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情人節, 先生忙到十點多才回家, 本想不會有什麼情人節浪漫之類的了, 於是把電腦關了睡覺去,順便瀏覽一下他臉書, 喔! 有寫一段祝福我情人節快樂的話,這已經是他浪漫的極限了 …
『我不是一個浪漫的人,我的願望就是她能平平安安、健康快樂,這樣就好。
情人節快樂!
#謝謝我的另一半
#一起變成老公公與老婆婆』
有時他看著我們年輕時的相片,會忍不住感嘆歲月催人老, 對比現在,他常對我說:「啊! 原來妳也老了…」 人會變老是當然, 優雅的變老, 很正常啊, 我這種年紀,就該有這種年紀的樣子。
粉絲紛紛留言給予祝福, 不經意撇到一則Lisa Lee的留言,她寫到:
「解釋一下夫人的一身造型裝扮事不是花公帑? 不是小市民?」
她大概是女生,也知道女性上的了檯面的衣服通常不便宜。
我昨晚簡單回她:
『外套大衣是2014年買的 ,內搭洋裝在2014年選前就已經購入, 手拿包是在東門外市場100元買的,這都是我自己的花費啊, 我穿的衣服難道可以用公帑?』順便一提, 脖子上的圍巾是十幾年前某上市公司的股東贈品。
先生的市長特支費,每個月都是給員工當績效獎金,他當市長六年來, 就算是為市府活動的花費,我也從沒提供他任何一張發票去報過任何一筆帳。
就在回話到一半, 老公回家了,他心驚驚湊過來看我寫什麼,發現是這種沒資料、沒朋友的網軍,就很不屑的說:「跟這種人認真就輸了」 其實我也知道對方來意, 也不是要跟她認真, 只是女人都喜歡討論外表,既然對我打扮有興趣,互相切磋也不錯。
我曾在邱沁宜主持的訪談節目上被問到「是否會和先生一起出國訪問?」 當下直覺反應,就表明經濟考量下沒辦法成行。
市府有一年配合中央推行的南向政策, 市長率團到東南亞、印度訪問十天,記得當時的觀傳局長就力邀我同行, 說這是軟性的推銷觀光, 夫人同行再恰當不過了, 當時心想要是同行,除食宿機票花費數十萬外 ,應付不同國情的治裝費,花費想必上看百萬,於是直接拒絕。
一般的外縣市參訪交流, 數千元的食宿費對我來說是小事,也都盡到另一半責任盡可能參與。
國外政要常會帶夫人同行訪問,或許他們收入多,先生從政後收入是當醫生的一半,所以都要求我更節儉, 說是不會反對我買衣服啦, 但強調不可以幫他買衣服 ,過年市府前來拍「市長大改造」的影片 ,因為門診看的晚, 來不及換裝,當天穿的是女兒小時候淘汰下來的桃紅毛衣。
跨年晚會某媒體曾做一條新聞 ,影片旁白是這樣說的:「柯市長一番新春賀詞都遠不如陳佩琪手上的紅色手拿包來的吸睛…」 呵呵,看了真療癒, 逢人就吹牛一下, 說100圓(台幣)買的如此吸睛揶, 我們東門市場的外市,每逢周末假期常有不同的攤商進駐, 有次來了一攤專賣皮夾、皮包的攤販, 說是百貨公司的倒店貨,我看一堆人圍著, 也上去湊熱鬧選購, 還一次買了數個顏色搭配衣服,現在女用長夾都很精緻, 心想有時駐足台上聽市長講話, 常會一雙手不知放那兒, 拿個手拿包,也可掩蓋這窘境,那晚上台前, 隨行還問我要不要幫忙拿著,我連忙說這是裝飾用的啦!
講這麼多, 就是希望大家有空到我們這附近的南門市場、 東門市場、永康商圈走走吧。
局長特支費 在 高雄市議員 邱于軒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陳菊:#丁允恭案該查就查_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問題是,丁允恭就愛在不對的時間和地點「辦事」!#權利是最好的春藥
能夠讓他享有如此「特權」,當初提拔他的陳菊前市長「功不可沒」!
這位能夠讓花媽「愛惜」和行政院長蘇貞昌大嘆「可惜」的「青年才俊」,應該是有超凡的「過人之處」!特別是對女性長官的「花言巧語」和「阿諛奉承」
翻開他在高雄市新聞局長任內企劃「吉祥物PK戰」的資料。該活動雖然網羅了海內外各地的吉祥物,但從企劃書內文就可以看到他將花媽「捧在手心」的用心和貼心!
雖然有眾多著名的吉祥物如「高通通」和「高雄熊」等參賽,他似乎只在乎「花媽」玩偶的維護管理!企劃書內詳細的載明!
明明高雄市官方吉祥物是高雄熊,他硬是搞一個活動大使「花媽」玩偶,連去日本演出也是以「花媽」為主角!
是不是這種高明的「撩妹」手法讓花媽在用上「暈船」,才讓丁允恭越來越「位高人膽大」?
呼籲高市府,硬起來檢視公務空間的使用準則!丁前局長的特支費運用是否也是如辦公室般的「公私不分」!人事管理的機制等!
丁允恭案會過去,別讓陋習留下才是市民之福!
#允恭心中只有她
#連公文都在撩妹!
局長特支費 在 高雄市議員 邱于軒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一餐五萬九?#你吃飽沒?》
小妹總質詢時,有個議題受到關注,就是《高雄流行音樂文化中心》的公關費支用?
依照高市府人事處的規定,會議每個人的餐費是80元,但依照《高流》提供給我的資料,光是7月25日的董監事會議,餐費就高達五萬九!我高度質疑他的「正當性、合理性和妥適性」?
《高流》是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眾多行政法人中的一個,當初陳菊市府號稱成立行政法人的用意,是希望能讓人事晉用多些彈性、專業導向;組織運作如企業般由董監事監管!立意雖好,但由於是高度自治,許多人事聘用和費用的支出都由董事會決定,如果自治能力不足,就可能因管理不善而弊病重生!
《高流》一年的公關費高達66萬多元,遠高於局處首長一年40幾萬的特支費!依照文化局局長在議會中的回答,十萬元以下的支用,是不需陳核文化局本部的,如此鬆散的監督管理機制,令人擔憂!
我相信,一餐五萬九,只是冰山的一角,何況是一場十幾萬的「張學友、Maroon5」的演唱會呢?
呼籲,高流出來「說清楚、講明白」,也希望其他的文化法人在支用經費時能「謹守分際」!畢竟,你們花的是人民的血汗錢!也希望文化局能重新檢討行政法人的內控機制,才能更彈性合宜的管理這些機構!
#一餐五萬九!應該吃很飽吧!
#司法解決才能還真相
#下週提告誣告,法院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