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7
「岡山第二交流道辦理進度」說明會
#岡山第二交流道
#國道基金
#北高雄交通建設
「岡山第二交流道」的興建是我選區的重大建設項目之一,5年多來從提案到質詢,無數次的協調會上我戮力向中央爭取,終於在今年初獲高公局委員會審查有條件通過。高雄市政府將高公局的意見與指示納入後,於本月25日將修正後的報告書檢送予高公局審定,為確保中央部會能在最短時間內核定計畫,早日啟動工程,我立即邀請相關單位至立法院針對岡山第二交流道目前的執行進度、未來期程及經費負擔分配共同討論。
此次高雄市政府提出的修正方案,為符合高公局於年初所指示的條件,計畫總經費由8.94億增加至17.12億,其中中央預計需負擔12.84億,雖然經費增加不少,但「岡山第二交流道」的興建不僅能紓解岡山交流道的車流壅塞情況,也能為北高雄持續擴充的產業聚落發展打下良好的交通建設基礎,我向高公局表示一定要在經費上全力支持,而高公局也答應所需之經費12.84億將全數由「國道基金」支應。我非常感謝交通部對於北高雄交通建設的重視,同時我也請高公局先行準備規劃設計之預算籌編,以利後續作業,並於行政院核定後,盡速辦理相關作業。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的網紅新竹市議員林彥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有沒有搞錯⁉ 設計展動支二備金八千多萬❗ 市府先斬後奏卻要議會幫忙背書❓ 自從 10 月中台灣設計展結束後,我收到不少民眾的疑問,好奇「近期竹市花這麼多錢辦活動,議會到底有沒有辦法監督呀?」 其實今年大部分活動經費是去年議會就通過的預算,當時時代力量三位議員都主張應該要刪減,很可惜最後還是沒辦法達成...
後續擴充預算未通過 在 林彥甫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有沒有搞錯⁉ 設計展動支二備金八千多萬❗
市府先斬後奏卻要議會幫忙背書❓
自從 10 月中台灣設計展結束後,我收到不少民眾的疑問,好奇「近期竹市花這麼多錢辦活動,議會到底有沒有辦法監督呀?」
其實今年大部分活動經費是去年議會就通過的預算,當時時代力量三位議員都主張應該要刪減,很可惜最後還是沒辦法達成。不過就台灣設計展花的這八千多萬,議會甚至連監督的機會都沒有。
怎麼會這樣呢?
因為市府明知道今年要辦設計展,卻沒有將任何的活動經費編進 109 年度的本預算當中,全部動支市府的第二預備金。而且從原先八月跟議會報告的六千萬,後來又另外增加近兩千萬,議員完全被矇在鼓裡。
設置第二預備金的精神應該是防範未然。根據《預算法》第 70 條的相關規定,機關動支二備金,要符合本預算內有的原計畫遇到經費編列不足或是業務量增加,不然就是真的有臨時、緊急性的計畫。
設計展不只沒有出現在原來的年度預算當中,也非臨時、緊急性的計畫,動支二備金真的沒問題嗎?
109 年度的預算是在 108 年 6 月才開始籌編,但市府早在 108 年 4 月就收到經濟部工業局同意共同舉辦的函文,且在 108 年 2 月提送給工業局的活動構想計畫書當中,就規畫要花 2 千多萬來做活動策展,還註明會實報實銷。
這筆錢很明顯是在 109 年度辦活動才會花到的錢,但是卻沒有編進 109 年度的預算,根本是有違預算編列的原則,刻意規避議會的監督!
另外根據《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 32 條,假如市府動支二備金每筆超過 五千萬元應事先函送議會備查。不過市府不但刻意拆成好幾筆來動支,且還跨 108和 109 年度動支,試圖規避「每筆」五千萬的規定,甚至也沒有「事前」送到議會來備查。
在我發現問題,請立法委員邱顯智向行政院主計總處詢問後,因為主計總處的提醒,市府才趕緊在 11 月 11 日發文給市議會來備查,問題是設計展早就在 10 月中就辦完了,後續擴充的得標廠商錢也都花了。
市府先斬後奏,事後再送來議會備查,難道是要議員當橡皮圖章?二備金是議會通過的預算沒錯,但是議會從來就沒有同意市府這樣亂花。
市長很有自信的說一切合乎預算法規,但我想是不是合乎規定,不是市長或是主計處長可以單方面認定的。
我會再跟邱顯智委員一起向行政院主計總長來了解,釐清市府沒有將設計展經費編進年度預算,然後動支二備金事後才送來議會備查,究竟有沒有違反預算的編列原則和相關規範。
懇請大家跟我一同來關注,別讓市議會的監督權被市府閹割了。
#第十屆第四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
#財政紀律 #議會監督 #第二預備金
後續擴充預算未通過 在 陳善慧【善於服務 • 慧做代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第三屆第三次定期大會 市政總質詢】
少一點政治口水,務實監督市政、認真爭取地方建設是善慧一貫秉持的態度。
善慧昨天(7/10)第三次的市政總質詢,質詢爭取要點如下:
一、本月2日立法院已經通過前瞻計畫後續四年預算,善慧要求市府向中央爭取~智慧型路燈建置計畫、強化數位教學環境、楠梓鐵路地下化、捷運路網完整規劃建置、國民運動中心、社福據點擴充與建設、後勁溪全面整治、提升污水廠效能、增設公共托育中心、增設二歲專班、提升公托與公幼環境...等經費。
二、高雄大學特區規劃至今已近20年,近來建案增加,重型工程車進出頻繁造成路面損壞,應盡速全面檢視、逐步執行路平。
三、高雄大學特區藍田公園遇豪雨即成大池塘,雨退了水還沒退,應盡速改善排水設施。
四、爭取楠梓區舊惠民捷道(惠民里往區公所方向)增設行人專用道,改善出口標示設施,改善捷道側溝易淹水問題,並要求整合維護權責,避免局處之間各自為政。
五、持續爭取大右昌易淹水區域建設,如:幹線箱涵改建,新建右昌德民路、三山街口地下滯洪池,新建增設國昌抽水站及智昌街公園增設地下滯洪池,早日解決淹水問題。
六、污水管雨、污混流造成災情(如:右昌街污水孔蓋冒水、污水接管用戶因豪雨回流導致馬桶冒水、大樓地下室汙水管滲水...等),要求污水管接管須確實、重新檢視改善老舊接管;另請水利局擬訂豪大雨前污水預先抽排辦法...等。
七、爭取維護整修「翠屏吊橋」:翠屏吊橋位於高雄都會公園內,該橋為水利局權管,是都會公園一、二期銜接之景觀吊橋,吊橋橋面已裂損且有安全疑慮,需立即整修維護。
八、後勁溪益群橋上游,今年05月11日水芙蓉佈滿溪面,爭取設置「攔污索」以阻擋漂浮物及垃圾;另六月底發生魚群大量暴斃事件,要求進行後勁溪生態調查及環境改善。
九、6/29高雄中油煉油廠東門平交道旁,監測井施工作業時工安事件,7/2善慧到現場關心時現場尚有濃濃異味,善慧要求環保局應確實監督中油做好工安。
十、旗山廢爐渣需妥善清運,截至今年4月8日僅清運三台車次廢爐渣離場,未來三年內恐無法清理完成,清運經費高達82億元為承包清運的公司資本額2500萬的328倍,若遇承商無法依約清運時,市府恐求償無門;特要求環保局務必嚴加執法及管控。
十一、爭取巡邏箱電子化:台北、新北、新竹及嘉義等縣市均改採電子化巡簽,高雄警方仍停留在巡邏箱紙本巡簽模式,要求警察局跟上資訊化腳步,編列預算積極進行。
十二、爭取採購警用戰術臂盾,維護基層員警值勤安全:楠梓分局加昌所員警被襲事件,善慧得悉極為不捨,動念為基層員警爭取防護裝備~警用戰術臂盾,增加執勤安全。
十三、爭取楠梓區公共托育資源:楠梓區公共托育目前僅剩一間,右昌森林公園內的建物已移撥社會局作為使用,請社會局盡速加緊腳步,落實公托資源平衡。
十四、加強滅鼠,嚴防漢他病毒危害:關注武漢肺炎及預防登革熱同時,本市亦應嚴防漢他病毒的危害。
十五、爭取蓮池潭兒童公園加裝遮陽設施:蓮池潭兒童公園親子戲沙池毫無遮蔽,夏日的高溫有中暑風險外,沙地設施經過日曬恐有燙傷風險,觀光局應盡速加裝遮陽設施。
十六、讓左營舊城南門亮起來:其他縣市的古城門因為燈光設計得宜,夜間極美,反觀左營舊城南門的晚上卻黯然無光!建請市府盡速讓左營舊城南門亮起來,成為左營亮點之一。
後續擴充預算未通過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有沒有搞錯⁉ 設計展動支二備金八千多萬❗
市府先斬後奏卻要議會幫忙背書❓
自從 10 月中台灣設計展結束後,我收到不少民眾的疑問,好奇「近期竹市花這麼多錢辦活動,議會到底有沒有辦法監督呀?」
其實今年大部分活動經費是去年議會就通過的預算,當時時代力量三位議員都主張應該要刪減,很可惜最後還是沒辦法達成。不過就台灣設計展花的這八千多萬,議會甚至連監督的機會都沒有。
怎麼會這樣呢?
因為市府明知道今年要辦設計展,卻沒有將任何的活動經費編進 109 年度的本預算當中,全部動支市府的第二預備金。而且從原先八月跟議會報告的六千萬,後來又另外增加近兩千萬,議員完全被矇在鼓裡。
設置第二預備金的精神應該是防範未然。根據《預算法》第 70 條的相關規定,機關動支二備金,要符合本預算內有的原計畫遇到經費編列不足或是業務量增加,不然就是真的有臨時、緊急性的計畫。
設計展不只沒有出現在原來的年度預算當中,也非臨時、緊急性的計畫,動支二備金真的沒問題嗎?
109 年度的預算是在 108 年 6 月才開始籌編,但市府早在 108 年 4 月就收到經濟部工業局同意共同舉辦的函文,且在 108 年 2 月提送給工業局的活動構想計畫書當中,就規畫要花 2 千多萬來做活動策展,還註明會實報實銷。
這筆錢很明顯是在 109 年度辦活動才會花到的錢,但是卻沒有編進 109 年度的預算,根本是有違預算編列的原則,刻意規避議會的監督!
另外根據《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 32 條,假如市府動支二備金每筆超過 五千萬元應事先函送議會備查。不過市府不但刻意拆成好幾筆來動支,且還跨 108和 109 年度動支,試圖規避「每筆」五千萬的規定,甚至也沒有「事前」送到議會來備查。
在我發現問題,請立法委員邱顯智向行政院主計總處詢問後,因為主計總處的提醒,市府才趕緊在 11 月 11 日發文給市議會來備查,問題是設計展早就在 10 月中就辦完了,後續擴充的得標廠商錢也都花了。
市府先斬後奏,事後再送來議會備查,難道是要議員當橡皮圖章?二備金是議會通過的預算沒錯,但是議會從來就沒有同意市府這樣亂花。
市長很有自信的說一切合乎預算法規,但我想是不是合乎規定,不是市長或是主計處長可以單方面認定的。
我會再跟邱顯智委員一起向行政院主計總長來了解,釐清市府沒有將設計展經費編進年度預算,然後動支二備金事後才送來議會備查,究竟有沒有違反預算的編列原則和相關規範。
懇請大家跟我一同來關注,別讓市議會的監督權被市府閹割了。
#第十屆第四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
#財政紀律 #議會監督 #第二預備金

後續擴充預算未通過 在 陳善慧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三次定期大會,陳善慧議員市政總質詢(109/07/10),少一點政治口水,務實監督市政、認真爭取地方建設是善慧一貫秉持的態度。
善慧第三次市政總質詢,總質詢爭取要點如下:
一、本月2日立法院已經通過前瞻計畫後續四年預算,善慧要求市府向中央爭取~智慧型路燈建置計畫、強化數位教學環境、楠梓鐵路地下化、捷運路網完整規劃建置、國民運動中心、社福據點擴充與建設、後勁溪全面整治、提升污水廠效能、增設公共托育中心、增設二歲專班、提升公托與公幼環境...等經費。
二、高雄大學特區規劃至今已近20年,近年來建案增加,重型工程車進出頻繁造成大學特區多條路面損壞,應盡速全面檢視路段、逐步執行路平。
三、高雄大學特區的藍田公園,每逢遇豪雨即成大池塘,雨退了水還沒退,應盡速改善公園裡排水設施。
四、爭取楠梓區舊惠民捷道(惠民里往區公所方向)增設行人專用道讓行人與機車分離,改善單行道出口標示設施避免不熟路況駕駛逆向,並改善捷道側溝每逢大雨造成地下道易淹水問題,要求整合維護權責,避免局處之間各自為政。
五、持續爭取大右昌地區易淹水區域建設,如:幹線箱涵改建,新建右昌德民路、三山街口地下滯洪池,新建增設國昌抽水站及智昌街公園增設地下滯洪池,早日解決淹水問題。
六、污水管雨、污混流造成災情(如:右昌街污水孔蓋冒水、污水接管用戶因豪雨回流導致馬桶冒水、大樓地下室汙水管滲水...等),要求污水管接管須確實、重新檢視改善老舊接管;另請水利局擬訂豪大雨前污水預先抽排辦法...等。
七、爭取維護整修「翠屏吊橋」:翠屏吊橋位於高雄都會公園內,該橋為水利局權管,是都會公園一、二期銜接之景觀吊橋,吊橋橋面已裂損且有安全疑慮,需立即整修維護,給都會公園裡運動的市民一個安全的空間。
八、後勁溪益群橋上游,今年05月11日水芙蓉佈滿溪面,爭取設置「攔污索」以阻擋漂浮物及垃圾;另六月底發生魚群大量暴斃事件,要求進行後勁溪生態調查及環境改善。
九、高雄中油煉油廠東門平交道旁,中油廠商於109/06/29監測井施工作業時工安事件,07/02善慧到現場關心時現場尚有濃濃異味,善慧要求環保局應確實監督中油做好工安。
十、旗山廢爐渣需妥善清運,截至今年4月8日僅清運三台車次廢爐渣離場,未來三年內恐無法清理完成,清運經費高達82億元為承包清運的公司資本額2500萬的328倍,若遇承商無法依約清運時,市府恐求償無門;特要求環保局務必嚴加執法及管控。
十一、爭取巡邏箱電子化:台北、新北、新竹及嘉義等縣市均改採電子化巡簽,高雄警方仍停留在巡邏箱紙本巡簽模式,要求警察局跟上資訊化腳步,編列預算積極進行。
十二、爭取採購警用戰術臂盾,維護基層員警值勤安全:楠梓分局加昌所員警被襲事件,善慧得悉極為不捨,動念為基層員警爭取防護裝備~警用戰術臂盾,增加執勤安全。
十三、爭取楠梓區公共托育資源:楠梓區公共托育目前僅剩一間,右昌森林公園內的建物已移撥社會局作為使用,善慧請社會局盡速加緊腳步,落實公托資源平衡。
十四、加強滅鼠,嚴防漢他病毒危害:關注武漢肺炎及預防登革熱同時,本市亦應嚴防漢他病毒的危害。
十五、爭取蓮池潭兒童公園加裝遮陽設施:蓮池潭兒童公園親子戲沙池毫無遮蔽,夏日的高溫有中暑風險外,沙地設施經過日曬恐有燙傷風險,觀光局應盡速加裝遮陽設施。
十六、讓左營舊城南門亮起來:其他縣市的古城門因為燈光設計得宜,夜間極美,反觀左營舊城南門的晚上卻黯然無光!建請市府盡速讓左營舊城南門亮起來,成為左營亮點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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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擴充預算未通過 在 [請益] 請教有關勞務採購及後續擴充的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yofute (Henin讚啦)》之銘言:
: 目前是採購案菜鳥,遇到一點問題希望各位先進能不吝指導!
: 目前情況大致是機關有一勞務採購,依採購法22條1項9款專業服務委託廠商進行規劃,
: 採總包價法。目前預算確定有300萬,另外可能有中央的補助款(可能是200萬)
: 長官希望先以300萬辦理某市A區域的規劃,招標文件載明等預算確定後可擴充上限200萬,
: 規劃範圍擴衝至全市。付款方式為工作執行計畫書、期初、期中報告、、通過後等
: 五階段付款(載明各階段付款比例)
: 想請問
: (1)後續擴充需不需要原契約部分執行完成才能後續擴充,或是只要預算確定就可以
: 擴充?意思是假設A區域規劃到一半,預算確定後就擴充到全市,擴充的部分視原進度
: 到哪,後續的報告就必須擴及全市。
: (詢問過機關採購承辦人員,回覆是他覺得可以,但是他也沒看過這種擴充案)
後續擴充是依據採購法22-1-7規定而來,並沒有規定原採購要不要執行完,如果還
沒有執行完,就利用後續擴充採購的條款辦理契約變更。如果已經執行完,就是另
立一個新契約。原契約要條款及工作要求要很明確,廠商才有辦法投標,後續擴充的
工作項目建議不要寫的太死,等到經費有後,在詳細訂出工作項目,與廠商議價,
辦理契約變更或成立新契約案件。
: (2)另若以300萬辦理A區規劃,後續擴充200萬範圍卻擴及全市,雖說擴充金額比較小
: 但實際規劃範圍卻大很多,是否會有以小綁大的問題?
應該沒有這個問題,所謂以小綁大,是後續擴充金額遠高於原契約,如超過4或5倍以上
就容易讓人聯想以小綁大。
: (3)若契約規定,後續擴充的部分看當時主契約進度到哪就從哪開始繼續做,這部分會
: 有問題嗎?例如主契約進行到期中報告時,預算才確定,那後續擴充全市的地方就
: 只需要納入期中報告以後的部分,我覺得好像後續擴充的部分就沒有進行到主契約
: 規定的工作執行計畫書跟期初報告的部分,是OK的嗎?
所以後續擴充條款先不確定,先明確訂原契約之工作要求及付款方式,如後續擴充經費
確定,才訂明確工作項目及契約條款與廠商議價續約。
: (4)因為付款是分期,假設原契約已經付款前兩期價金後,此時預算確定可擴充,那後
: 三期原300萬仍依契約比例付款,那擴充的部分付款是應該在原招標文件就另外載明
: 清楚嗎?因為擴充的部分沒辦法依照主契約的比例去付,長官說到時候再做契約變更
: 付款就好。但我自己覺得發包一個後續一定要契約變更的契約相當奇怪@@
各依原契約及後續擴充契約之條件辦理。
: (5)擴充的部分如果招標文件是寫以200萬為限,那當預算確定有多少錢的時候(假設150),
: 再去簽說要用例如150萬去跟廠商做後續擴充這樣作法正確嗎?又假設預算確定遠低於
: 200萬,廠商不願意擴充,可以此時更改擴充範圍不及全市,僅A+B這樣合乎規定嗎
?
200萬是預算上限。有多少預算就做多少後續擴充,甚至都沒有預算,自然也沒有後續擴
充
: 問題好像有點多,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採購法讀的不夠仔細,還希望先進能不吝指導,
: 謝謝各位!!
補充:招標文件跟公告都要註明後續擴充條件,而且只要求寫原採購有關後續擴充期間、
金額、或數量,其餘的建議不要在原招標文件寫太死,等到有後續擴充預算時再擬定
相關條款與廠商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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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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