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2020年,柯媽媽還在拚】
(文長宜夜讀)
昨天任職新北市刑警大隊的高中同學傳訊息來,讓我剛起床就淚崩。當時她正在警大上課,教授公共行政的老師播放了我九年前,在東森時期的代表作品「媽媽為你活的22年、全民母親柯媽媽」。
這集介紹1989年,就讀東海大學企研所的兒子被砂石車撞死,化悲憤為力量,推動汽機車強制責任保險法的立法者、柯蔡玉瓊女士。
這集的回憶太多了!不但是從業以來拿到的第一個新聞獎,更是天時地利人和最大化的作品,同時還教會了我對這份工作的「一個心法」。
首先是企劃緣起,也是一個尋找題目的時期。那年民國一百年,我想著在這個國家百歲之際,除了政府官樣感謝的那些「偉人」以外,民間一定有很多素人英雄!他或她一定默默做了某件如今習以為常,卻是改變眾人命運,為國家墊底基石的事。
然後那年三十歲的我,想起來十五歲時,新聞裡介紹過的一位人物:柯媽媽。
在東森新聞的十三樓,我拿起電話,先打到柯媽媽後來曾就讀過的台南一中補校,經說明來意後,行政人員願意幫忙聯繫。
過了幾天,我收到柯媽媽的電話號碼。打電話去,實在嚇到了。
我說我們會到台南採訪,沒想到柯媽媽說「不用呀!我每個禮拜都要去台北...」
那年是強制險通過的第12年,柯媽媽還在拚!每週到台北開會,持續監督這筆大家累積十二年,每年所繳,當時已經兩百億的保費!她說不然大家都很覬覦這筆錢,要「挪做他用」。
以為是過去事的,沒想到還是進行式!
於是我們在電話中約好採訪行程,從台中開始。除了柯媽媽本身,我也循著諸多報導,一個一個找回她兒子車禍當時的眾多重要關係人。
首先是第一時間趕到車禍現場處理的員警陳效恭,他描述從被碾壓後書包,拿出成績單的慘況,真是不忍聽聞。
那年東海大學因為在往來台中港要道,砂石車眾多,車禍頻傳。
那年台灣還沒有強制險,被撞傷撞死,人命只能用「喊價的」!無奈的是,很多家屬如果不拿,連辦後事的錢都沒有。
如我當年文稿所寫「在法律之前人人皆不平等,法網恢恢卻補不全受難家庭的面目全非。」
「別人的孩子死未了」這句話就是當年車禍事件處理的真實寫照。肇事者不但沒有悔意,還嗆說撞死人如「家常便飯」。
如我當年文稿所寫「養兒育女到這一刻,卻端上一盤血淋淋的便飯,還對你說不吃拉倒,天理何在?」
沒想到偏偏遇上自幼工作,累積些財富的柯媽媽,她不缺錢,於是她嗆肇事者「你踢到鐵板了」,前後賣三棟房子,拚了!
拚立法!
喪子的柯媽媽,自稱兒子託夢,要她立法幫助更多人。不過她只有國小畢業,根本不懂什麼是那些穿西裝打領帶的人所談的「立法」。
沒想到她竟然自己翻字典,查六法全書,從最基礎的「草案」開始擬定起!
從零開始的這精神,真的無敵!
這位媽媽走出社會一看,才發現普天之下盡是受難者。此後,她展開「八年抗戰」,從不斷被站在客運業者立場反對的立委阻撓,再到絕食靜坐抗議,再到終於獲得當時李登輝總統接見,一個月後,當年立法院長劉松藩,終於將議事槌敲下通過。
我在文稿中最擲地有聲的一句話就是「一項法案由最基層的人民往上推動,得耗時八年,由政治最上位者一聲令下,只要三十天。」
這集是我從業以來,天助自助,正能量大噴發的作品,從約訪開始,一路順暢,順到同事正好提供一張授權音樂,許景淳唱的「雨後的彩虹」,一聽根本就是主襯樂!歌聲一下,不但寫稿時頻頻拭淚,更常深夜在剪接室一人低吟品味,品味著那股巨大的傷痛,怎麼變成這麼巨大的愛,從1989年一路席捲而來!
最重要的「順」是每位受訪者都很配合,一聽到這名字,無不是深深歎了一口氣,然後義不容辭,再難都要接受採訪,沒有例外。報導中出現最少的就是同樣第一時間趕往處理的員警陳作豪,我訪問時他時任台中市警局公關股長,當天從趕回台中已經晚上七點半,他還在開會,仍撥空在警察局外讓我們受訪十分鐘。
整集訪問中,我最深刻的畫面,是這張遠遠望著柯媽媽讀信。兒子過世的22年,她把和兒子的夢中對話都寫下,寫了42本,每篇開頭都是「前世母,您好」。
我看著她邊看邊喃喃自語,陶醉的模樣,真是不忍。
在經過自己一場生死車禍後我更是深感,車禍的傷害,延宕在整個家庭中的低壓。所以那自稱的托夢,都是療傷。尤其一位母親在立法院被那樣殘害,夢到兒子,是她多美的「舒壓」!
強制險究竟有何貢獻呢?在那之前,台灣社會保險概念還不足,當時全民健保也還沒實施,大家還沒有一起出錢分攤共同風險的觀念。另外當時沒有普遍裝設監視器,警察採證訓練也還不完備,肇事舉證難如登天,讓家屬弱勢更弱勢,多虧這條法案,「一位柯媽媽和一群柯媽媽,她們終結了在台灣,一條命只能被秤斤論兩的理所當然。」
在車禍半年後,我特別去台南再次拜訪柯媽媽,跟她說我生命中要感謝三「柯」:引進葉克膜的柯文哲、手術主治醫師柯玉誠,還有推動強制險立法的柯蔡玉瓊,因為強制險也理賠了我部分醫藥費用。
如文稿寫到「母性的光芒灑在福爾摩沙,要讓一條生命從哪裡殞落,就從哪裡換來共多生命的重生」
而後來在車禍後的理賠談判中,也深深感受到現實中,保險公司被制約成認為因為強制險理賠一條命的上限是220萬,就被當成「天花板」,這態度不啻是:你又沒死,不然你想怎樣?
於是我當場嗆「你們是曲解柯媽媽當年立法美意,強制險採無過失主義,不管肇事責任一律理賠,統一金額用意是讓家屬至少有錢處理後事或官司,不會陷入經濟困境,但不表示一條命只值220萬!」
如今回看當年的採訪,我最深的感觸是這集教會我一個心法:播出後我看到一則網路留言說「以前都繳得心不甘情不願的,現在我願意乖乖去繳保費」
我就知道這集很有意義,讓享受進步成果的人,了解進步的過程,這不正是建國百年的「意義」?
當年有立委嗆柯媽媽,你等到民國一百年吧!沒想到「等到民國一百年」,柯媽媽還在拚!(109年也還在拚)
此後我便不曾真正在乎,我做的內容有沒有被人看到?被誰看到?因為我知道在普天之下,一種善念已經被傳遞在角落,今晨那封訊息,更證明,即使九年後,有一群警察再次藉由我的作品,看見整個立法過程,而那一點點行善積德,是自己經歷車禍後,不解怎能深獲奇蹟的一點安慰。
受難家屬只能一輩子哭喪著臉嗎?那些批評柯媽媽、軍權會黃媽媽、小燈泡媽媽的人,你可知道「化悲憤為力量」這句話,多難?
那股深刻的力量,是批評者從未有過的「勇氣」。
這股勇氣就是母愛,這位媽媽為他逝去的兒子,已經活了31年:如文稿所寫「媽媽是永遠不會覺得累的,總想著孩子吃得飽,穿得暖嗎?就算天上的星星不會說話,地上的媽媽還是好想娃娃,好想再為娃娃多做點什麼?這是媽媽為你活的22年。」
再次品味這集,我唯一遺憾是缺少了一個畫面:在播出後某次,我在台北車站和柯媽媽約見,偶然瞥見她包包內,放著一張黑白護貝照片,露出一點的那頂「學士帽」讓我馬上就知道,那是她兒子的「遺照」。
在採訪中,我竟沒有觀察到她出門都帶著兒子隨行,因為她真的相信,孩子,在她身邊。
不管孩子在「哪」,愛,不止息。
這份深情,在為人父後再回味,怎能不再喜極而「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m3xqt6m60Y&t=1881s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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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以為沒錢賠就能兩手一攤...
被你撞的人還是能用這些手段
讓你吃不完兜著走歐!
年僅30歲的小明有一天走在斑馬路上,綠燈通行時,被一輛違規闖紅燈的小客車撞上,送醫後重傷成了植物人。
事後,小明的家人與駕駛尋求法律途徑解決,這名違規駕駛雖然都有基本的強制險與第三責任險的保障
但他仍須賠償小明的家屬300多萬,且分10年賠償。
但是,隨著時間一天一天地過去,這名駕駛也做了2年牢,但未料的是
他賠償了2年,今年卻罹患肝癌,撐了半年仍不敵病魔過世
這對小明的家屬打擊甚大,因為他們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照顧兒子,後續理賠的問題該找誰來解決?
延伸閱讀:不抽菸照樣得!肺癌蟬聯30年女性「奪命第1癌」http://bit.ly/34Rvh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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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值得意外嗎?
其實,我很意外的是"很多人會對這件事感到意外"。
當一堆人都在羨慕這種外送業者收入很高(大都會甚至可能年薪百萬)時,卻沒有正確認識到其中的負面代價。
最一開始免不了老生常談。
那就是我在年輕時找工作的第一要件是"能不能在裡面學到東西?"
其次是"有沒有升遷機會?"
但,如果不能學到東西,那就算有升遷機會,我也不會考慮;因為除非那間公司是不會倒閉的那種企業,不然一旦結束了,接下來還是要靠自己,而除非你真的有學到技能(前線技術、管理或是帶到其他地方也能立刻上線使用的能力),不然任你再高的頭銜,其他公司也不會照單全收。
在這種考量下我以前常換工作的原因常常是"這裡的成長空間將盡",所以就算有幹部缺,我還是會離開("幹部"這種東西有試過就好,那是個"你有責任感就會幹到昏天暗地"賣肝缺。)
而回頭來檢視某幾個職業,就能知道我不會考慮去做的原因。
例如,保全、工廠作業員,還有新聞案例中的食品外送員。
不會選的原因不是因為"看不起",而是它不符合我想學東西的條件。
工廠作業員可以是一種(跟廚師技能同類的)"技術",一旦學會,在同一種工作類型裡面可以自由轉換;但廚師可以帶著基本技能(刀工、對食材處理的專業知識與職場文化熟練度)到另一個領域(不同菜式)學新的技術。
這部分,工廠作業員就不一定了,只要換公司、換產品、換機台、換SOP,那原先的技能基本上就沒太大意義。而對公司來說,大部分的生產線作業員是具備"可取代性"的,也就是說同個工作換誰來做都一樣,那他就可以在裁員時毫不猶豫的先把他們列入汰換考量。
保全員就沒甚麼好說的。
就是跟作業員一樣拿時間換薪水,只是能學到的東西更少,就是個幫忙指揮交通、登記出入的人形立牌(別以為保全員真的會有保全功用,公司會跟你說 : 如果有治安情事發生,請先躲好之後報警......因為你因公受傷,那是公司要賠錢給你跟住戶,警察因公受傷那是內政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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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外送服務員呢?
大家就比較多討論了。
有人認為只要錢多就好,人家怎麼樣也是有機會年薪百萬...云云。
只能說這是個"笑貧不笑娼"的年代。
這句話的意思不是說外送員是個很低賤的工作(我也是基層工作的人),而是說大家現在都認為"只要能賺很多錢又不違法"那就很好---好到足以讓大家效法與羨慕的那種好。
不知道從甚麼時候開始,大家開始用"不偷不搶"來做為討論一份工作價值的最終標準。
是的。他們討論援交、網路上裸露吸引斗內的直播主跟酒家陪酒的女士們就是這樣說的。
對我來說"靠勞力與智慧賺錢"+"合法",是基本的條件。滿足基本條件後,才是脫貧、養家活口、學習成長,甚至是自我實踐等高階的人生目標。
但價值觀這種東西是因人而異的,也是不能強加的。
如果連大作家侯文詠都曾經在散文集裡面說"誰說人生一定要有出息"這類的話;那就不能非議某些人是抱著"不求人生有目標,只求有薪水,然後不工作時能在家裡躺整天"的心態在"度過"(而非經營)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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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我們就不從"人生目標與成長"來討論這個話題;而單就"賺錢"來討論這件事。
顯然,這是個論趟計酬的行業,所以只要接的趟數多,收入就會高;而趟數要高,可能有幾個先決條件 : 路線計算精確,還要騎得夠快。
前者真的是技術跟經驗,後者那就是該人員在警察跟照相機的範圍以外的個人行為了......(好吧,好像也是技術跟經驗)
除此之外呢?
例如升遷跟學習的機會?
學習的部分,我不確定除了路線規劃跟騎車技能有可能變強之外,還有甚麼需要學的?
而跟這兩個技能有正相關的職業,以我貧脊的想像力大概也只想得到計程車或白牌車司機之類的運輸業;而後者目前的收入還沒有前者高(因為懶得出門買吃的人,絕對比要出門移動的人多很多)
所以除非他準備做食物外送員做到退休,進而在這個相對高的辛苦錢中找到退休的出路;不然,拿著最年輕有活力,且學習力最強的年紀去做這個,我想損失的除了時間,還有累積履歷(需要類似路線技能的工作可能不很多)跟學習職場技能的時間與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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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從短期規劃來說,我會認為這是一個不錯的工作。
例如,當學生時賺(很大一點)外快,又或是當兵前過渡時期的工作,或是一邊準備國考一邊接單等考量;甚至是存一筆錢做自己想做的工作(自己開店或攤子),這就有點像是我之前跟某些出國打工旅遊的人聊天時所聽見過的。
是的。這有相對多的共通點 : 適合短期、可以賺到相對多的錢(只是工作場地不同,可能也沒出國那麼好玩)
但是很多出國打工旅遊的人都會對我說一個聽起來強而有力的理由 : 可以短期賺很大一筆錢(如果不是打到黑工的話)、可以出國遊歷,然後回來有一筆錢能做自己想做的事。
但事實呢?
大部分就是出去玩,然後英語能力沒甚麼進步(因為都跟講國語的混一起),然後要不就是在當地就把錢花完,要不就是回台後花完,接著重複著一般大學畢業生的正常流程-----開始找工作------還是找差不多的、跟自己出國經歷無關的工作。
因為很多人都沒注意到一件事 : 我們的支出會隨著收入而改變,當你賺很多錢時,就會花很多。
但這也不是不行,人生是自己的,自己能決定跟負責就好;身為一個局外人,我只能看完了以後,然後不知道他們是"出去了以後無法照計畫進行?",還是"本來就沒甚麼計畫,只是找個理由給自己壯行或堵住別人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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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外送員的升遷呢?
應該是沒有機會的,因為這就是雇傭制度,大家各做各的;公司就是給個平台來抽乾股,這種刀切豆腐兩面光手法,讓公司賺了個不沾鍋的方便財。
為什麼說他抽乾股?
基本上,外送平台業者就是既抽商家的費用,也抽消費者的費用;而且他們就是承攬契約,並非有僱傭關係的僱傭契約。
兩者的差別是甚麼?
雇傭關係就是老闆與員工的關係,員工出事老闆要負責,老闆也要給勞保、健保;但承攬契約就是我按照約定的把錢發給你,然後生死各安天命。
(你送得到,我給獎金;遲到超過一定次數,我會處分你;你出事了,是你自己倒楣或騎車不小心;客人吃出衛生問題了,那是店家的事.........)
也就是說平台業者很聰明地替三方搭建平台(買吃的、賣吃的、送吃的),然後準備甚麼責任都不付。
如果這不是"抽乾股",甚麼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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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問題、也是很多人在討論的是 : 公司沒有給勞保,那為什麼外送員自己的商業保險在出事後也不理賠?
這些人基本上認知都有問題。(更難聽的話我嚥回去了)
商業保險分四種 : 壽險、醫療、癌症、意外。
如果直接撞死了,那壽險是會賠的;癌症險就不用看;如果撞到住院跟手術,基本上醫療險也會賠。
但爭議在意外險。
很多人認為騎車撞車是意外,那受傷為何不賠?
我可以告訴大家 : 別說受傷了,外送員被撞死可能也不會理賠。(運氣好是打折賠,例如100萬可能賠20萬)
憑甚麼?
就憑意外險的投保計算原則是"職業風險"。
簡單說,意外險把職業風險分成六類,第一類的是辦公室文書人員,就是坐著一整天,起身只是為了送文件、上廁所、買午餐。
開始有外出移動的行為就是二類;也就是說,越危險的工作就越出現在後面的類別,然後保費就會越貴。一般是4~6.5倍不等,也就是說同樣一百萬保額,第一類年繳2000,第六類可能就是一萬塊以上。
原因很簡單 : 因為職業越危險,保險公司理賠機率就越高,(還記得我之前在某貼文裡寫道的收支平衡原則嗎?)
換個話說,如果你是第一類安全工作者,結果跟開砂石車的繳同一個保費,你服氣嗎?(你繳四十年沒事,他可能繳兩年就領一百萬了................)
也就是說,如果你是以第一類的學生身分或辦公室人員的身分投保,繳了第一類的保費;結果你去做第五類的危險工作,然後出事了。
如果你是保險公司,你賠不賠?
賠?那你很有良心。
那就比照保險法來辦理 : 如果你繳第一類的保費,結果從事第五類的事情而死亡,保險金可以依照比例來折算回去。
也就是說,原本你要繳500塊保費,但只繳了100塊,那出事以後,保險金就是按照五分之一來發(投保200萬只理賠40萬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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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大家就跳腳了,大罵保險公司無良。
甚至看過某留言有人說 : 保險公司故意把字寫的小小的,讓人看不清楚,然後出事了再從裡面找縫卸責.................這種垃圾話。
我就問一句 : 你投保後有沒有拿到保單,你自己看過沒有?
事實上,要保書就是A4大小,裡面基本上不會寫保單內容,都是個人資料跟各種告知;也就是說,他認定你真的知道保險內容才寫的買賣契約。
但後來拿到的保單字體正常,還能讓你看十天再決定要不要退錢(而且是全額退,逾期還會賠利息)
結果一堆人不看,然後留這種留言?
不然業務員到你面前用唸的,你會專心然後聽懂嗎?
#也是不會啦
不高興不要保,所有風險盈虧自負,就沒人好牽拖了。
要搞清楚自己買了甚麼保險,才能討論保險公司有沒有履約;所以強制險不理賠營業行為也是正常的,因為你的保費裡面沒有包含商業營業行為。
就像是快二十年前,我同事真的遇到客人問他為什麼每年繳了快二十萬保費,結果他生病住院沒有理賠;因為他買的是儲蓄險。
儲蓄險理賠只有三要素 : 期滿、死亡、全殘(保險把全殘視同死亡)。
理賠很簡單,三者擇一即可;除此之外一概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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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回外送員沒理賠的事。
這件事有兩個解法。
一是勞檢局介入後確定兩者有僱傭關係,然後兩個外送平台就要自己請員工了。
但也會有反解法 : 這會增加他們至少幾倍的成本,所以他們一定會想辦法撇清。
二是外送員自己要去買商業保險,而且要把意外險的職業類別寫清楚,付你該負的保費(另外建議把實支實付買高一點)
這也會有反解法 : 就是保險公司可以因為這個職業的風險屬性太高,而直接拒絕承保(特技演員、動作替身、潛水員、煙火操作人員等特殊且超高風險的行業,他們一樣拒保)
如果是真的,那外送員們就是自帶天命、乘著時運,然後把敏捷技能點高一點,之後拿命去拚吧。
但我認為,可以透過更有意義的方式來年薪百萬;又或是,至少要死也不要死得輕如鴻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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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在走_保險要有
#如果不能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就別問為什麼繳個人風險類別的保險不理賠營業行為
#以為年薪百萬不用付出風險跟代價?
#想躺著賺也都要防性病吧
#上班上課忙到快沒空寫貼文
每週一、三、五的晚上10點半,一起看、一起想、有瞌睡蟲一起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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