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建商 違建夾層包租爽獲利上百萬💰
昨天工務部門質詢時,我向市府提出了內科夾層違建問題,有很多相關專家都指出夾層違建會嚴重影響建築物結構和公共安全,更有抗震、消防等重大的安全問題;縱看過往案例,因夾層違建而形成的重大意外不在少數,105年台南一家5口因夾層逃生不易而喪身、106年發生死傷最慘重的外籍移工喪身6死5傷也是因為夾層屋的關係,而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應該就是台中阿拉夜店發生的大火,也是因為在夾層使用明火而引燃建物造成9死13傷,這些案件都歷歷在目。
市府從民國106年起要求改善並釋出解套方式以購買容積並進行補辦執照來協助合法,但執行至今僅1/3完成改善,未能改善原因其中有需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困難而遲遲無法補照,這些後來轉手購買的所有人,當時可能不清楚法令或購買時早已進行案工,也可能是無辜第三者;不過我也發現有仍是建商索持有、所有權人同意取得相對容易,但遲不改善,這才是令我生氣的地方!
目前內湖科技園區的夾層違建列管案件共有213戶,其中以遠雄建設為起造人的物件就有53戶,佔了全數近1/4,幾經轉手後仍有4戶(瑞光路411號、413號、415號、421號)為遠雄集團所持有且至今仍未改善,持續租給商家營業,依據建管處裁罰金額來推估的夾層面積可能高達165坪,但每年因違規只需繳付給市府45萬怠金;再看遠雄網頁顯示,遠雄以一坪1947元(未稅、租金+管理費)租給這些店家,將租金收入扣除每年繳給市府的怠金後,光這四戶夾層的收入每年可能還有超過300萬,真的是十分誇張!
針對遠雄4址我也向地政局調閱建物謄本,發現在建物謄本上早已註明該建物不得加設夾層,違者必須無條件拆除,並負擔拆除費用。遠雄身為建商、熟知相關法令規範,明顯是知法犯法,透過加設夾層的空間來賺取額外租金利潤,罔顧各種公共安全問題!
我要求針對213戶大部分都已轉賣給民眾,針對無辜第三者政府既然有意讓他們合法,因而提出容積轉移等改善方式本應適當協助,但針對知法犯法、惡意進行二工設置夾層,讓室內使用坪數增加,來收取高額租金獲利的建商令人不齒,要求市府應優先處置進行拆除,並於一周內執行。而不是僅靠每年開罰怠金了事,縱容違建問題持續存在!
質詢影片:https://youtu.be/k2UyyK22htU
#建商知法犯法
#違建夾層爽當包租公
#對我就是針對遠雄
#許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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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知法犯法 在 [爆卦] 炒房建商欺負大學老師2 - 看板Gossiping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各位鄉民大家好,這事件已經三週了,劇情有點展開,其實早就進到司法程序了,
因為我不是檢舉人、被告或原告,算是證人身份,所以僅就我所知的資訊分享給大家。
更完整精確的資訊,請以地政司(局)的公告或記者會為準。
以下整理一下懶人包,讓大家瞭解一下事情的近況。
先講結論: 在11/07 po文後,內政部列為專案下令嚴查,24小時內地政局到該建案稽察。
炒房建商正在接受地政司(局)的全身健檢 (e.g., 查水電錶、稅單、勞健保、牌照等等)。
懶人包如下:
1. 10/16(六) Seabook到之春建案看房,接待人員為陳小姐,
她表明此案是"自建自售",她是寶宸的員工,名片職稱為"銷售顧問"。
(陳小姐原定11月底離職,但建商希望她做完Seabook這一單再離職。)
2. 10/23(六) Seabook和大哥到該建案談訂購單,
談價過程由陳小姐去和董娘討論,董娘撥電話給董事長,
最後定為1498萬含車位(1348萬房價+150萬車價),
但訂購單只寫總價1500萬。
3. 11/02(二) 陳小姐簡訊中提及簽約的流程內容,
但Seabook對兩點有疑慮,擔心為實價登錄不實:
(a) 總價為1500萬,建商會私下退2萬。
(b) 合約為1490萬房價+10萬車價。
4. 11/03(三) Seabook到之春建案銷售中心拿合約,
陳小姐坦承建商還在和律師討論(b)是不是實價登錄不實,但先達成協議
(a) 總價為1500萬,加上2萬塊SOGO禮劵。
(b) 將合約延到11/10拿、簽約時間延到11/17,這段時間可先確認(b)的合法性,
若不違法Seabook可以不簽約。
李協理出來逼Seabook銷掉10/23的單,再用新的11/03訂購單和董事長談,
但不保證能談到同樣價位車位。(逼單過程Seabook有半小時錄音檔)
原因為Seabook來看房時,建案現場銷控沒做好,
(1) 董事長當天喝酒,以為1500萬是不含150萬車位。
(2) 社區找特斯拉來拉線,發現Seabook的車位是免費充電樁,希望能賣給高樓層。
後來達成協議,不銷單,給李協理7天去和董事長討論這個價位車位。
5. 11/06(六)陳小姐簡訊通知,建商不賣,請Seabook下週一去領回訂金10萬元。
(真實原因不是房價和車位,是建商怕後續驗屋,會造成雙方的不愉快。)
6. 11/07(日) Seabook po "炒房建商欺負大學老師"一文,被推爆。
7. 11/08(一) 內政部下令列為專案嚴查,
桃園市地政局當天到之春建案銷售中心辦理稽察作業。
由該公司的辦公室人員解說後,幾天內再調查發現
(c) 該建商並沒有經主管機關同意經營代銷業務。
(d) 該建商並沒有幫陳小姐投保勞工保險及提撥勞工退休金。
所以有兩種可能
由(c)推論 陳小姐代銷非法執業。--> 罰陳小姐!
由(d)推論 該建商沒有幫陳小姐投保勞工保險及提撥勞工退休金。 --> 罰建商!
8. 11/09(二) 陳小姐轉帳退10萬訂金給Seabook,
因在該事件中偏袒消費者,受到建商很大的壓力,於當日離職。
9. 11/15(一) 桃園市地政局發函到工作地給陳小姐,於時限內回覆,否則開罰。
幾天後,陳小姐拿到公文,建商希望陳小姐認罪,建商可以出罰金,就不會有黑紀錄。
陳小姐不肯揹鍋,與建商大吵一架。
10. 11/21(日) 陳小姐求助Seabook,希望他出示相關證明文件,
釐清陳小姐為該建商的員工,而非代銷。
11. 11/22(一) Seabook寄送 簡訊截圖、錄音檔、說明文件給陳小姐,
內容陳述,第一天到案場時,陳小姐有解說這建案是"自建自售",
她是該建商的員工。
陳小姐將相關資料遞送給地政局。
12. 11/24(三) 地政局釐清問題後,不對陳小姐開罰。
而該建商涉嫌
(1) 漏繳銷售員工勞健保費 (回溯8年短少的勞健保費)
(2) 逃漏稅 (回溯8年國稅局的欠稅)
(3) 無經紀人掛牌卻自售 (每案場都查,罰款會到數百萬)
以上三條,罰金可能到一千萬。
[評語]
這三個禮拜來,很多人主動協助我(感謝台大法律地政相關背景的學長姐們),
也有該建商的包商和內部員工提供資訊,
事情才漸漸明朗。 原來此炒房建商常做這一類的退單,
在榮民南路的透天建案,發現賣太便宜了還一次退6戶訂購單。
6戶?! 難道6戶都忘了算車位,董事長也喝得太醉了,這根本酒精中毒了吧!
原來這建商有這麼多"購屋糾紛"。 (稱不上居住正義啦! 這算小糾紛而已喔!)
那為啥都沒人敢踢爆呢? (1) 不知申訴管道 (2) 不敢和建商搏
這個炒房建商根本就是把法律玩到殘了,並且選擇性遵守法規。
(繳勞健保) 炒房建商: "這鄉下地方不會有人來查啦! 不用繳!"
(退訂購單) 炒房建商: "董事長當天在喝酒啦!
這上面有寫「本訂單總金額需經公司同意始生效力」啊!
你要為了這個上法庭嗎?"
(被抓到漏繳勞保) 炒房建商:
"那個....小李 小陳 小王 你們去認罪,公司會出罰金,就不會留下紀錄了"
[致謝]
最後感謝內政部地政司、桃園市地政局人員針對此事件的迅速稽查,
勞心勞力為台灣的房市正常化貢獻心力,
讓台灣的居住正義露出一絲曙光。
最後,感謝每一位推文與批評指教的鄉民們,希望大家能重視房市正常化的問題。
請大家推 "讓炒房建商看見居住正義的驕傲"!
(不發p幣了,因為第一篇爆文有6000多推,才發到3000多,我就破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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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報的,也是我簽核,歡迎政府相關機關來查,謝謝!
不過你邏輯也是怪怪的,
如果我本身是會拆單報帳,當初又怎麼會在意那實價登錄的問題?
當然就是每張發票都看的人,才會對這種事情這麼敏感阿~!
不管上課怎麼和我爭論,從來不會因為醬子成績變低啊?!
陳小姐本來就打算離職了,但建商希望她把我這一單接完再離職。
所以他不是為了我丟工作,她本來就發現這建商有些問題要離職了。
還好沒買到,桃園沒建商要賣我,就自地自建吧!
真的不行肥宅可以睡實驗室啊~!
1. 她本來就要離職了, 是建商讓她做完我這一單再離職
2. 她能力好,一下就找到工作了。
然後我也沒花多少時間@@"....
搞運動,那不是我擅長的,我會用我擅長的方法搞,也能達到居住正義的效果。
我能力小,從小地方做起。
你是不是文組法律相關的,一看就看到重點!
你頭腦清楚 哈哈!
你太專業了!
我同事太多PAPER比我多的惹,我就當作對我的讚美了!
建商也是有家庭妻小要養,該賺的還是要賺,
但疫情前炒房建商是炒房價,讓年輕人揹30年貸款,吸30年血。
疫情後通膨起來,炒房建商各種方法可以不賣,這已經是啃骨髓了!
再不站起來,台灣年輕人就直接躺平了!
以後就看父母有沒有留房子給你決定你的人生了@@"
簽完約就要給他300萬現金了,是有多怕賣房子給我XD
當初要我簽1490+10萬, 那房價從31到34W/P,
整棟直接+6000萬,罰一千萬?! 建商再漲價就好囉 噗~!
建商希望她接完我的案子再離職,
哪知道這案子搞那麼大~~~~~!
睡實驗室就好了!
包水電、免月租、還有冷氣、還配電競桌電,根本肥宅天堂!
台灣還是有很多良心建商的~ 有吧?! 樓下你舉例看看@@"
對理工肥宅來講 我可以分得清楚 傅立葉轉換 和拉普拉斯轉換,
但我分不清楚這種事情要對 (1)地政司 (2)桃園市長信箱 (3)消基會
以上哪一個檢舉???@@"
這建商的建案我都不敢碰囉@@"
另外,你也太瞧不起董事長了吧,
為啥有這事情後,他會低頭低價賣給我???? 某摳玲!!
其他起訴的,我不是檢舉人當然不會知道@@"
11/07 po文,11/08就去稽查,我去檢舉都沒那麼快,何況我也沒檢舉,
也搞不清楚去哪邊檢舉,地政局早就查完一輪了! 幫相關單位給個讚!
怕的是,被炒房建商宰殺,結果上來PTT,還被噓爆,那....才是慘@@"
我是證人,不然我怎麼會知道這事情@@" 我又不是炒房建商的苦命員工
※ 編輯: Seabook (140.115.9.231 臺灣), 11/28/2021 23:54:18
說要把她的房子賣給我?@@"
我只是沒辦法跟某一些賣家買房而已,打開另外一些賣家的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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