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從小就到美國生活,之前在美國,我有過交往的對象,有時會爭吵,但基本上就是彼此尊重,男生會尊重女生為一個個體,女生也是會尊重男生,這是雙方的,就連分手也是尊重對方的決定,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有是獨自個體。
但就在台灣,以開車來說,我曾遇過一個對象,他從未開過車、也不會開車,但上了我的車後,就會像搭計程車一樣,會以命令的口吻說自己要到哪?然後當你是司機,開車的時候,他會一直用嘴巴指導你開車,當你駛到不熟悉的路,需要停下來設定GPS,他則是雙手一攤,詢問你在幹嘛?不幫忙,卻一直嘮叨,就像坐免費計程車般,不會認路、不會幫忙設定GPS,卻不願意相信司機,滿口指揮,好像女生不會開車似的。
當然,這結果讓我最後選擇離開,但我還是滿肚委屈,我尊重他為一個個體,他不會開車,我也從未說什麼,也甘願開車,為什麼簡單的謝謝不會說?簡單的尊重車主也不會?難道他搭計程車,也會這樣唸嗎?
另外也是開車的事情,另一個對象,他會開車,也會帶我去許多他找到的景點,但神奇的是,他只存在在自己的視覺裡,有時到一個景點找車位,他一直找不到車位,但明明有一個車位在門口,當你淡淡地只說一句話,跟他說門口可以停,他就會偏跟你說不能停,說了很多很多很多的理由,而我尊重他是一個司機,所以就讓他自己找,因為我的話對他來說不可靠,一直到他停到很遠的地方,走了很久的路到門口時,就發現原先的位子早就被停走了。原來我說的是對的,是可以停,大家也都在停,但他也不會覺得自己為什麼不相信我,也假裝沒這件事情發生,但偏偏這種事情已發生了好幾次。
我坐副座是不是就要像一個陶瓷娃娃,一句話不吭,反正他也不會認為我說的是可靠的,卻明明都知道我開車年齡比他多個好幾年,技術也比他好。
當然,當你詢問他們為什麼,他們都會一概否認,行為依舊如此,然後漸漸地你會發現自己一個人出去,比與對象出去更愉快。
開車的事情只是其中一個例子,都是小事,像是吃到不新鮮的海鮮,當你跟朋友說,朋友可能會說,那就不要吃了,免得過敏。對象就會說,為什麼我吃都沒事,你吃就有事?甚至認為你白癡,不會判斷吃海鮮新不新鮮。結果,吃完後雙雙起疹子,他又裝作這件事情與他沒關的樣子。
以上的故事,是發生在三個不同的人身上,每一次都是感覺自己滿腹委屈後,轉身就走,但真的走了、離開了,真的會比較開心嗎?因為在當下不舒服依舊存在,離開再選擇,那這樣只是收集了各種不同人對你的不尊重、不信任,除此之外好像沒有更好的解釋了~
就我的觀察,在台灣的環境中,大家在對朋友、同事、老闆之間都存在著友好關係,但偏偏對家人、對情人,卻是滿腹的不信任,即使那一塊是你熟悉的,依舊是被質疑,即使只是判斷吃海鮮新不新鮮這麼簡單的事情而已。很悲哀,這種感覺我會覺得也許自己一個人還比較愉快。
也許有些人會認為這才是家人,都要走一輩子的人,但是人與人相處基本的尊重、信任才是延續關係的方法。因為,每一件小事的發生,都是一筆筆刻在我們的心裡,最後感情沒了,只剩下親情,親情到底是什麼意思?親情的定義到底是真情,還是因為我們必須要存在著關係,所以要容忍對方的最後一道的感覺,才叫做親情呢?
回
打掃時不在乎角落或桌底床底
藏污納垢的灰塵就會日積月累
這對漠視與製造灰塵的人來說就會是正常的事
這對於每天收拾不完的人來說就會嘮叨
生活在一起不懂尊重
最大的特色就是誰主宰經濟誰就大聲
誰怕失去誰就會變成弱勢
誰個性強勢誰就決定對錯
誰有強迫症誰就嘮叨辛勞
這就是不重視個體
不尊重獨立
不在乎舒適
只想要掌控與依賴永遠在一起有孩有房的人生款式的設定
但相愛就適合相處嗎
一相愛就急著要確定關係嗎
一有關係就想要長久生活嗎
不管能力
不管價值觀的差距
不清楚這個人的背景與意願
一切的努力都以自己愛上這個人捨不得放下為標準
毫無證據就認定這是對的人
把他的一生拿來依賴
讓自己的未來賭上這個衝動的看上
所有的條件都沒有查證
只看自己想看的一面
交往的過程都是從家人和連續劇學來的
尤其是負面的方式
大小聲、掌控、嘮叨、猜疑、爆氣、委屈的配合
以上所有的暴力都用大家不都是這樣來合理
這一切的不知改善終於在這時代產出惡果
大家都怕結婚了
少子化讓學校一間間倒閉
通姦除罪化了
為何會這樣
這都是那些嘴臉說重視婚姻但卻表裡不一的人製造出來的
沒有那麼嚴重的惡行脫產外遇與不負責任
離婚率怎麼會高成這樣
你舉的例子
看似小事
但非常多這樣的事
比如對孩子的教育
出門和朋友玩樂
要給家人多少家用
自己想要買的包包
有一方想要暫時離職
遇到投資意見相左
想要買個遊戲機被唸⋯⋯
以上總總都可產生極大的矛盾與不舒服
說穿了
只要堅持己見就不會是小事
尤其牽涉到不尊重
如同被殖民的心情
每一次都在累積冷漠與反叛的能量
這波疫情會是家人的一次重大考試
你能夠什麼都尊重的做好自己的部分就好了嗎
大家可以公道的分配工作就好嗎
大家都要在這個新時代做出困難的新定位是吧
傳統的教育與上班在大翻盤有注意到嗎
還要帶著情緒去守著崩盤的舊習嗎
什麼都不做會死嗎
不會的
是你恐懼這一切的變化才容易死
你的來信很好
沒搞清楚這些不舒服的細菌打哪兒來
維持單身確實是保護自己和別人最好的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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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天開始,我回覆的每封信的照片都會無償幫好產品來宣傳,幫大家一起渡過疫情帶來的困難,如果你們有我可以幫忙的,可以把你們的產品告訴我,如果能有折扣分享給大家,限量即可,我都樂意幫你們轉po,產品的購買介紹,我都會放在回信的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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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老師您好~
位於苗栗市的咖哩小店,招牌也是小小的不明顯!
座位12個,店內只有一人服務!
是的,我們是一人餐廳🍴
來店內的朋友請用耐心等待美味的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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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父母的愛承載著三個小蘿蔔頭的重量,
正是我們二分之三咖哩~
(大人)2 x (小孩)3 = 我們一家五口
也是二分之三咖哩的店名由來✨
帶著滿滿的愛的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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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哩包持續發售訂購中
方便料理的咖哩包,想吃微波一下或是隔水加熱
即可食用!大人小孩都喜歡~
辛香料的微微辣口感,絕對是會讓你想念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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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罪不舉除罪化 在 名為變態的神父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神父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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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brother,通篇鬼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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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避重就輕,這就叫避重就輕,雖不知「開槍防疫」是哪門子的防疫方法,阻止民眾看野台戲,是如何能防止以水源和糞便傳染為主要途徑的霍亂,一面說,「陳儀來台才解除禁令」,另一面說「 陳儀禁止慶典聚會的隔離措施」,既說解除禁令,又說下禁令,這根本上是矛盾的,事實上,陳儀自相矛盾也不是新聞,例如,他曾經一面保證不會對台灣用兵,又通告處委會要寬大處理,事實上,一面暗中派兵鎮壓台灣人,連身為調停者的處委會,都加以屠殺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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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篇文章,充分顯現出中華民國人的無知和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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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看此文,還以為陳儀是陳時中,努力防疫,逮灣郎不知好歹,竟然聚眾反抗,偉大的中華民國政府不得已才加以鎮壓,然後「防疫靠警察」,日本人也是這樣搞得,所以開槍是對的,然後,偉大的祖國為了「大量運回滯留東南亞各地疫區的台灣同胞」所以才造成霍亂,彷彿霍亂是台灣人帶來的,然後延燒數年的霍亂,都是台灣人的錯,把黨國政府無能又無衛生觀念的防疫措施,講成是竭力防治的英雄,於是明明是加害者,反而成為救世主了;而明明是被害者,卻被說成了是造成疫情的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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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明明是黨國政府防疫無能,變成是傳說中「抗疫英雄」,此中謊言的巧妙,與下流,與北京政府美化自身有異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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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忽略的一個重要事實,霍亂是從中國來的,而且正是黨國政府的軍隊與一干難民,帶來的,此前日本政府,不只將霍亂絕於本土,而台灣人民早已有衛生行為,也有衛生觀念,沒有衛生觀念,行為也不衛生,恰巧是中華民國,這個外來殖民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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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說,中國人搞武漢封城,凡出城的一律射殺,這是不是正確的防疫方式?若有中華民國人拿這種慘無人道,而且失敗的防疫,來譴責陳時中和台灣人,諸位以為如何?這恰巧是本文正在運作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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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國政府如何「防疫」,詳情可見「布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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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所謂的防疫有多誇張,可以從霍亂從中國溫州來襲時,民報記者對於檢疫總所所長的訪問窺知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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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現在本省的檢疫工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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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是停止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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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因基隆港檢疫分所之失落霍亂由溫州侵入本省,本人為總所長應該負責,但本人到本省來只有兩三星期,檢疫總所之工作亦剛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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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霍亂病已經進入本省,到底檢疫工作有沒有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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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本人有說過,在本人到台北前是完全停止工作,但是本人以後一定為本省之衛生工作盡量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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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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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防疫,靠得不是警察,而是醫生,日治時代,1919年至1920 年,發生霍亂,原因正是中國華南一帶,霍亂猖獗,隨著船舶,大肆進入臺灣,而黨國政府攜來的難民和軍閥,以及對於公衛體系的破壞,以及政府的貪汙和無衛生觀念,妄想如本文一般,光靠鎮壓和開槍就能遏止霍亂,使得全台灣島上不只台灣人,原住民也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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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還有最關鍵的因素,中華人念茲在茲的「兩岸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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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霍亂侵襲廣東、福建、浙江、江蘇,福州、上海、南京更為重災區,民眾上吐下瀉,明明中國有這麼嚴重的災情,黨國政府卻加以忽略,只顧著接收,1945年,台灣與上海、福州恢復航運,而長官公署居然不管海港檢疫,更嚴重的,竟然將日籍的檢疫人員遣送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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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不是什麼「民眾對於防疫措施普遍地不配合、走私集團棄大港走偏港使霍亂入台管道地下化、政府大量運回滯留東南亞各地疫區的台灣同胞、港口檢疫設施在盟軍轟炸中摧毀殆盡」,而是「港口根本沒在檢,漣一般港口的檢疫措施都沒啟動,還大量遣返檢疫人員,只顧著『兩岸交流』」,而駕駛私有船隻穿梭臺南與中國大陸沿海港口,輸運兩岸往來旅客、商人及各式貨物,都是哪些人?自然國民黨軍和想發大財的商人,這些有本事往返兩岸的人,不管是半山也好,軍人也罷,或想逃難來台灣的「旅客」,特別容易遭受中國霍亂感染,然後將細菌帶入境,造成顯著的境外移入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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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霍亂嚴重的地方多是貧困地區,有辦法的人跑到沿海地區到中國做生意,傳染給該地環境不佳的居民,例如台東重安部落,這個阿美族部落染上霍亂,沒有醫療資源,政府放任自身自滅,一個部落80人死亡,屍體只能在海邊焚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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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放到今日來看,就是那些台商和馬英九連勝文等高級外省權貴,整天嚷嚷著小明怎麼不回來,開放兩岸交流,口罩送往中國,為什麼不打中國疫苗等華頭華腦的人物,這些捧中仇台的思維,可以說就是中國細菌傳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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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歷史總不斷重演,再被同一批華國人美化為「都是台灣人的錯,和我們沒關,台灣人好壞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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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不要說「政府大量運回滯留東南亞各地疫區的台灣同胞」,這種避重就輕之詞,正確的說法是「大量運回中國東南沿海的中國人」,什麼「走私集團棄大港走偏港使霍亂入台管道地下化」,就連大港的檢疫措施也是乏善可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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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港口檢疫設施在盟軍轟炸中摧毀殆盡」這應該也是胡扯,如果港口沒被炸,檢疫設施更不可能消失-而一個簡單的檢疫檢查口,也不是什麼耗費周章的大工程,真正被轟炸的是醫院和大型醫療設施,但同樣的,如果你一點防疫概念也沒有,蓋再多方艙醫院也沒用,1943年這些設施即被轟炸過,而日本政府也同樣面臨戰爭時缺乏醫療物資,醫療院所倒塌的窘境,同樣被炸過一輪,戰時日本政府相安無事,霍亂禁絕,差隔幾時,換做國民政府上台,中國人掌權,即萬病齊發,1946,霍亂、天花、鼠疫猖獗,從無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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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台灣人無衛生觀念的問題嗎?常理來看,有衛生行為怎會沒衛生觀念?你懂得戴口罩,而沒有口罩能防疫的概念?「人民有衛生行為但無衛生觀念」,這種說法,無疑於貶低台灣人民智商於芻狗,而滿足外省權貴與黨國政府,暴行的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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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一干沒有衛生觀念的中國人,混入台島之中,寡占權位,散播病毒細菌,說成是「台灣同胞」自己害自己;陳儀的無能與外省高官權貴,貪汙腐敗,置防疫於無物,變成是台灣刁民欣賞野台戲,所以不配合防疫,造成疫情蔓延,正常人都知道,有受過一點基本教育的人都知曉,開槍式的防疫,高壓式的統治,認為把垃圾掃成一堆,丟到別處,把人民當成豬狗般囚禁,驅逐,腦袋只有完全封禁,自生自滅,關起門來便無事,這種「要就全要,不要就全不要」,要嘛,連廁所都沒門,讓你門戶敞開,疫病蔓延,不要,就全部關狗籠,不供給飲食、醫療,屎尿落滿大街小巷,出來就開槍,這種中國人式的防疫風格,中國的國民黨封布袋、中國國民黨的馬英九封和平醫院、中國的共產黨封省封城,都是野蠻落後的思想,談不上防疫,稱得上是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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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適用於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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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行政長官公署輕視疫疾防治作業,導致霍亂疫情流竄全臺,奪走無數寶貴生命.」-葉永文《臺灣醫療發展史:醫政關係》、賴永祥《傳染病與二二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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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衛生環境惡劣,加上政府人謀不臧、民心丕變,成為二二八事件導火線.」-鄭志敏〈二二八事件前高屏地區的傳染病防治―以霍亂與天花為中心的探討〉、〈「二二八」前夕雲嘉南地區的傳染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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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至1954年臺灣傳染病復發,歸因於行政長官公署忽視海港檢疫作業,未重視衛生行政庶務,導致原本可預防災疫在人禍助長下難以收拾,甚至許多在日治時期被有效抑制的傳染病也捲土重來,引起社會浩劫.」-陳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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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多歷史學者指出事實,反倒是此文卻稱陳儀好棒棒,台灣人好壞壞,更將二二八事件之元凶,塑造成竭力防疫的陳儀時代,可謂是反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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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式的防疫概念,古往今來,有三,第一,便是隱匿,第二,便是謊言,第三,便是發大財,綜合三點,造就了第四點,將人為的災禍和枉送人命的代價,栽贓給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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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都是4v的錯,是台灣人的錯,10分防疫的工作,5分靠外國援助,3分靠台灣人,2分靠明理的外省人,全都說成是-10分外省高官權貴的功勞;外省高官權貴幹的壞事,說成台灣人也有一份,然後全體台灣人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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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伸縮華轉的謬論,從古到今,從中國到現在的中華民國,如同敗壞的基因,不斷傳承,到如今,居然有人拿現在台灣人的成果,去美化過往黨國政府失敗的惡行,可真是物盡其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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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亂,從中國東南而來;鼠疫,從廈門傳入;天花,黑死病,瘧疾,這些的這些,接踵而來的病毒和細菌,全都在1946發生,甚至刷新了台灣的歷史紀錄,而這些病症早已在日本政府下防治多年,就算是戰時的滿目瘡痍,疫病仍靜悄悄的,這是巧合嗎?唯一的變因是,中國因子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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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一來舉出這些「中國因子」,如何荼毒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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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病時,國際間援助台灣,進口了許多藥物,但這些藥物卻被國民黨官員和軍人中飽私囊,甚至轉賣到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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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台灣)軍方正在出售某些藥物...國民政府為防止將藥品轉運到大陸所建立的出口管制措施大部分是順著美國的意思去做的。...但是,國民政府當局進行的實際最終用途檢查顯然很少而且敷衍了事.他們沒有真正的興趣阻止藥物進入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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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通過常規管道進口外,醫療用品最近還從被扣押的貨櫃中運入了台灣.雖然所涉確切數量尚未確定,但據信它們相當可觀,而且眾所周知,軍方正在出售某些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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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務院密件「福爾摩沙的藥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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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已經絕跡30年的黑死病出現,肺病的藥和瘧疾的藥都被當時的衛生局長經利彬把持,1946年發生200件以上的霍亂病例,但台灣省衛生處長經利彬竟然拒絕給予收容與治療.在瘧疾治療方面,政府雖向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領到幾百萬錠的「阿的平抗瘧劑」(Atabrine tablet),實際接受治療的病患卻僅60人而已。他自己賣藥牟利,天花、霍亂也跟著肆虐,水資源嚴重污染,因為蓄水池的消毒用品被賣到黑市,過去挨家挨戶的水溝消毒變成要自己花錢接洽,水管和水龍頭被拆掉變賣,讓用水設施遭受破壞.隔離營裡的霍亂病人的排泄物被丟進附近的商業魚池,增添了傳染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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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出賣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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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儀擅長隱匿,訪台的議員、外賓、使者,若要看台灣的實際情況,即被隔絕限制,只讓他們學中國武漢那樣參訪,讓他們看自己想讓他們看的,若有人想問台灣人,或者找美國領事館,座車馬上就壞掉;抽水設備大量被偷,公共用水出了問題,黨國政府對公共衛生沒興趣,對港口檢疫沒興趣,他們只對利益有興趣-只要能發財,災難財,死人財,都會是他們的目標,聯合國救濟物資和醫療用品、藥物,得經過層層關卡,檢查哨不是用來檢查疫病,而是用來檢查有無能揩的油,送到台灣人身上,只有少數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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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對法治沒興趣,因為執法者本身就是犯法者,陳儀用許多無知識無經驗的中國人當警察,警局常坐滿被亂抓來的人,他們的家人必須賄賂他們,才能贖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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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裁與目無法紀,正是黨國使疫情散播的根本原因,怎會說跟「民主自治與法治經驗」無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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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並不是「防疫的枷鎖打開了,台灣人民當然也就變回原形,腦袋裡本來就不在乎防疫的人,自然也不會遵守防疫的禁令.」,而是一群中國人到台灣,獸性的束縛被解放,搞爛了中國以後,跑來搞爛台灣,防疫,靠得並不是警察,或者是什麼後藤新平建築起來的「警察防疫架構」,連坐責任、保甲與壯丁團,陳儀裁減,所以防疫系統崩潰,這完全是個人的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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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靠的是迅速的阻絕境外,港口檢疫,疫苗接種,以及人民的公共意識,日本參照西方經驗,落實海港檢疫系統,廣設傳染病院、隔離病房,並確立民眾通報機制;患者接受妥善的隔離、治療,避免疫情擴散;日本印發霍亂防治宣傳單、舉辦衛生演講會、放映防疫短片與宣導電影,深化民眾正確防治知識與公共衛生觀念.日方還在臺灣研發與量產霍亂疫苗,提供民眾施打,增強抵抗力,以消除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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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措施,與深化的衛生概念,才是日治時期,哪怕是因戰火滿目瘡痍,依然可以阻止傳染病的原因,靠的,並不是警察的打罵,保甲的連坐,高壓的統治,出村的開槍,而是日方人才結合台灣本地人才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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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儀上台,把檢疫人員,研發疫苗的人,全部驅逐回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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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營事件發生在台南,當時,台南居然連一個衛生院都沒有;而台南居然沒有一個啟動霍亂疫苗注射的紀錄,那些疫苗都到哪去了?錢進入誰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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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警察跑到野台上,阻止人們看戲,並開槍掃射,稱,是為了「防疫」,彷彿能聽見那警察的耳語,「你們這群下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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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腦袋裡根本不在乎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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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國政府的惡行,激起了聯合國官員和醫生們的公憤,他們警告要將此事公諸國際,衛生局長經利彬阻礙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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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利彬回答,「何苦來哉,只有那些窮人才會染到那種病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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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所有的痲瘋病人都應該丟到偏僻的島嶼上去,讓他們自生自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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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為了某一群人心裡的相對剝奪感,盲目的指稱糞水和清水一樣,所以台灣就必須負擔再一次的風險,這無疑是種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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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名為變態的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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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原本有要買500萬劑的BNT疫苗,快簽訂合約,只差最後一哩路,沒想到,被中國復興攔截,因為,「有人不希望台灣太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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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許多媒體責怪他,不把疫苗說清楚,「那時他真是心中擔憂,有苦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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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台灣已經有確定的疫苗了,陳時中這才把當時的狀況說出來,我們來看,那時發生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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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泛統媒針對疫苗反覆拷問,並責問他態度不一致,他們認為,好像自己不表明真實的意圖,就不會有人懷疑他們的動機了,他們要拷問到台灣疫苗的簽約破局,陳時中說了,就是政治力介入(台灣的,而非中國),搞意識形態,挑釁中國;陳時中不說,就說他瘋了,他說不會是中國製疫苗,明眼人看了就知道一定有問題,搖頭晃腦地說,各國疫苗研發都是多方押寶,看吧,果然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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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泛政治化啦!搞意識形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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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真實意圖是什麼?自然是為了利潤,由一群買辦,大發災難財,就跟當初中國人在台灣搶援助的疫苗然後賣到中國一樣,他們還能如此這般說著「是民進黨想發大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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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或者說,「口罩為什麼不出口中國.」、「狗官!」,這就和國務院密件所記述的,政府並不熱衷在防止急需的藥物被運送到中國,因為大陸上的人民「也是中國人」,並且包括逃到福爾摩沙難民的許多親屬一樣,災害來臨時,他們優先想的,是祖國,而不是台灣,要台灣耗盡一切油脂,掏空如孱弱的蟬殼,看到周遭的人都死了,遠方的人活了,自己的口袋飽了,他們滿足地露出微笑-窮盡一切,發出聖母的光芒,撥亂算盤的輕響,只為了自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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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欺騙台灣人,「台灣既然自己做不出疫苗,對國際疫苗就是先搶先贏,所以要來者不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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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台灣人要打中國的疫苗,休想讓台灣人拿到真正有效的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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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就是拿全台灣2300萬人的性命,來開惡魔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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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有馬英九,初一到初三,說著「不要拒絕中國疫苗」,有柯文哲,「我都可以預測得到,3月台灣的政治攻防就是這樣,台灣買不到英美疫苗.」他訕笑,「中國說要免費要送你,台灣就陷入焦慮.」有陳文茜,「連歐盟都拿不到,你休想!」,有連勝文「民進黨反中意識強烈,否定中國防疫成效跟疫苗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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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旺報,「疫苗輸入台灣,台灣準備好了.」有聯合報,「陳時中鬆口:可推薦中國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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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彷彿知道中國的行徑,胸有成竹的打包票台灣拿不到疫苗,自比為預言和先知,他們的目的很簡單,「台灣分不到疫苗,到時要不要買中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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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SARS時,中國打壓台灣不遺餘力,排擠台灣參與WHO,面對中國傳來的病毒,他讓台灣分不到資源,得不到資訊,甚至人道救助,都得經由他們中國人之手,就像當初,聯合國的救助醫療資源,都得由陳儀政府來分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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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問,「你聽到台灣兩千萬人民的需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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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官員回答,「早就給拒絕了!誰理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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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副嘴臉,如今浮現在台灣島上這群中華民國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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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就是陳時中口中,「不希望台灣太高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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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brother,若有人沉浸在戕害台灣人的喜悅,獲得身為中國人的自滿,四處散播迷思與謬論,恨不得台灣人都染疫,包括他們自己,也許他們告訴他們的子子孫孫,在事過境遷之時,say,台灣防疫,都是馬英九和柯文哲的功勞,陳時中才是加害我們的元兇,病毒來自於美國,台灣人,都是一群刁民,不懂防疫,不在乎防疫,專門製造破口,是我們這些明白人,高級中華民國權貴,攜手其他本省台灣中間的明白人,成功對抗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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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裡什麼鳥都有,過去的王八蛋,現在依然是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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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王八蛋的行為,講成是自己的光榮事蹟,你們都是我的翅膀,協手迎向美好的未來,檢討被害者,把加害人當成是英雄,被害者當成是兇手,這就是中國思想當中的劣根性,「幻想自己是加害者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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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遇到這樣的人,請不要生氣,也不用罵他是王八蛋,儘管他們可能是的,是王八蛋之中,王八蛋之上的王八蛋,也請你,微笑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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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別忘了對他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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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靜靜地和你一起呼吸,請你不要弄髒我們的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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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o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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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的完成 感謝 #張育平 tomoyo的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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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神父的菸 驅散華國鬼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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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罪不舉除罪化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性侵犯強制治療今進行《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大法官1個月內公布釋憲日期】
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遭男子梁育誌性侵殺害案舉國震驚,大法官今日(11月3日)上午仍如期召開「性侵害加害人刑後強制治療」(以下簡稱強制治療)憲法法庭,討論強制治療制度是否違憲。此為繼通姦除罪化(釋字第791號)與黨產條例案(釋字第793號)後,今年第三度為釋憲案舉行公開言詞辯論,全程同步在司法院臉書平台實況轉播(https://bit.ly/362yNF1)說明大法官對此一爭議議題高度重視。
《報導者》今年8月間即推出《違憲邊緣的治療之網──台灣性侵犯強制治療爭議》專題報導(https://bit.ly/322HpJC),全面檢視此一制度的困境。
此案緣起於2013年一位性侵害受刑人盧恩本提出,之後陸續有前台中地院法官時瑋辰(現為新北地院法官,其案件當事人由於已被釋放,非繫屬案件故不被受理)、雲林地院法官張淵森(現為台中地院法官)、雲林地院法官潘韋丞以及多位受強制治療處分者提出聲請。他們主張強制治療無設定上限,成為可無限期拘禁人身自由的「絕對不定期刑」,有違比例原則;同時認為,延長強制治療的機制缺乏完整聽證與辯護程序,即可由檢察官逕自認定,有需要就繼續延長治療,受處分者無從表達意見,只能事後聲明異議,有違正當法律程序,因此聲請人請大法官就強制治療的法令依據(《刑法》91-1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22-1)宣告違憲並失效。
大法官於今年8月20日宣佈併案受理相關案件並進行言詞辯論。
■釋憲案代理律師:強制治療程序保障空白,形成法治國的巨大空隙
今日《憲法》法庭言詞辯論一開始,強制治療受處分人的代理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周宇修與薛煒育即猛烈批評現行強制治療制度是一種「標籤詐欺」、「國王的新衣」,以治療之名將這些受處分人與社會隔離,(台中監獄培德醫院)不能因換了招牌就說不是監獄,代理人引用「釋字第471號」解釋強調,強制治療雖然屬於預防犯罪的保安處分之一,可是拘束人身自由的效果與刑罰無異,若無受到罪刑法定主義與禁止溯及既往等對於刑罰手段的嚴格規範,將是法治國的巨大空隙。
法官代表潘韋丞接續陳述意見,質疑法條所述治療到「再犯危險性顯著降低」缺乏法律明確性,恐造成恣意認定的後果。張淵森對此持相反意見,主張沒有違反法律明確性,並再度強調,強制治療程序保障幾乎一片空白,雖可聲明異議,但心智障礙者完全不懂,嚴重弱化受處分者權利。相較於受處分人代理律師的批判態度,兩位法官強調非全盤否定強制治療制度,不反對高危險個案進行無期限治療,但不能不論犯罪行為輕重、危險性高低,全部不定期限,否則違反比例原則,潘韋丞並提出搭配轉向及分流設計的務實建議。
■官部門代理人:執行細節問題,並不構成違憲理由
機關代表方面,衛福部由前監察委員高鳳仙擔任代理人,她強調強制治療制度參考美國民事監護(civil commitment),非以處罰為目的,而是基於矯正與社會防衛,性侵犯猶如煞車壞掉,沒專家幫忙會一直壞下去,現階段替代方案不足下(電子腳鐐監控還是能拆掉、化學去勢或以藥物降低性慾皆未立法),就算執行得再差還是有其必要。
針對代理律師對強制治療的質疑,法務部代表次長蔡碧仲尖銳回應,當舉國都因台南女大生性侵命案陷入風暴時,應該反思這一切問題都是由加害者所造成,並堅持現階段只是執行細節的問題,不構成違憲理由。只能把受處分者關在台中監獄裡的原因,是因地方政府把治療處所當成垃圾場一樣的嫌惡設施,不發使用執照、不增加床位,造成法治國的空隙,大家都有責任,現在培德還有56人,宣告違憲貿然放出去後果難以想像。
■專家鑑定人:再犯風險難評估,美、德亦曾提出違憲審查
由法學者、精神科醫師、心理學家組成的鑑定人意見陳述中,主要圍繞著兩個議題,一是在醫療專業上要如何以及是否能可能評估再犯危險,二是如何從本土的經驗檢視這個移植自美國的制度目前遇到的困境。
台大醫院精神部主治醫師吳建昌坦言,危險性是否顯著降低永遠牽涉著價值判斷,無法一刀切,根據國內外實證研究,並無法得到證據支持何種治療方式較有效,但依個人需求在知情同意狀況下的「美好生活模式」(Good Life Model, GLM)或許是可參考採用的方法之一。
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沈勝昂則指出,目前實務上主要綜合量化統計及臨床判斷預測再犯率,但在有限的治療空間中有其侷限,即受處分人無法在現實環境中試驗是否真能有所改變。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林明傑提出美國與德國也都曾遭遇多次性侵犯強制治療的違憲審查,前者以民事庭審核而非刑事的方式解套,確立其為治療而非刑罰的本質,後者則在修法以法官保留以及定期評估審查機制,後於2011年通過歐洲人權法院審理,符合人權公約。
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法思齊則指出,強制治療在美國法上與繼受德國法的台灣有非常不同的前提,相較我國是刑罰與保安處分並行的「雙軌制」,美國則只有單軌制,因其框架限制,非應報嚇阻的刑罰,只能放置在民事程序,再來美國適用的對象為極端嚴重犯行的「性掠奪」( sexual predator ),且除再犯危險性還要有精神疾病或人格異常才能構成要件,反觀我國規範的對象涵蓋過廣,從《刑法》221到227條所有犯罪行為都包括在內,即使輕微猥褻也有可能被強制治療,不能因爲美國合憲,我們就合憲。
法思齊於回覆大法官詢問時更指出,美國立法的背景都是在遭遇極端個案後因應民意而生,並產生性犯罪高再犯的迷思,但特殊案例無法反映此類犯罪全貌,事實是一般性犯罪除戀童癖外再犯率通常不高,近年美加兩國的研究已指出嚴格的性犯罪政策強制是失敗的,甚至如梅根法案(Megan's Law)衍生更多問題。
■司法院:一個月內宣布大法官釋憲日期
在大法官呂太郎、詹森林、黃虹霞、楊惠欽針對各爭點詢問聲請人、機關代表及鑑定人後,各方再做最後的意見陳述,最後一名發言者為代表相關機關的司法院刑事廳廳長彭幸鳴,她強調法官跟每位國民一樣對不幸的犯罪事件感同身受,但當坐上法檯時,法官就不能只考慮自己,而需更深層的探究為什麼加害人會犯罪、什麼樣的處遇能讓其負起責任,而強制治療經過逐步修法後愈趨嚴苛、剝奪人身自由的力道加大的同時,程序保障卻明顯不足。
「當性侵害加害人已接受刑罰後,國家是否仍以剝奪人身自由來排除此一群體,猶如古代流放隔離痲瘋病人,或是應該將其當做一個人,以治療為核心促其回歸社會?」彭幸鳴總結說道。
會後法庭審判長、司法院院長許宗力宣佈將於一個月內公布解釋案日期。 (文/張子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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