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外靠朋友】
後世看莫迪里亞尼(Amedeo Modigliani,1884-1920)作品,想到的多半是那些長型輪廓,線條簡潔,肌膚似乎帶著溫暖觸感,無畏流露情慾,創下拍賣高價的裸女圖像。但除此之外,莫迪里亞尼其實曾畫過不少肖像畫,雖說他自認並非專業肖像畫家,肖像畫不過是他藉由表現性強烈的輪廓線將圖像從雕刻中突顯出來的結果。而畫中主角多半是當時巴黎藝文界人士,比如莫迪里亞尼的朋友們,另外還有親密愛人、模特兒、女僕或鄰家女孩。
《雅各與貝斯李普茲》(Jacques and Berthe Lipchitz,1916)是莫迪里亞尼作品中僅有的三幅雙人肖像畫之一,畫中人是立陶宛雕塑家雅各.李普茲(Jacques Lipchitz,1891-1973)與俄羅斯詩人貝絲.基特羅瑟(Berthe Kitrosser,1889-1972)。他們在結婚時委託好友繪製這幅肖像,表面上是為了新婚留念,實際上是想解救莫迪里亞尼的經濟困境。
莫迪里亞尼和李普茲都是猶太裔巴黎異鄉人,剛來巴黎時皆落腳於左岸蒙帕納斯(Montparnasse),當時蒙帕納斯已經取代印象派畫家曾聚集的巴黎蒙馬特,成為最前衛的年輕藝術家集中地。
根據李普茲說法,莫迪里亞尼只花了兩天時間就完成此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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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莫迪里亞尼第一天便火速畫下20張素描,最後根據小夫妻結婚照片決定雙人肖像畫底定版本,第二天隨即宣告畫作已經完成。當時莫迪里亞尼為人作畫價碼是這樣算的:〝每種姿勢10法郎,再加上一點酒〞,嗯,你也知道莫迪里亞尼是個不折不扣的波西米亞酒鬼,而且一邊創作也總還是要灌上幾口酒。
不過李普茲覺得這一幅肖像畫只付10法郎有點過意不去,何況他當時才剛與藝術經紀人簽下新合約,領了一筆簽約金,手頭較為寬裕。於是他故意跟莫迪里亞尼表示,身為雕刻家職業病使然(職業病當然是我說的),私心偏好肖像畫能多點實質量感。
莫迪里亞尼只得再多畫個兩週,好歹這邊那邊添個幾筆,好讓李普茲完成資助朋友的心願。以莫迪里亞尼作畫速度來看,這可能是他畫過最久的一幅畫,據說他剛到巴黎時,一天就可以畫出100多張素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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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與貝斯李普茲》實際作畫速度雖然才兩天,其他時間大概是喝酒比較多,反正已經畫得差不多了。但莫迪里亞尼卻鮮明巧妙地表現出中夫妻倆性格與角色對比。
背景如同畫家一貫風格,依舊簡單,大概看得出室內的抽象裝飾,丈夫隨興把手搭在妻子肩膀上。如面具般面容增添不同解讀的可能:妻子的大眼、雙脣和優雅頸項,顯得如此溫柔感性,正與丈夫表現於外的高度自尊形成對照,男方的小眼小嘴、歪斜鼻樑創造出一種諷刺效果,站姿也塑造出保護妻子的霸氣態度。
但如今除了這幅肖像畫之外,當年那些數十幅素描作品如今僅存男女主角單人肖像各兩幅。
身染病痛,酗酒、情緒化,加上偶發暴力行為和桀驁不馴性格,作品風格又不受賞識,莫迪里亞尼當時生活到底有多窮困?窮到讓朋友必須刻意製造機會接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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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迪里亞尼1906年來到巴黎,剛好目睹隔年畢卡索畫出立體派創始之作《亞維儂少女》(Les Demoiselles d'Avignon,1907),也剛好眼睜睜看著這位在他眼裡缺乏服裝品味的西班牙小個子(其實畢卡索也承認莫迪里亞尼是唯一穿著有點品味的畫家),名氣越來越大,身價更是逐漸水漲船高。
但是恃才傲物如他,不想加入任何畫派,亦不願追隨畫壇熱潮,而是從非洲雕刻和羅馬尼亞雕刻家布朗庫西(Constantin Brâncuşi,1876-1957)那兒擷取靈感,再從希臘建築的柱狀結構、文藝復興的古典雕刻、羅特列克的大膽線條、塞尚的簡化細節、高更的異國風情、野獸派的溫暖色彩、立體派拆解物體後的平面…等眾多元素中逐漸摸索融合,至1914年因經濟困頓難以負擔雕刻所需的石料成本,再者,雕刻過程產生的粉塵讓他年少時便罹患的肺病更形嚴重,讓他不得不從雕刻轉回繪畫後,發展出個人專屬風格。
儘管身處立體主義和抽象藝術烽火燎原之際,莫迪里亞尼卻仍堅持古典情懷,以具象表現為主,讓形體拉長、變形,完成了個人專屬,結合古典與現代的獨特藝術表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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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人物畫裡,如杏仁般眼睛、近似平面的輪廓下扭曲的面貌特徵,和細長比例都來自非洲面具的影響。這些缺乏瞳孔如面具般的人物肖像畫,視線不再與觀者相對望,讓你猜不透畫中人物情緒,反而導引觀者轉身凝視自身內心世界,或許淒涼、茫然,卻深刻而神祕。
莫迪利亞尼才華出眾,但他的作品在他1920年因肺結核去世後才獲得市場矚目。雖從1915年已步入創作顛峰,但始終未能享受自己辛苦灌溉出來的藝術果實,何況那時藝術市場受到一戰影響,曾經蕭條了好一陣子。莫迪里亞尼只能拿著畫作到蒙帕納斯小餐館換取餐食或酒精,而這一幅幅心血可能也被擱置一旁,與麵包、起司和香腸共同堆放於角落裡,夜間再成為米老鼠們的玩具被啃咬、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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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梵谷類似,莫迪里亞尼也為了藝術創作奮力燃燒生命,甚至自虐,生前都受到極度蔑視,並且都沉溺於苦艾酒海中,加速痼疾惡化而英年早逝;另有一說,他酗酒和抽大麻都是為了減緩並掩飾自己的結核病情。
然而莫迪里亞尼不像梵谷有個好弟弟西奧和家人協助保存畫作,他的許多作品都因長期居無定所、生活混亂以及被世人輕忽踐踏,早已毀損佚失。相較於如今拍賣天價,更是讓人對於許多時候顯得勢利膚淺的藝術圈感到諷刺與惋惜。
這幅新婚肖像畫只留存於李普茲夫妻手中大約五年,幾經轉手,最終在芝加哥藝術學院安身立命。幸虧出外靠朋友,因為莫迪里亞尼潦倒時獲得的暖心協助,我們才得以見到畫布、顏料、構圖、形式和技法之外,無價友情的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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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士坦丁堡的深水埗】
深水埗主教山食水減壓缸地盤重整工程地底,被發現滄海遺珠──紅磚砌成的圓拱頂部、羅馬式麻石石柱密如森林,被古物諮詢委員會前成員、資深建築師林雲峯形容「規模屬世界少見」,其實如果多些去國外旅遊並仔細品味,這種羅馬式建築多如牛毛,近的例子有例如建於明治維新時代的京都南禪寺內羅馬式建築水道橋; 貨真價實的古羅馬建築更遍佈歐洲及小亞細亞,例如英國巴斯的羅馬浴場, 柱廊和深水埗主教山就很像。最像的莫如君士坦丁堡(現稱伊斯蘭教)的羅馬帝國時代的水下地宮,早已被加上燈光,成為當地打卡名勝。土耳其是伊斯蘭教國家,都懂得善用地下古蹟去吸客,特區政府要去取經了!
看上去像五星酒店的大堂,或是是現代商場的長廊,但這個豪華地宮已經在伊斯坦堡古城地下隱藏了一千四百年了! 這個羅馬帝國查士丁尼大帝修建的地下水宮,修建時中國還是南北朝,未到隋唐。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樓臺煙雨中?南朝建築到了唐朝的杜牧時,早已經灰飛煙滅,更別提中國現在全境只剩兩座唐代建築了!
實在太過玄妙,樹林一般的三百三十六根大理石柱支撐著九米高的近萬平方米地下宮殿,霸氣宏偉,比例和諧,保存完美,遠遠比陕西土氣的唐十八陵更有看頭。更神奇是在60年代法國考古學家發現地宮之前, 伊斯坦堡城居民總是聽到地下有水聲在響動, 因為水中還有大量被稱為 “地獄使者”的鯉魚, 真的不知道他們在地下水宮靠什麼吃什麼維生了一千多年!
往前走到了大理石柱廊盡頭的時候,發現兩個柱頭下面雕有兩個梅杜莎Medusa頭像,這就是意大利名牌Versace商標,一側一反。當然不是千年前的地下時裝名店,她是希臘神話之中的蛇髮女妖, 放在地下水宮用來鎮妖,人一直視她的雙眼就會變成石頭,但我當場證明了這是騙人的神話! 我不禁哼起來《歌聲魅影》,太像劇中巴黎歌舞劇院下面的神秘水宮了!
@東周刊eastweek.com.hk 光明旅樂9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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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政治制度|知史百家
歷史春秋網
商王朝的職官有中朝任職的內服官和被封於王畿以外的外服官之別。內服官中又分外廷政務官和內廷事務官。最高的政務官,是協助商王決策的「相」,又稱「阿、保、尹」。王朝高級官吏統稱卿士。三公,則是因人而設的一種尊貴職稱,並不常設。另外有:掌占卜、祭祀、記載的「史」,掌占卜的卜、掌祈禱鬼神的祝,掌記載和保管典籍的作冊(又稱守藏史、內史),武官之長的師長,樂工之長的太師、少師。內廷事務官是專為王室服務的官員,主要是總管的宰和親信的臣。臣管理王室各項具體事務,有百工之長的司工,掌糧食收藏的嗇,掌畜牧的牧正,掌狩獵的獸正,掌酒的酒正,掌王車的車正,為商王御車的服(又稱僕、御),侍衛武官亞,衛士亞旅,掌教育貴族子弟的國老,掌外地籍田的「畋老」。外服官主要有方國首領的侯、伯,有為王朝服役的男、有守衛邊境的衛。
商代在實行貢納制度的同時,還有勞役租「助」,就是要求農人助耕公田(籍田),收穫皆為統治者所得,其比例約佔農人收穫的十分之一。殷紂王加徵賦稅,用以充實鹿台和鉅橋。
一、商朝的社會結構與社會生活
1、商朝的形成與疆域
商人的始祖契的母親是簡狄,據說她是見玄鳥墮其卵,吞食而生契。契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但他又是一個族群的始祖,這說明他正處於從母系向父系時代的過渡期。契與夏禹、周棄大約是同時代的人。曾被帝舜封於商,賜姓子氏。契的子孫便以商為氏族名號。
商族在夏代為諸侯,契的六世孫冥就做過夏的治水官。在成湯建國前,商族為尋求生存空間,自契至湯八遷。到契的八世孫上甲時,戰敗有易人,商族得到了發展。至契的十四世孫成湯時,商族力量強大,最終打敗夏桀,滅夏。湯乃踐天子位。
商朝從商湯建國到帝辛(紂)亡國,歷十七世三十一王。共496年。時間約在公元前16世紀至公元前11世紀。其疆域以今河南全省、河北南部、山東西部、陝西東部為中心。商代的歷史可分為早、中、晚三個時期,早期從成湯到雍己歷十四王,國都在西亳,即今河南偃師縣屍鄉溝的商城遺址。中期從仲丁到小辛,歷十王。此時由於王族內部爭奪王位,國力削弱,致使多次遷都,到南庚時遷於奄,即今山東曲阜。晚期從盤庚到帝辛,經十一王。遷都於殷,即今河南安陽西小屯村。據粗略估計,商朝初期人口大約為400-450萬人,至商朝晚期增至780萬人左右。
2、商朝的社會結構和社會生活
從社會分層看,主要分為王族與貴族、平民宗族與奴隸家族。其中王族與貴族都居住在城市及統治中心區。平民則分佈居住在城區內或四周。有手工業家族,商人家族,更多的是農民家族。中國古代奴隸與古希臘、羅馬奴隸制不同,他們主要不是生產奴隸,而是家內奴隸。從居住空間看,商王族居住在統治中心區,只是派親信到各地巡視監督。各地諸侯方伯也都居住在自己的領地內,通常是些相對小些的城,管理著自己的族眾。而真正的農民則居住在田野村落中。當時的手工業者大都居住在王畿或其他小城內。中國商業不發達,手工業者始終都主要為統治者服務。他們的手藝都是世代相傳,父職子繼。王族到平民乃至奴僕,都是以家族為基本生存單位,而且是世代傳承,很少流動,社會階層極其穩定。
二、政治婚姻制度與王位繼承制度
商朝流行族外婚,一夫一妻制基本形成。「昏時行禮故曰婚,婦人因夫成故曰姻」。自婚姻制度形成以來,就與政治聯姻密不可分。商族開國之主成湯,聽說伊尹長而賢,便派人到他的氏族有侁氏去請,但有侁氏不許,而伊尹也想歸屬於商湯,於是,商湯就請求娶有侁氏的女子成婚,而把伊尹作為媵臣一併嫁到商族。這樣不但密切了與有侁氏的關係,還得到伊尹這位能臣。此外,商還通過與有干國聯姻,強化了干國(河南濮陽市東北)的政治隸屬關係。其他臣屬於商的各地族氏方國,也都經常主動嫁送女子與殷商結親,這種結親方式被稱為貢納,有的是出於政治義務,有的則是自願。但有的則是迫於王威。如卜辭記載:「呼取女於婪」「呼取鄭女子」等。與此同時,商王族女子也要外嫁他族。古代「婦人謂嫁曰歸」,如《詩·大雅·大明》有言:「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文王厥祥,親迎於渭。」大邦即殷,商王帝乙將王族少女遠嫁周族文王,就是想利用血緣姻親紐帶維繫商周之間的臣服關係。由此編織出由宗親和姻親盤根錯節的政治金字塔網絡。如果說夏朝的政治聯姻還是為了團結強大異血緣諸侯國的話,那麼,商時的政治聯姻已基本確立了以商族為宗法核心的父權家長制地位。
為了子孫的繁衍,為了疆域的鞏固,歷代王族一貫實行的是一夫多妻制度。「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娶妻多少已成為王朝興衰的標誌。凡國力強盛,則「重國廣嗣」,娶妻亦多。不僅可靠子孫之眾管理國家,也可後繼不憂,不愁沒有接班人。商代的聯姻邦國越多,它的根基也就越牢固。殷商以武丁娶妻最多。
在商王的后妃制度中,有一個特殊的現象,即有的王不止有一個法定的妻子。像仲丁有2位法定配偶,祖丁有3位,武丁有3位。凡法定配偶所生的兒子,都有權繼承王位。因此,商朝還沒形成嚴格的嫡長子繼承制,而是「父死子繼」配合「兄終弟及」。王位繼承制,凡兄弟行皆以長幼為序,兄終弟及,幼弟死後,王位應對復歸於長兄之子繼承。這個制度在中丁時期被打亂,中丁父輩有小甲、大戊、雍己三人為王。中丁為大戊之子,雍己死,按慣例王位應由小甲之子繼承,但「自中丁以來,廢適而更立諸弟子,弟子或爭相代立,比九世亂」,從而削弱了商王朝的統治。到小乙時,乾脆以幼弟之子繼位,故小乙給其子武丁。康丁以後,后妃制度改變為一王一妻制,並實行直接傳長子制度。因此,商代王位繼承制度雖有兄終弟及現象,但其主幹仍是以傳長為常法。
三、商朝的行政體制
商代的疆域由兩部分組成,商王室直接治理的王畿部分和諸侯方國的領地。其中,商王直接治理的部分稱為商、中商、中土、大邑商等。諸侯方國管轄的領地在王室周圍的稱為四土。在商王身邊治理王畿的官,稱為「內服官」,而諸侯方國臣屬王室,其主要活動在王畿外的諸侯國之內,稱為「外服」。這些官吏即是王室的外服官。
商朝內服職官稱為殷百辟,或百僚庶尹。表示其設官之多。商朝官吏多以尹為名,尹有治理、正長之義。庶尹相當於甲骨文中的多尹。
內服
屬於中央王朝的職官。商王之下,百僚之上有一人總領其事,輔佐商王。如成湯時的伊尹,便被湯「得之舉以為己相」。武丁時的傅說(悅)被「舉以為相,殷國大治」。
內服職官可分為四類:
(一) 政務性職官。有掌管農業的「藉臣」,掌管畜牧業的「牧正」,掌管手工業的「多工」。
(二) 軍事性職官。商代文武不分職,凡是官皆可出征為將。但因古時,「國之大事,在祀與戎」,故側重軍事的武職已出現。商代軍隊以師為最大編制單位,師長是武職中地位較高者,在甲骨文中的多馬、史、戍、衛、射等都是軍事性職官。
(三) 宗教文化類職官。即卜、巫、史等。商人非常相信天神,每事必卜。所以,在商王身邊專門有一群從事占卜的人。甲骨文中稱為「多卜」。即當今學者們所稱的「貞人集團」。巫也是職司神鬼的。古時卜和史不分,常常祝宗卜史連稱。在祭祀時,史主掌向神的禱告詞,還掌封官冊命之事,甲骨文和商代銅器中有「作冊」,是掌冊命的官。「國之大事,惟祀與戎」。
(四) 宮廷內職官。商王所居稱為寢,甲骨文中有王寢、東寢、西寢等名稱,在安陽殷墟發現商王宮寢基址五十多處,是王的居所及宗廟遺蹟。主管宮室的官稱為寑。宰也是主王宮事務的官吏。冢宰即王家事務大主管。武丁在未得傅說前,曾三年不言,政事決定於冢宰。
商朝的內廷官常握有實權,出任重吏。比如商王曾命自己身邊的寢去「省北田四品」,即視察北方土地,劃分其等級。這是非常重要的職任。而臣或小臣,本是處理王宮及王室事務的執役人員,這些人也多擔當軍政要務。如管事耕藉的「小藉臣」、管理眾人的「小眾人臣」、管理牧馬的「小多馬羌臣」。這些小職官後來演變成管理某些部門的專職官。
四、商朝的軍事制度
商王是軍隊的最高首領。無論是他親自出征還是授權與將領,都必先稟告或受命於祖廟。儀式非常隆重。商王親征在甲骨文中稱「王自征」、「王往征」「王征」。王以下武官有:師、馬、亞、射、衛、戍等,商朝武官的各級領導指揮系統。
商朝的軍隊由三個部分組成:王室軍隊、諸侯國軍隊和貴族武裝。商軍的主力是王室軍隊。甲骨文稱為「王師」諸侯國軍隊即在師前冠以某侯名。如「雀師」、「犬師」、「吳師」等。族軍則是貴族的私家武裝。像子族、多子族、三族、五族等。它們也常出征衛戍。這些貴族的私家武裝在春秋戰國時迅速壯大,成為各諸侯國稱霸的主力軍。
戰車仍是打仗的主力核心。但此時的戰車已至300輛。步卒編制稱「行」,分左、中、右編制。軍隊稱為師或旅。據甲骨文記載,武丁時出征臨時徵集的兵員甚至多達一萬三千人。原始徵兵方式是臨時性的擊鼓聚眾。到武丁時,則將居民按軍事建制編制起來,戰時只需命將於廟,就可率軍出征。到商末,據《殷本紀》記載,商紂發兵17萬人抵禦周武王。其中有50餘國的軍隊,而商王室的軍隊從其編制上推斷應有6萬人。
編入「王師」中的成員,稱為「邑人」,即居住在王都及附近的平民。考古人員從安陽殷墟中發現大量中小平民墓葬,其中的男性成員多陪葬有兵器。王室統領的中央軍,無論是在數量、素質還是裝備上,都優於地方諸侯與方國的國軍和族軍。
五、商朝的司法制度
《左傳》昭公六年記載:「商有亂政,而作湯刑。」據傳商時的刑律達三百條之多,說明商代的法律已比較完備,後世重刑法的荀子都說:「刑名從商」。後世將夏代的《禹刑》、商代的《湯刑》和周代的《九刑》合稱為「三辟」。辟即法。三辟即三種法律。
商代的法律具有神判和神罰的特色。成湯伐桀時,就聲稱自己是「致天之罰」。盤庚對反對遷都的人說「故有爽德,自上其罪汝,汝罔能迪」,(你們若有失德行為,我的祖先神在天上就要給你們懲罰,你們就活不長了。)商王要用刑,也得先占卜,經占卜後行刑,表示這是上天的判罰。
商代的法律同樣體現出農耕文明國家以孝治天下的統治特色。《商書》曰:「刑三百,罰莫重於不孝。」可惜的是,由於年代久遠,我們已經看不到湯刑三百的完整面貌了。從保存下來的零星史料中,我們只能看到其中的一些罪名:
不孝之行。我們的祖先因長期過著累世聚居的生活,鄉村的安定團結是整個社會得以長治久安的基礎。在血緣聚居的鄉村,子女如果不孝,整個家族就不得安生。且在家不孝父母,出門也不會聽長輩的話,甚至會犯上作亂。所以,國家對不孝的處罰最嚴厲。因為齊家是治國平天下的根本。
不從誓言。《尚書.湯誓》中,成湯在動員將士出征討伐夏桀時說:「爾不從誓言,予則孥戮汝,罔有攸赦。」
顛越不恭。《尚書.盤庚》中,盤庚對臣民說:「乃有不吉不迪、顛越不恭、暫迂奸宄,我乃劓殄滅之,無遺育。」不吉不迪即不善良不和順,顛越不恭好作壞事,不服從帝王命令。暫迂奸宄乃詐偽奸邪犯法作亂。這些罪都要處以極刑——割鼻、滿門抄斬、斷子絕孫。
臣下不匡。即臣子不對國君進行匡正勸諫,也要施以刑罰。勸諫範圍包括「三風」、「十愆」。「三風」即:巫風、淫風、亂風。「十愆」即:歌舞不時,貪於貨色遊樂、田獵、輕侮聖人議論、拒違忠直規勸、疏遠有德長者和與頑劣之徒朋比為親等。臣下若對主上這些行為視而不見,就是失職,就要處以墨刑:在臉上刺字。
棄灰於公道。「殷之法,棄灰於公道者,斷其手。」子貢認為此處罰實在太重了。孔子則認為,這種重罰是為了讓人們建立公德,了解治國的道理。在公道上棄灰,若恰遇過路人,使其滿面皆灰,其人必怒,易生鬥毆。如在鬥毆中出了人命官司,則按法要滅三族。所以,不如塞其根源。
商代的刑罰分死刑、肉刑和徒刑三種:
死刑又分以下幾種:⑴族誅——滅族。「我乃劓殄滅之,無遺育」。劓殄即斷絕,育指童稚。連兒童都不放過。⑵大辟——砍頭。⑶炮烙——將銅柱上塗上油,下面用炭火加熱,置人其上,人爛而墮火而死。⑷脯醢刑——把人做成肉醬、肉乾。《史記.殷本紀》記載:九侯有好女,入之紂,九侯女不願與紂淫亂,紂怒,不僅殺了九侯女,還把其父九侯剁成肉醬。鄂侯站出來據理力爭,商紂把他的肉作成肉乾。⑸剖。《史記.殷本紀》載:「比干極力勸阻商紂王作惡,商紂王大怒,說:『我聞聖人心有七竅,剖比干,觀其心。』就把比干的胸剖開,把心掏出來。
肉刑的種類有:⑴刖刑——砍掉一隻腳。甲骨文中多記載對逃亡的奴僕施以刖刑。傳說殷紂王對早上涉渡淇水的人都斷其脛——小腿。沒有任何理由,只是奇怪他們為什麼不怕水冷。⑵宮刑。男子去勢——割去男子生殖器。使之不能生育後代、斷子絕孫。⑶劓刑。割掉鼻子。⑷斷手。棄灰於公道則斷手。⑸墨刑。臉上永遠帶著刑餘之人的印記。
徒刑。拘繫作苦役。武丁時著名的輔佐傅說,據說就是一個身穿囚衣、用繩子繫著、在傅險地築城的苦役。相當於戰國時的「城旦」。戰國法律,通姦者要被處罰作城旦。
囚禁也屬於徒刑類。商紂就曾把周文王囚禁在羑里(今河南湯陰縣北),當時商代的監獄。商王室在各地都設有監獄,囚禁奴隸和罪犯。
六、商朝的財政制度
商朝的土地制度為擬血緣群體共有制。從名義上說,商朝的所有土地都是以商王為代表的王族所有「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由商王作為全國的父家長分配給同血緣貴族和異血緣貴族使用。由這些號稱為「子」的次級父家長們管理自己的族眾。所謂的私田,就是各自為了生存而佔有的田地,所謂的公田,就是要供養各級官吏而上繳的租賦。當時的農民都以血緣族群的方式累世聚居在世代相傳的土地上。原始社會時,他們自種自吃。進入文明社會後,不管誰當頭,都得交田租。開始是勞役地租,集體耕種的一村農民,要先耕種公田土地,那上面生長收穫的糧食要供養王室或侯伯。他們也有自己的頭。通常都是年長者,每日坐在村口,早上監督村民出去種地,晚上檢查他們帶回多少柴禾。還要監督婦女集體製衣。這些人就是秦以後的地方三老。往往都是由當地德高望重的老人擔任。
村民除了交納糧食之外,還要服勞役,如修路、築城、參加圍獵等。戰時還要隨主人出征,並自備裝備、口糧,這就是後代的賦。各地貴族把農民上交的糧食除留自己享用外,還要上交給王室一部分,並負擔提供軍事力量及王室建築勞役的任務。
商王族也有自己的土地,名為「王莊」,面積相當大,諸侯國中也有王族田地。耕種王莊之田稱作「藉田」,開發王莊之田稱作「裒田」。王族派專門的官令尹、小藉臣、小眾人臣等管理監督大田耕作。王莊的收穫物儲藏在專門的倉庫內,甲骨文中稱為「廩」——倉廩實而知榮辱。商王也時常派人到各地去巡視,稱為「省廩」。當時,這些倉庫中的糧食只用於商王族眾的供給,官吏和軍隊都各自由自己的土地所出自行解決供給問題。不由國家統一負擔。
其餘則是各地侯國和方國向王室交納的貢品。有牲畜、野獸、貨幣、穀物、奴隸、美女、占卜用的龜甲、獸骨等。開始這些貢物是各地方勢力向中央表示臣服的進獻,後來,王權加強,或商王荒淫無度時,這些貢賦就變成中央強制收取的賦稅。
外服官指商人所封的諸侯或臣屬於商王朝的方國。《尚書.酒誥》:「越在外服,侯甸男衛邦伯。」在甲骨文中有侯、伯、子、男、任等稱,都是商代諸侯。諸侯領地散佈於王畿之外,他們有自己的職官和軍隊,是自給性較大的政治實體。諸侯承認商王朝的宗主權,並要對商王室盡一定的義務。主要有:
1、戍邊。2、隨王出征,討伐叛國。3、向王室納貢。4為王室服役。此時的中央與地方諸侯的關係,要比夏朝時緊密而嚴厲多了。如諸侯不服從商王命令,則要加以懲罰。例如:商王文丁十一年,就殺了周族首領季歷,紂王把周文王囚禁在羑里,都是王權行於諸侯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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