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當我面對困難,我就會諗如果我係 Jackie (陳虹秀) 會點樣做呢?
//陳虹秀在拘留時,警察雖然限制了她身體的自由,卻不能剝奪她熱切幫助大眾的社工心志,在四十多小時拘留期間,仍竭力履行社工職責,關心年青被捕者並以行動捍衛他們的權益。//
Welcome Back! Jackie!
#社工 #加油
新聞稿
社總理事執行社工職務時被控暴動罪
保釋後呼籲各界關注被捕者權利
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理事陳虹秀於上星期六(八月三十一日)在灣仔軒尼詩道示威現場執行社工職務時被捕,卻遭警方控以暴動罪,今天(九月二日)下午在西九龍法院提堂,獲准保釋,隨即在法院門外見記者,講述拘留期間情況。
#質疑阻止社工參與人道工作
陳虹秀首先質問當局是否不想社工在示威現場參與人道工作,包括向在場人士提供情緒支援,協助未成年抗爭者,提醒警察與抗爭者雙方可能發生對生命構成危險(例如開槍及人踩人)的事情發生,她呼籲社會福利署署長葉文娟署長盡快向警方解釋社工的職責,因為在拘留期間,她發現警務人員對社工的工作並不清楚,甚至有很大的誤解。
#關注被捕者權利被無理剝奪
陳虹秀隨即關心被捕者的權利。在警署拘留時,她獲得警方尊重,但亦觀察到一些被捕人士的權利不獲關注。她發現有明顯傷勢的被捕人士沒有被送院診治,對於他們會見律師的要求,警方亦無回應。有被捕者表示拘留時有獲發一份被捕人士須知,但警方卻無回應他致電家人的要求,直至陳虹秀為該被捕者當面向看守警員提出要求後,警方始肯作出安排。
#被捕者雙手綁八小時才可解開
在葵涌警署內,陳虹秀亦發現有在太子站被捕的人士,雙手被索帶反鎖七八小時仍未被解開,質疑警方做法是否人道?她看見雙手被反鎖的被捕者,需要以腳代手提取個人物品,警員要在她提醒後才「察覺」要為他們解鎖。
#女性被捕人如廁時無遮無掩
陳虹秀逐發現更多警方侵犯被捕者人權的行徑,包括有女被捕者如廁時不准關門,全程被門外的女警直視,但當陳使用洗手間時,又可獲安排掩門,認為警方做法無統一標準,不知是刻意刁難個別女被捕人士,還是從來沒有一套標準尊重人權。
#警方無理重覆要求脫衣搜身
拘留期間,陳虹秀發現有至少六名女被捕者被無理要求接受「二級搜身」,即搜身過程中,需要全程脫去上身或下身的衣服(搜身前先脫去上身衣服,穿回上身衣服後再脫去下身衣服繼續搜身)。當她向當值警官查問搜身標準時,對方回答如警方認為被捕人士有傷害自己和他人的可能時,便要進行更高級別的搜身,確認身上沒有任何繩狀物體,令陳虹秀更感驚訝的是有警員回應指女士胸圍亦是繩狀物體,陳則斷然拒絕接受「二級搜身」。
陳虹秀表示,每當被捕者需要轉解至另一間警署時,都要進行一次搜身,當中搜身級別由當值警官決定。陳與其他被捕者被送往新屋嶺拘留時,她即詢問當值警官被捕人士已經被警方徹底搜身多次,如再次脫衣搜身即表示警方辦事不力。對方聽罷後,同意被捕者只須再接受一級搜身,即毋須脫衣搜身。對於當值警官如何判斷被捕人士有何狀況而需要二級或以上的搜身程序,似乎警方沒有一套準則。(補充:過往不少社工跟進的犯事或吸毒個案,也不曾有裸搜的經歷。)
#控方無理保釋條件被駁回
在義務律師的積極爭取下,裁判官認為控方要求宵禁的保釋條件並不合理,同意案中各被告均准保釋,每星期向警方報到一次,無需遵守宵禁令,庭上隨即響起一片歡呼聲。
#被拘禁時仍不忘為大眾爭權益
#社總向陳虹秀致以崇高敬意
陳虹秀在拘留時,警察雖然限制了她身體的自由,卻不能剝奪她熱切幫助大眾的社工心志,在四十多小時拘留期間,仍竭力履行社工職責,關心年青被捕者並以行動捍衛他們的權益。社總全體理事及職員,均受陳虹秀的精神感動,是他們所見最優秀的社工。對於她履行社工職責,全心全意阻止悲劇發生,竟被無理拘捕並控以暴動罪時,社總上下及社福界同工都感到非常震驚及憤怒。社總呼籲全體社福同工,繼續關心陳虹秀和由六月至今所有被捕社工的情況,一起捍衛社工精神,守護社會公義!
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
2019年9月2日
工會理事 職責 在 小麗民主教室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她是一位非常正直善良的社工
新聞稿
社總理事執行社工職務時被控暴動罪
保釋後呼籲各界關注被捕者權利
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理事陳虹秀於上星期六(八月三十一日)在灣仔軒尼詩道示威現場執行社工職務時被捕,卻遭警方控以暴動罪,今天(九月二日)下午在西九龍法院提堂,獲准保釋,隨即在法院門外見記者,講述拘留期間情況。
#質疑阻止社工參與人道工作
陳虹秀首先質問當局是否不想社工在示威現場參與人道工作,包括向在場人士提供情緒支援,協助未成年抗爭者,提醒警察與抗爭者雙方可能發生對生命構成危險(例如開槍及人踩人)的事情發生,她呼籲社會福利署署長葉文娟署長盡快向警方解釋社工的職責,因為在拘留期間,她發現警務人員對社工的工作並不清楚,甚至有很大的誤解。
#關注被捕者權利被無理剝奪
陳虹秀隨即關心被捕者的權利。在警署拘留時,她獲得警方尊重,但亦觀察到一些被捕人士的權利不獲關注。她發現有明顯傷勢的被捕人士沒有被送院診治,對於他們會見律師的要求,警方亦無回應。有被捕者表示拘留時有獲發一份被捕人士須知,但警方卻無回應他致電家人的要求,直至陳虹秀為該被捕者當面向看守警員提出要求後,警方始肯作出安排。
#被捕者雙手綁八小時才可解開
在葵涌警署內,陳虹秀亦發現有在太子站被捕的人士,雙手被索帶反鎖七八小時仍未被解開,質疑警方做法是否人道?她看見雙手被反鎖的被捕者,需要以腳代手提取個人物品,警員要在她提醒後才「察覺」要為他們解鎖。
#女性被捕人如廁時無遮無掩
陳虹秀逐發現更多警方侵犯被捕者人權的行徑,包括有女被捕者如廁時不准關門,全程被門外的女警直視,但當陳使用洗手間時,又可獲安排掩門,認為警方做法無統一標準,不知是刻意刁難個別女被捕人士,還是從來沒有一套標準尊重人權。
#警方無理重覆要求脫衣搜身
拘留期間,陳虹秀發現有至少六名女被捕者被無理要求接受「二級搜身」,即搜身過程中,需要全程脫去上身或下身的衣服(搜身前先脫去上身衣服,穿回上身衣服後再脫去下身衣服繼續搜身)。當她向當值警官查問搜身標準時,對方回答如警方認為被捕人士有傷害自己和他人的可能時,便要進行更高級別的搜身,確認身上沒有任何繩狀物體,令陳虹秀更感驚訝的是有警員回應指女士胸圍亦是繩狀物體,陳則斷然拒絕接受「二級搜身」。
陳虹秀表示,每當被捕者需要轉解至另一間警署時,都要進行一次搜身,當中搜身級別由當值警官決定。陳與其他被捕者被送往新屋嶺拘留時,她即詢問當值警官被捕人士已經被警方徹底搜身多次,如再次脫衣搜身即表示警方辦事不力。對方聽罷後,同意被捕者只須再接受一級搜身,即毋須脫衣搜身。對於當值警官如何判斷被捕人士有何狀況而需要二級或以上的搜身程序,似乎警方沒有一套準則。(補充:過往不少社工跟進的犯事或吸毒個案,也不曾有裸搜的經歷。)
#控方無理保釋條件被駁回
在義務律師的積極爭取下,裁判官認為控方要求宵禁的保釋條件並不合理,同意案中各被告均准保釋,每星期向警方報到一次,無需遵守宵禁令,庭上隨即響起一片歡呼聲。
#被拘禁時仍不忘為大眾爭權益
#社總向陳虹秀致以崇高敬意
陳虹秀在拘留時,警察雖然限制了她身體的自由,卻不能剝奪她熱切幫助大眾的社工心志,在四十多小時拘留期間,仍竭力履行社工職責,關心年青被捕者並以行動捍衛他們的權益。社總全體理事及職員,均受陳虹秀的精神感動,是他們所見最優秀的社工。對於她履行社工職責,全心全意阻止悲劇發生,竟被無理拘捕並控以暴動罪時,社總上下及社福界同工都感到非常震驚及憤怒。社總呼籲全體社福同工,繼續關心陳虹秀和由六月至今所有被捕社工的情況,一起捍衛社工精神,守護社會公義!
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
2019年9月2日
工會理事 職責 在 台灣佛克斯 Taiwan Focus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不論是對於同婚上議題或者是明年的大選,這對很多台灣人來說都是一場終局之戰,希望社會上的紛紛擾擾就此畫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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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擋了10次、20次、100次同志依舊會持續抗爭、持續走上街頭,#如果你關心的是拚經濟那你就讓想結婚的人去結婚,讓他們能結婚有了該有的正當權益之後就別再來煩我們了,#讓他們往後自己的煩惱跟責任就自己來承擔這樣子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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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你只是反同的意識形態作祟?
#不要再用反同的意識形態綁架妨礙國家進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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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岱樺雖聲稱可讓「同性結合關係」適用配偶權利,但實務上並非如此,非婚姻關係的「同性結合」是無法賦予其法律上配偶所可以貫徹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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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岱樺(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12案施行法)與賴士葆(公投案12號施行法)版本皆是根本的「#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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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行政院版 #釋字748號施行法 才能貫徹其 #配偶 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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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醫事人員要反對林岱樺版同性結合案?看看醫護人員為何聯署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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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綜合醫院臨場健康服務醫師 林純如:
「當您為伴侶簽署同意書,#伴侶的姑姑卻跑來訴請剝奪,#而法律還賦予他這樣的權利?這樣荒謬的情況,卻成為提案準備三讀,立院諸公切莫倒行逆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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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雲林分院急診醫學部主治醫師 林皓陽:
「生病時我們沒有不同:都需要所愛之人陪在身旁,給我們勇氣去面對生命難關。醫師誓詞提到『我將不容許年齡、疾病或殘疾、信仰、族裔起源、性別、國籍政治、背景、種族、性取向、社會地位或其他因素的考慮介於我的職責和病人間。』致力讓所有人被平等對待是每個醫師的職責。我是急診醫師,我堅決反對侵害人權的歧視法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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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信治癌中心醫院臨床心理師 胡肇勳:
「我們在醫療現場照顧的不只疾病,還有生活上緊緊相依的家人。法律上同性配偶權利的保障,關乎的不只是簽署文件的合法性,更是能否具備守護心愛人的角色與發聲權。為配偶盡一分力的過程以及關係位階的安穩性,對同性配偶而言是渡過艱困的保護網,自然具備對其身心健康安適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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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能治療師 郝柏瑋:
「任何人在面臨重大身心狀況時,都希望能讓相愛相守的重要他人有權替自己處理醫療相關決策,無論種族、性別、性取向。#只要將心比心去理解,#就能明白當同性伴侶行使同意權時,#竟會被檢察官、#三等親或社服團體訴請剝奪,會是多令人費解且殘酷的事實。
身為醫療從業人員,堅決反對侵害人權、讓性少數民眾處境更加艱難的歧視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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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信治癌中心醫院病房護理師 張子珩:
「在臨床端我們已經歷太多生死,也見過未能成婚的同志伴侶,在對方的生命終點扮演最親密的法律陌生人,使我們的病人及其伴侶在生命最終章不得安寧。
然,#沒有正當法律的屏障,#我們只能無奈地給予情緒支持。
盼,各位委員選擇能『真正』保障人權的政院版專法,退無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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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發起人(按姓名筆畫)
林純如(健檢醫師,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理事)
林皓陽(台大雲林分院急診醫學部主治醫師,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理事)
胡肇勳(和信治癌中心醫院臨床心理師)
徐志雲(金門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
徐 威(北市聯醫松德院區精神科執業護師)
郝柏瑋(職能治療師)
張子珩(和信治癌中心醫院護理師)
張修齊(物理治療師)
陳怡馨(臺大醫院病房護理師)
黃珮瑜(臺大癌醫中心醫院護理師)
羅運生(腫瘤科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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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百名醫護共同聯署
https://sites.google.com/…/medicalpluslg…/%E9%A6%96%E9%A0%81
【524大護法】挺同方借光立院「戰區」路權 不分藍綠衝刺遊說
https://pse.is/HL8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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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同婚三案在立法院鬧得沸沸揚揚,需要你專業的聲音,向委員們闡釋林岱樺版「同性結合法」不僅違憲,且將使臨床實務窒礙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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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連署,我們會在立院5/17表決前,將大家的心聲火速送到各個委員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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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親愛的夥伴,5/17立法院同婚最後表決,中南部專車啟動!也請協助宣傳轉發給需要的朋友(乘車資訊及注意事項詳細連結內詳)
台中感謝 台中基地-Taichung GDi協助支援
https://forms.gle/ZbCseX8RvUJRSbZk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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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感謝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南部辦公室 協助支援
https://reurl.cc/ZM7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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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感謝 台南彩虹遊行 協助支援
https://forms.gle/5eZpguTTmdXVH1by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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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感謝 嘉義彩虹生活節 Chiayi Colorful Life 協助支援
https://reurl.cc/WWGn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