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父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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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與名嘴朱學恆、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合唱「塔綠班之歌」嘲諷民進黨及其支持者,歌詞為「塔綠班,塔綠班,綠畜生氣有夠讚,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以「綠畜、塔綠班」羞辱選民,遭批評後,回應「我為什麼整個晚上不說話,因為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會對號入座」,並稱「塔綠班」此詞引起大眾共鳴,是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高虹安並拜託國防部趕快徵召她,讓她潛入敵國唱歌撕裂他們,並再度重申真正撕裂族群製造對立的,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高虹安質疑,批評她的人為什麼在疫情導致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卻只檢討她唱歌. 高虹安認為,批評她的言論的是一種霸凌行為,她說霸凌她的都是塔綠班,塔綠班將會深深的刻化在民眾的心中,成為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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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摘自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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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立委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把與自己意見不同的選民罵成是綠畜,我認為這樣的行為已經令國會殿堂蒙羞,而且正在拉低民意代表的水準-人民最基本的要求,一個立委不要出口成髒,沒想到,台民黨的立委連這一點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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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任何一個民意代表都必須對此提出譴責,這不但是踐踏立委的專業,也是破壞民意代表的名譽,人民也會提出質疑,是否花費稅金,付出選票,只是為了養出一個立委,登台演唱「塔綠班之歌」,怒罵綠畜,並說,她是在反映公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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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想像的立委,是跟民眾站在一起罵髒話,詛咒其他黨派支持者,其實,這不用立委來勝任,隨便找一個升斗小民,在路上潑婦罵街即可,或者找一個三歲小孩,沒有行為與自主能力,也無法判斷是非,給她張歪歌歌詞,叫她照著稿唱.這也是她辯解之詞,她只是應別人的要求唱一首歌,歌詞皆非她創作,她不懂歌詞意思,看不懂中文,還在學ㄅㄆㄇ,只是覺得這個怪叔叔對她很好,給她一顆糖吃,所以她就聽他的話,別人叫他幹什麼就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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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一個民意代表,當成一個未成年的小女孩來做,這是不可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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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就算一個小女孩做出這種事,回家也會被爸媽教育,加以訓斥不能隨便罵髒話,不要收陌生人給的歌單,但她的行為似乎沒有人能制止他,彷彿缺乏監護人的看護,使她失去教養.唯一像是監護人的東西,是她的上司,台北市長柯文哲,而他正是滿嘴「塔綠班、聖蟑士」的起頭者,不免讓人懷疑,她是否耳濡目染,有樣學樣,或者這就是市長教她這麼做的,在高虹安罵人了以後,市長還站在她身旁,稱讚她做得很好,稱她出口成蟑的舉動,贏得了龐大的網路聲量,這下子她的蟑話路人皆知了,就連彰化人都知道這個看似成年的小女孩,當眾罵人髒話,不免令人感嘆,有什麼樣的父母,就教出什麼樣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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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說,「難道你們沒有看到塔綠班這個詞是怎麼在網路上瞬間爆紅成為熱門關鍵字、引起大眾共鳴嗎?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豈是我一人可以操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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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這個大樹鋸專家,是怎麼把網路聲量看成是對自身行為的認同,網路聲量,有正面,也有負面,也可以經由少數一群極端的人,不斷刷洗歧視性的話語,而躍上版面,現在,「高虹安」這個詞,也成為網路上瞬間爆紅的關鍵字了,它是否意味著大眾的共鳴、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在我看來,它比較接近負面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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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說,塔綠班和聖蟑士,是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在網路上恣意出征不合黨意的公民意見,意圖引發寒蟬效應的反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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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話的理解,透露出常識的缺乏,短短幾個句子,卻有諸多謬誤,令人不知如何吐槽起,為了自己咒罵與羞辱別人,創造出這麼一大串歪理,也真是令人佩服起人類的本能,一種自利取向的自我防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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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事件發生之初,不就是高虹安莫名的唱起一首歌,羞辱起不相干的民眾?歌詞中,毫無道理的指涉泛綠本土派支持者,是塔綠班,並以激怒他們得到自己的歡愉「綠畜生氣有夠讚」,並且糾眾和她一起發出暴言,塑造大家都厭惡的氛圍,要其他人跟隨他們一起進行集體嘲弄,「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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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與其說是一種反諷,不如說是惡意的嘲笑,而且是沒有目的,也沒有原因的,並沒有人冒犯她,此前,大家並不特別關注這個人,甚至不知道她的存在,而她藉由戲謔一群人,討好一群人,為自己博得優越感,吸取其他人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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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諷,還要有一個諷刺你,你加以反擊的對象,講白了,高虹安這種行為,就是單方面的網路霸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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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自己進行網路霸凌的行為,被看不下去的人批判,卻稱自己遭受到網路霸凌,加害者反倒變成被害者,這邏輯的弔詭,也令人瞠目結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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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作為一個民意代表,妳千不該,萬不該,去謾罵選民,就算他們是別的黨派的支持者,這是從政者的大忌,民意代表,你監督的對象,是政府,不是人民,人民反倒是要監督你的對象,確保你是否有正確的反應民意,立法、審查預算、質詢、召開公聽會,監督你是否有完成自己的工作,你要質詢的是各部會,而不是質詢人民是否偏激,是否是塔綠班.代議士(representative)指人民賦權與民意代表,代替自己行使權力,制定法律和管理公共事務,實行間接民主,這個代替並非出賣或者轉讓,誠如人民並沒有將自身之權利無條件賦予主權者,在人民與政府之間,代議士作為一個中介者,是人民的辦事員,換言之,和政府一樣,都是人民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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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權在民,誠如盧梭所說,「要尋找出一種結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來衛護和保障每個結合者的人身和財富,並且由於這一結合而使每一個與全體相聯合的個人又只不過是在服從自己本人,並且仍然像以往一樣地自由.」政府與人民與代議士的關係,便是基於社會契約,人們放棄天然自由,獲取契約自由,從自然狀態進入社會狀態,從本能邁入道德和公義,這就是社會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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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而自由,卻無處不在枷鎖之中」,一個人倡導的絕對自由,就意味著剝奪另一個人自由,當個人尋求自己的利益至上,彼此的利益就會產生衝突,社會契約的產生的前提便是基於公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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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個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於公意的最高指導之下,並且我們在共同體中接納每一個成員,作為全體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公共意志在於接納每一個成員,以群體的福祉作為發想,而非單一個人或一個小群體,是所有個體結合而成的公共人格,是主權者,而人們參與其中,換言之,無論是人民/政府/代議士,都必須遵守這樣的社會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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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像高虹安一樣,身為代議士,卻指控她的主權者是塔綠班,是「另一群人」,「是極端份子」,而將這群人排除在命運共同體之外,並要她的另一群主權者去嘲笑他們,貼標籤,進行仇恨動員,獵巫,與霸凌,這比較符合她口中的部分激進支持者,而這就是毀壞契約的行為,她應該自行辭職,或由人民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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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樣的制裁並不會是另一種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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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立委的薪水來自於全體人民的納稅金,這是不分政黨色彩的人所貢獻;該立委的權柄來自於全民參與的民主政治架構,而這是基於2300萬人的公共意志,所賦予,要求他進行質詢與立法代議士的義務,這些人無論政治立場為何,政治選擇為何,支持哪一個政黨,贊成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是他們自由的選擇,來自於他們的自由意志,並不能由代議士決定,或者干涉,甚至將之作為一種攻擊性的理由,攻擊自己理當付出責任的對象,純粹是因為人民不選擇她或她的政黨,或者不遵從她的個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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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檢討政府的防疫,應該提出你的論述和客觀依據,與哪些需要改進的地方,凸顯其不足之處,但絕非檢討選民是綠畜或是塔綠班,這不會對防疫有任何幫助,只是單純地進行惡意攻擊和羞辱,根本是搞錯對象.立委就職都必須宣誓效忠人民與憲法,憲法即規定,議會必須具有有自治、自律之權責,議案之討論、質詢等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為限,始有免責之權,如與會議事項無關,而為妨害名譽或其他顯然違法之言論,則係濫用言論免責權;而權利不得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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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此舉,是在違背自己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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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立委之議事攻防、辯論、溝通的過程,其判斷標準為「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白話來說,你可以向民眾陳述利害關係,爭取他們認同,而不是強制人民遵從自己的意見,反對者的意見都打成對立群體,進行抹黑和汙衊,比起黨意,極端的個人主義更令人無法苟同,前者仍符合民主的範疇,後者傾近於將自己當成一個暴君或奴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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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汙衊人民是塔綠班或者綠畜,並不屬於「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相反的,它屬於侵害公民存在的負面成分,壓制人們表達自己的主張,才有可能製造所謂「寒蟬效應」,當人民表達自身的主張時,隨時會被代議士貼上恐怖份子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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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當中最荒謬之處,那就是代議士拿人民因染疫而逝去800條人命,合理化自己對人民羞辱和歧視的行為,她似乎忘了,她才有質詢權以及代議的職權,而人民並沒有,她說「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事實上,這是她的工作,她不去做,要人民自己去做,而這發生在她被檢討唱歌的情境,只要人們質疑她為何罵人是塔綠班,就必須代替自己去質詢政府,如果你做不到,就不能質疑她,要接受她的羞辱.一個代議士,主動拋棄了自己的工作並對著自己主僱惡意的謾罵,並拿他人的悲痛,來為自身歧視言論進行背書,可以說,符合亞里斯多德所稱的「惡行」(adike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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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會說,羞辱與歧視是一種民意,霸凌與嘲笑是公民的行為,「塔綠班」是一種惡意的標籤,框架在無辜的人身上,對於他人進行莫須有的指控,用意在於報復與逼迫他人服從他們權威,如同盧梭所說的自爽之愛(I’amour proper),把民主社會當成一種複雜的人際關係,為了經營這種人際關係,試圖與他人比較並進行貶低,他們想從他人的目光中確認自我存在的價值,藉由反覆激怒與刺激他人,引起別人不悅,討好極端的對象,取得他們的認同,他們越生氣,我越高興,越將他們非人化,越能建構自身的優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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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反映的是它自身的脆弱性,必須依賴他人的認同才能生存,必須試著去忌妒和怨恨,他們的戲碼才能繼續演下去,在這個螺旋之中,它是在服膺另一群主權者嗎?我想不是的,它像是在爭奪獲得支配自己的權力者的寵愛,一種怨婦式的忌妒,奴隸般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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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綠班之所以是歧視的字眼,是因為它遭致了台灣本土伊斯蘭教信徒的反對,他們屬於客觀的第三者,就像柯文哲當初說「希特勒屠殺600萬人的歷史悲劇,是猶太人對國際上最大宣傳」,而遭到猶太協會所杯葛一般,台灣伊斯蘭協會對於ptt上「塔綠班、聖蟑士」的戲謔用語,認為是一種謾罵並且像是一杯毒藥,牽連無辜穆斯林,並認為使他們遭受到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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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對於羞辱與歧視的詞彙,它所指涉的對象,以及加諸的語境,並不是由加害者所定義,那只會淪為二次傷害,加害者出於自利取向,必然會合理化自己的羞辱行為,認為他們十分合理,如此,就會出現「我所指稱的就是一群可恨的人他們應該被憎恨」,或者「塔綠班當然不是塔利班就如同塔利班早已不只是字面上的神學士」,這樣虛構的謊言,將原本人們欲脫離的傷害字詞,再度烙印在被害者身上,使惡意成為一種平常,將錯誤變成一種正確,原本應該被遏制的行為,變成強迫別人接受,而不許抗拒的日常,明明感受到了惡意,也確實被傷害,他們要其他人裝作沒這回事,掏洗人們的認知,只能默默的忍受,把他們惡意當成善良來解讀,為了少數人的慾望,施暴於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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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與羞辱字詞,應該由受指涉的對象,他們的感受為主,以普世價值審視他造成的傷害性,塔綠班不是塔利班但卻將塔利班與之連結,如高虹安想指涉的對象是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她就直接說「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就好了,犯不著使用塔綠班,她也可以使用傷害較小的網軍或1450,但是否,從她本身的意圖來看,她故意使用塔綠班標籤他人,就是要讓觀者往塔利班神學士的惡行進行聯想,say,「他們就是那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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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進黨支持者來說好了,或者她所謂「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他們可曾去強暴婦女,或是殺害平民?他們可曾對公共設施進行恐怖攻擊?他們可曾解釋一部律法,剝奪女孩子的受教權力?他們可曾說,「女生不能養寵物」而在飼主前面槍殺他們的毛小孩?他們可曾毆打或殺死記者,阻止人們說出真相?或入侵電視台,用槍逼迫主播說出他們想令她說出的口不擇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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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而高虹安,作為一個代議士,說他們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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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令人想起黃士修,曾經攻擊立委王婉諭為「小綠燈媽媽」,他們慣性以「綠」作為一種原罪,並拿他人的創痛,使他人無法忍受,難以反駁,讓人陷入退無可退的境地,而諷刺的是,當神學士把女性當成羔羊那樣宰割,身為一位女性,卻把兇手的暴行嫁接在不相干的人身上,這是在利用太平洋一端的受害者,拿著她們的吶喊聲,來為自己取暖,尋求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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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士不是神學士,淪為負面的詞彙,塔綠班卻不是塔利班,是一種無害的歌頌,這理科出身的中文造詣,實在令人不忍卒睹,既要罵人,展現自身的惡意,又想要免於責難,掩飾自身的意圖,要其他人當這股惡意都不存在,不准別人批評,可以看見其中極度自私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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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塔綠班一詞的發源地與推波助瀾者,ptt八卦版與成衣商人,他們明確的使用這個詞,用來指涉所有泛綠的支持者,只要遇見泛綠支持者的存在,無論他們說什麼,贊同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來上一句「好的,塔綠班」,高虹安既然稱歌詞皆非她所創作,但又認為歌詞不是他們所定義的那樣,而是自己所獨創的那一種,「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這是沒有邏輯的,她獨創這樣的概念,又加以違反,對於這個詞彙有反應的「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是自己「對號入座」,凡看不下去她出口成髒,羞辱他人行為的人,都是一種霸凌,而霸凌她的人又會將自己的言行舉止,刻在人民心底,塔綠班將成為「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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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早已將所有具有正常道德與價值判斷的人,看不下去她惡行的人,都當作是塔綠班,「只要批評我的,都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我說你是,你就是」,只要我爽,我就能將塔綠班貼在不合我意的人身上,而對我有利的人,就不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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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有點像是當初母豬教徒的「仇母豬不仇女生」,將女生分為好女孩、壞女孩,被我仇視的,就是母豬,遵從我的女孩,就是好女孩,不是母豬.在這邊,高虹安把她不同政治傾向的朋友,以及她認可的,就事論事的民進黨員和非民眾黨支持者,定義為「聰明溫暖的活人」,她「永遠也不會用塔綠班來稱呼他們」,至於她稱呼塔綠班的人,都是一群愚笨冰冷的屍體,她不需要在意他們的感受,然而,事實真的如此嗎?簡單的劃分成對我好的和對我不好的,孩童般的世界,我想,在她的朋友中,也必然存在不認同她羞辱他人行為的人,在她認可的非民眾黨支持者中,也有看不下她罵人綠畜的人存在,是說,正常人都會這麼認為,不過,在她眼中,就會突然被歸類成「不能就事論事」,哪怕,是針對她辱罵別人的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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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我意的,就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證據就在於,她的定義不斷地再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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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是不是理科的人,都容易產生這樣自我掏洗腦袋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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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八卦版早前,在塔利班攻進首都喀布爾時,改版標「賀阿富汗酋長國成立」,成衣商人則在此時直播中表示,「塔利班以前就是一個政權,是後來美國人來,把塔利班政權趕走,這才是整件事的開端.」,並稱「美國人說走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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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他們濫用這詞彙的前提,和其他人不同,是肯定塔利班的行為,並對他們展開奇異的同情,透露出他們隱約的反美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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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他們又將「塔綠班」標籤在任何他們認為是本土派支持者的人身上,他們某種程度贊同塔利班的行為,又將他們的暴行轉嫁給其他人,無的放屎,這樣的行為,就是在認同惡意,轉移加害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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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看一個強暴犯在強暴凌虐另一個女孩,他們一面大聲叫好,一面對加害者抱以同情,並大聲嚷嚷著,無辜的路人,你們是強暴犯,對著所有想幫助被害者的幫助者,說,你們就是那個強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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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思維,無疑是一種共犯的思想,我們周遭的人們,出現了一群強暴犯預備軍,而高虹安唱起他們的語彙,並說,不是她創作的,是應觀眾要求,話鋒一轉,又直接指控「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不正是坐實了民眾痛恨的塔綠班?」、「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直接將塔綠班說成是刻畫在民眾心裡的你的名字,噢,我想她真正想說的,是已經刻畫在自己的心中,成為永遠的名字,她已經命定了,所有批判她的人,你們就是一群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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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她不敢說,說成是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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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方的人正在受苦,他們被用鞭子鞭撻著,被蓋上罩袍,遮住了眼睛和嘴巴,而一群人不同理他們的處境,不正視他們的痛苦,甚至捨不得別開眼睛,當作事不關己,看著一群人被奪去了自己的名字,被另一群人奴役,你不為他們發聲,反倒是把加害者的名字,當作是鞭子,試圖鞭撻另一群人,活在你身旁的人,也奪去他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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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很痛苦,而他們卻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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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情緒,這樣的剝奪,和兇手又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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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高虹安為了保護自己,而將自己周遭的人,都刻化成兇手的名字,那麼,神父必須為那些被削去自己臉孔的人,找回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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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為和她同樣活在這座島嶼上的人辯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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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不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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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作為同樣活在島上的人,她必須意識到,她和其他人不同,她不是一個鄉民,或是名嘴,她是一個代議士,具有公職的身分,她具有著權勢,立法權,質詢權,要代替人民上國會殿堂,理所當然,具有較多的社會責任,必須以較高的道德標準加以省視,何況,她還任職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教育、文化政策的議案,難道她要用謾罵綠畜的眼光,去制定民眾教育的規準?用唱「塔綠班之歌」的方式,去審視族群的文化?而她犯了錯,不肯道歉的態度,難道不會有家長問「我要怎麼教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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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如鄭太吉所說的,「過高屏溪,殺人無罪」,如果他不是一個代議士,他只是一個罪犯而已,他說的話不具備影響力,但他選上了議長,這就表示,他不同於一般人,他的話語,不可避免的會對公民社會造成極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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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隨口說出「塔綠班、綠畜」的代議士,是不是認同「只要是綠的,辱罵無罪」,如果是,他擁有立法權,不知道會提出什麼樣的法案,來合理化自己的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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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她必須具有基本的常識認知,自己的話語,對照自己的職權,是如何的撕裂這個族群和社會,她絕非只是隨意唱歪歌的小女孩,如果她認為她是,請辭職,辭去自己的職務,想要罵什麼樣的髒話或是羞辱特定族群,沒人會理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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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伊斯蘭信徒,並不認同塔利班的行為,認為少數人曲解伊斯蘭後還自詡為穆斯林,使得他們受到了牽連,而這份心情,轉化成同理,使他們精確的辨明了,那些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正在消費他們的信仰,將罪加在冤枉的人身上,正如其他人用塔利班的行為,對他們進行歧視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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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感同身受,發出不平之鳴,人之所以為人,乃因對其他人的痛苦,能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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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不能,我們希望他們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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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那些謾罵塔綠班和嘲笑綠畜的人,能使自己的心靈早日得到平靜,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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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話題:當司法淪為政治壓迫的儀式,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2021/9/5
【明報專訊】在今日香港,每日讀着匪夷所思的法庭新聞,畫幼童畫冊要還押,一句有無限詮釋的口號就係分裂國家情節嚴重,大概除了有權拘捕和有權審判的人以外,已無人相信政治案件還有公平審訊的可能。
然而莊嚴肅穆的法律程序,每日仍一絲不苟地進行着,用優雅文句專業術語寫判決,將一個個公民未審先送入監獄、重判異見者;但,偶爾,如果認罪認得早、求情信夠可信,如果警員證供真係矛盾到超過人類可接受範圍,還是會有好消息。
也還有法律界權威說,香港法治95至99%運作正常。
誠然,在一般人的想像中,司法淪陷並不是現在這樣,要到法官對政權言聽計從,警、檢、官全部都係佢嘅人,一條龍將異見者直送監獄個個判足10年才算——香港還遠遠沒到那一步,辯方仍可據理力爭、與控方互有攻防,有些法官還會講斥責控方/警方證人的人話;而「小勝」仍有,暴動、非法集結不是輕判、甚至無罪,國安案都有得保,政權眼中釘鄒幸彤昂首走出法院。公平審訊不可得,但「較佳」結果仍可能,官始終有「好壞」、「釘放」,律師辯才經驗都有高低長短,辯護策略、技術性疑點,求情內容……從輕發落,仍然可期。
但what if 這套仍有「希望」的司法制度,才對威權政體最有利?一啖砂糖一啖屎來回反覆,不斷將針對全社會的恐懼擴大,同時向被告發放「未絕望,仲有變數」的信息。
手足的一線生機,令司法也彷彿仍未徹底崩塌;而當重點只在被告的最大利益(最短刑期),審訊就只剩下認罪與否、如何避過定罪元素,行為和說話的意義可以有幾模糊,求情,見感化官幾有悔意,保釋條件講到幾盡……
當掌握被告生殺大權的法院,成為政權壓迫系統的一部分,已無人可以在司法制度中看得見達至公義的路徑,但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卻相當清晰:它正在誘使被控告者將個人利益置於首要、唯一的考慮,與運動、甚至過去的自己割裂開來。在此過程中,透過被告自我否定,消解受審事件的政治意義,將符合政權敘事的新現實強加社會。政治案件被告選擇走上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就要參與政權劃定的「法律」框架,無可避免被融入政治壓迫正當化的程序。
由此,政治犯身上,似乎出現一個兩難:自己的best interest,與自己對行動/所信之事的理解,在法律程序中必然衝突。身處此結構當中,面對結果已定的政治審訊,我想知道,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一、法院作為威權體制的一部分:The legitimacy paradox
(或者這篇文將來要拿去呈堂呢……所以我更需要認真地、引經據典地討論這個問題:)一個仍享有「獨立」地位的司法體系,為何會「自主」地傾向威權,成為政權壓制意見與反抗最關鍵的工具?
在香港的公共論述中,「法治」往往與「公義」直接掛鈎,但不同時空、地域的前例已顯示,法治、司法獨立、程序公正、政治審判與威權統治,可以並行不悖,甚至相互依存。如果法院不能為政權所用,早就落得如公民社會其他範疇一樣的下場;威權之下,法院本就無遺世獨立、做「公義最後防線」的條件。
學者M. Shapiro如此描述威權下法院面對的Legitimacy paradox(正當性悖論):
「法院若挑戰政權的不公義,會引發政權加強箝制,無法保持獨立而失卻正當性;但法院若迎合政權,則會在公共眼中不再獨立,同樣失卻正當性。即使法院取得平衡,維持到自身的正當性,這份正當性卻只會令威權整體更具正當性。」[1]
① 面對政治檢控 無知即力量
目前政權瘋狂清洗公民社會不同範疇,祭出的說辭是「法律」(「我哋只有一把尺就係『依法辦事』,總之你犯法我哋就會執法」,蕭澤頤),手法是拉晒啲人上法庭直接還押,或以此為威脅。
不同威權政體的例子告訴我們,政權的合法性來源(革命功績/經濟成果/意識形態)愈疲弱,就愈須倚仗「法律」、「法院」、「法治」,利用程序與「法」的正當性,解決自身無足夠能量處理的政治問題,迴避政治後果。與不確定性較大的選舉或隨時反噬的暴力鎮壓相比,具有「超然政治之上」光環的法院,是成本最低的選擇。
於是政權不斷將政治問題推向法院,法院則一邊強調「只處理法律問題」,一邊被迫作出各種政治判斷:徐子見或危害國安而鄒家成不會,難道是沒有政治判斷的司法認知?「水炮車係權威嘅象徵」,又如何不是一個政治判斷?「只僵化地引用法律條文,不看條文及裁決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本身就是一個政治決定」(戴,2018)[2]
但既偏離法律範疇,法院又有何權威去做這些判斷?即是不計其政治立場有否偏頗,香港法官對政治的「司法認知」,分分鐘連一個中學生都不如(否則點會問李立峯「集會唔係有組織者嘅咩」或稱「不相信防暴警會眾目睽睽下說出『阿sir做嘢唔×使你教』」)。結果,法庭往往全盤接受控方版本,還自詡專業公正、不受民粹左右;政權則用法院判決為政治打壓正名,以「尊重司法獨立」為名,神化法官及裁決,壓制質疑。
② 為免被人推翻,先要自我推翻
威權政體往往牢控立法、修憲權力,一旦法院判決偏離其掌控,即可透過修改法律,推翻法院判決。要確保法院「醒醒定定」,唔使用劍亦唔使提法官有老婆仔女,只需讓法院知道自己的判決隨時可以被政權無效化就夠。若判決無人尊重,法院的存在亦無意義;為了維持自己剩餘的獨立、自主與權威,法院有誘因順從政權(但無乜誘因諗人權)。
於是我們不時見到「我輕判你,一陣DOJ又覆核㗎啦」,以及「一陣人大釋法咪仲大鑊,香港發展嘅空間又會再細咗」,裁判官選擇直接重判,高院上訴庭和終院選擇在人大出手前先自我調節。於是,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盛讚香港法院「對國安法形成了正確認識,特別在保釋、陪審團,指定法官制度……較好地落實了立法原意」。
直頭摸頭讚你乖。「如何判決不至引來政權干預」,與「如何判決才能讓政權滿意」,其實是同一回事。在威權法治下,法官究竟有否「捍衛法治」的意圖,都改變不了他們正在將政權對異見者的壓迫正當化的事實;而香港法官連僅餘的人權保障空間亦不善用,更令人質疑其正在利用社會對釋法的疑慮,積極地迎合政權。當你為了保存自己而無制限地妥協時,你想保存的早就被你親手斷送了。
③ 選擇性裁決 鞏固無力感
「正當性」不過一重外衣。法院對抗爭共同體真正造成的傷害,遠不至於此。
政治壓迫的司法化(Judicialization of oppression)將打壓針對少數、個別人的特例,轉化為可穩定地恆常操作的系統;最穩定的不是僵化地有殺錯無放過,而是充滿彈性、可鬆可緊,令人愈觸摸愈觸不到,但又無法脫離其威脅,已足以透過恐懼牽制整個社會(簡單來講,即係國安法啲保釋咁)。
一個「自主」的法院,全權掌握對任何人任意趕盡殺絕的權力,但又始終保留「放過」個別人的可能性,令焦點從檢控和羈押本身的正當性,轉向研究怎樣的官司策略,才能成為個別被放過的人:只是一個「可能」,足以耗盡抗爭陣營絕大部分資源、關注、心神、情感能量,甚至意志。
最折磨人心的從來不是恐懼,而是「希望」:無力感會在反覆的徒勞嘗試與無常的滅頂之災中生根,直至行動的可能被徹底蠶食。
二、不要被政權奪走詮釋敘事的權力
「一場政治審訊,是在一個可見的場域,由對立的各方就法律秩序規範正當性爭辯,而不僅僅關乎當前司法框架下官司的勝敗。」[3]
一場審訊所影響的,遠不只是一個抗爭者個體的命運,關鍵政治案件尤其——營造恐懼與不確定,消耗民間社會,建構政權要的敘事,改寫集體記憶,徹底改造一個社會的政治空間,才是威權下政治審訊的作用。
法院之所以對政權重要,還因其「展示」的功能:政權要你消失、要你沉默,還要你自我推翻、背棄同儕,即使毋須像蘇聯show trial一樣對黨國感激涕零,也要你以順從來認可這套儀式。它從不需要你心悅誠服,違心的配合,正好助其維繫以恐懼牽制所有人的壓迫系統。「留得青山在」實是一場無限滑坡,達至個人最低刑期之法,也包括成為控方證人。如果看一場官司不僅僅關心刑期長短,認罪和配合與否的決定就包括你是否要對政權編造的「事實」,在法律程序中給予無條件的認可,讓法院亦因而免卻自身監察及制衡政權的責任,繼續扮超然。
唔知唐英傑判九年,多少人反應是「早知就應該認啦,扣三分一好過」?唐的想法只有他自己知道,但決定不認罪時,他想必衡量過敗訴要承受的後果。因是經審訊定罪,法院就必須在判辭中清晰交代理據,於是條文本身的缺陷,法官對政治問題的獨斷,對基本人權的無視,對政權敘事的投誠,對合理質疑的左閃右避,都在判辭中一清二楚。
這是一份根本無法自圓其說的判辭,「賣飛佛」是「因為兜多咗幾個街口所以情節嚴重」!
即使被困囿於這個系統,也不等於我們與政權的分歧,只能體現在程序與細節之中。我對「法治」並無任何執念,所謂法治精神,只是一個社會如何理解何謂「公義」的載體;而在司法是否合乎公義的問題上,政權抑或法官,都沒有凌駕任何公民之上的權威——普羅百姓(ordinary men)對法院的檢驗和監督,是普通法制的基礎。
今日香港法院所維護的而非公義,而是政權的利益;法院對法律與「事實」近乎絕對的詮釋權力,也非來自對法律/法治的權威理解,而僅僅來自一言不合就可以全無合理解釋將異見者收監的制度暴力。當法院的權威,要靠拿攝錄機對準公眾席,隨時將旁聽公眾收監的威脅來維持,這座法院還有何正當性可言?
政權正努力地以司法改造,消滅抗爭敘事,但在它放棄司法作為合法性外衣——轉為閉門審訊——之前,它都必須給予被審判者說話的空間。就在此空間中,我們要與政權爭奪的正當性的話語權,不容政權壟斷對公義的詮釋,不容審訊歪曲記憶與事實,不容法官迴避自身真正的責任。
政權利用司法與其他工具散播恐懼與無力的目的,是改變「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一切意涵,徹底否定「香港」的存在。而我們每一個行動與選擇,都在抵抗與反擊政權對香港的強行扭曲,重新定義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本質。
這本就是一個永不會完成的使命。
Best interest是什麼?
當然,被拋入「政治犯」身位, 不等於就有在政治審訊中頑抗的責任;法庭不是唯一的戰場,也無人有義務犧牲自己的best interest去嘗試開拓。
但這個討論的缺口在:究竟所謂一個人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在律師、官司與法庭的語境,它必然等同獲批保釋或最低刑期,因而必然和運動對立。
「唔好諗其他嘢啦,你都要諗吓自己」都聽唔少。於是我好認真咁「諗自己」:究竟我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
是自由地說話,是在一個真正開放的公共空間,與其他自由的人建立有意義的連結;是始終可以用批判的精神思考任何現象,挑戰一切定見,即使自詡為歷史必然,不以人的意志轉移的巨大結構;是體認自己一切行動的意義,不因任何強制或壓迫而扭曲。
所以我必須直面這一個戰場。
法院要如何面對它的paradox,是法院的責任和決定(吓,唔使幫你諗埋啩?);但於我,那個政治犯面對、諗自己定諗個運動的paradox其實係假的。政權及為其所用的司法機器正試圖將我從共同體中割裂出來,再透過抹殺我作為個體的存在,否定共同體的存在;若我始終拒絕被抹殺、拒絕自我否定,拒絕成為政權營造恐怖的一部分,透過固守自身,就同時固守了共同體的一部分,令其不至消亡。
自我正是已突破壓迫的姿態所定義,而「香港」的存在,就是有一個個仍未被威權同化的個體的自我所組成。即使因隔阻而無法感應到共同體是否仍然存在,即使眼見她已破碎成無數相互拉扯的平行現實,要重新找到她,其實只需反照自身便可。
身處各異的困境中,每個人的best interest都不同,只有自己知道最適合自己的方向和角色是什麼。不論在怎樣的紛擾與壓迫下,依然忠於自己,就是一個人可為自己、同時為自己所認同的共同體能做的最重要的事。而兩者,本就無從分割。
[1] Shapiro, M. (2008).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In T. Ginsburg & T. Moustafa (Eds.), Rule by Law: The Politics of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 戴耀廷(2018)《法治的挑戰: 威權下的思考》
[3] Schervish, Paul G. (1984). Political Trials and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Deviance. Qualitative Sociology. Vol.7
文˙何桂藍
編輯•王翠麗 //
想像的共同體批判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Zack Snyder 的「美國意識」 | 盧斯達 on Patreon】
Zack Snyder 在電影作品經常討論美國的海外戰爭。處女作《活死人凶間》(2004) 翻拍原著,切入點不再是消費主義,而是刻劃美國社會在 911 之後對「恐怖主義」歇斯底里的恐懼。
小說家史提芬京很喜歡這部片,他認為片中的喪屍就像美國人心目中的恐怖份子,你可以一槍解決他,埋掉它,燒成灰,但喪屍還是會源源不絕襲擊你。你跟他無從談判、無從對話,你甚至抓住聖戰者全家去威脅他,對方還是會繼續攻打你。他認為,人和喪屍的對抗至死方休這一點,投射了美國人對反美恐怖主義者的形象。
他運用潮水式慢動作格鬥風格的《戰狼 300》(2006) 則是一班白種肌肉人對抗鬼五馬六、甩頭甩骨、「文化多元」的波斯帝國軍。對於支持美國繼續用兵的軍事干預派,就會認為這部片歌頌了西方民主陣營,為美國用兵世界正名,自我想像為抵抗波斯帝國入侵的自由守護者。Snyder 對肌肉 (不論男女) 畫面的迷戀也很合他們精神尚武的口味。
電影評論圈近年亦有人討論《戰》本來 (或現在) 是否一部「極右翼意識形態」的《意志的勝利》。但你也可以用另一個戲謔的角度來解讀:戲中男人的誇張、臉譜呈現,就是主要情節其實是別人對溫泉關戰役的「文宣」。導演在戲中總是不斷提醒,整個故事是由別人複述的,而且是文宣,當然是把300 勇士說得有多英勇就有多英勇,也要把事情定性為具有歷史意義的壯烈犧牲。這都是為了動員其他城邦要盡早準備戰鬥。同樣是記述,也可以只是:「希臘城邦與波斯帝國開始出現軍事衝突,在一次早期的接觸戰,有 300 名斯巴達士兵頑強抵抗,最終團滅。」
所以它等於隔空評論了「想像的共同體」是怎樣 work 的。300 勇士究竟有沒有那麼勇,並不是最重要的。傳說中的英勇和強大只是為了證成今天的佔領,如果美國不想繼續佔領,美軍就算出現了倉皇逃走的畫面,對決策者也不是最重要的。
Snyder 在《蝙蝠俠對超人》(2016) 繼續挖這個問題:如果世上很多事情都只是文宣,都可以是觀點與角度,歷史和現實就變得不可信。《蝙超》講述了蝙蝠俠和超人在敵對過程中傳媒起到的作用。它首先通過超人的報社上司嘲諷了人們不需要真相,所以不斷催促超人應該去跟進棒球比賽或者名人晚宴,因為這更有收視。蝙蝠俠敵視作為外星人的超人,是因為目睹和親歷兩個外星人在地球打交,會造成數千人死亡的人道災難,超人對蝙蝠的偏見則由於他也是一個自以為是的記者,他以記者身份偵查到很多蝙蝠暴力私刑執法的罪證,但他不知道葛咸城的 context,也不像觀眾一樣知道「蝙蝠俠的大致經歷」。
作為第一次遇到的人,加上一些表面「證供」,蝙蝠在超人心目中就是一個沒有人文關懷的惡棍。作為一個德州出身美國人,他不認同有人可以超然於法律之外自己執法;但作為超人,他自己存在本身已經顛覆了整個人類的文化——「神力」介入人間,有甚麼因果律、法律、政治、宗教、武力可以規範他?當你極度認真去思考「超人如果存在」這樣的問題,並圍繞它寫一個故事,你就會得到這部電影。全世界的傳媒 24 小時不斷批判檢視他的行動、檢討他的拯救行動造成多少傷亡,所以超人的就是演出一個被網絡輿論壓垮無法反應思考的年輕人。
《蝙超》劇院版被評為劣剪,高層認為不重要的,都是 context ,例如開首的中東戲份,你就知道 911 以及後續的事情,從來沒有離開 Zack Snyder 和編劇的腦袋。那個開頭是說,超人在某中東國家拯救了一個美國公民,但此行為本身卻似乎引發了一條村莊因遭遇政府軍和反抗軍衝突而遭屠滅,美國那邊就有一個演出很有佩洛西神韻的官員,要開聽證會邀請受害者作供,要搞清楚當日發生了甚麼,但超人不會被審判,也沒有法律可以約束他。超人被描述為「answer to no one」,等於美國決定出兵中東之前,是「自己」決定的,answer to no one。
當然情節上最後說明了最後這些系統都被操控和濫用,但劇中超人的處境也是在討論美國於中東的存在。美國擁有絕對武力和財力,可以憑空在阿富汗這類地方建立一個新政府,可以輸入一些新文化,例如選舉、例如人權觀念。有一些人跟美國扶植的阿富汗政府合作之後,接受了新觀念,一些後來出生的人,也可能接受了新觀念,但超人還有很多人要救,而且自己都要拍拖和返工,於是反過來說,超人在觀念上一定要接受他事實上對一些事情只能見死不救的挑戰。他在現場救一個人,其實也等於放棄了其他人。超人再快再強,在一千份之一秒的時空中,也只有一雙手。
阿富汗便有飛機不夠,有很多人想走也沒有機位的慘劇。這都是在拷打美國或任何帝國,當你強了,強到可以站出來干預,就要預備自己的存在必定產生政治 / 人間後果。強和可以收拾局面是兩回事。在當下這種情況,你就等於放棄了阿富汗人,甚至放棄了迫留當地的美國人、西方人。但任何人在行動之前,都不可能有這種覺悟。超人在公開行動之前,只是個德州青年。美國那麼強,是因為他們之前累積下來的,跟現在的決策者關係越來越遠。超人對抗來自家鄉的薩德將軍,在他眼中是拯救世界,他也確實拯救了世界,但這件事的連帶傷害就是憑空出現的 911 事件,他的手無疑要為拯救更多人,而沾滿了少數人的鮮血。
無論如何,這些人命沒辦法不算在超人頭上。
對那些在阿富汗一度獲得一定自由的女人或者族群,美國切實幫助了他們,但當地業力太深,她只救了 20 年,給一些人得救幻覺又將其奪走。固然災難是由薩德將軍帶來的,然而超人一旦決定介入,就會面對一連串因果的連鎖反應。超人武力再強,仍然被人間牽扯得只能在大魔王面前跪下接受擺布,答應跟蝙蝠決一死戰。這一部片其實是追思當日的強者干預思想,在維護美國國威和國家安全的前題下用兵中東,還要駐軍幫人建設民主現代國家,美國是否準備好背負另一個民族的命運?顯然沒有。人們說美國在阿富汗經營,只是想殺拉登,所以拉登在奧巴馬任內一死,已經開始策劃撤出阿富汗。老帝國經略一個地方,動輒一百幾十年都是常有,可以令土著出現強勁的親帝國派。20 年不知能不能算是一夜情。
如果上說大致正確,那阿富汗過去 20 年只是一個推翻和擊殺拉登行動的副產品,對一些阿富汗人來說,當初美國確是行了好,我們無法想像有多少阿富汗婦女因為拉登的反美鬥爭而意外獲得一定人權解放,而拉登的死亡又怎樣導致本來看似擁有的東西再次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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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本段內容文稿:
雖然我自己從事「人際關係」的教學已經很多年了;但是呢,踏入我的教室的朋友都會知道喔,我對於傳統的人際關係的很多觀點,常常提出一些不一樣的看法。
那「不一樣的看法」是客氣的說法喔,事實上我會提出一些批判。比如說,「你為什麼一定要跟每個人都能聊得來?」、「你為什麼想要讓大家都喜歡你?」
那事實上呢,我每一次在談到這個觀念的時候,我都看到台下的學生,可能有一些人會閃過,一閃而逝的不可置信。
他想說我踏進教室要學的,不就是要跟任何人都能聊得來,不就是要讓我能夠讓所有人都喜歡我?
那當然了,後來我一定會花一點力氣,去調整這樣的一個觀念;讓每一個人能夠活出自己生命當中的自在。
不然說實在一點哦,我開的課程應該不是跟人際關係,或者是心理有關的;我應該是要開一個「交際花培訓班」,不是嗎?
那當然了,我從這樣的一個出發點,除了在心理學的專業書籍以外,在其他的論述當中,要找到相呼應的資料是相對少的。
一直到啊,我最近讀到一本書,這一本書,書名叫做《朋友這種幻想》。他的副書名是「社會學家教你不被人際關係困擾的8堂課」。它他從社會學的角度談「人際關係」,從我一個心理學家讀起來,我覺得非常有呼應。
它裡面就談到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它說喔,每個人都渴望跟他人變得親近,並且希望在人際關係裡感受到幸福;所以我們會追求跟他們的聯繫,這是人性當中的一個本質。
這一點在心理學裡面也是一樣的,然而話鋒一轉;它說在現代的社會當中,追求親近關係這種行為,卻可能會傷害到自己,或者是讓他人感受到壓力。
這是為什麼呢?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來自於很多人依然固守著「村落社會」這個時代的傳統觀念。他們使用舊的方法,去追求親近關係,不知道應該要隨時代做調整。
那「村落社會」這四個字,你可以回想,我們過往的「農業時代」的那樣的一個社會關係,跟社會網絡。
其實會固守著「村落社會」,或者是固守著「舊時代」的這樣的人際關係的觀念,它不僅是會發生在年長者身上,其實很多年輕人,也會保留著這些觀念。
甚至於這一本書的作者說喔,年輕人把這舊時代的觀念,奉為圭臬的程度,可能反而比老年人更加的嚴重。
其實當我們累積過一定的社會經驗,我們大概都會有一個「社會化」的過程;說白話文就是,我們會學到一些關於不重要的事情,就是適時的敷衍過去,做做表面功夫這些技巧。
雖然聽起來好像不是那麼的高尚,但是事實上,這也是讓我們能夠過好日子,或者是快樂過生活,當中的一個必要的能力哦。
但是呢,年輕人因為他的社會經驗不足,他會很容易的,把事情看得太嚴重、太認真;就好像是在校園生活裡面的學長、學弟制一樣。
其實歸根就底,大家就只差一、兩歲,但是卻建立起相當嚴格的尊卑關係,這會讓我們造成心裡很大的負擔;甚至於,會因此發生嚴重的衝突。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種感覺,就是出社會混一陣子之後,對於那種差一、兩歲,甚至於差五、六歲,這種因為「歲數」造成的階級,或者是優劣的心理投射;它其實會隨著你出社會越久,它越模糊。
你會發現,你認定或評價一個人的關鍵點,根本不是在於他幾歲,或者是他差你幾歲?而是這一個人的人格特質、專業能力、做事的方法跟態度。
可是這個部分,在相對比較年輕的人身上,事實上是還沒有長好的。所以呢,我在職場上,就常常會看到一些有趣的例子。
一個沒經驗的人,畢恭畢敬的去問一個,其實在本質上,也不算是有經驗的人的意見;因為這一個人,可能只比他早出社會一年,或者是,比他早進這個公司半年而已。
其實會有這樣的心理投射,它就是「村落社會」的一個具體呈現。因為「村落社會」它的環境太固定、它的變化太少。
所以哪怕是一個人,比你早一天踏進這個村落,他在裡面形成的社會網絡、關係程度,和熟悉程度,自然一定會比你高;而且他就一定會有參考性,因為變因太少。
可是現在的時代不是這樣子,「變因」已經太多了;所以當我們不假思索的,去依循「村落社會」的人際關係的觀念,我們自然就會活得非常的辛苦。
然而過去的觀念,它不是沒有優點,它的優點是在於,它會讓我們得到一些溫暖,跟情感上的投射。可能當我被認定是某個團體的人,這個時候我的很多狀況,就可以得到無條件的接納。
所以呢,從這個角度來看,這樣的「社會支持系統」,我們不能否定它的價值,它是很有存在的必要;可是這種「共同體」的方法,它是建立在每一個人的職業跟生活形態,幾乎都是大同小異的前提。
但是就像剛剛說的,現在的生活環境,已經跟過去完全不一樣;這樣的方法已經沒有辦法,讓我們跟他人維持一個好的親近關係,也讓我們自己內在能夠得到平衡。
其實我們看看現在的生活,不管是在家庭、學校還是職場;甚至於是我們隔壁的鄰居,或者是鄰座的同學或同事。
我們彼此之間,都有截然不同的生活形態跟價值觀;它的差異可以說是南轅北轍。所以呢,過去那種「村落式」的做法,在各個方面已經不再符合我們的需求。
所以無論是我,還是這一本書的作者,都提出喔,我們別再受限於過去那一套「同類相聚」為前提的做法,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觀念。
我們應該先把那個「村落式」那一套緊密、親近的一個假設,或者是想像、投設;先拋諸於腦後,重新思考人與人之間,在現代的這個時代裡,什麼叫做適當的距離?
還有啊,應該要長出什麼樣的能力跟模式,跟那種顯然跟自己合不來的人,好好相處?
所以透過這樣子,這裡就提出兩個很重要的觀點,第一個觀點,就是「適當的距離」。
如果你跟他人在現代的時代裡,你們的差異就會非常、非常的大,哪怕是你覺得,你跟他是同一個同溫層的人,你們只是在某個議題是同溫層啊;出了那個議題之後,搞不好你們對很多事情的認知,也會是完全相反的。
那如果是這樣,那你為什麼一定要跟任何人都聊得來?又或者是,你為什麼要勉強自己,一定要跟任何人都能聊得來?
如果聊不來,保持適當、有禮貌,彼此舒服的距離,它為什麼不能是一個更好的選項呢?
而且進一步來看,如果你把你的力氣,都放在你要「跟任何人都聊得來」;那有沒有可能,當你真的遇到那些值得你好好相處的,或者是你需要跟他好好相處的,反正你沒有力氣跟他好好的相處了?
因為你把力氣都用在,要跟「任何人」都聊得來。
那種跟你價值觀差太遠的人,如果沒有必要的話,你花那麼大的力氣,要讓他喜歡你,這是何苦來哉呢?
再來第二個觀點,就是既然現在的時代,大家的差異就是會這麼大,我們要做的並不是要「說服對方」,或者是把對方拉向自己的立場。
我們要做的是一個很重要的能力,叫做「理解你,但是不等於要認同你」;也就是說喔,你能夠或者是你願意去懂,那個跟你不一樣的人,到底是怎麼想事情?
但是你懂了之後,跟你需要跟他一樣,或者是需要改變自己的立場,要去認同他,不管在情感上還是實質上,這是可以切割開來的;理解不等於認同。
因為如果你做到了這一點,在需要的狀況底下,你仍然可以開啟對話;但如果沒有這麼大的必要性的話,你也不用把你的能量,消耗在好像你自己「必須是一個好人」、好像你必須要「跟任何人都能處得來」。
當你面對人際是這麼的疲憊、這麼樣的無法放鬆跟自在,那你的人際關係怎麼可能好呢?
所以就如同在人生裡面的吊詭,當你想要滿足所有人,那麼你永遠達不到這個目標,而且你會讓自己變得很不快樂;因為你最需要滿足的是你自己,然而你卻忽略了他。
所以或許我今天跟你分享的,並不是提供一個具體的解決方案;但是我常常說喔:「問對問題,會比找到答案來得更為重要。」
我們有沒有在面對人生當中,這個你很在乎的人際關係,先「問對問題」,叫做「我為什麼要跟任何人都能聊得來?」
或許建立起一種理解,但不等於需要認同的能力跟態度,你會過得更自在;你的人際關係反而會更好、更能滋養你的生命。
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夠帶給你一些啟發與幫助,我是凱宇。
如果你喜歡我製作的內容,請在影片裡按個喜歡,並且訂閱我們的頻道。別忘了訂閱旁邊的小鈴鐺,按下去;這樣子你就不會錯過,我們所製作的內容。
那麼如果你對於啟點文化的商品,或課程有興趣的話,我們近期的課程,是在10月15號開課的【高難度對話的望聞問切】。
這一門課會用有系統的方法來幫助你,怎麼樣透過看懂、聽懂對方;注意哦!就像今天所談的「理解,但不等於需要認同」。
透過真正的理解對方,並且搭配適當的問句,讓你跟自己在乎的人,達成必要的共識;這一門課,會帶給你決定性的幫助。
然而10月15號,這一門【高難度對話】課程,也是我在2019年的最後一期課程;所以希望你能夠把握這難得的機會。
如果錯過的話,就要等到明年三、四月之後了,希望我能夠在10月15號的教室裡見到你,謝謝你的收聽,我們再會。
想像的共同體批判 在 常山七次郎- 民族主義與歷史教育 以中華民國為例 ...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但是這並無大礙,民族主義只是想像的共同體,你認為我們是同一國的那就是同一國 ... 有消滅漢字全面採取西里爾文字的計畫,一直到毛澤東因為赫魯雪夫批判史達林而和蘇 ... ... <看更多>
想像的共同體批判 在 [心得] 《想像的共同體 民族主義的散佈與起源》 - 看板book 的推薦與評價
------每週一書更新:https://abababalabiba.pixnet.net/blog/post/318092187 -----
(不過這本書很難啃我讀了兩週不止QQ)
近來發生了許多關於民族認同的事件,
不論是被迫道歉,或是舉報他人懷有不法的民族認同,
又或是兩派網友彼此嘲笑對方的民族認同等,
民族認同這個話題在選舉前後總是特別易燃,
一點星火就達到了燃點,延燒不止且燒得火烈。
在台灣,構築自己的民族認同想必是個得花上比較多時間的工程,
到底自己從何而來,要往哪去,是什麼人,都得在數種對抗的聲音中理出自己的思緒。
日前《想像的共同體》作者 班尼迪克‧安德森辭世,
聞眾多朋友表示遺憾,才得知有此一書。
困惑於近日風風雨雨,希望能藉本書解惑。
不過本書畢竟是遍及全球的社科院教科用書,內容紮實而艱澀,
作者文采頗豐,各式人名的隱喻讓我難以理解,旁徵博引的廣度也讓人咋舌。
(譯者吳叡人對於本書的導讀中提到,作者主修西洋古典研究,與英法文學。
而西洋古典研究意味著必須通曉古希臘文與拉丁文。而作者除母語英文外,
至少還精通德文、法文、印尼文、泰文、菲律賓的塔加洛文與西班牙文。
由此可見作者引用各地小說與報紙期刊的廣度是如何的難以想像。)
由於要探討民族主義的起源與散佈,相關的文史考證必不可免,
若能通曉歐洲史、近代東南亞與美洲,閱讀起來或許會有更多共鳴。
雖然我不具備上述能力,無論是語言能力或是文史背景,依舊覺得本書讓我收穫甚多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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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中的民族主義的定義:
「它是一種想像的政治共同體─並且,它是被想像為本質上有限的,
同時,也享有主權的共同體。」
民族主義並不是一種如「自由主義」或「法西斯主義」的意識形態,
比較適合的解讀是可以把它當作血緣或是宗教這類的概念來理解。
民族主義是想像的,因為沒有任何一個民族的成員,有辦法認識這個民族的所有成員,
但民族的成員卻能輕易的想像他們之間彼此是聯結的。
套入近日的例子中,有位藝人於中國受訪時說道:「不用分那麼細,我們都是中國人。」
因而受到了抨擊。
受到抨擊的原因或許是,抨擊他的人想像與該位藝人是聯結的,具有同樣民族認同的,
且能想像一位具有「台灣人」民族認同的人在那個場合是否會進行這樣的言論。
如同能夠想像一位根本不存在的熱血台灣人會痛罵那位藝人的行為。
民族也被想像為一個共同體,雖然一個民族內部可能依舊存在著不公平的情況,
最終民族依舊被設想為一種深刻的、平等的同志的情感。
這種情感在過去兩個世紀,驅使了數以百萬計的人甘願為民族犧牲或進行屠殺;
也可見於各式民族無名英雄的紀念碑。
而印刷資本主義也參予實現了,在相同時間下(同時性),建構一個共同體的可能。
書中舉例印尼民族主義者的於1924年的小說《黑色的賽瑪琅》:
「 七點鐘,週六晚上;賽瑪琅的年輕人在週六晚上從來不待在家裡的。但是今晚
卻看不到一個人影。因為竟日的滂沱大雨把路面弄得又濕又滑,所有人都待在家裡了。
因為壞天氣和村落裡面的泥濘的道路使得一切都失色了。那些向來總是擠滿了各式車輛
的主要道路和行人絡繹不絕的步道都被遺棄了。
賽瑪琅被遺棄了。一列列瓦斯燈的光線直射在閃亮的柏油路上。一個年輕人坐在藤
椅上看報紙,突然間一個文章標題映入眼簾:
『繁榮─窮困的流浪漢因風雨日曬病死道路旁』
這個年輕人被這篇簡短的報導所感動,他可以想像那個人在路旁瀕死時所受的痛苦。
然而另一刻他的憤怒又指向產生這種貧窮,卻讓一小群人致富的社會體制」
賽瑪琅、因為下雨而泥濘的道路、瓦斯燈、藤椅等資訊,產生令印尼讀者熟悉的地景,
而文中的年輕人,則意指一個屬於印尼讀者的年輕人,隱含著他是這個「想像的共同體」
的其中一個成員,甚至不需要指名他的名字。
印刷語言創造了一個統一交流的場域,使得原本無法互相交談的人們,能夠意識到彼此
也就是這廣大的讀者群的存在。
作者在本書有一個常用的意象:朝聖之旅。
古老的宗教共同體的外部邊界,舊是依照人們究竟從事哪個朝聖之旅來決定的。
若沒有這種形式的共同體的概念,則馬來人、波斯人、印度人和土耳其人同時出現於麥加
就會令人費解。他們彼此間甚至無法交談。
但他們有共同的朝聖目標,他們都是穆斯林。
為什麼美洲的民族主義國家,他們的國土範圍與當初被殖民的行政單元會疊合,有部份
原因是因為他們經驗了相同的朝聖之旅。
例如美洲出生的白人(歐裔海外移民),想要在殖民母國爬到重要的官位,是不可能的。
他們升遷的過程,也就是他們身為官員的朝聖之旅,其終點或頂峰,通常是殖民地當地的
最高行政中心。這些有相同經驗的旅伴,宿命關係被這個行政單元給綁住了。
縱然語言、宗教、家世或禮節各方面都與歐洲那端的人相似,卻無法有一樣的旅途。
而印刷資本主義,報紙這類的商品,在各個殖民地內發行時,除了報導殖民母國的消息,
還包含了船舶何時到港,殖民地當地各物品的時價以及殖民地的政治任命,將這些訊息
(這個價格與那個任命)串起來的因素是殖民地的行政結構本身。
造就了這些船舶、價格,以及官員主教的任命,都共同歸屬的一個想像的共同體。
而民族也是可以被建造的,19世紀的歐洲當中,出於行政的理由,這些王朝紛紛選定
某種方言做為官方國家語言。當時王朝的領域範圍與各地方言通行的區域並不一致,
底下的居民充滿異質性,為了能夠保存王朝的權力,特別是他們從中世紀開始累積的
廣大的、多語的的領土之統治權的手段。
例如沙皇將底下充滿異質性的居民「俄羅斯化」,將其稱為「官方民族主義」
作者是謂:「將民族主義那又緊又短的皮膚撐大到足以覆蓋帝國龐大身軀的手段。」
本書中一直提及民族主義是「想像的」。
民族主義或許要學會具有想像力,並且遺忘某些事情。
那些英國光榮的民族史的「大憲章」、「光榮革命」等,進入了全英國的教室中。
而當初強迫約翰王接受大憲章的男爵們根本不說「英語」,而且他們也沒有任何一點
自己是「英國人」的概念,可是他們卻在七百年後英國的教室課堂裡面,
被視為早期的愛國者。
而語言的一致性也不是民族主義的必要要件,1891年,在首度紀念許維茲Schwyz,
歐布瓦登Obwalder,和尼德瓦登Nidwalden三地聯邦六百周年的慶典當中,瑞士政府
「決定」了以1291年為瑞士建國的日期。(或許又是民族主義必須有想像力的一例)
這樣遲了六百年才做的決定,暗示了瑞士民族主義的特性並非它的古老,而是它的現代。
作者認為1891年才是瑞士民族主義的誕生日期。
而瑞士的官方語言是德語、法語、義大利語,與羅曼語。瑞士的官方語言來自
強大的鄰國的語言。由於這個國家的落後、難以接近的地形與可利用的資源匱乏,使它
能夠免於被更強大的鄰國兼併。
而又由於瑞士被夾於法國、義大利與德國之間,貿然將任一語言指定為官方語言的政治
風險太高,但境內通行的多語言卻無礙於這個想像的共同體的形成。
民族主義的需要的不是某種特定的語言,而是能夠通行於印刷資本主義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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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想依照書中的順序依序做摘要與心得來完成這篇,但由於本書內容太紮實與困難,
怕這篇文變成落落長又缺乏可讀性,也因為許多部分消化不良,所以就跳過沒有分享了。
以至於書的前半部佔了本文相當大的比重。
但個人覺得書的前半部比較精彩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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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zxc1018 (123.195.84.162), 01/25/2016 15:31:34
現代統治者與知識份子的騙局這個看法滿有趣的!
原本看到官方的民族主義這個章節一直期待會有這樣的批評出現說
原本這本算是比較好讀的XD 那另外兩本會讓人有點卻步呀
也謝謝學識淵博的版友們推薦了這麼多書,要讀完肯定是個大工程~
※ 編輯: zxc1018 (123.195.84.162), 01/26/2016 13: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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