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梁珍近日被人跟蹤及敲門滋擾事件引發各界關注。梁珍表示,事件公佈後,除了關心她之外,原來有人亦表示曾被跟蹤過,證明事件不是單一案例,很多人都受到中共的滋擾和跟蹤。香港實業家袁弓夷指出,中共不單是香港人的敵人,而是全世界公眾的敵人。中共就是用恐嚇手段來控制民眾。「但是我們要有正氣,有正氣就不怕,什麼都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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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公眾案例 在 黃智賢世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民進黨查水表 利用疫情興文字獄
愚人節,民進黨政府,再一次秀了下限。
口口聲聲民主自由,卻張牙舞爪的利用疫情,興起文字獄。
1
4月1日晚上回家,發現有張警察”送達通知書”,要我去派出所拿送達文書。
是怎樣?
我性子急,立刻去林口分局派出所,問是什麼事,結果,承辦的員警休假了。拿到這樣一張通知書,告訴我要在4月11日去分局做筆錄,因為刑事案件。
(圖1)
2
第二天早上,我打電話去,找到承辦員警,說我收到通知要求我去做筆錄。
我說,我被要求做筆錄,總要告訴我是為了什麼事,要把我當成刑事案件的涉案人吧 !
警察才說,是因為有人檢舉,說我3月6日我臉書那篇” 偉大的陳時中 “,”違反””制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的第14條。
笑話了。
我查了一下,條文是
“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但,我並沒有散佈謠言或不實訊息。
我的文章,只是幾次阻止了掌權者損害公眾或他人。
所以,當權者找爪牙躲在暗處,想要讓警察成為血滴子,來恐嚇人民?
3
本來是不想去的。
但是,這件事太低級,就讓掌權者把整套戲碼演完也行。
於是4月2日週四晚上,我去了林口分局的派出所,以刑事案件涉嫌人做筆錄。(圖2)
4
坐下來,雙方戴著口罩,警察還找來個透明塑膠隔板。
警察不去查居家檢疫的人,有多少在外面趴趴走,卻用盡全力來對付人民。
真是好威風,好煞氣。
警察問我作筆錄要不要找律師 ?
我說既然要對付的是我的文章。我所寫的文字我知道沒犯法,不用。
我說,什麼時候開始,法律保障的言論自由可以被隨意踐踏 ?
我們什麼時候戒嚴了 ?
那篇”偉大的陳時中”,到底散佈了什麼謠言 ? 製造了什麼恐慌 ?
為什麼一個匿名的垃圾檢舉,警察就可以要我做筆錄 ?
警察沉默。
5
什麼時候,我們變成沒有權力與資格質疑台灣的執政者了 ?
是蔡英文稱帝了? 還是陳時中成神了 ?
不可批評,不能質疑。
我答應你稱帝作神了嗎?
6
在我的詢問下,警察說,檢舉人是對”台灣的社區感染,是不是因為你裝睡 ? “ (圖3) 有意見。
說,3月6日時,沒有社區感染,我怎麼可以說有社區感染?
資料從哪裡來的?
我不怒反笑。
所以,只要任何多在陰暗的爪牙,對任何文字有意見,就可以發動文字獄,找人民作筆錄,以3年以下刑和3百萬的巨額罰款伺候?
好讓你家破人亡 ?
要讓你驚怖沉默 ?
7
我直到在警局作筆錄,才知道究竟是要對付我的哪句話。
因為我來之前,警察是不肯說的。
於是我再次核對資料,回答: “直到3月6日之前,台灣已經有3起不明來源的本土感染病例。分別是案24,27,和案34。
3例找不到感染源,還不是有社區感染案例?
不是社區感染,是什麼感染 ?”
事實擺在眼前,人民卻沒有權力寫”社區感染”這四個字?
掌權者有權力利用疫情壓迫人民的言論自由 ?
要人民除了被洗腦,讚頌陳時中好棒棒,還要天天罵大陸很落後,除此以外,不准說話,給我閉嘴 ?
8
筆錄中,我繼續拿出佐證。
我說: “2月17日中央社報導,陳時中自己都不得不承認,是”零星的社區感染”了。(圖4)
連美國CDC都認為台灣有社區傳播。
但是,人民不可以講油社區感染。
呵呵!
3月6日,我一個老百姓說有社區感染,卻被爪牙鷹犬們,指為散佈謠言,要把我治罪?
這是怎樣下作無恥的統治者 ?
老天可以讓你趁心如意 ?
9
那篇”偉大的陳時中”,我質疑的,非常清楚,是鑽石公主號2000多名遊客在1月31日在北台灣由玩了一整天
2月1日香港證實鑽石公主號一名遊客確診了。
台灣的媒體的2月1日就報導了。
之後,不斷傳來船上遊客確診,全世界矚目。
我質疑陳時中為什麼不立刻消毒遊客去過的地方,不發布消息,提醒民眾注意?
陳時中通通沒有做。
我錯在哪 ?
所以,陳時中一個禮拜沒有警告提醒,沒有消毒,是對的?
我質疑陳時中,要罰我300萬,坐牢3年以下刑期?
可不可恥?
10
這個”制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是為了防疫,為了救民於苦,所以,錯誤的授予掌權者極大的權力。
但給了你這個權力,可不是讓你用來逼迫人民閉嘴,踐踏人權的。
但掌權者好整以暇,用這個條例,來控制輿論,不准質疑。
如果這不是文字獄,什麼叫做文字獄 ?
疫情以來,我提出了要協助大陸。
我在2月2日提出口罩實名制,用健保卡控制購買量。
我在2月提出不要雙重標準,要加強邊境管理。
不要仇視大陸,嚴苛對付大陸,卻對世界其他地區的疫情視若無睹。
我建議海外回台集中檢疫,除非你有辦法貫徹居家檢疫。
所有我的言論,都被台獨網軍不斷洗版。
可是,事實都不斷證明我是對的。
這可讓掌權者顏面無光了。
11
我知道,我唯一的罪,是因為我太多次,說出真相,拆穿謊言,讓掌權者惱羞成怒。
太多次,我打中了掌權者的痛處。
心虛的掌權者,從沒停止對我的打壓。
可是因為我都是基於事實和法律。
實在拿我沒辦法,竟然用上了這一條來栽贓,直接興起文字獄。
12
吹哨者,是發現問題。
我做到的,更進一步。
是發現問題,並且提出最好的解決方法。
掌權者不但要脅迫吹哨者閉嘴,更害怕被比較之後,變成是愚蠢的那個。
是偏執的那個。
雙重標準的,有私心的,計算政治利益的那個。
怕人說出,原來國王沒有穿衣服。
於是把人民抓來殺了 ?
這樣的政權,還可以囂張多久 ?
口口聲聲人權自由,但在台灣,是不是只有台獨才有自由 ?
早說嘛 !
辣雞。
恐嚇公眾案例 在 立法委員葉毓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這可能是中華民國司法史上,從發生到偵結起訴最迅速的案件。
網路上打嘴砲者比比皆是,吳姓員警挑了一個最不合宜的時間情節,親自示範網路並非法外之地。
桃園市警察局的吳姓員警26日在臉書打卡稱人在中國武漢華南蔬果市場,還說:「來這邊帶點好料的回去和大家分享」,事後被網友截圖檢舉,28日分局召開考績委員會對他記大過及調地處分,並將他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短短3天迅速偵結,30日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不實訊息及「刑法」第151條之恐嚇公眾等罪嫌,將吳姓員警提起公訴,這也是第一起因散播武漢肺炎不實訊息被起訴的案例。
#玩笑不能隨便開,事實上一點都不好笑
#防疫如作戰,不要散布謠言
#司法可以很有效率,也可以在非常時期發揮撥亂反正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