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贈與完成最好。
過世就按照法律規定分配。
契約、遺囑、信託都是一團亂啦,比連續劇還精彩。
「美麗華集團黃氏家族曾任集團董事長的老五黃固榮2014年病逝後,爆發二房李貴美與大房子女爭產官司,李女提起履行贈與契約訴訟,主張黃固榮過世前12天曾書立贈與契約,要給她5000萬元及一筆土地,但大房長子美麗華開發董事黃憲文等繼承人反駁稱,父親過世前7天立下代筆遺囑撤銷先前贈與。一審判李女勝訴,但高院認為黃固榮生前確已撤銷贈與契約,逆轉改判李女敗訴。仍可上訴。」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918/143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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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贈與契約 在 ⒈權利移轉前之任意撤銷(§408Ⅰ) 贈與人於無償贈與契約成立 的推薦與評價
贈與人於無償贈與契約成立,即負有給付義務,而無任何對待給付之取得,故立法者乃規範未經公證,且非履行道德上義務之贈與,贈與人在權利移轉前,無庸任何理由,均得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