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潘懷宗今日於總質詢時提出,台北市市有財產建物何其多,但卻把大樓拿來放檔案、危樓給弱勢族群住? 他十分質疑台北市政府對於市產管理與使用監督機制SOP,柯市長應該好好整頓市政團隊,為市民看住荷包。
一位民眾向潘懷宗反映:位於南京西路440號建築物,平常鮮少有人出入,且旁邊緊臨工地,因為缺乏照明設備,容易造成治安上疑慮,希望能請加裝燈具。經潘懷宗調查,目前該棟建物由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管理,並自90年11月底起,開始作為檔案儲藏室。潘懷宗質疑,市府財產管理不當,竟把六層樓高建物拿來堆置檔案,這樣的運用與活化是否有浪費公帑之嫌!?
依照財政局公產管理科提供資料,由台北市警察局經管的大同區南京西路440號建物,為地上5層、地下1層,總面積(含附屬建物)總計有625.72平方公尺、約190坪的使用空間,是座落於玉泉段二小段564地號機關用地。其於民國77年建成,81年至90年間由警察局外事服務站使用,自90年11月起移由該局刑事警察大隊管理,目前是由刑警大隊作為檔案室使用,並有偵查佐1人,辦事員1人,書記1人於該處辦公。
潘懷宗提到,依據民眾陳情表示,該棟建物位置相當好,旁邊是合作金庫、對面是7-ELEVEN、斜對角是萊爾富超商,立地條件絕佳,平常卻閒少有人出入,看起來總是灰灰暗暗的,夜晚容易形成治安死角。 不過根據「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591租屋網」及房仲業者提供資訊多方參考推估,若將該棟屋齡30年的建物出租,最保守估計,一個月租金至少可達22至25萬。等於將近200坪的「金店面」,竟拿來歸檔?
潘懷宗指出,此處堆置約160萬5130件,其中,居然還存有民國79年時候的資料!目前早已步入資訊電子化,政府機關檔案保存方式也有專法規定,這樣作是否合乎《機關檔案保存年限及銷毀辦法》相關規定 ? 潘懷宗並質疑北市市有房舍現行的「活化方式」,是不是都跟警察局這棟樓一樣離譜?
另外,潘懷宗提到,根據審計處107年度臺北市地方總決算暨附屬單位審核報告指出,社會局近年配合社福政策,積極活化公有閒置空間,陸續開辦各種社會福利服務,但取得及權管之建物多為88年以前申請建照之老舊建築物,建物隨屋齡增加可能潛藏耐震力不足之問題,在106年11月委託臺北市建築師公會辦理建築物耐震力初步評估,結果有30處應辦理詳細評估或補強,但其中有11處因涉及私人產權,無法由社會局主導進行詳細評估或補強,若發生大地震,恐將危害使用者安全。
潘懷宗指出,這些社福機構中,有不少是托嬰中心或是親子館,如: 成功社區公托家園及士林親子館暨托嬰中心服務對象是尚無自保能力的幼兒,另外還有大安工坊、健軍團體家庭、松德社區居住家園、萬大社區居住家園,其服務對象是應變能力較差的身心障礙者,更遑論親子館等每月累計使用人次2萬多人,若北市發生大地震,引起建物公安問題,後果將不堪設想。
潘懷宗嚴厲批評:北市公有財產管理出包,財政局難辭其咎! 對於市有公用不動財產之管理、監督及利用,公產管理考核機制到底在哪裡? 建物何其多,但卻把大樓拿來當檔案室、危樓給弱勢族群住,這種活化方式讓他無法認同!
潘懷宗要求: 台北市寸土寸金,警察局的檔案室隱身在身價不凡的三角窗地帶,而社會局轄下的多處社福場館卻是危樓,明顯管理有缺失,市府應拿出積極作為!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1104002329-260407?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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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168專案升級2.0 全面加速民辦都更】
今(4)日主持市府【都市更新168專案2.0版】記者會,都發局林局長洲民、地政局李局長得全、財政局游副局長適銘、建管處陳處長煌城、更新處方處長定安共同出席,此乃繼公辦都更實施辦法於今(2016)年3月31日實施後,除市府大力推動公辦都更旗艦計畫並促成久滯無法更新之內湖區聯邦合家歡及信義區永春都更案,拆除動工後,再度整合相關局處提出「都市更新168專案2.0版」,期以提升市府職能加速審議效能,全面協助加速民辦都更。
市府今天宣布「都更168專案2.0版」正式啟動,除【更新處】推動都更168專案加速審議外,更增加【建管處】優先排審,加速建照核發,以及【地政局】於專案同步申請使照階段,進行產權登記前之建物預先測量制度,有效縮減辦理時程,節省民眾利息負擔約1.5個月。此外,【財政局】更對中央提出合理稅賦的修法建議,分別於2016年8月16日及9月30日向中央建議修正「都市更新條例」規定,都市更新案採「協議合建」者可比照「權利變換」方式享有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減免等,以及授權各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房屋稅減半徵收年限至多可延長為4年,針對都更戶提供合理的稅賦,保障民眾參與都更。
「都市更新168專案」,【1】指100%同意,即都市更新案取得更新單元範圍內私有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100%同意且都市更新審議程序中全無爭議者。【6】指6個月(180天)工作天完成【事業計畫】報核審議通過,【8】指8個月(240天)工作天完成【事業計畫併權利變換計畫】報核審議通過,即市府將以簡化審議程序、優先審理、優先排會及專案列管等方式全力協助;市府在2015年8月1日已開始執行,目前都更168專案已有25案列管中,預計可投入超過473億的資金促進經濟發展,其中位於一件大安區之事業計畫案已於2016年9月22日核定(總計花費3.5個月工作天核定)。
此外,更新處也提出一般案(非100%同意案)轉軌168專案的機制,協助一般更新案於審議過程中如果達到100%同意,就可以申請轉軌由市府協助加速,於申請轉軌日起計算列管審查時間,目前統計已協助轉軌之168專案,計有10案。
依照建管處的最新統計,臺北市屋齡30年以上的建築物約55萬戶,佔全市總戶數達58%,因此曾有媒體報導臺北市如果要完成30年以上老舊建築的更新,則恐怕要需要2300年之久的推論。又根據本府統計台北市近五年來更新案審議時間長達3年6個月,因此,全台都市更新確實面臨審議程序冗長、都更條例修法緩慢、更新後民眾稅賦負擔過高等問題。所以都市更新勢在必行,但其最關鍵的是市府職能要到位,才能加速審議效能,以目前都更168專案列管進度,期能超越內政部統計之全國平均每年核定28件都更案之效能。
更新處已設立專門網頁(網址:www.168.taipei)讓審議進度資訊公開透明,提供民眾查詢案件辦理進度及時程,並設立168諮詢專線(02-2781-5696轉3093、3094),歡迎市民多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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