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假前夕,我才乘普悠瑪號到花東跑一個行程,當天早上看到悲劇,覺得十分可怕之外,也耽誤了回桃園的交通計畫。
這幾年,台鐵出意外頻率很高,改進卻有限,「今天公祭、明天忘記」為什麼總是忘記?因為魔鬼藏在細節裡,每年數千億的「政府採購」,上至百億捷運工程,小到十多萬學校購置教學設備,都需要走招標流程。
為了「防弊」,政府採購法規定了一大堆繁瑣的流程,在較大規模的工程中,還把專案管理、設計監造、和實際施工分開處理,卻還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本案的「便宜行事」不是只有亂停車而已,這個1.2億的案子,小工程社可以「借牌投標」、「違法兼任工地主任」是怎麼回事?
要「借牌」才能得標,就表示以自身明明沒有能力如期做好,但又可以申請「工期展延」爭取時間,變相鑽漏洞,這難道不也是「便宜行事」?
監造單位和業主完全沒有發現這樣的問題嗎?為什麼沒意見?是沒能力注意?是輕忽大意?還是根本就沆瀣一氣「有關係就沒關係」?
我身為一個會去抓標案問題的民意代表,我的判斷是,業主絕對不會沒能力處理,不是隨便,就是有「潛規則」!台灣的政府採購,重視的根本不是廠商競爭力,而是千絲萬縷的政商關係!
如果您有心看到這裡,然後發現這一篇有點難懂,專有名詞太多。這就是問題的所在了,政府採購的門檻很高,一般人沒什麼精力去理解,這也是政府採購中充滿關係、潛規則、和便宜行事的原因!
一般市民沒什麼必要去了解到這麼細,但是民意代表可不能隨便,不過我們可曾以這樣的專業能力,作為選擇民意代表的依據?
我必須很遺憾、也很直白的說,台灣社會的認知就是還沒有到足以顛覆這些系統性問題的程度,因此,這種悲劇,絕對不會是最後一次。
工期展延原因 在 洪孟楷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釐清責任,把真相還原!才能真正記取教訓、避免悲劇一再重演。
太魯閣號出軌意外至今兩天多時間,而陸續證據也拼湊還原,此時此刻,除了專業醫療人員持續協助受傷民眾、罹難家屬度過創傷陣痛,國人更需要知道真相為何,並且把責任釐清。這才有助於改正缺失、並且避免悲劇一再重演。
運安會今日說明,根據行車記錄器畫面判斷,肇事工程車早以橫躺鐵軌上,是以太魯閣號是直接撞擊所釀成悲劇,工程車進入到鐵軌這不該進入的位置,至少可分遠因、近因及導火線三部分環節接出了問題,才導致最終這避無可避的人禍悲劇。這些都需要徹底咎責,無從迴避。
首先,台鐵所發包工程「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北迴線K51+170~500山側邊坡安全防護設施工程」,施工期限只到今年1月20日。據台鐵說法讓施工單位展延兩次,第一次到3月15日,第二次再開會討論到4月26日;但本工程原本就已預訂近高達一年九個月的施工時期,這當中台鐵屬發包單位、聯合大地為監造單位,工期的掌握和控管出了什麼問題?所謂工程展延有責任歸屬,更會直接影響工程經費的追加,能夠展延兩次,請台鐵把往返的申請及同意的公文都拿出來,是誰決定、並且以何種理由讓這工程延宕?
承包業者能夠有恃無恐的延宕工程,凸顯管理作業出了明顯問題。更別提周邊的安全維護、邊坡護欄根本沒有,過去一年十一個月,發包、監造怎麼能都沒有要求呢?
再者,誠如台鐵所言,連假四天禁止鐵路施工,有沒有具體公文書下令全部施工中工程,還是僅口頭要求,做表面功夫?如果僅是要做視察,為何當天上午七點多工地主任會開著「工程車」前往,而非一般自用小客車,有沒有想便宜行事趁機趕工的可能性?即便真有要求就該拿出具體事證,但沒有落實執行就可能是這次意外悲劇的主要原因。
最後,就畫面曝光的肇事工程車研判,最少要有大貨車駕照才能駕駛,該負責人的資格是否符合?而依據有經驗的大車駕駛說法,任何時候車輛停止時,哪怕等紅綠燈,拉起手煞車都算是基本動作,更別提人員離開車輛更應該熄火、停止、緊拉手煞車;這位工地負責人是否平時就駕駛該車,有無養成這樣習慣?即便退一萬步而言,真如該人所說有拉,車齡高達27年的工程車,其檢驗時有沒有針對手煞車擋力做過合格測試?這些都是細節的魔鬼,最後所釀成無可避免的悲劇。
上述所言,還未包括台鐵局長懸缺三個月仍未底定,這起鐵路運輸的重大傷亡交通部及行政單位所該負的政治責任,都是可受公評之事。而整起事件還待檢調及運安會做出調查,但中間的行政疏失及相關公文書,我也會正式向交通部門調閱,身為交通委員會的一員,肩負著國人託付,更需要行政部門別推卸責任、爭功諉過。還是那句「面對問題、才能解決問題。」
這幾天,國人的心很痛,而我們更緊緊的相聚在一起;台灣的善和美,並不是某些人便宜行事的犧牲品;這次,要揪出原因,釐清責任,才能有資格要上天庇佑我們。
天佑台灣,就是把真相攤開,讓國人真正的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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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經手法院囑託鑑定之七 工程展延PCM領不到錢
台灣的服務業很弱,其中一個原因是,這抗拒共產主義惟物論的小島,比任何地方還要惟物論,所以服務業這沒有實際產出的活動「沒有價值」。
工程專案拖了比原訂工期長三倍,PCM領不到錢告到法院,這地方政府的土地開發因工期延宕反而多賺很多錢(避開金融海嘯),我在這個案子後來用很多法律經濟學的分析,法院大多採納,原告勝訴且多領很多錢,我希望專業服務業的價值能真正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