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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抗瘟疫的努力,將是一場永無盡頭的歷程,可是這並不構成放棄奮門的理由,如果放棄奮門,就只有卑屈順從與坐待屠殺。」瘟疫一卡繆。
2020年2月7日邱泰源理事長委員與外交部、衛福部官員就世界醫師會於2005年5月於法國Divonne Les Bains(迪沃恩莱班鎮)召開的理事會通過支持臺灣加入WHO及IHR決議文內容修訂深入研議;WMA針對所通過之各項決議文每10年重新檢視、重新確認各決議文是否維持原案、小幅修改、大幅修訂或廢除歸檔,本條文至今尚未重新檢視;2019年10月W M A在喬治亞大會中,中國中華醫學會要求W M A撤回本決議文;W M A秘書處建議本決議文:to update it until next session in Porto,April2020 and forward to GA to adopt as Resolution.以便世界醫師會於四月理監事會通過支持我國。
國際衛生條例(IHR 2005)是WHO會員國在體認了傳染病的無疆界性與嚴重性之後,為建構符合時代意義全球防疫體系,所制訂的國際協定,其主要目的為針對公共衛生危害、同時又避免對國際交通和貿易造成不必要干擾的適當方式預防、抵禦和控制疾病的國際傳播,並提供公共衛生應對措施,以期對於國際交通等個別利益干擾最小的情況下,達到確保預防、抵禦與控制疾病的國際傳播的最大集體利益。
特別是當全球化變成國際的主要趨勢之一,各種衛生、安全檢查與通關程序的簡易與便捷化,雖然促進了交通、人員、貨物的充分流通自由,卻也突顯了承受跨國疾病風險的必要性。換言之,日趨活絡的跨國性活動,加速了人員、貨物等傳
染病媒介流通與環境變化,使得不受政治疆界拘束的傳染病,不論是突變機制、散佈與傳染途徑與速度,都變得更加難以掌控。這種刺激,直接促成了公共衛生議題的全球化。
IHR是治理全球衛生緊急事件之重要國際法文件與工具。然而,由前伊波拉病毒與武漢肺炎之疫情卻透露了該條例在遵循與效力上的深層缺失。第68屆WHA指示總幹事成立IHR審查委員會(IHR review committee )來評估其功能、透明、效率與效果。儘管充分認識到這些缺失,大會卻並未就此作成相關之決議,亦未給予資源。
三項急迫需要的IHR之改革為:
首先,儘管該條約要求發展核心衛生體系之能力,196個會員國中卻只有64國通知秘書處其已經達到該核心能力要求; 81 國要求展延時間;並有48 國迄今仍未就其狀況及目標有所表示。且各國是被允許以自我評量方式來評估其狀態。IHR
應該堅持各國投資於核心能力的建立,並要求WHO嚴格地評鑑各國表現。
其次,在首次伊波拉病毒疫情爆發且無國界醫師組織(Médecins Sans Frontierès, MSF )提出宣告要求的6個月後,WHO之總幹事仍未就此宣告為PHEIC。根據內部透露的文件指出,總幹事係因處於政治壓力下而不宣布緊急狀態。另外,向總幹事提出建議的IHR委員會,其成員組成與商議經過並未公開,削弱了國際組織所需要的透明性與公共問責等要件。相較於一個全有全無的PHEIC,當疫情爆發並變得更加嚴重時,其應就此作成具體回應。同時,IHR 委員會之商議過程應該公開,並且伴隨一個獨立的「影子」委員會以對總幹事提出建議。
第三,總幹事的建議普遍遭到各國忽視,其中包括旅避、貿易的禁令,以及隔離措施的施行等。實際上並沒有任何獎勵誘因或要求遵循之機制,且總幹事也並未公布那些不遵守其國際責任的國家名單。
更深層的結構改革是WHO嚴重缺乏經費,並無法控制其主要的預算使用。然而,WHA卻未改變該組織在經費上的種種根本性缺失。
2016-2017年度預算總額是43億8.500萬美金,約有10.3% 的提升,但與該組織全球性的任務相較,卻仍是完全不成比例,甚至低於許多美國的主要大型醫院。強制性分攤的會費仍然維持在2012-2013年度的水準,代表名目收入的零成長,這部分占了21%的預算項目,而來自會員國及主要大型捐贈者如蓋茲基金會( Gates Foundation) 的自願性捐獻則占了剩下的79%。因此WHO的預算不僅無法適切配合全球衛生需要,且總幹事實際僅能控制預算中的21%,所以外部的捐贈者能指定組織的優先事項及行動綱領。
參與世界衛生組織對台灣而言既是權利也是義務,因為憲章規定WHO的宗旨是
要「盡可能讓全社界所有人民獲得最佳的健康水準」,台灣具有兩千三百萬人口,
比聯合國四分之三會員國之人口還多,應與其他國家人民心樣受到公平的待遇,而不能參加WHO,在醫療無國界及國際高度互賴的時代中,台灣可能成為全球醫療衛生網絡中斷裂的一環,倘若出現國際傳染病,可能對鄰近國家或全世界人民的健康構成威脅,更由此次武漢肺炎事件台灣優異表現更能提供世界抗疫經驗。
北京的反對是台灣無法參與WHO 的唯一障礙,因為中國動員其支持國家在WHO總務委員會、執委會、及WHA年會強力阻擾,以致於我國友邦所提邀請台灣以觀察員身份參加WHA的提案年年遭封殺,筆者愚見台灣過去「避免刺激北京之顧全大局作法」結果反而鼓勵中國得寸進尺。改變策略,提出以台灣名義申請成為WHO 正式會員國,此攻堅策略,在此次武漢肺炎事件不利全球情勢下,前景實可樂觀預期,至少台灣不會有自我矮化之損失。當然台灣改弦更張的策略要能達到對北京形成壓力的結果,必須要台灣內部團結一致,支持政府的新作法,如果台灣朝野可以團結一致,全民可作為政府的後盾,則北京會仔細思考繼續將台灣排除在WHO之外,將會付出昂貴的政治代價。如果台灣的一些政泊力量選擇與北京唱和反過頭來批評自己之政府,授與北京從台灣內部分化台灣的機會,那麼中國會有恃無恐,圍際社會支持台灣的聲音可能會弱化。此一新作法因勢利導以全球人類之安危為出發點,值得朝野及全體國人之共同支持。圖文:之軒、堅。
【向最早吹哨者 去世之武漢醫師李文亮致敬 其於2019年12月30日發出疫情卻遭公安指責造謠】
屈 尺 國 小 總務 處 在 徐裴翊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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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作春泥更護花
◎黃俐雅(人本教育基金會南部聯合辦公室工作委員)
從小葉永鋕就很溫柔,喜愛編織與烹調。爸媽一度很擔心,帶他去看心智科。醫生說:「你的孩子很正常!」因此,家人都能接納永鋕的特質。
沒想到上了國中,班上男同學嘲笑他「娘娘腔」,甚至在廁所裡脫他的褲子,要驗明正身;即便告訴老師,也無法阻止同學捉弄。因此,永鋕改在快下課前去上廁所。
國三那年,葉媽媽發現一團揉掉的週記,上面寫著:「老師你難道瞎了眼嗎?兩份作業一樣的筆跡,都沒有看出來?」
事發前一個月,永鋕留下紙條說:「媽媽,我不想上學,學校有人要打我!」葉媽媽去電學校,希望學校關注此事,卻被敷衍的掛上電話。
2000 年 4 月 20 日,第四堂音樂課下課前,永鋕照往例向老師要求上廁所。雖然音樂教室旁邊就是廁所,學校卻以有人抽煙、不易管理為由將廁所鐵門拉上。永鋕不得不穿過黑板樹林區,跑向 100 公尺外的廁所。
鐘聲響起,永鋕被發現倒臥在廁所內,口鼻都是血,被送醫急救。主任回校後,指示學生沖洗廁所,並將染血外套泡水以便清洗。
隔天凌晨,永鋕離開了人間!
事發後,人本基金會曾陪同葉家向縣政府陳情要求查明真相;2000 年 6 月 23 日,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以廁所水箱漏水未修、地板濕滑導致永鋕跌倒,對校長等 3 人提起公訴;歷經屏東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無罪、最高法院兩次發回更審;直到 2006 年 9月 12 日,纏訟六年的案子大逆轉,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二審判決校長、總務主任、設備組長等三人過失致人於死,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5 到 3 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於 9 月底定讞。
回看這漫長的訴訟過程,前六年法院判他的意外是因為昏倒,第七年改判為滑倒致死;但是最該被審判的是,為何有那麼多的欺凌?學校也任由這狀態持續?死亡是果,長期被歧視是因;所以在這場長期的法律戰裡,參與其中的葉爸葉媽、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人本基金會,以及其他的有心人,都堅決地認為:我們不只要打贏官司,還要把永鋕個人,以及以前無數個「永鋕」的苦難,轉化為將來成千上萬個「永鋕」不再被欺負的養分。
我還記得,2000 年事情剛發生時,當時人本屏東辦公室主任張萍跟我去拜訪學校,除了聽校長的說法,也訪談他最後一堂課的老師、第一位發現現場的學生、同班的以及隨機遇到的學生,我們表明想協助的心意,包含由當時人本高雄辦公室主任禎芳為全校學生上一堂性別平等的課。
當我們勘察他倒臥的廁所時,雖然地板的血跡已被沖掉,小便斗旁噴射狀的連串血跡還烙在牆上,昏倒的人如何讓離地面四十公分處濺血?這讓死因有眾多揣測。明明音樂教室旁邊就有,他卻得跑去 100公尺外的廁所,只因校方擔心學生抽菸把廁所封鎖了。學生的生理需求與安全,在辦學者思維中比不上管理的重要。
透過與人訪談及環境接觸,我逐漸對他的學校生活有點雛形,在他身上發生的羞辱與欺負,單獨拿出其中的一項,都是慘不忍睹的;被同學圍堵脫褲子、被學弟罰站在馬路上、被迫幫同學寫作業、上下學路上被修理、下課時間的各種捉弄……為了儘量不跑廁所,能喝水喝湯嗎?每個上學的前一晚,睡前的他在想甚麼?要離家上學的他是怎樣的心情?
而且,不是單一事件,不是某個倒楣日,是日復一日經年累月的三年,他只是去上個學而已。葉媽媽去學校反應幾次後,永鋕跟媽媽說不要再去了!葉媽媽直到現在都只能猜測為何他需穿著卡其外套?他都說沒事,屏東的夏天是酷熱的,他是為了要遮掩或逃避甚麼?
永鋕是別人威權的出口,單調生活的樂子,陽剛文化的侵蝕對象,大家都知道他好下手,欺負孤立無援的他是安全的。老師呢?是不是潛意識認為問題在於他的行為特質?認為他改變行為問題就解決了?欺負他的學生也是受害者,當他們長大察覺到自己對人的傷害時。
在永誌家,我看到被他照顧過的動物、他巧手栽植的植物、他是唱合唱團的「第一女高音」,房間的電子琴是父母對他天賦的欣賞與支持,還有寫了又揉掉的紙條—『老師!你眼睛怎麼了?這些筆跡一樣的作業,你怎麼沒發現』?這是他沒送出去的控訴與求救,之前他在週記請導師幫忙處理也沒用。
女同學說他溫和貼心,他的客語教學很有趣,感情豐富的他為了死掉的狗哭了好幾天。他在家裡與村民心中是受歡迎的,會幫人洗頭、燙頭髮、不過剪髮還不能出師,村裡人炊粿、包粽子他會幫忙,他跟媽媽去喝喜酒是為了學習烹調,他買了不少食譜,每晚都端出四菜一湯,他一步步往他愛的餐飲科靠進,他做的緞帶花漂亮到老師想拿去福利社賣。這些多數成年人未必有的能力,竟是他受嘲弄欺侮的原因,只因他是男生,這些精彩的能力,在性別刻板印象下成了罪過。
葉媽媽不知道她會走進法庭,她在兒子消失時也『失心』了,直到接到屏東法院的敗訴通知(有檢察官主動針對這起意外提告),葉媽媽突然有清醒的感覺;她要幫她兒子要一個公道,她要讓校園不要再有第二個葉永鋕,結果迎接她的是漫長六年的敗訴。
後續的上訴,告的是學校廁所沒維修好,以致學生滑倒致死。每次到高雄,性別平等教育協會與我們都有人陪伴葉爸葉媽。第一次出庭前,我拿名片去跟校長、總務主任、庶務組長打招呼,他們收下我的名片,眼神看我一眼就迴避了,看著罹癌的校長,我想著他也是受苦的人啊,因緣際會讓彼此須為一個學生的死衝撞出更多文明的可能。
每次出庭,都是對原告的傷害,我印象深刻的是:有次法官請葉媽媽去看照片,她翻完轉身要回原告位置時,坐在旁聽席上的我看到的是破碎了的臉,痛苦而扭曲的線條竟可以割裂一張臉。法官問她有何話要說?她說:我只要想到我兒子活著與臨死前的樣子,我就痛苦的快要死掉,又擔心家人難受,常常洗澡沖水時哭到用頭去撞牆…
法官打斷他說:『不要講你的委屈,這是法院,不是讓你講委屈的,不然那些在外面車禍死掉的怎麼辦…』?如果多點人性,他可以說『妳的痛苦我知道,不過法庭是要證據的』。
又有一次,法官問葉媽媽有甚麼話?她說:『我夢到我兒子跟我說,他不是昏倒的,是滑倒的』法官大聲訓斥:『做夢就可以判案?那全台灣的法官律師都回家吃自己,法院也可以關門了…』。如果他有點人味,他可以說『你太思念你兒子了!我們就是在調查他的死因』,法官教訓她的時間比這短短一句話長好多好多!
法院判第一個敗訴後,學校的公布欄貼張狂賀校長無罪的大紅紙,葉的弟弟還在學校就讀,辦教育的有想像到這對當事人的傷害嗎?父母辛苦把孩子養到剩一個多月就畢業了,只是去上學小個便,從此失去兒子,他們的無辜呢?整個學校沒人意識到這行為的不妥嗎?
他的弟弟有陣子無法好好睡覺,看到有人去家裡讓媽媽哭泣,會私下去問對方為什麼讓媽媽哭?小小年紀的他,努力不讓自己成為媽媽的負擔,用不干擾媽媽的陪伴關照她,他也很需要被幫忙啊。葉媽媽說小兒子沉默很長一段時間,有天突然說很想念哥哥做的蛋糕,還有哥哥常變花樣的晚餐。
有次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呈上資料,想在思想上啟發法官,法官翻一翻後說:性別平等是甚麼東西啊?很時髦喔!於是他們投書社論,轉戰媒體引燃社會革命。
永鋕的辯護團隊申請神經外科醫師出庭當專家證人,醫生說葉的頭顱有兩道骨折裂痕,大腦像豆腐摔到地上去了,這是瞬間重擊才會現的傷害,一般人在昏倒前都有自我保護基制,軟癱下去不會有這種傷勢。相較之下,法院之前總是認定永鋕的是昏倒致死,證據在哪裡?
每次結束庭訊,性平與人本的夥伴們會一起陪葉爸葉媽吃頓飯、講講話,為他們支持打氣,我們也為一個意義而——每次出庭的攻防都是在啟蒙法務系統的新思維。出庭、媒體投書、演講、拜會相關人士、公聽會…在眾人努力下,永鋕辭世後第四年,台灣通過了《性別平等教育法》,這是台灣人權史上的重大里程碑。
長年出庭,使本來講台語的葉媽媽,逐漸能以中文夾帶台語表達觀點,我想她已經反覆在心裡說過無數次了,在煮飯洗衣、在田裡、在路上、在午夜的失眠。
歷經七年訴訟,更二審大逆轉,宣判學校有罪—他們沒維修好廁所,以至於過失致人於死。葉媽媽說:學校有罪她並不高興,因為她不是要告校長、主任、庶務組長,很多學校也這樣啊!她並沒有贏,她永遠都是輸的,因為她失去一個孩子,她的兒子永遠回不來了!
永鋕生前我不認識他,死後因為官司我們一起走過七年,在我的認識裡;上學有如驚弓之鳥的他,並不因此而失去對自己的信心,他的心思用在唱出悅耳的歌,照顧花草貓狗,做緞帶花、烤布丁蛋糕、研發一道道滋養家人的菜餚、幫村民包粽炊粿、替媽媽的客人洗頭按摩 ……除去他是校園暴力的受害人,對音樂、美食、手作藝品有才情的他,在我心裡是個有創造性生活態度的實踐者。
本文出自 「雞婆的力量 」ㄧ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