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人身安全新進度!「跟蹤騷擾防制法」初審通過!
針對恐怖跟蹤糾纏騷擾事件頻傳甚至引發兇殺悲劇,終於迫使行政院在上個月提出了院版的《跟蹤騷擾法》版本,在多達包括孟楷在內多達20多個版本的跟騷防制法,在昨天長達10多個小時的協商後,初審通過送出內政委員會;對於未來跟騷者,最重處3年徒刑併科30萬罰金,如有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罪者,最重處5年徒刑併科50萬罰金。
面對過去為數可觀的跟蹤騷擾被害者,多因是孤立的受害個體求助無門,因此在相關的立法與民間倡議推動上,堪稱是一場寧靜革命。但在朝野的共同催促生下,總算踏出了一個關鍵的里程碑!所有提案委員也為了讓跟騷防制法案能夠盡速三讀,不分黨派凝聚共識整合出四個版本進行討論協商,對於法案是否限縮在「與性或性別有關」或是否納入預防性羈押範疇等較具爭議條文,也將保留朝野繼續協商。
跟騷防制法初審通過算是社會防護網保護人身安全的關鍵一步,早一步立法就能更早減少一個重大刑案發生,現在我們要做的就是以最快的速度、最周詳的立法,讓過去無法用社會秩序維護法、性騷擾防治三法、刑法及家庭暴力防治法等進行保護防堵的反覆、持續性跟騷行為,給予即時有效的公權力介入!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4萬的網紅靠杯星球 Fun Planet,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面對性騷擾,絕對要勇敢站出來! ▷12星座臨死前的反應 https://youtu.be/ZHzgZfCeJ8g ▷12星座面對恐怖情人的反應 https://youtu.be/tnkAv2N93ho ▷12星座男生說謊的徵兆 https://youtu.be/YnwiDKdCfoQ ...
性騷擾防治三法 在 獨立評論在天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畏懼權威,讓你必須隱忍 #性騷擾?學會用申訴保護自己!】
現代婦女基金會於2021年3月8日婦女節公布了一份女性職場性騷擾網路調查,在1,057份回收問卷中,有43%女性表示曾在職涯過程遭受性騷擾,但卻只有10%女性敢提出申訴。
這顯示職場性騷擾的嚴重性,同時也揭露出多數受害者面對職場性騷擾時,多半「不敢」或「不知」如何因應。
現代婦女基金會 董事 #王如玄 律師指出:「舉凡一切不受歡迎的,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言行舉止眼光,只要讓人感到不舒服、不自在,讓人覺得被冒犯、被侮辱,就是性騷擾。」
無論是「性騷擾」還是「性別的騷擾」,從2002年開始通過了「#性騷擾防治三法」,即《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這三法有別於傳統的解決方式,最大的特點就是以「#申訴」來主張權力:
舊法只有明定「婦女」被害,新法則改成 #男女都有可能成為被害者;
舊法規定一定要到「至使不能抗拒」,所以被害者負有抵抗的義務,新法則改成「只要違反其意願」就算;
舊法要到「姦淫」的程度,即性器官與性器官的結合,新法改成只要「性交」就成立所謂的強制性交罪。
這些轉變意在保障一個人對性的自主決定權,對身體的控制權,且一旦觸犯,就是公訴罪!
點我看 #王如玄 律師 的演講影片 👉 https://bit.ly/3aU7xMa
大愛人文講堂
性騷擾防治三法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跟騷法遲未立法 人身安全是可以跳票的嗎?
王如玄/雍展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董事長(台北市)
請問蔡政府:反跟蹤騷擾立法,究竟要跳票幾次?街上要失去多少生命,才能喚醒政府立法良知?
日前屏東通訊行女員工遭跟蹤騷擾殺害,其生前多次遭跟蹤、騷擾,並報警聲請保護令;但礙於現行法律漏洞,只能以毫無警示的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令人憤慨!事件後,未見政府對治安表達任何沉痛改善之意,唯一訊息是,政府認為民團提出的反跟蹤騷擾法案管太多,侵害人權。
此番回應匪夷所思。試問,受騷擾被害人人權不重要?政府未能立法保護受害人安全,難道就不是侵害人權?犯罪行為人人權比被害人重要?婦女團體對此完全不能接受,令人為宣稱以人權為本的政府感到汗顏。
許多重大治安事件,其前置行為都出現跟蹤騷擾,但現行法律皆無法有效即時處理。本次屏東命案前,台大畢業生跟蹤謀殺女友、世新大學情殺案、長榮大學馬籍女學生案等,皆是長期跟蹤騷擾的不幸事件。
從家庭暴力防治法、到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立法過程,是多少受害女性用生命血淚換來的正義。廿幾年來,性別暴力防治在民間逐漸提升,人民對安全需求更為敏銳與重視,但政府部門對人身安全立法卻原地踏步。
跟蹤騷擾防制法,是民間團體倡議多年的法案,民國一○四年透過國民黨立委同時是現代婦女基金會潘維剛董事長提出,其後民進黨執政,內政部前部長葉俊榮於一○五年十一月公開支持立法,但行政院遲至一○七年始完成官方版草案送立法院。一○八年內政部以跟蹤騷擾案件量大、且迫於世新大學情殺案的輿論壓力不得不提出專法為由撤案。一○九年內政部長徐國勇承諾十月提草案,但版本不僅與民間期待落差大,更躺在行政院半年以上;已有多少無辜者受害,政府依舊無動於衷。
跟蹤騷擾行為,除帶來可能致命危險外,對被害人與親友、同事的身心、生活與工作各方面,均造成相當大傷害威脅,且嚴重侵犯個人尊嚴與隱私。許多國家制定專法因應,美國加州於一九九○年制定世界上第一部反跟蹤法案,日本亦於二○○○年施行纏擾防治法。目前有跟蹤騷擾法律規定國家中,大都將跟蹤騷擾行為界定為犯罪行為,法律救濟方式有刑事懲罰、民事補償、禁制令與警告命令等。
反觀台灣,性騷擾防治三法中雖對遭受性騷擾設申訴機制,但沒有聲請保護令規定,更遑論無法處理不具性或性別意涵之騷擾事件;而家庭暴力防治法中雖設禁止跟蹤騷擾之保護令制度,但適用對象僅限家庭成員間暴力行為,對於一般關係之人無法適用。此時只能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對屢勸不聽跟追行為,處三千元以下罰鍰,根本無法有效防範和制裁。
跟蹤騷擾特性,即在於「反覆、持續」實施某些特定行為,令被害人心生畏怖或厭惡不安,亟需獲得立即且長時效性禁制令或警告命令等對行為人之法律約制保護。此複雜樣態,正因現行法律無法完善,且散見於個別法規,若遇受害個案,更因欠缺明確且有體系的保護,因此有特別立法之必要。
內政部草案內容忽視社會現況與需求,並限縮在性騷擾範圍,且以民間版本無所不管做為阻擋立法理由,似將責任推給民間團體。然而整合社會不同意見,釐清爭議、解決問題、保障安全,不就是政府的工作嗎?
人身安全是可以跳票的嗎?
性騷擾防治三法 在 靠杯星球 Fun Planet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面對性騷擾,絕對要勇敢站出來!
▷12星座臨死前的反應 https://youtu.be/ZHzgZfCeJ8g
▷12星座面對恐怖情人的反應 https://youtu.be/tnkAv2N93ho
▷12星座男生說謊的徵兆 https://youtu.be/YnwiDKdCfoQ
現有三個處理性騷擾案件的相關法律:
性工法—職場相關的案件,主管機關為勞動部。
性平法—校園相關的案件,有身份別的限制,主管機關為教育部。
性騷擾防治法—不受限任何地點、身份的性騷擾案件處理,主管機關為衛福部。
性工法、性平法分別可以透過公司及校園內的管道通報,以上三法也都能到警察局申報案件,再由警方就不同案件分發至不同單位,並會副本該案至主管機關。
但通報不等於啟動,過往也出現過公司或校園管道吃案的紀錄,引起民眾不安及不信任。
***若你遇到性騷擾,建議請至警察局報案,既沒有被通報單位隱滿的可能性,也會同時上呈到主管機關。***
感謝現代婦女基金會提供本片之顧問諮詢!
現代婦女基金會網站 https://www.38.org.tw/
現代婦女基金會粉專 https://www.facebook.com/MWF38
製作人員
▏編劇:神秘人
▏攝影:李紫欣
▏後製:李紫欣
▏演員:鍾貞、潔菲、謝博宇
林潔菲Jessica演藝洽詢:遊戲現場 林宗邦先生 0931-107-090
靠杯星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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