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前海方案》便利港澳人才 推動專業服務】
文/容海恩
全國人大會議今年3月通過了「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到要高質量建設粵港澳大灣區。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先後公布了《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橫琴方案》)和《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前海方案》)兩項大灣區新政策,其中《前海方案》與香港關係密切,透過推動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前海合作區),支持香港經濟社會發展、提升粵港澳合作水平、構建對外開放新格局的重要舉措。
前海合作區始於10年前,至今已有多達11,500家港資企業於前海註冊,覆蓋金融、現代物流、專業服務、科技服務等行業。《前海方案》將前海合作區總面績由14.92平方公里擴大至120.56方平公里,並進一步提出更多便利港人措施,以及讓港人出任前海法定機構職務。不旦能讓更多企業進駐,職位選擇亦大幅增加,當中專業服務,特別是法律專業服務更能享有更多新的便利政策,為港澳律師提供在內地執業的渠道和平台。
整體而言,《前海方案》致力將前海合作區打造成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善用深圳經濟特區立法權研究制定前海合作區投資者保護條例,積極保護企業權益,同時大力推進便利港澳跨境政務服務,如研究加強在交通、信息、支付等領域與港澳標準和規則銜接,為港澳年輕人在前海合作區提供學習、工作、居留、生活、創業、就業等方面的便利。此外,《前海方案》讓支持港澳和國際高水平醫院在前海合作區設立機構,提供醫療服務,為有意在大灣區發展的年輕人提供全面支援。
至於專業服務方面,香港政府一直推動香港專業服務進入前海,而《前海方案》中便提出在CEPA框架內,支持前海合作區對港澳擴大服務領域,在服務業職業資格、服務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行業管理等領域與港澳的規則對接。例如金融業,前海合作區將提升國家金融業對外開放試驗示範窗口,以及提升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試驗區功能,讓國家政策在前海合作區落地實施,務求在人民幣跨境使用、與香港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外匯管理便利化等領域先行先試。
筆者身為大律師,樂見前海合作區將建設國際法律中心和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探索不同法系、跨境法律規則銜接,又研究前海合作區內適用香港法律、選用香港作仲裁地解決民商事案件的機制、前海合作區與港澳區際民商事司法協助和交流新機制。值得留意的是香港是中國少數奉行普通法的地區,有別於其他奉行大陸法的內地城市,若大灣區嘗試接洽不同的法律體系,香港法律專業服務將享有獨特而龐大的優勢。
此外,《前海方案》提出內地與港澳律師事務所合顆聯營機制改革,並鼓勵外國和港澳律師事務所在前海合作區設立代表機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今年7月已舉辦了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讓有意在大灣區發展的港澳律師投考,同時簡化申請程序,以及推行讓港澳律師享有與內地律師相同調查權、閱卷權等,這些政策對港澳法律專業服務均帶來極大的吸引力。
過往的大灣區政策已經為港澳居民帶來了不少便利措施,而是次《前海方案》更是進一步把機會擴大。筆者認為香港產業結構單一、市場較細,發展空間較大灣區狹窄,港澳年輕人應把握「十四五」規劃帶來的機遇,選擇合適的平台發揮優勢、發揮所長。
(筆者為新民黨副主席、立法會議員、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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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專業在粵港澳大灣區執業及其他機遇」宣介座談會】
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公佈了《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前海方案》),我身為大律師,非常關心當中的法律專業服務,因為香港是中國少數奉行普通法的地區,有別於其他奉行大陸法的內地城市,在粵港澳大灣區能享有獨特優勢。若香港法律界能夠把握《前海方案》帶來的機會,將能在內地執業時有很大的發揮空間。
為了讓香港法律界更了解有關機遇,律政司和中聯辦今日舉辦了「香港法律專業在粵港澳大灣區執業及其他機遇」宣介座談會,並安排了中國法學會對外聯絡部主任紀大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律師工作局局長周院生、廣東省司法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梁震講解,介紹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背景和特色,推動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理念,以及保障人權法治、知識產權法等政策。
座談會上亦講解了港澳律師如何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如國家將積極推動各項制度和規則對接,並制定《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執業管理試行辦法》,進一步簡化、優化執業申請程序,並按照《律師法》等有關規定,聯動法院等司法機構,確保港澳律師在內地執業享受到與內地律師相同的調查權、閱卷權等權利。
對於內地執業資格,我已於今年7月31日參加了司法部舉行了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我認為這是非常難得的機會,因為國家為我們提供了優良的培訓,讓香港法律界能夠在短時間內學到很多內地法律制度的知識。冀未來能有更多香港律師參與考試,赴內地執業,共同推動香港法律專業服務在大灣區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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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十四五」規劃宣講團 充分體店中央對香港的大力支持】
文/容海恩
國家「十四五」規劃宣講團本周來港一連三天向各界介紹「十四五」規劃綱要,意義重大,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在首場宣講會上指,全球最大發展機遇在中國,香港發展最大機遇在內地,故一定要牢牢抓住,而「十四五」規劃已明確了香港發展新定位,但需要香港社會進一步行動起來,勸勉社會各界「不進則退,慢進也是退。」筆者認為作為立法會議員及大律師,定會透過自身專業,支持鞏固及發展香港「四大中心」地位,包括發展國際貿易中心及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並做好中央賦予香港「一個樞紐三個中心」的新定位,推動青年人一起行動起來,貢獻祖國。
宣講團的陣容鼎盛,成員來自國務院港澳辦、國家發改委、科技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以及國務院新聞辦港澳台新聞局,而宣講內容亦涵蓋多個重要範疇,充份體現中央對香港的大力支持與親切關顧。
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在會上提出了三點看法,一是「認清國家規劃要求,全面把握香港發展方向」;二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不斷提升香港的競爭優勢」;三是「善用國家政策支持,努力開創香港發展新未來」。駱主任指,中央一直十分關注香港的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十四五」規劃再次明確了香港發展新定位,並給予更多政策支持,現在需要香港社會進一步行動起來。他勸勉市場經濟,競爭激烈,不進則退,慢進也是退。唯有做好今天,才能贏得明天。
筆者非常認同駱主任的看法,正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國家規劃內容一紙千金,「十四五」規劃將為香港帶來源源不絕的活力和千載難逢的機遇。根據《十四五規劃綱要》中第61章《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和第31章《深入實施區域重大策略》有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部分,這兩部分的表述充分體現中央對香港特區的支持,對港人福祉的重視,因此香港發展必須與國家緊密相連,依託祖國。
事實上,「十四五」規劃中提到,除一如既往支持香港提升包括國際金融中心、國際航運中心、國際貿易中心及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在內的四個「傳統中心」地位外,中央亦將大力支持香港四個新興領域發展,賦予香港「一個樞紐三個中心」的新定位,支持香港提升國際航空樞紐地位、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建設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及發展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
香港為世界最自由經濟體之一,具備法治和營商環境的優勢,在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之下,是其他城市無法比擬的,對國家及大灣區發展有著獨特的角色。截至二○二○年,大灣區的總人口已經超過8 600萬,地區生產總值(GDP)達16,688億美元,筆者認為在大灣區發展迅速下,香港作為國家唯一實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可在大灣區積極發揮「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優勢,而律政司已經與內地簽署多項協作安排,香港法律業界應把握融入大灣區發展機會。
此外,國家司法部更於七月主辦首次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筆者作為立法會議員及大律師,與律政司及業界攜手推動宣傳,最終約655人報名參加,業界反應熱烈,本人亦有幸參加了是次考試。相關考試是CEPA下的開放措施,通過考試取得執業證書者,可在大灣區內地九市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受聘於大灣區內地九市的內地律師事務所或是港澳與內地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並可成為大灣區內地九市的內地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足證中央積極為香港律師提供機會,讓業界真正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真正做到「協同效應創共贏」的效果。
過去幾年,香港社會動盪不安,幸而中央為香港先後落實《港區國安法》與完善選舉制度,以及連串利港惠民政策,令香港由亂轉治,正如港澳辦副主任黃柳權所指,沒有國家安全,就沒有香港安全;沒有愛國者治港原則的落實,就沒有香港長治久安的保障,現時香港良好局面來之不易,「蘇州過後無艇搭」,香港需要盡快形成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的社會共識,發揮一國兩制的優勢,融入國家發展。
筆者認為,中央已為香港搭起廣闊舞台,香港能否在由亂轉治的基礎上,致力於由治及興,就需匯聚各方攜手再出發。作為立法會議員,對推動香港及業界發展肩負重大責任,未來定會利用自身專業帶動教育和培訓青年工作,以親身經驗令青年人行動起來,鞏固來之不易的社會穩定大局,貢獻祖國,才不負中央多年來支持特區政府破解香港深層次問題的無私付出與期望。
(筆者為新民黨副主席、立法會議員、大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