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常見問題一次搞懂
說起餵奶和擠奶,幾乎每個媽咪都有一部血淚史。有人乳頭被寶寶吸到破皮,每次餵奶都痛得哇哇叫;有人則把乳腺炎誤認成感冒,結果惡化成膿瘍。面對產後哺乳這個大挑戰,本文整理出36個常見問題,請專家對症下藥,讓妳一次搞懂有關哺乳的大小事。
餵奶篇
Q1乳汁何時開始分泌?
A:許多人都以為乳房在胎盤娩出後才會開始分泌乳汁,但其實乳房在懷孕16~22週以後就開始製造奶水,懷孕後期即開始分泌乳汁。母乳可以分成初乳、過渡乳和成熟乳3個階段;初乳類似黏黏稠稠的蛋清,量少質精,好消化也好吸收,含有大量免疫球蛋白A(IgA),被視為寶寶「第1劑預防針」。因為有輕瀉作用,能促進寶寶排出胎便,因此也可以預防黃疸。過渡乳大約在產後7~14天左右產出,此時奶水量增加,顏色轉為淡黃。成熟乳則是灰白色。由於每個人開始哺乳的時間不盡相同,母乳變化並沒有一個固定時間,一般都是看顏色區分不同階段的乳汁。
Q2乳房大小會影響泌乳量?
A:不會。乳汁是腦下垂體產生泌乳素由乳腺製造出來,乳汁的多寡與乳腺發育以及哺乳次數有關,和乳房大小沒有關係;乳腺發育不良、哺乳次數過少都會讓乳汁不足。先天乳汁不足通常是乳腺管發育不良,極少數人會因為這樣而影響泌乳量。
Q3乳頭過大、凹陷會影響吸吮?
A:乳頭過大或凹陷都可能讓寶寶含乳產生困難。若自覺有乳頭過大或凹陷的問題,可做霍夫曼運動矯正,用食指上下左右輕壓兩側乳暈邊緣使乳頭凸出、延展乳頭內層組織。或使用乳頭成形罩逐步牽引塑形。媽咪從懷孕4~7個月起就可以開始穿戴乳頭成形罩,先一天戴半小時,再視情況逐漸增加穿戴時間。若分娩後才開始矯正乳頭,可以在哺餵前30分鐘~1小時穿戴乳頭成形罩,或使用乳房牽引器延長乳頭。
Q4哺乳前要準備什麼?
A:從「硬體」來看,哺乳媽咪的基本配備是哺乳胸罩。此時應選擇無鋼圈的款式,尺寸較懷孕前大1~2個罩杯。哺乳初期需要溢乳墊,哺乳衣、哺乳枕、哺乳背巾等;哺乳枕可以用枕頭或抱枕替代,哺乳背巾則視個人需求,可買可不買。從「軟體」來看,足夠的母乳知識是信心的基石,媽咪應該提前做好哺乳的心理準備,從孕期開始參加媽媽教室、閱讀相關書籍或加入母乳團體。由於新生兒一天餵奶次數高達8~12次以上,為免坐月子期間被訪客頻頻打斷哺乳,媽咪最好事先與親友協商探訪時間,才不會造成困擾。
Q5哺乳前要清潔乳頭嗎?
A:乳暈上的蒙哥馬利腺體會分泌抑菌油脂,此油脂能夠保護乳頭並維持乳頭潔淨,所以不用特別清潔乳頭。乳頭清潔過度不但容易乾燥,還可能變得乾乾澀澀,在哺乳時破皮受傷。比起清潔乳頭,哺乳前應該要做的事是洗手。
Q6正確哺乳姿勢及步驟?
A:哺乳姿勢一般可以分成將寶寶環抱在胸前的「搖籃式」、讓寶寶側臥面對自己的「側躺式」、讓寶寶趴在身上的「半躺式」(生物性哺育法)、將寶寶夾在腋下的「橄欖球式」等4種姿勢。媽咪在固定哺乳姿勢後,即可用手扶著乳頭輕點寶寶的嘴唇刺激尋乳反射,當寶寶將嘴巴張開,把乳頭對準寶寶上唇(寶寶含的位置通常比較下面)塞進寶寶嘴巴,此時可以輕推寶寶的背部使寶寶靠近自己,幫助寶寶順利含乳。等確認寶寶的下巴緊貼乳房即可開始餵奶。寶寶一開始喝奶速度會比較快,這是因為前奶水分含量高。當寶寶喝到脂肪含量高的後奶,速度就會慢下來。若寶寶快要睡著,在不影響寶寶口型的前提下可以輕輕按壓乳房促進乳汁流出。等寶寶喝得差不多(約15~20分鐘左右),換另一邊乳房再繼續餵,記得雙邊乳房要交替哺餵才能讓乳腺管保持暢通。
無論用何種姿勢哺乳,哺乳時都該善用哺乳枕或枕頭、抱枕支撐身體,身體愈放鬆,奶水愈容易出來。哺乳過程中若要讓寶寶靠近自己,注意不要用手壓迫寶寶的頭。此時可以輕聲和寶寶講話;如果寶寶表現出快睡著的樣子,不妨輕輕按摩寶寶的腿或小手,也可以換邊餵奶。
Q7如何檢查寶寶是否正確含乳、吸乳?
A:正確含乳姿勢是「不對稱含乳」,寶寶的下巴緊貼媽媽乳房,但鼻子沒有碰觸乳房,下唇外翻(與上唇相較覆蓋乳暈範圍較多)並出現雙下巴。開始吸乳後,起初是淺快的刺激,乳汁泌出後吸吮節奏會快速切換成「吸、放、停」並不斷循環,此時寶寶會做出吞嚥奶水的動作並發出吞嚥聲音。媽咪哺乳時可以觀察寶寶的表現。如果寶寶只含住乳頭淺淺吸吮,沒有做出「暫停」和「吞」的動作,甚至會啃咬乳頭,表示含乳姿勢錯誤。此外,媽咪也可以觀察自己的乳頭、乳房狀態,寶寶含得太淺,乳頭通常會出現明顯凹痕或線型壓痕;含乳姿勢錯誤也會讓乳房痠痛的情形持續惡化(乳房雖然可能會在哺乳初期疼痛,但不會愈來愈嚴重)。
Q8寶寶為什麼吸不到奶?
A:寶寶無法吸入奶水有兩種原因,一是媽咪沒有刺激噴乳反射(引奶陣),一是寶寶含的位置不對。噴乳反射可以促使催產素擠壓乳腺管讓奶水流動幫助乳汁分泌。寶寶在沒有噴乳反射的狀態下喝奶較難把乳汁吸出。而寶寶要順利吸奶,必須吸吮並用舌頭加壓粗大乳管。粗大乳管大概距離乳頭及乳暈交接處2~3公分,寶寶若只有淺淺含住乳頭,能夠移出的奶水自然十分微量。要讓寶寶順利吸奶,就要幫助寶寶深入含到粗大乳管的位置。
Q9用手擠奶好還是用吸乳器擠奶好?
A:由於吸乳器的作用是在母嬰分離時代替寶寶做「刺激吸吮」的動作,讓乳汁順利移出,避免滯留在乳腺中。若親餵母乳且親自帶寶寶,不大需要用吸乳器。除非本身是上班族,需要將寶寶托育、採取全瓶餵或寶寶是早產兒,因為會產生哺乳空窗期,持續用手擠奶比較辛苦,此時就可以用吸乳器協助擠出乳汁。就便利性的角度,用手擠奶方便得多。尤其是外出旅行或長途搭車、搭機,只要準備幾個母乳保鮮袋,再找一個安全隱蔽的地方把手洗乾淨就可以開始擠乳。無論如何,用手擠奶都是基本功,產後就應該學習用手擠奶,才能讓乳腺保持暢通。
Q10奶擠不出來怎麼辦?
A:擠奶時首先要確定乳腺管通暢,否則再怎麼擠,乳汁都很難出來。不少人擠奶時發覺乳房後方有硬塊就用力把硬塊推開,以為這樣可以順利讓乳汁泌出。但前方乳腺管如果堵塞,乳汁一樣出不來。擠乳時應該先從乳房前端乳腺管分布較密集的乳暈處開始擠,用指腹在定點按壓再擠,節奏是「壓、放」、「壓、放」,注意不要用手指前後推動,以免擠乳不成,反倒讓乳房瘀青疼痛。漲奶時最好洗溫水澡,不要用蓮蓬頭過度刺激乳房,以免讓血管膨脹,乳汁更難泌出。
刺激噴乳反射試試這3招
螺旋按摩:從乳房上方胸壁開始,雙手指腹呈螺旋狀往下按摩乳房,一個點按摩數秒再移到下一個點。
垂直撫觸:雙手指腹從乳房上方胸壁垂直往下輕撫至乳頭,力道類似輕輕搔癢。
前傾搖晃:身體微微前傾,讓乳房往下垂,雙手放在乳房下方輕輕晃動乳房。
Q11乳汁裡有血可以給寶寶喝嗎?
A:可以,但帶血的乳汁不能長期保存,必須在24小時內喝完,否則會變質。為什麼會出現「草莓奶」呢?乳汁帶血的原因多半是太用力擠壓乳房導致表皮或乳腺管旁的微血管破裂。有些人用吸乳器習慣一次把壓力開到最大,或連續用1、2個小時,乳房被持續強力擠壓,自然會受傷。用吸乳器時應該先把壓力調到最小,再慢慢調整到適當壓力,通常低壓就可以引發噴乳反射,不需要開太大。由於「草莓奶」無法看到出血點,如果連續兩週斷斷續續出現血奶,表示乳房可能有其他問題,最好趕快到乳房外科就診。
Q12母乳最長可以保存多久?
A:母乳因為含有抗體,與配方奶相比較不容易變質。其保存原則有一個很好記的口訣,就是「3、3、3」;在室溫下放3小時,冰箱冷藏室放3天,獨立冷凍庫放3個月。也就是說,如果是以冷凍形式儲存,母乳最多可以放3個月。雖然母乳冷凍後若干養分和抑菌成分會被破壞,但仍具有相當豐富的營養價值。與配方奶相較,冷凍母乳仍然是較優質的選擇。
Q13母乳可以餵到幾歲?
A: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orldHealthOrganization,簡稱WHO)建議,純母乳哺餵6個月後可以開始添加副食品,寶寶開始吃副食品後,還是可以持續餵母乳到2歲或2歲以上。但記得,母乳只能滿足6個月以下寶寶的營養,6個月以上的寶寶應該開始攝取富含鐵質的副食品,1歲以後就必須將蛋、肉、澱粉、蔬果等
食物當作主食。雖然1歲後每500ml母乳仍然能夠提供寶寶身體1/3的熱量,但只靠母乳補充營養絕對不夠,等寶寶開始發展咀嚼能力就要加進副食品,讓寶寶獲得完整的營養。
飲食篇
Q14哺乳期該如何攝取營養?
A:在哺乳期,一天須增加500大卡的熱量,以一般成年女性來說,每天平均要攝取2,000大卡。此時要保持均衡飲食,多補充富含維生素、礦物質和膳食纖維的蔬果,也可以適量攝取核桃和亞麻仁籽;核桃和亞麻仁籽富含n-3脂肪酸,有助合成DHA,幫助寶寶腦部發育。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中心營養師莫雅淳表示,許多人都有「哺乳期吃得愈多愈好,寶寶獲得的營養愈豐富」的觀念,但現代人多半沒有營養不良的問題,額外補充豬心、豬腰等高熱量、高膽固醇的食物反而會造成身體負擔,也不利產後體重控制。哺乳期飲食建議還是以簡單均衡為主。
至於素食媽咪,要看是蛋奶素或全素。蛋奶素因為可以從雞蛋和牛奶中獲取足夠的蛋白質和鈣質,不需要特別補充其他食物。全素則必須從豆製品中補充多元蛋白質;建議媽咪除了豆漿、豆腐、豆干、腐皮等黃豆製品,也可以吃紅豆、皇帝豆、雪蓮豆等全穀根莖的豆類,儘量讓食物多元化。鈣質部分可以從傳統板豆腐、深綠色蔬菜中獲得。此外,由於維生素B12僅存在於動物性食物,素食媽咪應額外補充維生素B12的營養品,以免營養素不足。
Q15此時需要額外補充鈣片、鐵劑嗎?
A:根據國民健康管理署發布的「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哺乳期一天的鈣質補充上限為2,500mg;鐵質補充上限則是40mg。媽咪若患有乳糖不耐症或不愛喝牛奶,須額外補充鈣片,貧血的人也要適量補充鐵劑。若要額外補充其它維生素,建議吃綜合維他命,以免單一種類的維生素攝取過量。莫雅淳提醒,由於每個人體質不同,補充任何營養品前都應該詢問醫師或營養師,以免造成反效果。
Q16水喝愈多,乳汁愈充足?
A:前面說過泌乳量和哺乳次數有關,乳房受到的刺激愈頻繁,泌出的乳汁愈多。喝水可以讓身體有足夠的水分製造乳汁、幫助乳汁分泌,但不會讓乳汁變「多」。若要讓乳汁順利泌出,可以在哺乳前喝200~300cc的水,平常不定時補充水分,以此確保身體獲得充分滋潤。
Q17塞奶時如何平衡奶量?
A:調整泌乳量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控制餵奶次數,奶量過多減少哺餵,奶量過少增加哺餵。塞奶的人也可以嘗試吃韭菜、人參、大麥芽、蘆筍、梨子等常見的退奶食物抑制乳汁分泌,但成效要看個人體質,不一定有效。
Q18此時可以吃含酒補品嗎?
A:可以。但因為寶寶喝進含有酒精的母乳會降低睡眠品質並讓動作發展遲緩,所以一定要確保酒精完全代謝再開始哺乳。由於酒精濃度會在進入人體後半小時~1小時內達到高峰,吃完麻油雞、薑母鴨最好間隔2小時以上再哺乳。當然若要徹底杜絕酒精帶來的風險,最保險的方式就是不吃任何含酒食物。
Q19哺乳期的NG食物?
A:咖啡、茶、可樂和能量飲料、巧克力等含咖啡因的食物或飲品不僅會影響鈣質吸收,也會對寶寶腸胃造成刺激,並讓寶寶夜不成眠、不斷哭鬧。哺乳期應遠離相關的咖啡因食物。至於帶殼海鮮、花生等過敏食物,因為美國兒科醫學會已在2008年公布哺乳期不用特別避開這些過敏食物,除非媽咪吃了某種食物讓寶寶開始出現過敏症狀,否則不需要特別忌口。
Q20吃了發奶食物,為什麼乳汁還是沒增加?
A:很多人吃了發奶食物、喝了發奶茶,奶水仍然稀稀落落。這有幾個原因,首先是餵/擠奶次數不夠。一般來說,哺乳初期一天至少要餵/擠8次奶,一天餵/擠奶次數一旦低於6次,奶水量就會慢慢減退。高宜伶強調,產後即便乳汁再少也要維持擠奶頻率;寶寶出生2、3個月後,泌乳量的多寡和餵/擠奶頻率息息相關,乳汁移出的量不足,奶量就會減少甚至退掉。其次,如果寶寶吸奶方式錯誤,乳腺管沒有受到充分刺激,即便持續親餵,奶量也很難增加。最後,壓力大、睡眠不安穩都會影響泌乳量。許多人因為周遭親友過度關心,加上嘗試各種發奶方式都不如預期,因而產生挫敗感。這種無形的心理壓力也會影響乳汁的產出。
發奶怎麼吃?
花生黑豆燉豬蹄
豬蹄200g、花生80g、黑豆30g、生薑3~4片、紅棗6枚、枸杞2錢、黨參3錢、醬油一大匙、米酒一大匙、糖2茶匙
花生及黑豆洗淨泡水半小時再汆燙;與洗淨汆燙的豬蹄和洗淨的紅棗、枸杞、黨參一併置於一旁備用,再瀝乾花生、黑豆,與紅棗、枸杞、黨參、豬蹄、薑片一起放入電鍋,加水淹過藥材及食材再放入醬油、米酒、糖一同燉煮,開關跳起即可揭鍋。
健脾補腎、促進乳汁分泌
容易口乾可以將黑豆量減少;容易腹脹可以將枸杞量減少。
麻油牡蠣
牡蠣500g、生薑5~6片、當歸3錢、黃耆3錢、麻油一大匙、米酒一大匙
用少許鹽洗淨牡蠣並瀝乾,再將當歸、黃耆洗淨放在一旁備用,熱鍋後倒入麻油以小火與薑片爆香,再放入牡蠣以大火快炒,最後放入當歸、黃耆,加入米酒及適量的水煮滾後即可起鍋。
補氣養血、增加乳汁
麻油屬性溫熱,若容易口乾、便秘或睡眠品質不佳,可以苦茶油取代麻油。
杜仲黑豆水
杜仲3錢、黑豆40g
杜仲及黑豆洗淨放入鍋中,倒入1,000ml清水以大火煮滾即可飲用。
益腎增乳
容易口乾的人建議稀釋後再飲用或減少飲用量。
玫瑰花茶
玫瑰花2錢、紅糖適量
玫瑰花洗淨放入鍋中,倒入500ml清水以大火煮滾,放入紅糖調味即可飲用。
疏肝理氣、通乳
玫瑰花茶適合乳房腫脹明顯且乳汁排出不暢的媽咪。服用後若乳汁順利排出即可停止飲用。
Q21媽咪吃的食物會影響寶寶味覺嗎?
A:會。媽咪吃的食物會反映在乳汁中,因此寶寶會透過乳汁間接嘗試不同食物的味道。若媽咪吃的食物千變萬化,寶寶提早培養多元味覺,長大就不容易挑食、偏食。美國莫乃爾化學感官中心2001年發表的研究發現,若在哺乳期喝胡蘿蔔汁,寶寶未來會較容易接受胡蘿蔔的味道,吃的量也會比較多。
Q22如何知道寶寶是否吃飽?
A:不少人會以「哭鬧」判斷寶寶是否飢餓。但因為寶寶想睡覺、尿尿便便、不舒服也會用哭鬧表達,用這種方式判斷寶寶是否吃飽並不準確。建議媽咪以
排泄次數為準;出生一週以上的嬰兒一天應該換5片沉甸甸的尿布,尿液顏色以澄清或淡黃色為主,出生3週內一天會排便2~5次,胎便顏色一開始像柏油,之後會從墨綠、淡綠到黃色。
Q23初乳後的乳汁是否較不營養?
A:初乳和成熟乳皆含有豐富的脂肪、蛋白質和乳糖,只是佔比不同。初乳脂肪含量為45.8%、蛋白質含量15.6%、乳糖含量是38.6%,成熟乳脂肪含量為55.3%、蛋白質含量6%、乳糖含量則是38.7%。兩者相比除了蛋白質含量落差較大,脂肪和乳糖佔比其實差距不大,所以不用擔心成熟乳的營養成分下降。
護理篇
Q24哺乳期如何清潔、保養乳房?
A:首先說清潔。哺乳期清潔乳房只要用中性香皂或沐浴乳在洗澡時將乳頭、乳暈處的皺摺洗乾淨即可,不需要另外清潔,也不需要特別清潔乳頭。因為乳暈下方蒙哥馬利腺體會分泌抑菌油脂,抑菌油脂除了有滋潤乳房的作用,還具備自癒功能,同時也會散發特殊氣味幫助寶寶辨識媽咪,頻繁清潔乳頭會把油脂洗掉。保養的部分,由於皮膚的完整性會影響哺乳意願,建議一天做兩次乳房保養。基於寶寶會吸吮乳頭,保養乳房最好使用可食性的植物性油脂。
Q25如何預防漏奶?
A:漏奶是一種神經反射,通常是脹奶時沒有及時將乳汁排出才會滲出。吃大量發奶食物、聽到嬰兒啼哭或想起寶寶都會造成漏奶。建議媽咪外出時在胸罩裡墊溢乳墊(一旦變濕須立即更換,以免產生濕疹),出現噴乳反射立刻哺乳或擠乳。
Q26哺乳胸罩的挑選技巧?
A:哺乳胸罩以棉質、易於清洗為主,孕期就可以開始穿,購買時向店家索取排扣即可持續穿到產後。乳房較大的人可以買Y字形運動內衣,不要買軟鋼圈內衣,以免部分乳房跑到鋼圈外造成乳汁回流不佳、乳腺堵塞。
Q27乳房腫脹怎麼辦?
A:乳房充盈或腫脹在產後是很普遍的現象。當寶寶喝奶的量愈來愈多,乳房不斷受到刺激就會開始充盈或腫脹;喝太多水(一天攝取3,500㏄以上)或流質補品也會讓乳房腫脹。緩解乳房腫脹大概有下面幾種方法:
1.餵奶、擠奶
頻繁餵奶或擠奶有助奶水適時移出,解決乳汁停滯乳房的問題。當奶水不再堆積在乳房,腫脹情況自然可以獲得緩解。
2.冷敷
由於乳房腫脹會讓乳房溫度上升,建議媽咪可以在餵奶後冷敷乳房降溫。冷敷乳房可以用一般涼水毛巾、藥局賣的冷敷墊或冷敷膜(不含藥劑成分),或是具有舒緩乳房腫脹酵素的高麗菜葉。冷敷時間控制在10~15分鐘左右,最多30分鐘就要拿下。
3.減少發奶食物
如果乳房已經從普通的腫脹進階成水腫,在乳腺通暢的前提下,最好將發奶食物減半或先暫停服用發奶食物。
4.物理治療
從水腫惡化成「石頭奶」的人,可以做物理治療用體外震波儀將較黏稠的乳汁「震」下來後再移出。
高麗菜葉冷敷法
step1.高麗菜剖成兩半。
step2.將菜葉剝成片狀,保持形狀完整。
step3.將菜葉放在水龍頭下清洗。
step4.瀝乾菜葉水分後將菜葉貼合在乳房上。
*坐著敷須將菜葉放入內衣中固定,躺著敷則可以直接將菜葉蓋在乳房上,不用穿內衣。
*冷敷時間應控制在10~15分鐘左右,最多敷30分鐘,葉子變軟即可換新。
*若嫌菜葉不夠涼,可將洗淨剝片的菜葉放入保鮮袋或保鮮盒再放到冰箱冷藏,但不要冷凍,以免溫度差距過大造成不適用。
Q28如何疏通乳腺、預防乳腺堵塞?
A:疏通乳腺除了善用疏乳棒,刺激「噴乳反射」引發催產素也是一個重點。刺激噴乳反射的方法大致可以分成「螺旋按摩」、「垂直撫觸」和「前傾搖晃」。螺旋按摩是從乳房上方胸壁開始以螺旋向下的方式按摩乳房,垂直撫觸是從乳房上方胸壁往下輕撫至乳頭,前傾搖晃則是將身體微微前傾,雙手擺在乳房下方輕輕晃動乳房。當催產素被引發,奶水就可以順利經由乳腺管被移出。
乳腺堵塞大多是該餵奶的時候沒有餵,或奶水突然增加卻沒有被適當移出。張桂玲分析,許多人餵完奶都用「排空式」擠法想把奶水擠乾淨,但這反而會讓泌乳量增加,過多奶水滯留乳房就會造成乳腺堵塞。哺乳完擠奶只要確認乳房沒有硬結、硬塊就可以停止,不需要用排空式擠法。另外,催乳時應該把握供需平衡原則,以寶寶的食量為主,不要讓奶水一下衝得太多、太快,以免無法移出而導致乳腺堵塞。
Q29乳頭腫脹怎麼辦?
A:乳頭腫脹大多是寶寶含乳姿勢不正確或吸乳器操作不當造成。有人產後沒幾天就因為乳房腫脹開始使用吸乳器,但此時奶水較黏稠,若使用時間過長、頻率密集、強度過高或吸乳器尺寸不合,乳房處於高壓狀態,奶水無法移出,就會造成乳頭或乳暈皮下含水。張桂玲表示,當乳頭乳暈水腫,可以嘗試將皮下水腫往外引流;將兩手大拇指放在乳頭乳暈交接處,輕輕向下往乳暈方向推(手法類似剝橘子)、將皮下水腫推開,上下左右各做5~10次,直到看見乳頭乳暈出現皺摺為止。
Q30聽說發奶要溫敷,脹奶要冷敷?
A:這裡有兩個關鍵字要釐清,首先「溫敷」不等於「熱敷」。許多人都把熱敷乳房掛在嘴邊,但熱敷不僅有燙傷乳房的危險,也不利於減輕乳房腫脹。乳腺炎時熱敷乳房反而會讓細菌更活躍,使發炎情況惡化。所謂的熱敷實際上應該是「溫敷」。溫敷水溫應控制在42℃以下,確定乳房沒有發炎才可以溫敷。其次,「冷敷」不等於「冰敷」。許多人以為毛巾愈冰愈可以緩和腫脹感,但冰敷有可能讓皮下組織因為凍傷而壞死,過度刺激乳房也會導致不適。所謂的冰敷實際上應該是「冷敷」,只要用常溫涼水就可以達到舒緩效果。張桂玲表示,一般來說,餵奶、擠奶前可以溫敷,餵奶、擠奶後則可以冷敷,掌握「前溫後冷」的原則,並根據舒適度和身體耐受性隨時調整溫度,才是正確的護理之道。
疾病篇
Q31感冒、牙痛、便秘可以吃藥嗎?
A:藥物經由腸胃消化、吸收到分泌乳汁,殘留的成分極其微量,加上就診時只要告知醫師有哺乳需求,醫師就會給予適當等級的藥物,因此無論是感冒、牙痛或便秘都可以吃藥。張桂玲強調,感冒時的乳汁含有抗體,可以強化寶寶的抵抗力,所以感冒時更要規律餵奶。牙科用藥相對單純;軟便劑、潤滑劑等便祕用藥也大多不會影響哺乳,所以吃藥基本上沒什麼問題。不過若是服用精神科用藥,因為少數精神科用藥成分較複雜,可能需要暫停哺乳。
Q32乳頭長水泡該如何處理?
A:這種乳頭水泡有可能在寶寶吸吮時「消風」,也可能變得更明顯。無論如何,它們大多會在1、2天內被身體自行吸收,所以不用特別處理。除非水泡明顯脹大,因為破裂後真皮可能無法歸位,必須就醫抽出水泡裡的組織液。
Q33乳頭感染念珠菌需要停止哺乳嗎?
A:不用。乳頭發紅並掉落白色屑狀物是感染念珠菌的徵兆。念珠菌通常是母嬰交叉傳染,有一定比例是寶寶罹患鵝口瘡再藉由哺乳傳染給媽咪,媽咪感染念珠菌後又傳染給寶寶,就這樣反覆交叉感染。有鑑於此,醫師一般都會同時看診(媽咪和寶寶),一併開藥,只不過寶寶是口服,媽咪是外用。媽咪在用藥期間仍可以正常哺乳。
Q34乳腺炎的徵兆?如何治療?
A:乳頭破皮疼痛、乳房腫脹堵塞都有可能造成乳腺炎。乳腺炎既然有個「炎」字,基本症狀就是炎症的紅、腫、熱、痛。「紅」是乳頭、乳暈和乳房底部發紅;「腫」是乳房出現硬塊;「熱」是發燒;「痛」則是乳頭、乳房基底疼痛。患者通常會出現全身無力的類感冒症狀(發燒+虛弱),體溫超過38度半,持續超過一天以上。但因為乳腺炎的發燒常有熱源代償作用,有些人不會感覺自己發燒,反而會感到冷或畏寒;這些人往往體溫正常,只有乳房發燒,乳房溫度和體溫大概會差1、2度。所以如果用手碰觸乳房覺得手很冰,八九不離十是乳房發燒了。另外,因為乳汁無菌,乳腺炎剛開始不會有明顯痛感,要等到進入有菌感染(約8~9成是金黃色葡萄球菌)痛感才會逐漸增強,所以不能仰賴疼痛與否判斷是否感染乳腺炎,而是觀察皮膚是否有發紅跡象。換言之,只要紅、腫,加上乳房局部發燒,就可能是乳腺炎的徵兆。
乳腺炎用藥要看嚴重度。如果紅腫熱痛不明顯、體溫不高,醫師通常會給予口服抗生素和解熱鎮痛的藥物。若確定感染金黃色葡萄球菌,則會給予第一線治療藥物。假使細菌有抗藥性再進一步做組織培養辨別菌種,視情況用不同抗生素治療。乳腺炎用藥一般是10~14天,只要按規定用藥,症狀很快可以獲得控制,但若中途停止服藥,復發機率很高,甚至會演變成抗藥菌株感染的乳腺炎或更嚴重的膿瘍。她強調,抗生素有一定的療程,必須遵守醫囑按時服藥直到藥物吃完為止,不能因為燒退、不再疼痛就停止用藥,這只會讓乳腺炎無法徹底根治,陷入永無止盡的復發循環中。
乳腺炎一旦惡化成膿瘍,必須用乳汁或膿液培養有效的抗生素治療;症狀較嚴重須反覆吸出膿瘍,但多數不用開刀清創,所以不會有乳房變形的問題。張桂玲提醒,乳腺炎的發生通常有相關徵兆,建議媽咪每天固定觀察乳房狀態,以免錯過治療良機。
Q35乳頭疼痛、破皮怎麼辦?
A:以往婆婆媽媽看到乳頭破皮多半會叫媽咪在傷口上塗乳汁。不過近年發現乳汁既沒有保濕、抗發炎的能力,滋潤效果有限,也較難幫助傷口癒合。此時可使用含有玻尿酸的乳頭修護霜加速傷口癒合,並視情況用羊脂膏隔離保護傷口(羊脂膏有類似OK繃的效果),避免反覆磨擦,就能有效降低疼痛感。由於乳房的舒適度會影響是否繼續哺乳的意願,建議媽咪養成保養乳房的習慣,使用含有植物性油脂的乳房專用滋養油或乳液呵護皮膚,並確保寶寶喝奶時有張大嘴巴、吸乳器與乳房尺寸相符,以防乳頭、乳房受傷。
Q36擠奶太用力恐表皮壞死?
A:誠如前面所說,人工擠奶有一定的手法,媽咪應該配合乳腺流動方向在定點「壓、放」、「壓、放」,而不是頻繁用力地用「磨擦」的方式擠奶,這不僅無法讓奶水流出,還會讓皮膚開始破皮、粗糙,進而演變成色素沉澱。一旦形成乳房燒焦樣表皮壞死,皮膚表面浮現黑色素,乳房觸感就會變得像蛇皮甚至砂紙,十分可怕。擠奶時應謹記正確手法,在正確位置進行,不要躁進,才不會讓乳房皮膚色素沉著,變得「黑嘛嘛」。
提早做功課不怕哺乳「卡卡」
哺乳看似簡單實則複雜。許多人在產前不做功課,以為只要餵奶寶寶就會吸,實際進行才發現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媽咪在孕期就應該開始學習哺乳相關知識,透過國健署提供的網路資源、媽媽教室或母乳諮詢門診建立完整的哺乳概念和心理準備,才不會在遇到問題時措手不及。提前做好準備,就不怕哺乳「卡卡」囉!
左角度交叉之分離 2 在 台中文史復興組合 Taichu Renaissance Association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站在時空的交叉口,
遺忘而拆除的,不只是城市的起源,
而是時間累積再也換不回的回憶,
人民生活的集體記憶。
在這個時代,站在這個十字路口的我們,
不得不揹負這個使命,盡我們所能,守住這個記憶。
請用文明說服我。
【臺中鐵路宿舍及臺中臺鐵站旁兩座鐵橋訴願書全文】
訴願請求
本件訴願有兩項請求如下:
一、請求關於本件行政處分所載明第二之(三)審查結果之第1項「不同意臺中市東區『臺中臺鐵宿舍』(下稱系爭案件1)指定或登錄為古蹟、歷史建築」之處分變更為「同意系爭案件1指定或登錄為古蹟、歷史建築」。
二、請求關於本件行政處分所載明第二之(三)審查結果之第2項「不同意臺中市西區『臺中臺鐵站旁兩座鐵橋』(下稱系爭案件2)指定或登錄為古蹟、歷史建築」之處分變更為「同意系爭案件2指定或登錄為古蹟、歷史建築」。
事實
一、 本案因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條第1款(本法所稱文化資產,指具有歷史、文化、藝術、科學等價值,並經指定或登錄之下列資產:一、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指人類為生活需要所營建之具有歷史、文化價值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本人於103年7月16日欲向臺中市政府文化資產處線上提報關於「臺中市東區臺中臺鐵宿舍」與「臺中市西區臺中臺鐵站旁兩座鐵橋」為文化資產,但由於系統異常,經去信回報後無人受理,便轉請文化部辦理。
二、 地方文史工作者已於103年7月29日向臺中市政府提報「臺中市東區臺中臺鐵宿舍群」為文化資產,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2條(主管機關應普查或接受個人、團體提報具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價值建造物之內容及範圍,並依法定程序審查後,列冊追蹤。)與行政程序法第34條但書之規定(行政程序之開始,由行政機關依職權定之。但依本法或其他法規之規定有開始行政程序之義務,或當事人已依法規之規定提出申請者,不在此限。),本案已進入法定之審查程序。
三、 文化部於103年8月12日通知本人本案已轉請文化資產局處理。臺中市政府於103年8月19日來函(府授文資古字第1030159798號)告知「臺中市東區臺中臺鐵宿舍」與「臺中市西區臺中臺鐵站旁兩座鐵橋」併案處理,其係依據臺中市政府103年8月8日府授文資古字第1030150772號會勘通知單,並於103年8月21日下午2時0分續辦會勘。因此,至遲於103年8月8日時,「臺中市東區臺中臺鐵宿舍」便已經進入古蹟指定審查程序。
四、 然於103年8月21日會勘當日之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下稱臺鐵)即有進行「臺中市東區臺中臺鐵宿舍拆除作業」,且於會勘當日仍繼續進行之,明顯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規定第1項(進入古蹟指定之審查程序者,為暫定古蹟。)與第3項(暫定古蹟於審查期間內視同古蹟,應予以管理維護;其審查期間以六個月為限。但必要時得延長一次。主管機關應於期限內完成審查,期滿失其暫定古蹟之效力。)之規定,因本案已進入古蹟指定審查程序,已成為暫定古蹟而應予以管理維護。此外,經現場民眾與文資審查委員大力抗議後,臺鐵仍不願停止違反拆除行為。
五、 經民眾向林佳龍立委陳情後,臺中市政府始於103年8月22日函(府授文資古字第1030164479號)請臺鐵停工。惟臺鐵竟仍於103年8月22日當天繼續施工,再次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之規定,為法所不許之情事。
六、 於103年9月9日發函(府授文資古字第1030170708號)告知於103年9月12日召開臺中市103年第4次「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
七、 於103年9月12日審議當天,臺鐵雖對鐵路宿舍提出「因破壞、髒亂、缺乏管理」之反對意見,惟其對於已有政府出版品文獻證明「臺中市西區臺中臺鐵站旁兩座鐵橋」的重要歷史地位並無證據足以推翻,又既未遭受人為破壞,且能呈現百年來動態之歷史風貌特色至今,應列為文化資產。
八、 臺中市政府於103年11月3日作出關於「臺中市東區臺中臺鐵宿舍」與「臺中市西區臺中臺鐵站旁兩座鐵橋」不予指定或登錄古蹟、歷史建築之處分。
理由
針對「臺中市東區臺中臺鐵宿舍」(下稱系爭案件1)部分:
一、 關於系爭案件1大部分毀損作為審查理由之事,應與事實不符;況此毀損乃因臺鐵違法拆除作業所致毀損而造成,附件照片證明當時建物狀況仍為完整。(請參見圖一至圖十一)
1. 按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第1項規定:「進入古蹟指定之審查程序者,為暫定古蹟。」次按同條第3項暫定古蹟於審查期間內視同古蹟(第17條第3項:暫定古蹟於審查期間內視同古蹟,應予以管理維護;其審查期間以六個月為限。但必要時得延長一次。主管機關應於期限內完成審查,期滿失其暫定古蹟之效力。),與行政程序法第34條但書人民依法申請後即為程序之開始(行政程序法第34條:行政程序之開始,由行政機關依職權定之。但依本法或其他法規之規定有開始行政程序之義務,或當事人已依法規之規定提出申請者,不在此限。)。系爭案件1於提報後即進入程序,故應以違法拆除作業毀損前之完整狀態進行古蹟指定審查程序。再按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1條之規定(古蹟應保存原有形貌及工法,如因故毀損,而主要構造與建材仍存在者,應依照原有形貌修復,並得依其性質,由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提出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採取適當之修復或再利用方式。),因故毀損,而主要構造與建材仍存在者,應依照原有形貌修復,故系爭案件1應先行修復為原狀態,再行古蹟指定審查程序,方屬合理。
2. 縱然非提報之時進入古蹟指定審查程序,而係自主管機關實施現場勘查之通知始為進入審查程序,因而有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第2項之適用。然而按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第2項規定(具古蹟價值之建造物在未進入前項審查程序前,遇有緊急情況時,主管機關得逕列為暫定古蹟,並通知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於進入審查程序之前有緊急狀況時,主關機關得逕列暫定古蹟。再按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第2條第2款規定(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第2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所稱具古蹟價值之建造物在未進入審查程序前,遇有緊急情況,係指下列事項:一、可能而立即明顯之重大危險。二、依法取得拆除執照,即將進行拆除時。三、工程施工進行時。四、風災、水災、火災及地震等天然災害發生時。),依法取得拆除執照即將進行拆除時,為緊急狀況之一。系爭案件1於提報時即通知臺中市政府有拆除之可能,況且拆除建築物依照建築法第78條本文之規定(建築物之拆除應先請領拆除執照。),係由主管機關(即臺中市政府)核發拆除執照,應認臺中市政府於進入古蹟指定審查程序之前,不可不知該拆除執照之發給。因此,主管機關應按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第4條規定(地方主管機關主動發現或接獲緊急情況通報時,應立即召集前條暫定古蹟處理小組,經審議通過後,簽請首長核定,逕列為暫定古蹟,並以書面或言詞通知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於「主動發現」(臺中市政府為發給拆除執照之單位)或接獲緊急情況通報(提報時已告知)時,應即召集處理小組經審議通過首長簽核後逕列為暫定古蹟。然而,臺中市政府卻未於主動發現或知悉後審查通過而逕列暫定古蹟。
3. 本案早已於103年7月29日被通報為文化資產後進入法定之審查程序(或說至遲於103年8月8日會勘通知時進入古蹟指定之審查程序),卻於103年8月21日現勘前即有拆除現象,且拆除程度高達兩棟宿舍遭致毀損。拆除作業於現勘當天仍持續進行,後經現場民眾大力抗議與輿論報導後,臺中市政府才(始)於103年8月22日函文臺鐵請求其停止相關拆除作業,臺鐵明顯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規定。然臺鐵竟仍於103年8月22日當天繼續施工,再次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之規定,主觀上有故意為違法拆除之意思,客觀上有違法拆除行為之事實,為法所不許之情事。
4. 本案於103年9月12日召開的「103年度第4次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對系爭案件1進行文化資產指定或登錄之審議,臺鐵自己為違反拆除之行為,竟於會議中主張毀損致不予登錄,應認為違反行政法原理原則之依法行政原則(行政程序法第4條:行政行為應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行政自我拘束原則(行政程序法第6條: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比例原則(行政程序法第7條: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信賴保護原則與誠實信用原則(行政程序法第8條: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並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
5. 臺中市政府於103年11月3日作出關於「臺中市東區臺中臺鐵宿舍」不予指定或登錄古蹟、歷史建築之處分。其理由竟謂本提案之建築物「大部分毀損」而不同意指定或登錄古蹟、歷史建築之決定,無非是因為系爭案件1未即時逕列暫定古蹟、未即時函請臺鐵暫停拆除,而遭臺鐵所為之違法拆除行為致系爭案件1遭致大部分毀損。以此行為所致建物「大部分毀損」之結果為理由,應認為該審議之「不同意系爭案件1指定或登錄古蹟、歷史建築之決定」為無理由。
二、 關於系爭案件1「改建嚴重」而「致」不予指定或登錄古蹟、歷史建築之事,應與事實不符。
1. 按文化資產保存法之立法目的(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條:為保存及活用文化資產,充實國民精神生活,發揚多元文化,特制定本法。)、古蹟與歷史建築之定義(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條第1款: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指人類為生活需要所營建之具有歷史、文化價值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在歷史文化上,改建亦是承襲原有建物之歷史文化,以維護空間因時間造成之自然損耗,增建或改建後之建物當然與原建物形成空間與時間上的繼承。查改建之目的為維持原建築本體之完整性,維持原有空間功能及使用目的之永續,不影響建築本身之歷史價值,符合文資法立法精神。更何況其改建之部分具有可辨識性與可逆性,自當無貶損其歷史意義與保存價值,針對改建或增建之情形,無有所謂嚴重之程度區分。綜上所述,尚難可因系爭案件1「改建情形嚴重」、「有改建或增建之情形」而致不予同意指定或登錄為古蹟或歷史建築。
2. 另原建物之主結構仍在,僅是因為年久失修致有外觀上之不完美,惟查任何經過近80年之建築必然會發生外觀上之折舊,更何況系爭案件1在同為其他已登錄為歷史建築文化資產之鐵路宿舍案例當中,保存為良好及完整之案例,最能與其周邊的臺中車站形成相當完整的鐵道文化圈,實不因以增建或改建嚴重而予以不登錄古蹟或歷史建築。
3. 最後,按照實務學者之見解,「以往太過側重土地投機事業,看重不動產事業的開發,僅僅尋求土地使用之直接經濟效益,漠視累積於原土地之上,因此代表著文化變遷沿革的環境紋理與既有構造物,常常尚未適宜評估就遭致毀壞,造成許多遺憾。過去百年以降,近代產業的變遷過程是臺灣歷史與文化發展不可被忽略的重要面向,面對舊市區再造工作的迫切性,其實可以透過審慎評估,以及創意思維等,使得文資保存與舊市區再造能夠兼容並蓄、共榮共存,並且符合國家發展文化產業的方向,以及國際之間推動文化觀光相關事業等相契合。」(徐慧民,文化資產保存學刊第八期,2011年),確切點出政府實不能因為經濟利益、甚至是在尚未適宜評估前即遭致損壞,於臺灣歷史與文化發展上最重要的鐵道變遷史以及鐵道市區之再造與創意,造成無可回復之遺憾。
4. 據上論結,所謂毀損嚴重,應不減損其歷史文化價值,應不導致「不同意系爭案件1指定或登錄古蹟、歷史建築之決定」之決定。故請求變更為同意系爭案件指定或登錄為古蹟、歷史建築方為有理。
三、 關於系爭案件1已達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項各款之基準,而應於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中「同意」系爭案件指定或登錄為古蹟、歷史建築之事,說明如下(本件當初提報之資料係以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作為基準):
1. 按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之規定,關於古蹟或歷史建築之審查基準係以「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具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具稀少性,不易再現」、「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具歷史文化價值」、「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等等為判斷標準。
2. 原重要事證之強調:
i. 系爭案件1之屋內所留存關於當時水果貿易、商行往來之文獻,已足以佐證「中南線之新庄仔地區香蕉市」的歷史文化脈絡,已達古蹟或歷史建築之審查基準之「具有歷史文化價值」、「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等基準。(臺中市文化局,台中市地方文化館推動小組計畫)
ii. 其建造特色為黑瓦木造雨淋板建築、牆壁為傳統建築工法「編竹夾泥牆」,以防潮隔間灰漿牆、木條架上內層土沙稻草等鏝抹、外層以白灰漿粉飾,為屋瓦、鬼瓦圖徽已達古蹟或歷史建築之審查基準之「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具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具稀少性,不易再現」、「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等標準。
3. 新事證之提出:
i. 就客觀之事實而言,系爭案件1係屬於臺中車站後站之鐵路宿舍群「は號官舍」,於1937年(昭和12年)前後即二次大戰初期時由鐵道部所興建,至今近80年,並躲過空襲臺中驛期間之二戰戰火。為臺中車站周邊自二戰至今僅存之鐵路宿舍,其後方及附近設有防空壕,堪為見證二戰歷史之重要指標。綜上,其時代特色已達古蹟或歷史建築之審查基準之「具有歷史文化價值」、「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等基準。(趙德明,日治時期臺灣鐵道車站官舍區之研究,2012年)
ii. 再者,此鐵道宿舍係為由軍事單位轉為鐵道專責機關之鐵道部所規劃,其官舍之編列規劃與安排在軍事文化方面上具有一定程度之重要性以及特殊性,其相關檔案亦獨立於總督府公文類纂之外獨自管理。就軍事文化方面亦已達古蹟或歷史建築之審查基準之「具有歷史文化價值」、「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等基準。(趙德明,日治時期臺灣鐵道車站官舍區之研究,2012年)
iii. 此外,本提案係屬日本時期臺灣鐵道法規中所載明之鐵道官舍為總督府官舍標準中之中判任官以下的非正規官吏官舍(甲種四號以下),相較於國定古蹟的總督府各部門機關,此種職員組成更是該鐵道官舍特別之處;又此種集合宿舍,亦充分展現鐵道部人員生活面貌,為車站周邊特有之「簇群建築」或「小型聚落」,且其整體建築特色至今仍保有原有風貌,彌足可貴,已達古蹟或歷史建築之審查基準之「具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等基準。(趙德明,日治時期臺灣鐵道車站官舍區之研究,2012年)
iv. 更甚者,鐵道官舍其中之紙障門上的花鳥圖騰為大正昭和年間流行之圖紋;其官舍建造與構築之屋架接合工法亦為少見、幾近失傳的傳統工藝技術,因此本案亦已達古蹟或歷史建築之審查基準之「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等基準。
四、 系爭案件1為難得之歷史建築,為臺中車站僅存且最完整之日式鐵道宿舍群,同時見證縱貫鐵道史、臺中車站、糖業鐵道發展史,日式建築的修復與再利用應不僅再止於建築本身的修復,又鐵道官舍真正之價值在於整體生活空間之建構過程,以及在整個鐵道文化資產中,即使是最簡單之居住空間,也具有特殊之重要性與內涵。倘若沒有這些空間給予鐵道職員生活在其中並在休間娛樂上舉辦各種慰勞活動,且又將其做良好之維護,鐵道之發展也不可能一蹴可幾,因此對於當年為臺灣鐵道發展默默貢獻之眾多職員之居住空間,亦可稱其為重要之鐵道文化資產。應認為同意系爭案件指定或登錄為古蹟或歷史建築。(趙德明,日治時期臺灣鐵道車站官舍區之研究,2012年)
針對「臺中市西區臺中臺鐵站旁兩座鐵橋」(下稱系爭案件2)部分:
一、 關於系爭案件2陸續改建或增建作為審查理由之事,應與事實不符。
1. 於70年代其改建或增建之目的乃延續鐵橋之功能,以承襲縱貫線鐵路歷史、展現臺中車站地方風貌。況兩座鐵橋長度、版鋼接合間距及工法、軌道枕木鋪面,主要構造與建材仍保存原有形貌及建造工法,均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1條關於古蹟所修復(及改建或增建)規定(第1項:古蹟應保存原有形貌及工法,如因故毀損,而主要構造與建材仍存在者,應依照原有形貌修復,並得依其性質,由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提出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採取適當之修復或再利用方式。第2項:前項修復計畫,必要時得採用現代科技與工法,以增加其抗震、防災、防潮、防蛀等機能及存續年限。第3項:第一項再利用計畫,得視需要在不變更古蹟原有形貌原則下,增加必要設施。第4項: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綜上所述,實不因以增建或改建而予以不登錄古蹟或歷史建築。
2. 再者,增建於鵝卵石駁坎橋墩上之高度限制警示鋼架,並未破壞或附加於鐵橋本體,上述之改建或增建皆符合同條第1項所稱再利用計畫,依同條第3項,得視需要在不變更古蹟原有形貌原則下,增加必要設施。尚難可因系爭提報建物「陸續改建或增建」而不予同意指定或登錄為古蹟或歷史建築。
3. 按學者對於文資審議判定的考量,「古蹟價值並非基於經濟上的需求而生,而往往是基於心理上的、情感上的考量(Hammer,1995),究竟怎樣的建築才具有古蹟價值,其實是見仁見智的問題。古蹟價值的要素,其間也包括對公共利益的考量,而古蹟的保存是否被視為是一種公益,往往取決於民眾對於保存重要性的自覺(Nethövel,2008)。尤其,是否符合公共利益,不能任憑行政機關的主觀,在多元社會中應透過公開討論以形成共識(吳庚,2001)因此在古蹟價值的判斷上,可能也必須同時考量民眾,對於被指定古蹟的認同程度。」(許育典、凌赫,古蹟審議的法律分析,2013年)故在文化資產的去留判定,應依據民眾的集體記憶與情感,保留民眾對於文化資產去留之詮釋的權力。據上論結,所謂陸續改建或增建之事,不導致「不同意系爭案件1指定或登錄古蹟、歷史建築之決定」之決定。故請求變更為同意系爭案件指定或登錄為古蹟、歷史建築方為有理。
二、 關於系爭案件2已達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項各款之基準,而應於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中「同意」系爭案件指定或登錄為古蹟、歷史建築之事,說明如下(本件當初提報之資料係以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作為基準):
1. 按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之規定,關於古蹟或歷史建築之審查基準係以「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具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具稀少性,不易再現」、「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具歷史文化價值」、「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等等為判斷標準。
2. 原重要事證之強調:
i. 系爭案件2之鐵橋名為「火車路空(或名火車路孔)」,臺語發音皆為「Hué-Tsia-Lōo-Khang」,其名稱由來因火車行駛於高架鐵橋上名為「路空」,而高架鐵橋之下人車通道空間名為「路孔」而得名,又火車行駛該路段發出的隆隆聲響是地方民眾集體記憶,此集體記憶無法透過鐵橋拆解或異地保存而重現。應認已達古蹟或歷史建築之審查基準之「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等基準。
ii. 此外,其兩座鐵橋的工程技術為鉚釘(rivet)接合工法,鉚釘係過去鋼骨鐵橋建物所接合之工件,常用以接合鋼材。在施工時,將鉚釘於鍋爐燒紅,趁著鉚釘還未冷卻變硬時,以鐵垂固定於接合孔之上。當工件固定後,僅有「破壞」鉚釘一途,始能分離之,因此鐵橋拆解後,為不可回復、不可逆之結構。然臺鐵相關單位已經裁撤,為不可再現之工程技術。應認已達古蹟或歷史建築之審查基準之「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具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具稀少性,不易再現」、「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具歷史文化價值」、「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等。(請參見圖十二)
iii. 系爭案件2之橋體以鋼骨結構為主體,主要以版鋼鉚釘接合作為基本構件,其中版鋼所接合之跨距與日治時期照片相同(請參見圖十五、圖十六),顯示其型態風貌與原構件相同;其中,橋面中間分別仍保有枕木所鋪設軌道。(請參見圖十三、圖十四)再者,其中臺中路鐵橋共分為三組獨立橋體結構,況鐵橋連續三組軌道之型態具稀少性,堪為日治時期橋樑工程類之優質構造(請參見圖十二、圖十四),亦與臺中車站與臺中現代化之發展息息相關,且反應時代教育價值,在工藝構造技術亦具價值。綜上所述,應認已達古蹟或歷史建築之審查基準係以「具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具稀少性,不易再現」、「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等標準。
3. 新事證之提出:
i. 系爭案件2之民生路鐵橋擁有豐原到烏日段唯一之特殊設計「止衝擋(Buffer stop、又名bumper)、擱置石碴」,係設計以降低行駛列車動能,透過壓縮和摩擦來使列車停止或出軌的裝置。已達古蹟或歷史建築之審查基準之之「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具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具稀少性,不易再現」、「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具歷史文化價值」、「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等基準。
ii. 系爭案件2之臺中路鐵橋具有「重要地景辨別指標」的地位,自縱貫線通車以來屹立於臺中市市區百年歷史,有著「臺中的故鄉玄關」的集體特殊記憶,應證臺中車站的相對位置,於影像記錄及日治時期發行名信片,都可以看見此「火車路空」做為圖案,代表他是一個地方名勝、是一個重要的地景,因此才會出現在明信片上。故已達古蹟或歷史建築之審查基準之之「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具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具稀少性,不易再現」、「具歷史文化價值」、「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等標準,尚難可因系爭提報建物「陸續改建或增建」而不予同意指定或登錄為古蹟或歷史建築。(請參見圖十七、圖十八、圖十九)
iii. 系爭案件2位於臺中市中心,處在四行政區域劃分交界(中區、東區、西區、南區)之交通要道(請參見圖二十),是臺中通往彰化、大里、烏日、草屯、埔里、集集等地的出入口。在呂順安主編由臺灣省文獻會出版的《臺中市地名沿革》中,於中區和西區的田野調查及口述訪問所整理而成的資料,恰巧都提及了此地名,但以不同的角度解釋這個名稱,證明了這是各的臺中人共同的記憶。
iv. 當地人常以火車路空的位置描述他們要去的地方或他們的家,例如:「過了火車路空的第二個路口左轉就可以找到了」,這種的描述方式,在拆除後就不再存在了。
v. 火車路空就像一個記憶的載體、時空膠囊,在這個路口見證臺中百年來,這個路段經過的歲月,從下方「路孔」的牛車馬車到汽車,從上方「路空」的機關車到電車,甚至到後來臺中愛國獎券的興起、蔡秋鳳的一首歌,還有其他臺中的回憶,都是發跡自這裡。
三、 綜上所述,系爭案件2除了符合各項古蹟或歷史建築的審查標準,且其構件也被認可具有保存的必要性,然而相較於構件保存外,民眾對於鐵橋的記憶才真正是代表臺中印象的回憶,而不是工程專業卻不存在於人民生活中的鉚釘。如果拆除了鐵橋,就等於拆除了臺中人的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