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有人支薪招募人手派選舉傳單 廉署:若屬實將違法 | 本土新聞】
近日,在社交網站上流傳多張招募人手派選舉傳單的whatsapp截圖,明言以時薪一百元招募人手派選舉傳單,但卻要求應徵者訛稱自己是義工,不可承認收取人工「否則會比ICAC check」。
本報記者就有關問題向廉政公署查詢,獲回覆指若該招募人是立法會候選人或其授權的選舉代理人,在選舉完結後刻意隱瞞該筆選舉開支,沒有按規定如實申報選舉經費,將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二十三條,最高刑罰是罰款二十萬及判監三年,而同區候選人可向法庭提出選舉呈請推翻選舉結果;若該招募人並非立法會候選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則是「沒有授權招致選舉開支,以促使某候選人當選」,也屬刑事罪行,最高刑罰同樣是罰款二十萬及判監三年。
在暑假有不少學生應徵這類派發選舉傳單的工作,廉政公署強調,即使不是招募者而是應徵者,也有機會墮入法網觸犯相關選舉餓條例。廉政公署呼籲公眾若發現相關可疑情況,應致電舉報貪污熱線25266366,舉報選舉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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