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不只是螺絲鬆了,是根本不知道要鎖哪裡。」
昨天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安排 #第408次太魯閣列車出軌事故 專案報告,虹安也一早前往登記發言。從事故發生到現在,真相在抽絲剝繭下逐漸明朗,相關事證皆指向 #劣跡斑斑的包商違法施工及操作過失,為這次令國人驚愕與哀痛重大事故的主因。虹安自始即對於「為何屢傳不良紀錄之包商仍可承接許多公共工程標案」感到不解,也看到鐵路局、公共工程委員會、以至於各公部門機關於施工廠商之招標、稽核、評鑑與管理仍有極大改善空間。
回顧同樣由李義祥負責的義程營造公司,於承攬花蓮縣政府建設處2014年的標案時,#偽造承包工程當中用以維護工安的圍堰照片及施工日誌,在2018年8月經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有罪,今年2月三審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確定。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一項第四款「以虛偽不實之文件投標、訂約或履約」,再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應 #3年內 要被列為政府採購案的拒絕往來對象,也不能成為分包廠商。
但,根據 #台灣採購公報網資料庫 顯示,義程營造在2020年時還有得標花蓮縣政府標案、交通部公路總局標案,為什麼理應公告拒絕往來的公司,還能繼續投標政府標案並得標?對此,林部長和鐵路局回應竟是「98年的義祥工業社曾被拒絕往來,但只有 #停權一年。」虹安提醒質詢問的是李義祥的另外一家公司「義程營造」,而且是107年的判決,官員們仍是一問三不知。
所以,很可惜,就在林部長及官員們連第一個問題都沒聽懂的情況下,質詢時間就滴答滴答過去,虹安從現有法規和現象所看到的漏洞問題,也無從深入探討:
1. 按照現行政府採購法,處分對象主要為「廠商」,而非負責人或行為人,導致李義祥可透過不同公司切換,仍可得標承包政府工程案。
2. 根據《政府採購法第101條執行注意事項》,「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除第6款外,其他各款並未以司法機關起訴或判決為要件」,表示不須等到法院判決定讞,即可提報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列為拒絕往來廠商之流程。花蓮縣政府建設處作為主辦機關,為什麼不曾啟動流程?如此等於造就義程營造多了兩年半的時間仍可爭取標案。
政府公共工程案應有更加嚴謹的評鑑與稽核,難道這些廠商和負責人劣跡斑斑的履歷表,政府看不到?
此外,查詢 #政府電子採購網 拒絕往來廠商的名單,搜尋今年2月已遭判刑確定的義程營造,竟顯示「#無符合條件資料」?林佳龍部長、祁文中局長及顏久榮副主委卻在現場互踢皮球,表示這是 #公共工程委員會 業務範圍,而公共工程委員會則表示,要看主辦機關是否有提報,經過程序才會公告。
事故已經發生六天,關係人與名下公司惡名昭彰,媒體也已大幅報導,現場官員居然還在狀況外,只會說不是自己的案子,或是還只能掌握十幾年前的舊案?林佳龍部長在答詢的最後甚至表示,「請委員以後有這些數據的資料要先提供給他,他才能做功課,才不會浪費委員質詢的時間。」
天哪。親愛的部長!我不是您的幕僚耶!質詢前還要提供資料給您?要不要幫您把題庫和擬答都準備好?事故已發生這麼多天,該做的功課不是來立法院前就應該做好嗎!真是令人非常憂心。
#最新進度
今天看到公共工程委員會送交立法院的專案報告,慶幸他們終於搞清楚我的問題,卻也甩鍋給了花蓮縣政府:「義程營造於104年間履行花蓮縣政府採購案期間,履約請款文件登載不實行為,經法院判決有罪,惟該府未啟動停權措施,本會已函請縣府說明。」
花蓮縣政府稍早也對此回應:「中央要扛責任!這是有始以來最大交通事故,應審慎思考。」
事實上,依據媒體報導,很多標案往往只有一家廠商會投標,招標機關今天把廠商列入黑名單,未來屢招不成,麻煩的是機關自己。因此常看到有明明犯行已由司法機關明確認定,判決書都有了,但招標機關卻「#忘記刊登」,甚至拖到裁處時效屆滿而無法執行的情形。
我想,這一次的質詢,演變成鐵路局、公共工程委員會、花蓮縣政府如今互相推責的現象,真的不難看見政府工程招標確實有許多待改善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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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之前的RTM,简直如黑箱电视台!
新政府当改革RTM ,学习英国的BBC,甚至香港的RTHK ,都能专业和不偏不倚地为民服务。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5878235167400&id=230882577399
新首相Tun Dr. Mahathir 和新任通訊部長YB Gobind Singh:
新內閣成立後,讀到兩則新聞,一是敦馬訓令公務員從此要向違法指示勇於說不,另一則是反貪會主席蘇克裡終說出被恐嚇的遭遇。對我,還有那些曾被國營強權壓迫驅趕的同行而言,這一切彷彿來遲了,翻出了當年505前後接到的恐嚇信和停職信,希望能讓新內閣知道,過去國陣執政多年來,無數在對抗中默默被消音的「我們」,也期許你們讓留下來的同行,從此不再受磨難。
2005年加入國營電台,抱著走入僵化制度發出抗衡的聲音,至少藉著小勢力,有朝一日,一心想見證變革的曙光。然而走進高牆內,才知道絕望地離開很容易,堅毅留下的人來更艱難。
2005 - 2017年在RTM的日子,看著身邊跟我一樣,在電台、電視報道工作上,有魄力、有骨氣的同事,勇於報道和批評時政,比如報道「淨選盟」、「蒙古女郎謀殺案」、「一馬醜聞」、「劉特佐事件」等新聞,甚至針對那些國陣突然派來監管的親信,勇於糾正他們操控國營媒體的事端,結果下場都很悲涼,一個一個在毫無預警下,無端端被革職,甚至來不及收拾私物就得離去,連跟同事說聲再見的機會都沒有。
年復一年,後來留下一個人在孤身作戰,繼續用微弱的聲音在監督強權。
12年,怎麼熬過來?
1. 曾為大馬導演蔡明亮首部回馬拍攝的作品「黑眼圈」發起解禁聲明和網絡聲援後,有關單位將我的名字列入「監視」名單,也因此觸發我更決意繼續留在體制內,用自己的小勢力來糾正不公不義的政策。
2. 專訪 Yasmin Ahmad被 JASA(通讯部特别事务局)的華人官員(此人葉氏,是華基政黨黨員)來電警告,斥責她的電影不符合國情,甚至指導演疑是變性人,絕不能在RTM亮聲。弔詭是,Yasmin Ahmad離世後,我卻因那一期節目獲頒國家廣播獎。
3. 節目中僅僅介紹蒙古音樂、電影、文化為主題的節目,翌日竟被 JASA(通讯部特别事务局)的華人官員(此人葉氏,是華基政黨黨員)指控我在節目上搬弄納吉謀殺蒙古女郎的事件,無可奈何下,唯有將節目錄音一字一句翻譯成馬來文呈上報告給當時的部長過目,結果查辦後,雖被赦免了,但從此被「緊盯」的日子更嚴苛了,而我的手機也因此換了一個又一個,無名恐懼總在處處埋伏。
4. 505大選前兩天,回到公司,桌面躺著一封不明來歷的黑函,向上司舉報,對方冷冷拋了一句:「別鬧,當沒事發生。」得不到合理的相挺,唯在FB揭發此函,回嗆黑勢力。505後,頂著讓公司「蒙羞」的罪狀,停職1周查辦,當時聽眾以為我在大選後度假去了。接著,原本5天的節目被減至3天,在電臺的黑暗日子,也沒完沒了。
(505 黑函FB鏈接 :https://www.facebook.com/…/a.2503538273…/10151375152207400/…)
5. 大選前被告知RTM旗下職員的私人或公眾FB專頁範圍,都被視為機構的專利範圍,不可張貼任何諷刺批評國陣的圖文,更甚的是,每一天FB貼文都會被監督的華人官員一字一句翻譯成國語呈上,終於知道,新聞部鐵櫃上的黑名單,有個文件夾是記錄我「反政府」的行舉。
6. 我們跟一般普通子民不一樣。每每出席「Bersih 淨選盟」1.0,2.0,3.0,「Stop Lynas」、「反GST」等集會之後,一回到公司就被告知,有人 (JASA) 跟蹤拍到我在場的照片,即使後來我帶上面具和口罩也難逃魔掌,一紙警告再嚴懲,然後當頭當面拋下一句:「我們不會炒掉你,只會讓你自己選擇離去!」
7. 發起「年十五,燈佑蘇丹街」迫使納吉出來發言承諾不拆除老街,事件爆發之後,一再被噤聲。
8. 2015年4月15日,在節目中介紹「給你一點顏色」專輯,從歌曲牽扯出國家貪污腐敗的內容,當下接到電話警告。下班後再接獲一個匿名無聲電話,駛出公司出口轉角正有輛車子尾隨,最後我藉故兜轉半小時,走過附近的警局,車子消失了。正當駛到住家停車處,幾個警員和CSI站在我的泊車位,被告知1個小時前,有人丟擲3顆手制汽油彈,一顆掉在我的泊車位,調查結果只說是頑童的惡作劇,下文卻不得而知。(汽油彈事件新聞鏈接:http://www.sinchew.com.my/node/1441411)
9. 「一馬醜聞」延燒前後,連帶我們這些合約職員(非公務員)嚴重欠薪、甚至過年前不發薪水、還有因預算出現問題欲取消方言新聞,無計可施下,我私下寫文稿給媒體刊登,呼籲華社團體私下向新聞部求助,後來事情解決了,換來的卻是節目一再刪減的命運。
(新聞鏈接: http://www.sinchew.com.my/node/1430628)
(新聞鏈接:http://www.chinapress.com.my/…/%E5%B9%B4%E6%9C%88%E6%97%A5…/)
10. 2017年迎來12年的廣播生涯,每一年續約都相安無事,結果這一年合約從一年改成半年,上司給的原因:「為了要監視不聽話的人」。而在6月合約屆滿之際,被告知有聽眾向新聞部投訴我的節目、上傳下達必須刪減節目內容、甚至要求交出SPM文憑再重新審核我的合約與履歷資格,完全不接受我的STPM、拉曼學院、林國榮大學以及University of Curtin Australia 文憑,再探尋之下,原來一切盤算都為了迎接來屆大選,最終目的是將對抗的、不聽話的一一剷除。這一回,知道留下來也抵不過蹂躪,我在電台堅持到最後的一根稻草,終於燒到盡頭。
( TV2華語新聞報道離職鏈接:https://www.facebook.com/JiAn1978/videos/10155115619507400/)
我和不少離開RTM的職員一樣,曾在制度腐朽的國營機構裏,為廣播僵持過整整12年,承受過黑函、噤聲、壓迫、停職,直到去年走出高墻,509大選日一早,靜候3個小時的長龍,哪怕是日曬當空,我比誰都亟待投下慎重的一票,於是,投下「希盟」一票。
509後,迎來新內閣上陣,承諾在百日新政帶來改革,欣慰之餘,卻有揮之不去的擔憂,畢竟國營機構內部60年來,仍有無數且並不為人知的腐朽制度、親信、主管仍在暗處駐紮。
我回不去了,唯有期許新內閣新部長,為了那些堅持留下為國家機構服務的同行,讓他們在毫無畏懼的環境下繼續為家國效力,也亟待新政權將盤根老樹,連根拔起,重新播種新苗,長出希望之林!
曾在RTM腐朽制度下抗爭的非公務員DJ,
張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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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想要請問一下履歷一定要放照片嗎?
因為之前在台灣就職的時候是公務員考試,也不是正式的履歷,
後來到國外開始做一份比較正式完整的履歷表,之後也都是用那一份做微調修改。
最近準備回台就業,我就把那份翻成中文,但是英文版本來就沒放照片,
所以格式中沒有照片這部分。
也不是不能放,就只是需要部分微調,也不是什麼太大的問題,
我並沒有反骨到我就是不放照片,只是很疑惑不放照片的會有影響嗎?
題外話就是可能我自己本身真的不是太愛拍照,就覺得我長得也不好看,
要放大概也就是只能放大頭照,所以就想要請問不放照片在人資和公司眼中的影響。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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