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2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9/13~110/10/13
資格條件:
一、職稱:助理研究員(銲接職類)
二、名額:正取2名、得備取2名(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止;報名人員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分署得予從缺。)
三、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10月13日。本次公開甄選以符合報名資格人數2名以上始辦理甄試為原則。
四、資格條件:
(一)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2.具英(外)語能力者尤佳。
(二)工作經驗與技術士證照:
1.工作經驗採計至報名截止日期。
2.需具有一般手工電銲、半自動電銲、氬氣鎢極電銲、氣銲、板金、工業用管配管等任2種職類,檢附比照乙級(含)以上技術士資格證照(或證明)。
五、聘用期間:
自通知報到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如錄取人員聘用資格報經上級機關審核未通過,即予解聘。當年考核合格且次年聘用計畫奉准,則予以續聘)。
六、薪資標準:以328薪點起支(折合新臺幣40,901元)
工作項目:
一、工作項目:
(一)辦理銲接職類基礎訓練課程及教材之研發、推展事項。
(二)辦理訓練教學工作、學員輔導及支援技能檢定場之維護管理等事項。
(三)辦理訓練工場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四)協(主)辦技能競賽選手培訓事項。
(五)配合國家產業政策辦理課程開發及教學。
(六)辦理相關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甄試方式:
(一) 第1階段:學經歷資格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通知參加第2階段甄試。
(二) 第2階段:筆試、實作及試教。
1.筆試(35%):
(1)論文及公文(占筆試20%)。
(2)專業科目(含法規)(占筆試80%)。測試範圍以銲接職類相關知識甄試科目為原則。
2.實作(40%)。測試範圍以銲接職類相關技術能力甄試科目為原則。
3.試教(25%)。試教內容以銲接職類相關之專業知能為範疇,題目自訂。
4.筆試、實作或試教平均原始分數均須達60分(含)以上,始得參加第3階段(口試)甄選。
(三) 第3階段:口試。口試平均原始分數須達60分(含)以上,始得參加總成績評核。
工作地址:
工作地址:本分署(80670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郵寄至本分署(80670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聯絡電話:07-8210171分機1402楊小姐),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考銲接職類助理研究員」,證件不齊視為不合格件,郵寄以郵戳為憑(如親自送件至本分署者,請送至收發室加蓋收件章戳為憑),逾時報名不予受理。
1.報名表:請逕至本分署網站(網址:http://kpptr.wda.gov.tw/)「分署徵才」下載報名表表格,電子信箱、聯絡電話(手機)必填,自傳不可空白且須經本人簽章,報名表電子檔併同傳至[email protected]信箱。
2.技術士證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無書面資料者,視同無工作年資。)5.英檢及格證書(無者免附)
(二)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經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ㄧ律取消錄取資格;如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件,並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附足額之郵資俾利郵寄。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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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9/13~110/10/13
資格條件:
一、職稱:助理研究員(冷凍空調裝修職類)
二、名額:正取1名、得備取2名(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止;報名人員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分署得予從缺。)
三、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10月13日。本次公開甄選以符合報名資格人數2名以上始辦理甄試為原則。
四、資格條件:
(一)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2.具英(外)語能力者尤佳。
(二)工作經驗與技術士證照:
1.工作經驗採計至報名截止日期。
2.需具有冷凍空調裝修乙級(含)以上技術士資格證照。
五、聘用期間:
自通知報到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如錄取人員聘用資格報經上級機關審核未通過,即予解聘。當年考核合格且次年聘用計畫奉准,則予以續聘)。
六、薪資標準:以328薪點起支(折合新臺幣40,901元)
工作項目:
一、工作項目:
(一)辦理冷凍空調裝修職類基礎訓練課程及教材之研發、推展事項。
(二)辦理訓練教學工作、學員輔導及支援技能檢定場之維護管理等事項。
(三)辦理訓練工場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四)協(主)辦技能競賽選手培訓事項。
(五)配合國家產業政策辦理課程開發及教學。
(六)辦理相關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甄試方式:
(一) 第1階段:學經歷資格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通知參加第2階段甄試。
(二) 第2階段:筆試、實作及試教。
1.筆試(35%):
(1)論文及公文(占筆試20%)
(2)專業科目(含法規)(占筆試80%)。測試範圍以冷凍空調裝修職類乙級技術士甄試科目為原則。
2.實作(40%)。測試範圍以冷凍空調裝修職類乙級技術士甄試科目為原則。
3.試教(25%)。試教內容以冷凍空調裝修職類相關之專業知能為範疇,題目自訂。
4.筆試、實作或試教平均原始分數均須達60分(含)以上,始得參加第3階段(口試)甄選。
(三) 第3階段:口試。口試平均原始分數須達60分(含)以上,始得參加總成績評核。
工作地址:
工作地址:本分署(80670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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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郵寄至本分署(80670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聯絡電話:07-8210171分機1402楊小姐),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考冷凍空調裝修職類助理研究員」,證件不齊視為不合格件,郵寄以郵戳為憑(如親自送件至本分署者,請送至收發室加蓋收件章戳為憑),逾時報名不予受理。
1.報名表:請逕至本分署網站(網址:http://kpptr.wda.gov.tw/)「分署徵才」下載報名表表格,電子信箱、聯絡電話(手機)必填,自傳不可空白且須經本人簽章,報名表電子檔併同傳至 yang0418@wda.gov.tw信箱。
2.技術士證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無書面資料者,視同無工作年資。)
5.英檢及格證書(無者免附)
(二)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經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ㄧ律取消錄取資格;如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件,並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附足額之郵資俾利郵寄。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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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08~110/09/16
資格條件:
甄選資格條件:本甄選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如尚未取得培訓合格證書者,應於進用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前取得。)
(二)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大學以上畢業者。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要點」規定於第一點(工作內涵)、第四點(業務內容)及勞動契約所載之事項,其他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1. 協助學校辦理學生相關事務工作:
(1)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及照顧等
(2)值班(勤)。
(3)賃居、寄宿、工讀學生輔導等工作。
(4)協助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工作及交通安全等工作。
(5)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等工作。
(6)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等工作。
(7)協助校園執行防制校園霸凌等各項工作。
(8)負責學生出缺勤管理業務。
(9)負責秩序管理維護工作。
2. 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1)校安中心輪值,並須維持24小時待命(含重大天然災害發布停止上
班時)。
(2)支援校園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突發事件處理。
(3)校安通報及急救(視狀況)。
(4)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等相關業務。
3. 支援相關單位:
(1)支援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以下簡稱校外會)執行校外聯巡。
(2)藥物濫用查察等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含夜間聯合巡查)。
(3)處理或支援校外會、聯絡處、學校學務及軍訓單位之相關工作。
(4)如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主管機關及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 兒少偏差行為預防、輔導與其他相關業務之協助。
5. 其他學生事務相關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國立恆春工商) 薪資:新進人員自第 1 級起薪(新臺幣 32,470 元),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hcvs280@mail.edu.tw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資料自簡章公告日起至 110 年 9 月 16 日前寄至: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5-1號,逾時不候。(請寄掛號,以郵戳為憑,封面標題書明「應徵學務創新人員」);聯絡電話:08-7538585。
(二)請檢附下列文件:
1. 填寫報名表(需黏貼相片),並繳交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輔導諮商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無者免繳)、志工證明(無者免繳)、輔導諮商教育相關工作經歷(無者免繳)等影本資料各一式1份依序裝訂成冊。
2. 值班同意書、切結書(簽名加蓋私章)。
3. 三個月內申請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4. 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或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證明影本(無者免繳)。
(三)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或未符合甄選資格條件,不予受理報名、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面試當天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學歷證書正本,以供查驗。
六、甄試時間、地點:
(一) 面試時間:面試時間:110 年 9 月 24 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預計 110 年 9 月 27日辦理報到手續)
(二) 面試地點: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5-1號。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工作經驗證明書 在 [請益] 工作經歷證明取得- 看板Tech_Job 的推薦與評價
各位先進好
第一次在這Po文
有甚麼不合規定的 煩請告知會馬上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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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各位先進 關於 工作經歷證明的問題
有搜尋 經歷 證明 沒有找到答案
近期想換工作,剛好朋友推薦他們公司
只是他們公司有點像聯合招考
要先附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 過審查那關
工作經歷證明 要註明 工作內容
不是職稱 而是確切在這公司做了甚麼 學了甚麼
還要有公司蓋章證明
這資料勢必要跟公司申請
但這樣一來不就等於是跟公司說我要離職了
那公司徵才 據說會有3至4個月的審查 筆試 面試 時間
等於這3至4個月的時間
要在原公司知道我要離職的情況下 繼續工作
感覺會挺尷尬的
或是 我直接離職 打打零工
但這樣對於我們家的生活會有很大的影響
請問各位先進 有甚麼好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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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由於家庭因素而想要換工作
不是說現在公司不好
現在公司 可以學到東西 同事相處也算融洽
只是規模不大 跟我朋友公司薪水據說差了18k
父母已高齡 開銷相對較大
剛好遇到這機會 想嘗試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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