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動物之家不採用不開挖地下層的「雙棟方案」 ?】
柯市長在八月下旬時對外宣稱,動物之家要「緩建」重新選址的原因,是現在的動物之家在垃圾山上,原址改建要開挖地下層,產生大量的 #廢棄物處理費 。因此決定改址。
實際上,在動物之家流標之後的檢討會議中,就有一個 #不用開挖地下層 、 #廢棄物處理費 降到最低的原址改建 #雙棟方案 。市長應該要將這個方案納入考量,而不是走向需要面對更多不確定因素與成本的重新選址。最終不只虛擲精力,更可能一事無成。
昨天上午財建委員會進行產發局的工作報告,幾乎與會的議員都就動物之家停擺問題提出質詢。產發局長表示,目前已經有6、7個在選址中,預定年底前找到新址。我也在兩次詢答的機會中,提出了四個關鍵問題:
1⃣ 市府聲稱要在一年內另尋土地新建,但111年度預算卻只有保留動物之家主體工程科目,沒有另外編列重新設計費用,屆時若是找到土地,新址的 #設計經費 在哪裡?
2⃣ 動物之家是臨時性建築,使用許可只到年底。無論對建管處函釋(北市工建字第09565801300號函)的延展規定認定為何,要延展都需要市長專簽, #市長專簽 已經送建管處了嗎?
3⃣ 動物之家第二次臨時性建築使用許可的第一次展延(2017),是市長簽準的。當時市長 #早就知道 動物之家是臨時性建築,是蓋在垃圾山之上,如果市長如當時在防疫記者會上所說,認為動物之家蓋在垃圾山上不恰當,為何直到議會通過預算之後,才要重新選址?
4⃣ 在7月5日與大地處、彭副市長的會議中,明明有一個不需要開挖地下層,不會減項施工,不會有垃圾處理費暴漲問題,只需要增加 1 億多經費的方案,為什麼最後沒有選用?
動保處宋處長表示,如果找到新址,應該會申請用 #二備金 來做新址設計,展延專簽則仍在簽陳中。至於為什麼不採用 #不會減項施工 、 #不需要開挖地下層 、 #不必負擔鉅額垃圾處理費 、只要增加一億多預算 的 #雙棟方案 ?宋處長則表示是彭副裁示,副市長並沒有詳細說明原因。
我聽了很訝異,從宋處長的回答中,我們實在聽不出為什麼不採納雙棟方案的理由。因此,我要求處長與局長,在與市長討論時,不只要把 林穎孟 台北市議員先前在第二次追加預算質詢時提出的原址改建納入考量,更應該要把原本被捨棄的雙棟方案納入考量之中。
從第二次臨時性建築使用許可即將到期以來,動物之家的改建問題,一直都是議會關注的焦點。好不容易,市府終於在去年提出了方案,從110年度開始編列預算進行原址改建,卻因為市長發脾氣而產生變數,讓我們議員們都非常的憂慮。
我在第二次追加預算質詢時已經指出,市府嘴巴上說是經費太高,但在其他案子卻不只同意工程漲價,還主動加碼設施,讓預算暴增到將近原本兩倍的情況。顯然, #財政紀律 只是市長的藉口, #大小眼 才是緩建的原因,這絕不是我們能接受的原因,也絕對不是市民們能夠接受的原因。
我要還要提醒柯市長,北部 #廢棄物處理費 暴漲,是在侯友宜市長大力掃蕩新北的非法廢土場,臺北地區的建築廢棄物無處去而產生的問題,這個問題柯市長要嚴肅面對,否則不只是對市府標榜的 #循環經濟 是一記重擊,對 #危老重建 的推展也將勢必產生影響。
面對問題,解決問題,是市長的口頭禪。我們希望市長能把這個口頭禪,真正落實在動物之家改建案上。我要呼籲柯市長,不能因為任期將結束就想要擺爛,應該要在任內將動物之家改建、切實發包出去,不要讓臺北市成為 #合法違建 的天堂,也不要把這個問題持續留給下一個市長。
同時也有1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彰化南部的東螺溪,縣府在今年年中展開清淤工程,不過8月初的豪雨過後,河床河岸沖刷出大量磚塊,當地民眾認為是包商惡意傾倒建築廢棄物。水資處表示,這是為了施作施工便道所合法鋪設的「營建剩餘土石方」。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40...
建築廢棄物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彰化東螺溪遭傾倒建築廢棄物,✅素月要求追究源頭,#勿讓合法掩護非法!
近日 #彰化縣東螺溪溪湖到二林一帶,經魏明谷 國策顧問與 #溪湖鎮民代表黃盡春 披露,⚠️遭人棄置建築廢棄物長達數公里,雖然主管機關彰化縣政府第一時間出來澄清,是河道清淤承包廠商為避免大型機具陷入淤泥,#傾倒B5類營建剩餘土石方,作為機具墊腳石使用,待工程完畢後就會清運完畢,整個操作是縣府同意的。#由於這樣的說法漏洞百出,✅素月在接獲民眾陳情後,💪主動邀集中央主管機關包括:經濟部水利署、行政院環保署與彰化縣政府到現場進行會勘。
由於事件爆發後,彰化縣政府迅速要求廠商8月20日之前必須清理完畢。💢事情的發生到事後彰化縣政府的處理態度都讓人懷疑其中是否涉有不法或人謀不臧的問題?
⚠️第一個問題,根據營建剩餘土石方的相關管理規定,🔍難道縣府不知道這種土石來處去處都必須登記,可以溯源管理,#若包商拿不出證明,即屬違法。這些土石是從哪個案場拿來的?該案場是否有登記?運了多少量到東螺溪?廠商的申請程序與公文?
⚠️第二個問題,這些土石是否屬於B5類營建剩餘土石方,不是縣府嘴巴說了算,相關證明文件在哪❓是否是處理乾淨的B5類?如果是縣府講的一切合法,#為何急急忙忙要廠商清除?難道工程已經完工了不需要墊腳石了?且清除的量是多少?與當初運進來的量是否吻合?更重要的是運到哪裡去了?
⚠️第三個問題,✅B5類營建剩餘土石方的處理或再利用都是需要費用,#原始工程計畫內是否編列有工程便道或墊腳石費用?是否有造成圖利廠商的嫌疑❓這些都需要檢調好好調查。
我們很遺憾在彰化的土地上又再度聽到傾倒建築廢棄土石的問題,過往都是不肖業者隨意丟棄,#這次竟然是縣政府包商大剌剌的在工地現場傾倒,我們再度看到了,☹️就算是對於環境危害這麼重大的議題,#王惠美縣長依然不願意直接出來面對問題處理問題的態度,❌我們只看到了火速切割、歸咎包商、不思檢討的王縣長。
#東螺溪(#舊濁水溪)
#二林鎮 #溪湖橋 #埔鹽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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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以為看到神隱少女的泥巴河神...(#都擠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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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山 #廢棄物 #南投
建築廢棄物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彰化南部的東螺溪,縣府在今年年中展開清淤工程,不過8月初的豪雨過後,河床河岸沖刷出大量磚塊,當地民眾認為是包商惡意傾倒建築廢棄物。水資處表示,這是為了施作施工便道所合法鋪設的「營建剩餘土石方」。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40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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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廢棄物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就和雅芳成為同事,在場很多第八屆就擔任議員的,針對議員可不可以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到議會備詢,相信大家心知肚明,全台灣議會限縮議員的質詢權,新竹市議會是第一個,這樣的行為簡直是貽笑大方,那請問市長,在你擔任議員時,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需不需要經過一級主管的同意?
2.雅芳針對交通標線劃設之標準不一也有於議會提案通過,要求應設立完善的交通標線驗收機制,也在議會質詢過處長,處長說交通處都是依規定劃設的,市長這是我們南區客雅大道前的斑馬線,非常明顯劃設的標準不一,白色跟間隔比例有1:1也有1:2,請問市長我們新竹市對於斑馬線劃設的規定到底是1:1還1:2?
3.新竹市交通標線除了標準不一,施工品質還非常的差勁,跟私人公司劃設的,簡直天壤之別,私人公司絕對不會劃成這樣,那政府機關怎麼會有這樣的品質呢,還能通過驗收,顯然有圖利之嫌。
4.新竹市交通規劃嚴重的錯誤,經雅芳指正堅不改善,那市長我們來看一下,這是你選任的交通處長,引以為傲的z字型人行道設計,經雅芳在單位質詢時質詢他,經雅芳指正他設置錯誤,他還是認為他沒有錯,更洋洋得意說別的縣市都來觀摩,那我們就來看創造z字型的英國,他們當地劃設的方向,是以行人行走時,可以直接看到來車,才是符合人本,也才正確,再來看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竟然一模一樣,但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會讓行人行走時無法直接看到來車,根本是錯誤的,市長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是不是錯誤的?我再用台灣其他縣市劃設的z字型人行道說明給你看,這是彰化員林設置的z字型人行道,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他們有考慮到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劃設的位置要相反,才能讓行人在行走時就能看到對向的來車,這才是符合人本的正確設置。
5.在綠光公園工程挖出大量建築廢棄物,雅芳於議會質詢時,市長你同意開發商清除,但不嚴懲,但現在這些廢棄物全都埋回公園上面成為公園的設施,請問市長知不知道這件事?
6.開發商就是原地主就是昌益建設,昌益建設現勘時有說要給50萬清除這些廢棄物,市長你知不知道?
7.那市長你另外一個最近才剪彩的民族公園,你們的處長、副處長、科長、承辦,都用違法的方式,將人民住宅的逃生門封閉,尤其是科長游蘭英才因為幫廠商簽發不實單據被判刑確定,這樣有違法紀錄的科長又做違法的行為,請問市長你認為是對的嗎?
8.講到這邊我有很大的疑問,不管是政務官或事務官,我們來看一下他的資歷,首先我們來看市長你的愛將,城市行銷處長顏章聖,他的學歷是傳播,沒有經過任何國家考試,經歷皆跟城市行銷執掌的業務無關,他會做出違法的方式來興建公園,不無道理,接下來我們來看交通處長倪茂榮,他的學歷、國家考試、經歷都與交通有關,但是!但是!依然無法學以致用,竟然用粗糙的方式來評定各種交通規劃,像第七停車場兩億多的工程案,他竟然只是站在路口三分鐘,就決定了汽車及機車位的比例;無論是考試通過的事務官,或是毫無經驗的政務官,雅芳覺得都不適任這兩個職務,雅芳建議你盡早將這兩個處長替換職務,應該要把他們分派到承辦,開始學習基礎的職務。
9.有關青草湖在辦理重劃的時候,應該要依據平均地權條例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辦理,市長你覺得對不對?那我們來看一下青草湖的湖邊這個違建是依法拆除,但來看另一邊卻屹立不搖,他們都同屬違建,市長你們的重劃有嚴重的行政行為差別待遇,這就是圖利。
10.市長雅芳在第一次定期會就質詢過你,市長知道青草湖的淤泥傾倒在南寮海邊嗎?市長你都知情,市政府回給雅芳的文,證明這些淤泥只是暫置,那請問市長何時要移除?停止破壞潮間帶,以恢復潮間帶生態。
11.市長要請問你是否支持淤泥和體育場的廢土石方倒在海邊嗎?那今天青草湖的淤泥還會倒在海邊嗎?會不會妥善處理?
12.在我們新竹市南區,臨近寶山,懷恩堂靈骨塔,該財團涉聯手黑道毆打農民之子,還嗆他是警友會,該民眾被打逃出來後,來找雅芳,雅芳馬上陪受害者帶著青草湖派出所警員到犯罪現場要求以刑事訟訴法第88條現行犯逮捕,但員警稱非屬現行犯,也無立即保全證據,以致該加害人有機會湮滅證據,雖然檢察官有增加湮滅證據之罪行,但該法條規範無規範到加害人,致被害人權益受損。
13.另外依民族公園市府違法封人民逃生門,雅芳陪被害人在現場以現行犯要求警方逮捕,但因加害人是新竹市政府,所以警方說要請示檢察官,以致被害人權益受損,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明確規範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以上兩案都是警方不清楚法條所規範之範圍,雅芳要求警察局長應立即請督察科及政風室專案研討,建立明確現行犯逮捕機制,讓基層員警執法有所依據,不會誤判。
14.這個懷恩堂靈骨塔財團在水源保護區未經環評可興建會有醫療污染及危險的安養院,而且該地水土保持違法回填建築廢棄物,雅芳有舉發至市府,但至今毫無回應,市府依盡速依法辦理。
15.市長依法條活動斷層通過地區不得興建公有建築,是不是?
我們有議員同仁於第九次臨時會的提案就違反了這個法條,有圖利建商的可能,但因為第九次臨時會,主席不給雅芳發言,所以雅芳沒辦法即時糾正,以致於議會通過違法的提案,只能在雅芳個人質詢時間,要求市府應依法行政主動公告撤銷違法提案,那為什麼是圖利廠商呢?請大家注意提案議員中,有李妍慧議員。而李妍慧議員是有行賄官員紀錄的昌益建設事業群下的全昌益及昌禾負責經營管理的人楊勝翔的妻子,所以這樣違反法令的開發土地,很明顯就是可能圖利建商。昌益建設在大新竹是赫赫有名的,媒體關係也做得很好,所以行賄官員事情爆光後,也沒什麼被大肆報導,今天雅芳透過議會直播,讓全體市民了解昌益建設是怎麼行賄官員的,這是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被彈劾人於大學兼課時,認識昌益建設實際營運操盤者朱彥龍,於同年12月3日該眷改案公告招標前數日,與被彈劾人相約在臺北SOGO復興館內商談,約定由被彈劾人協助護航昌益建設之合作團隊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理銘開發)得標後,朱彥龍應支付被彈劾人2,000萬元賄款。」
16.雅芳在第二次定期會有向市長說明的適足居住權,強調人民對房屋之使用性、適居性等,尤其非正規居住者,應保障免遭強制驅離、威脅等方式,更不該以公法遁入私法,違背居住者意願令其驅離。政府開發違反兩公約,強迫居民搬遷,新竹市親仁里都更案就是這樣,目前已遭監察院糾正,請市長引以為戒,現在竹蓮市場旁法院宿舍等都更案,也面臨到公法遁入私法,強迫居民搬遷,市府應落實與居民充份溝通,善盡安置、搬遷、補償等相關義務,市長你能不能做到嗎?
17.另外新竹市政府最近接收學租集團的財產,市長說這是轉型正義,但我們竹蓮市場對面的屋舍,居民皆是日據時代就在此生活,民國後土地卻被學租集團登記所有,如果市長說轉型正義,那市長應回歸居住正義,不應一邊說轉型正義,一邊搶奪人民財產,市長你能跟人民好好溝通嗎?
18.接下來是市府大發新聞稿邀功的公道三,市長,當初是你的處長、科長承諾居民,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居民才勉強簽同意書,但市府竟又跳票,強迫居民為市府的不負責買單。
市長你知道這自拆獎勵金對居民有多重要嗎?雅芳拿公道三某戶的補償金做例子,即使他們用最便宜的方式重蓋房子,也遠遠超過市府給他們的補償金,他們已經是倒貼在配合政府政策了,政府沒有給他們合理的補償,現在連自拆獎金都要想辦法讓他們領不到,這樣會不會太過份了,市長現在公道三的居民就在現場,場外也很多人,都可以作證是你的處長跟科長承諾他們的,市長你能不能兌現當時的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的承諾?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建築廢棄物 在 阮昭雄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0511台北市議會工務部門質詢,昭雄提出的質詢重點如下
(一)建築廢棄物處理應北市優先
北市合法回收業者僅13家,廢棄物的胃容量有限;但之前很多其他縣市的廢棄物也載來北市,導致北市裝修業者無法順利傾倒、處理費用水漲船高。昭雄要求應優先處理北市的廢棄物,避免就地起價,維護市場正常運作。
(二)八里汙水廠移交加速
行政院在106年7月就指示,八里汙水處理廠營運管理工作應移交新北市政府接管,但迄今卻仍看不到進度?且應評估循環用水升級的技術及費用,力求水資源能充分運用。
(三)建照申請變更使用
從錢櫃火災事件看到,建築物沒有依法申請變更使用執照的危險;昭雄調閱資料發現高達268間因此被裁罰,督促建管處應加強輔導業者依法申請,避免工安出現漏洞。
(四)文山區天空纜線達94% 以上
去年我一直推動的文山區電線電纜地底下化,因為工務局強力配合、加上我在台電協調,所以文山區執行率從50%進步到94.01%,但好還可以更好,希望盡速達成100%。
大家一起來監督台北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