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環檢警聯手破獲非法棄置案
環保局天羅地網計畫 非法棄置業者無所遁形
環保局針對非法廢棄物棄置案件長期監控佈點,於日前(9月24日深夜至25日凌晨)聯手警察局刑警隊執行「天羅地網」破獲非法棄置廢棄物案,於凌晨時段埋伏發現可疑貨車,立即驅車前往攔查,成功攔阻載有外縣市廢棄物的曳引車將進行棄置,涉案司機及交通公司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卻受託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除了將現場涉案的司機押回警局偵訊外,立即報請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查扣現場曳引車。隔日9月25日環保局再次發現轄內偏僻處有怪手及拖板車正載運外縣市廢棄物進行棄置行為,環保局稽查人員立即會同警察局枋寮分局趕往現場稽查及攔阻,現場涉案司機及交通公司同樣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卻受託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行為,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因此,同樣將現場涉案行為人押至警局偵訊,並亦報請屏東地檢署檢察官將現場1部怪手及2部拖板車進行查扣,並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46條移送屏東地檢署擴大偵辦。統計110年1月至今,針對非法棄置廢棄物案件已移送法辦22件,並查扣非法清理廢棄物的機具共計11部,其中包括怪手3部、大貨車7部及小貨車1部,展現決心要讓非法棄置行為得不償失,並保護屏東縣國土環境安全。
為嚇阻外縣市廢棄物入侵,環保局與警察局積極合作進行攔檢,並與屏東地方檢察署密切配合,打擊廢棄物非法棄置,不定期、不定時在重要道路進行「天羅地網」專案,呼籲不法業者不要輕視環保局與警察局保護屏東國土環境安全的決心,以免得不償失,經統計自108年年8月起,環保局與警察局針對非法廢棄物稽查主動出擊已累計執行攔查行動120次,並出動1028人次、攔查487輛車,有效遏阻非法棄置廢棄物行為。
環保局也特別呼籲土地使用人、管理人或所有人,依法應善盡管理之責任,閒置的土地應設置圍籬、圍牆等阻隔設施或監視設備並定期檢查,以免遭人任意棄置廢棄物;對於閒置農地或廠房出租,務必謹慎並瞭解承租人用途,加強巡查,避免出租給不肖業者作為非法堆置處理廢棄物場所,否則可能面臨刑責及清除處理廢棄物或土壤整治等重大財物損失,切勿因小失大甚至觸法。
廢棄物清理法46條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月旦法學教室 第228期(2021,10)
全世界的疫情持續發燒,未有停歇趨緩的走勢。因而所有的焦點都放在防疫與疫苗的討論之上。然而,誠如疫情剛發生時,有許多關於人身自由限制的憲法層次議題,曾有廣泛的討論。本期特別連載有二篇,「行政法研究室專題」邀請李建良老師,以居家檢疫所發生的實際行政爭訟案例,來探討行政處分所涉及的基本問題。另一連載「經濟刑法第四講」,由黃士軒老師就實務上常發生卻鮮少被探討的「多層次傳銷特別刑責」,進行深入的說明與探討。
另外,釋字第806號解釋,就街頭藝人表演許可,所涉及自治規則的限制,進行是否有違憲的審查,亦值得關注。法學論述欄目部分,邀請王志誠老師,就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6款,有關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行爲之認定標準,從立法論、學說與實務見解的統整歸納後,提出其最終見解。
最後,本期大法庭選輯兩則裁定見解,係就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以及不獲會晤之郵寄掛號催吿函的生效時點,亦值得高度關注。
📕本期內容
【法學教室】
🎯法官聲請地方「自治條例」違憲/吳信華
🎯流抵約款/温豐文
🎯道路競駛與客觀結果歸責/古承宗
🎯販賣槍枝──不自證己罪拒絕證言權告知義務/王士帆
🎯簡政便民?同次股東會進行同額減資與增資之程序/張心悌
🎯神聖的受益權與附條件之解約金債權?/葉啟洲
🎯‧郵件投遞員從屬性的具體認定標準/林更盛
🎯我的著作、你的著作權?/王怡蘋
【特別連載】
🔸行政法研究室:第三講
行政處分的消滅、構成要件效力與行政爭訟──COVID-19居家檢疫的法學思考實驗/李建良
🔸經濟刑法:第四講
初探變質多層次傳銷行為罪(上)──以關於變質多層次傳銷行為之判斷的我國立法、學說與實務為中心/黃士軒
【法學論述】
✒證券交易法上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行為之認定標準/王志誠
【實務選編】
◾公法類
◾民事法類/曾品傑
◾刑事法類
【大法庭選輯】
📃行政程序法「時效規定」──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大字第4號裁定
📃部分土地共有人違反通知義務出賣土地之效力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時事直擊】
◾街頭藝人取得許可證方可表演案──釋字第806號解釋
◾手機大戰開打──淺談專利授權
◾電機大廠經營權爭奪戰
📕完整介紹: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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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46條 在 PTT Gossiping 批踢踢八卦板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陳椒華:『【爐碴追追追】後壁玉米田爐碴案偵結起訴 清理費用九億元起跳!
還記得去年台南後壁玉米田遭埋 #不鏽鋼爐碴 的案子嗎?
昨天台南地檢署宣布起訴污染行為人賴姓兄弟,以涉違反 #廢棄物清理法 罪嫌,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感謝南檢歷經年餘抽絲剝繭認真調查,終於將違法填埋爐碴的污染行為人依廢清法起訴,由於涉及第46條第3、4款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廢棄物及未經許可違法清除處理廢棄物罪嫌,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希望法院能明察秋毫別輕放,早日定讞將行為人 #繩之以法,彰顯環境正義。
檢方調查,賴姓兄弟將大量 #氧化碴 及 #還原碴 等事業廢棄物棄置在後壁嘉安段農牧土地,部分區域甚至挖掘4~5公尺深坑掩埋後再以土方覆蓋,掩飾犯行,總面積達5.118公頃,總數量為60872立方公尺,換算重量 #約12萬4788公噸,#不法利得約6億元。事後將土地轉手給不知情人士,並租給不知情農民耕作。
因氧化碴與還原碴滲出的 #強鹼,妨礙農作物生產,而爐碴凝結硬化,妨礙農地開墾,造成收成不良,部分地方更是寸草不生。
去年初,台南社大夥伴發現這處玉米田位於 #含鉻農地 上,玉米種不活且常枯死。但台南環保局卻稱水質無異常,台南農業局也說檢測農作物尚符合國際及我國食品要求,甚至通知農民可照常執行農作物採收作業,台南市長黃偉哲則說土地可正常利用。
四月初,我和林淑芬委員協助環團召開記者會揭露此案,台南環保局回應爐碴(石)為事業產出物,應以廢棄物檢測方式進行檢測,確認有無超過有害廢棄物相關標準,不宜以土壤檢測標準規範。並稱本案涉及98年間後壁爐碴污染農地事件,已將相關資料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後來,我請農委會林試所到後壁採樣檢驗,同時請環保署環檢所檢驗,結果 #半數樣品鉻鎳超標!因此,我又跟環團召開二次記者會,要求環保署和台南市長黃偉哲將此地 #公告為污染場址,但一年多過去,受污染的農地在環保署的 #污染場址及棄置場址共同查詢平臺(https://www.arcgis.com/apps/webappviewer/index.html)依然未見受到列管。
目前後壁爐碴案已罪證確鑿遭到起訴,這是屬於刑事部分的司法進展,但行政方面,台南市政府應儘速要求行為人依法清除並追討不當利得,而不是總以檢調偵辦為由而不作為。
台南環保局估算,現場清除處理費用依不同方案高達9.4~39億元,顯見12萬噸爐碴量體之大。我呼籲黃偉哲市長 #莫坐視後壁農地爐碴污染,應儘速 #比照學甲大灣段農地,要求賴氏兄弟的超翔公司於180天內將後壁農地裡的12萬噸爐碴清除乾淨,讓農地回復原狀。
🔎 台南地檢署新聞稿
https://www.facebook.com/401790756542619/posts/4262758387112484/
📌台南後壁農地非法掩埋爐碴 南檢起訴賴姓兄弟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109020209.aspx
📌清除費最高39億!後壁農地掩埋廢爐碴案 害部分土地寸草不生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902/2070528.htm
#爐碴追追追
#後壁爐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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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