發展「社群創意」,夢之怪物(不要唸夢之怪獸喔)有一些觀點。
對於什麼是「廣告」,什麼是「品牌內容」(或者你也可以說是「內容行銷」),
以下就是我當天現場有說,現場來不及說,現場沒說清楚,或者平常很想說的,都在裡面。
大家看完可以多討論討論,找我喝咖啡一起討論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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賞析會我主要講影視作品和品牌娛樂的作品,我想藉由這兩個類別,去談談「廣告」與「品牌內容」的差異。(我把最重要的部分講完了,才看見KK和同事來了,我覺得很抱歉,KK就看這篇吧。)
*有些影視作品,不是用廣告的邏輯產生,它是「品牌內容」思考產出的。
*有些作品屬於「品牌內容」,但作品本身最精彩的部份,是為「品牌內容」拍的「廣告」。
*「品牌內容」並非是反廣告。使用「品牌內容」的思考系統,是可以產生「廣告」的。
*「品牌娛樂類」的作品,就是使用現有的娛樂形式作為溝通方式,例如戲劇、音樂、舞台劇、脫口秀、遊戲...等等,所以這是一個很大的類別,形成一個大趨勢。(詳細分類可上龍璽網站)。
*品牌娛樂類的出發點,就是先以觀眾為中心,可以想想,做娛樂內容,是要廣度,還是精準度。
*品牌娛樂,不是廣告影片的娛樂化。這個要區分好,因為你定義了廣告,它就是搭配著媒體採購的流程,而品牌娛樂內容,有它驅動內容的方式與平台,不是媒體投放廣告的邏輯。
*但你做了品牌娛樂,還是可以產生廣告這個「娛樂內容」的廣告素材。
*不要把廣告娛樂化誤當品牌娛樂,因為驅動內容的方式不一樣。
*在「品牌內容」觀念不是很健全的現在,我們會產出「品牌內容」,但卻使用廣告投放的系統。我們需要更努力去思考與建構這一塊系統的樣貌,這會是由媒體公司,還是Youtube Facebook yahoo!等平台所啟動?或是一個全新的網絡。
*「品牌內容」著重在於思考大眾傳播的一種新方式,而「品牌娛樂」是一個具體的答案,以觀眾為中心的方式做品牌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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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要進入談談「品牌內容」與「廣告」的差異了。你還在嗎?要先按讚嗎?我剛喝了一瓶陽光糙米漿當作午餐,而且依照慣例買了Dr.Milker拿鐵,這味道適合文案落筆。
*「品牌內容」和「數位」兩字一樣,當大家都活在數位,數位就失去定義的必要。「品牌內容」也一樣,當他成為主流,這個類別就會消失。但我們要小心,當這個類別在國際上消失,是他成為主流了,但在他還沒有成為我們本地的主流時,我們卻一點都不討論他,這可能是...我們真的太不在乎了。
*廣告是一種溝通的系統,「品牌內容」也是一種新的溝通系統。
*當品牌溝通以「人」出發,而非以「產品」出發,可以說是進入「品牌內容」的思維。從人出發這個其實講爛了。
*你說,雖然我從「產品」出發,但我還是做了「人性的洞察啊」。沒錯,但你主要還是用廣告媒體去曝光,你還是以媒體採購為主要方式。「品牌內容」的系統並不是。
*如果你說廣告片、廣編、平面稿、促銷活動...等等,這不也都全部叫做「品牌內容」嗎?你說的對,但也不對。因為如果這些都叫「品牌內容」,那「品牌內容」就沒有討論的必要了。
*「品牌內容」在廣告業值得被討論清楚,是因為它代表的是不同於廣告「以產品為出發點」的方式去做溝通,同時不同之處也包含了「運轉內容的方式」,有別於廣告媒體的系統。
*是不是一年拍1支叫廣告,一年拍100支就是品牌內容?數量很多就是品牌內容嗎?不是,影片數量是現象結果。你追溯回為什麼拍100支的理由後,如果是觀眾想看的東西,要用100種內容來符合不同觀眾的口味,然後引起注意,這才是品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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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品牌內容」:
*我們有必要更清楚定義「品牌內容」,分辨與「廣告」真正不一樣在哪,找到符合這個時代整個媒體大變化下的溝通出路。
*不同立場,定義不同。所以你不能只看「定義」,要知道這定義是從「什麼立場」看。
*這篇所有所有所有的摘要,都是從「廣告」的立場,傳播溝通的方式,去為「品牌內容」定義。如果你有印出來,這一整行請畫線。
*內容產業(雜誌/新聞/影音平台等等),跟廣告業在談的「內容」,立場不一樣,處境不一樣,定義不一樣。
*網路上有不少大師談論「內容」的文章,有很多並不是從廣告業的立場,有很多是從它本來就是「內容提供者」的處境和立場去談。電商或影音平台,談的內容肯定跟廣告業談的內容不一樣。
*內容產業談內容,很多是關於內容的革新,因為要面對觀眾的行為去進行變化。如多螢化、跨平台、行動化、社群化...等等。內容業者,一開始就是以觀眾為中心,廣告的出發點並不是,廣告是先以產品為出發點,然後再去思考把東西丟進去哪一個觀眾聚集的地方。
*這篇談的「品牌內容」,是從廣告業來說,從「以商品出發」走向「以人出發」。為什麼會需要換條路走,有很多資料和現象有說,不贅述。但我從做廣告的角度想強調一點,觀眾現在接受的娛樂強度與資訊頻率太過密麻,看廣告到底留下多少印象?這對建立品牌有很大挑戰。
*當一個新創的商品,設計的原點就是解決人的問題,提供人更好的娛樂體驗...等等,這樣的新創商品本身就是強大的「品牌內容」。當然,它還是可以用廣告,來宣傳新創產品。
*一個科技新創商品,最適當的方式還是清楚的介紹自己,搭配高度的美學。新創商品,體驗商品與使用商品的情境,是最重要的「品牌內容」。
*當科技類新創商品以廣告作為主力,有弱化產品的疑慮,因為廣告包裝語法傳統時,反而會有跟不上新創商品的時代感,產生非新商品的感覺。所以新創商品,商品本身的體驗就是品牌內容。到了廣告這一環,多以呈現IMAGE具美學的識別為主。
*如果你做出來的是廣告,要用廣告素材完成社群、行動、多螢等等,做出來的素材,就會分別變成長秒版、短秒版、字幕放大版、把品牌藏起來版、第一個畫面就有露出品牌產品版。
*但有一種廣告,會是「品牌內容」,那就是娛樂性很強,執行力很強,藝術性很強的廣告,廣告變成了核子彈級的「創新作品」時,他的確會衝破廣告的邊界。
*廣告業談「品牌內容」的關鍵點,應該是要離開一直以來多以產品出發,離開只用廣告去極大化產品訊息,離開只用單一訊息主張去強灌印象,離開只用媒體去觸及消費者的廣宣作法。
*「品牌內容」是轉換成以人為出發(價值觀/心態/議題/娛樂/問題),來達成行銷任務的一種新的溝通模式。
*當你進行「品牌內容」,公司簡報的產生,就不是先從產品特性出發,也不會是用單一訴求。
*以「品牌內容」為主時,廣告公司的組織應該要有相對應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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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贏得觀眾的心的「品牌內容」:
*我這裡定義的「品牌內容」,是可以完成「廣告效益」的新溝通方式。所以採用「品牌內容」的行銷方式,是廣度的,大眾的,社會的,宇宙的,外星的,最後面兩個是開玩笑的。
*「廣告」具有大眾傳播的特質,所以這裡談的「品牌內容」也要做到。這意味你並不會完全捨棄使用廣告的溝通系統。。
*對品牌溝通來說,顧客可以分為:「潛在顧客」/「需求中顧客」/「使用中顧客」。其中「潛在顧客」,一直以來都使用「廣告」,因為需要使用廣度去把潛在顧客挖出來。
* 所以內容,有為了「潛在顧客」/「需求中顧客」/「使用中顧客」所產生的內容。但我所說的「品牌內容」的行銷方式,一切都是在談為了「潛在顧客」所產生的內容。
*「品牌內容」行銷,是廣度的溝通方式,要有要抓到「潛在客戶」的任務。
*「潛在顧客」又可以包含「本來沒有需求的」,「有需求沒有想到你的」,當然還有現在「使用別的品牌的」,看你要區分到多細。應該要有相對應的政策。
*「品牌內容」以人為中心 。這又可分為 -「 以觀眾為中心」/ 「以族群需求為中心」 /「 以用戶為中心」。到底一開始要以什麼為中心出發,取決於你的任務設定是什麼。對應上述三個出發點的任務是:「製造群眾注意力」/「製造解決方案」/「製造顧客關係」。
*再贏得注意力的題目上:群眾注意力-強度高,時間短 / 需求者的注意力,強度中,短時期 / 使用者的注意力,輕微,但固定。
*但因為現在品牌,會開始延伸出做深度的內容,你必需去看他是為了哪一類型顧客,因為那決定了他用什麼方式驅動這些內容。為了潛在客戶和既有顧客的,顯然不一樣。
*並不是你做潛在顧客的內容,你就不能去給既有客戶,原因是你先要把出發點想清楚,知道主現故事是什麼,再去規劃其它延伸的情節。我們可以善用資源,難免貪心,但要努力維持清醒。
*有兩條分開的大路在眼前:走用戶為中心,透過科技數據預測使用者行為,直接影響購買行為的路;還是以觀眾為中心,用品牌內容溝通去影響社會,創造出意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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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創造品牌內容,視為「商品」研發:
*我認為應該把「品牌內容」,當作品牌的「產品」,所以「品牌內容」不是「品牌娛樂」。
*把「品牌內容」與「品牌娛樂」做個區分,「品牌內容」是自造的,「品牌娛樂」是品牌參與娛樂的既有形式。
*品牌去開發觀眾想看的「內容」,那個「內容」就是觀眾想要的「產品」。
*所以,品牌內容的產生,應該要有一股濃濃的「研發」味道。
*把「品牌內容」視為品牌要行銷的「產品」,我們產生內容的態度就會轉變。
*當你用這是品牌要行銷的「產品」,你就會抱著研發產品的心態,有著實驗精神。不是科技才需要實驗精神,開發一個與人有關的「品牌內容」也是。
*「品牌內容」在推廣時,一開始的階段會有個小小麻煩。觀眾或廣告產業的團隊們很懂看「廣告」,大家會尋找「議題」與「產品」連結的部份。當轉向「品牌內容時」,少數觀眾會有疑問,這與產品有什麼關係。
*「品牌內容」產生的「產品連結上的疑問」,這是正常的。他就像品牌利用廣告一開始要建立「全新的認知」一樣。
*用研發產品的心態做「品牌內容」,就必定會經歷「死掉的」。但你是為了找到一個「活很久的」,你不會一開始就出現那個「活很久的」。
*用研發的角度看「品牌內容」,把「品牌內容」當作「產品」看的話,內容肯定是先短期,然後中期,再做長期的投資。只有活得下來的產品走得遠。
*用「品牌內容」就是產品的觀點,代表品牌內容也會有成長期衰退期。現在擔心這個有點太早一點,我們還沒做呢。
*這意思就是透過把品牌的「價值觀」當作品牌的「產品」,賣給觀眾的溝通方式,來完成行銷。
*當把「品牌內容」當作「產品」,你會發現「品牌內容」,也需要搭配「廣告」。但重點是我們會區分什麼是「品牌內容」的溝通方式,什麼是「廣告」。
*單一訴求,是廣告的產物。「品牌內容」本身就是產品,產品談的是對人有什麼實質的貢獻與意義,娛樂性和知識性或者社會性都是,但廣告談單一訴求。
*當你接受「品牌內容」的「產品觀」,「品牌內容」對你來說就不是一個直接放到媒體裡面的東西。「品牌內容」會需要一套運作它的系統,讓人們可以去使用「產品」時,產生好的體驗,然後買了這個「產品」。
*「品牌內容」與產品一樣,本身就具有「存在的價值」,而不是「暫時性的廣告」價值。
*如果廣告體系走向品牌內容體系,以人為出發,品牌開始使用「研發具價值觀的內容產品」去參與社會影響社會,品牌內容將非常具有意義,令人陶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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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內容的型態:
*品牌內容有長期/短期/點狀,這代表著這個主題的時效性是很長還是今天。
*品牌內容有長期/短期/點狀,於是也影響了內容體積的大/中/小。
*內容體積的大/中/小,當然也影響驅動這個內容的管道有關。
*驅動內容的管道,勢必成為你規劃長期/短期/點狀的規劃。
*品牌內容有知識性,藝術性,故事性,娛樂性,等等所有內容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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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清楚線頭:
*「品牌內容」與「廣告」,現階段可以用資源分配比重去思考。
*從哪出發決定了我們怎麼思考溝通的方式,與設定什麼是主要效果,次要效果,紅利效果。
*我們要像理解「新聞」娛樂化,「娛樂」新聞化一樣,知道主體是誰,副業是什麼。混淆不清,就會讓一個籃球中鋒在蓋完火鍋後,還要能飛身接殺一顆左外野高飛球。不是完全不能,但是需要換下球衣,戴上棒球手套,需要經過轉換場地,更換配備的過程。
*想要介紹商品,你就做廣告。想引起觀眾注意,創造意義商品,你就做品牌內容。
*不談這是廣告,不談這是品牌內容可以嗎?你要如何都可以,但決定一下,我們要從人出發,還是產品出發。
*如果品牌總是做以產品為出發的廣告,還是非常有效,那就繼續做廣告,繼續用創意極大化這個產品。
*產品力真的很強,那就繼續用廣告極大化它,因為它有效,不用糾結在這。(但新創商品要注意)
*一個通路,做主題促銷就會賣,甚至不需要創意,不需要廣告。這沒什麼好奇怪。他的品牌內容就是強大的「主題商品」。
*「品牌內容」以人為主的出發點(不斷重複到煩了),但並不等於不需要「廣告」了。當你分清楚線頭是誰,內容的力道多少,需要廣告去補強廣度,還是會需要用到。談到內容力道,題目與創意的角色就非常重要。
*「品牌內容」的行動化,意思是你把品牌內容做出來時,你為了觀眾的使用行為或者路徑需要,所以你要有行動的版本。
*當「品牌內容」,就是主要以行動上做體驗,行動的版本就是主版本,這就不是談行動化,因為他本身就是以行動上的體驗為主要。但你也許會做到社群化,這個行動體驗,在社群上如何操作?你要一層一層推。
*大部分我們現在的工作,都是廣告社群化,廣告娛樂化,是從以產品出發的廣告去起頭的。所以這樣做時,你要變成聚集觀眾的社群擴散時,基本上都很難。因為線頭一開始就不是從這裡開始的。
*另外我們也要思考一下,當你是進行廣告操作時,你把影片投放在社群平台的廣告上,這時你會產生一種錯覺,質疑這個廣告素材,看久了就會膩,或看過觀眾不想看。這是危險的判斷。
*電視廣告的投放,我們好希望全部人看三次,才會有足夠的印象。但我們把廣告投放到數位上尤其社群上時,卻會擔心看太多次。然後設定排除看過的人,甚至看過一次的就不要看,這真的怪怪的。既然做廣告,你也知道要累積識別、一致性、單一訴求,你可以想一下,說不定你一下就會找到應對觀眾看過就不看的方式。而不是往擴散或再操作去鑽。
*線頭即然從廣告起,就用廣告的知識去判斷,廣告素材就是為了加深印象,觀眾會膩,但你的任務就是用曝光創造記憶,加深印象,他看過一次後滑過不看也沒關係,但你需要找到方法,讓他不看你也會「看見」你是誰。
*電視是公開的媒體,Google聯播網是公開的,臉書是私人動態牆的媒體,廣告進入到私人的領地,具有侵犯的位置,要小心的是有那種打擾的感受,但好的創意可以稀釋掉這種侵犯感。
*廣告任務需要創造印象。用好創意好感度高和好品質的素材,會讓使用者不會那麼排斥你出現在他的私人版位上。觀眾不去討論你沒關係,你做廣告,你要的是廣告印象。不要一講到數位,就想到可以有擴散效果,結果亂了套路。
*當你用了廣告手法,就會需要頻次建立印象,觀眾膩不膩是次要問題,你的思考要用在私領域資訊多每條訊息都比你抓眼球的媒體上,我需做什麼樣的廣告,並做到幾次的觸及,而且這幾次是隔多久去打擾一次才比較好?
*廣告的媒體型態,本身就是用干擾建立印象,所以過去有人說如何讓廣告有效果,但卻不打擾人們的生活,這是一種值得追求的境界。因為數位社群有可以擴散的特性,而讓你忘記你本來就是要傳播單一訴求,這樣很容易浪費子彈。
*累積大量的鮮明的印象度,識別度,一致性,還是廣告能做到的事。廣告的問題是影響力越來越弱,原因你已經知道好多。
*當你希望社群媒體是你的主力,但你用商品為出發點的廣告素材,影響力本來就會比較小。你要用「品牌內容」的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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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品牌內容談品牌識別:
*品牌有「制服的」識別系統:一看就知道是誰,最快最廣的方式是透過廣告建立的。
*品牌有「調調的」識別系統,看事情就知道哪個品牌做的,是透過體驗品牌內容累積的。
*品牌制服般的識別系統,可以很大方地進入「品牌內容」。你以人為出發產生好的品牌內容時,觀眾很能接受品牌產品的形象置入。
*品牌內容的推出,在某一個時間點內,某個專題,有用到廣告媒體時,也需要一致性的視覺。我們需要觀眾識別這些消息來自於哪個品牌。
*但是品牌內容的推出,在不同的主題與時間波段下,需要建立的是「調調的」識別系統,不同波段要調調一致,但不需要穿一樣制服。
*穿上制服,有頗大銷售的意圖。而維持調調的,不是制服的,這是對事情的態度,保持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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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內容」與「體驗」的關係:
*從創造「品牌內容」出發,要思考的是人們體驗「品牌內容」的方式與媒介為何,情境為何。廣告的話,媒介大多談得就是多少人流多少曝光。
*上述說的體驗,不是說產品的「體驗」。是人們如何「體驗一本書」,「體驗電影」,「體驗社會運動」。
*創造人們體驗內容的路徑後,也要規劃內容被體驗後驅動起大眾關注的路徑。廣告是從媒體版位去思考,而品牌內容的「體驗」,是反過來先從人們使用哪些路徑會得到最佳的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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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來一下自問自答:
*Q:品牌即時回應社會議題,是不是品牌內容?
A:是。這是透過傾聽社會參與社會,來創造內容的方式。以人出發,不是產品出發。以觀眾為中心,以社會族群為中心,不是以產品為中心。
*Q:品牌創造深度內容,而且是與使用產品有關的內容,是屬於「以顧客關係為中心」?還是以「觀眾為中心?」
A:這算是問錯問題。但我們很容易陷入這種狀況。所以,一切回到本質,回到線頭。你想先決定這次你想要以觀眾為中心,那你就是為了製造圍觀的效果。先確定這個,你才去想,我可不可以用產品的深度體驗,去創造出這個效果。行你就做,不行 ,就換一個。
*Q:我要如何評估我的品牌,適合發展什麼樣的「品牌內容」,而且,這是可以完成銷售的結果?
A:當你從人出發,從人們如何體驗你的「品牌內容」去思考,你就進入到「品牌體驗」「品牌情境」 去。所以,你要找的主體方向是,這個主體帶給人們的情境脈絡,情緒區塊,跟顧客在使用你的品牌產品時,有沒有具有情境情緒的相關性。你會因為品牌內容的操作,喚出人們的舊經驗,然後因為你的「品牌內容」在創造體驗時,會讓品牌進入這個經驗中關鍵的一環,品牌體驗結束後,這個體驗若成功存回大腦,當他未來在這樣的情境情緒下,就會想到你(你的行銷活動就不斷去啟動這個情境完成品牌提醒)。大膽說這是品牌內容影響購買的關鍵。
*Q:一個主張訴求,然後用360全展開,也是發展出一堆不同的內容不是嗎?
A:問題還是一樣,如果你是產品出發,你這個全展開的不同內容,一定大部分還是去買各種廣告媒體,然後針對媒體做不同的素材。只要你是用人為出發點,步驟就不會是360,而是運作這個內容的方式、路徑、平台。但下下一步可能會用到360。你知道我說什麼?(夢之怪物徵求對發展內容具有熱情的創作者,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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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補充的雜思:
*當原生內容成為主流的話,創意人員應該重新定義自己的角色了,那條路是什麼?
*一談到做內容,永遠都會有時間,質與量的問題,但的確需要有固定而長期的內容。
*媒體有數字可以表達傳播的觸及有效性,品牌內容的做法,除了檢視銷售數字,驗證有效性的指標,要找出方法定義出來。
*當大數據的應用,讓通路數據與媒體數據結合後,更直接地影響購買行為,這是一條品牌內容參與不了的路嗎?想一想,你有沒有發現我問錯問題了。
*人類高階的心靈需要,不需要靠數據化去發現,因為那早已存在。現在是用科學的方法,去驗證心理學。創造有社會意義,人類深層需要的品牌內容,會是「品牌內容」的路,不是大數據的。兩條路都會存在,是天際轟炸或街頭襲擊,各有套路。
*心理學了解人們言行不一致。意即你心裡這麼想,但你卻那麼做。如同你看臉書好友的內容一樣 - 你明明看了,但你不按讚 ; 你明明按讚了,明明你就沒看。
*如果你要評價一個內容到底是不是被關心,從互動行為上取得的數據,並不是那麼可靠。你應該了解從行為上取得的數據,有它適用的範圍。當你產生的內容,是在與人心對話時,你並無法透過數據取得人們內心真實的評價。
*「品牌內容」不是排斥數據,而是像我們談論「廣告」與「品牌內容」的關係一樣,我們要分清楚「品牌內容」的核心目的。品牌內容是以人為出發,企圖創造意義,啟發人心,目標在達成廣度的溝通。在洞察深層的人性上,數據目前並沒有優勢,就如同數據無法判斷「怒買」是正面的評價。數據是在當內容展開時,透過你設計給觀眾的框架,去發現你該優化與極大化的關鍵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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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提醒,想好你自己的立場,想好你的階段,想好你的環境與我的環境是不是一樣,再去想以上論述適不適合你。這是我跟品牌內容這件事談的戀愛,分享給廣告人的摘要。
謝謝一起思考
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