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高端疫苗不應取得EUA?
就目前世界新冠肺炎疫情發展來看,未來必將流感化,疫苗是年年都要施打的,為長遠之計著想,台灣亟需國產新冠疫苗,國人也應該支持力挺,這一點殆無疑義。然而,疫苗的研發是科學而非政治,應該按照正規程序進行,取得主管機關的許可,名正言順的為國人健康把關,方為台灣之幸。
可惜的是,蔡政府橫柴入灶,用政治力強行護航高端取得EUA,反而毀了高端。因此本人主張停止高端疫苗的EUA,並從疫苗預約平台下架,理由如下:
第一,全球沒有任何民主國家,非專業的政府領導人可以介入疫苗的審核及授權,唯一例外是蔡英文。五月份,高端臨床二期結果報告未出爐,成功與否未可知,蔡英文就宣稱七月可施打。這不是政治力介入,什麼才叫政治力介入?蔡英文是個不必對國會負責的獨裁總統,話已出口,大家自然全力配合,卻也讓高端失掉其正當性。
第二,目前已無緊急使用授權的必要。緊急使用授權(EUA),是在國家有緊急的公衛狀況,且沒有適切、已獲准及可用的替代品下(No adequate, approved and available alternative),才可在經充分審查程序後授權緊急使用,以挽救生命。美國目前因為已至少有三款緊急授權疫苗:Pfizer/BNT, Moderna, Johnson Johnson,所以不再增發緊急授權,而是朝向疫苗能從緊急使用授權提升至完全認證(Full approval),成為一般商品,由廠商對消費者負完全責任。
台灣的選擇更多,WHO已批准六款新冠疫苗可做緊急使用,不論獲贈或購買,都已陸續到貨,也就是已有「可用的替代品」,根本沒有緊急授權高端疫苗的必要。
第三,高端疫苗沒有獲得EUA的資格。目前所有獲得EUA的疫苗,皆是通過人體實驗到第三期,高端卻連完整二期都沒完成。且審查會議委員人選、過程、審查意見、價格,全被蓋牌,國會一再質詢追問也不肯公布,是最不透明的政府,如何讓人民信服?
第四,高端自吹品質優良,與美國生技大廠Novavax疫苗同等級,用蛋白次單位為抗原,然而兩者有以下幾點不同:
1.抗原蛋白質來源不同,Novavax用秋行軍蟲,高端用倉鼠。
2.Novavax用專利奈米顆粒技術聚合棘蛋白形成奈米顆粒,再與也是專利的佐劑Matrix-M混合,讓多個抗原蛋白聚合形成奈米顆粒,有效提高免疫反應(單純蛋白疫苗刺激免疫反應不強,需添加佐劑) 。高端根本無此技術。
3.Novavax中和有效抗體1800,高端662。
4.最重要的是,Novavax第三期實驗完成三萬受試者,至今猶未能獲得美國FDA的EUA,高端第二期實驗只完成三千例,是完全不同層次的疫苗,又有何資格通過EUA?
第五,衛福部食藥署在6月10日,自行制定了一個有高度爭議的EUA標準,並據此通過了高端疫苗的EUA,完全可視為是為高端疫苗量身訂做,如此標準,令人懷疑。
蔡政府為挺高端,前期百般阻撓國外疫苗採購,導致八月疫苗青黃不接,又將預約平台選擇疫苗方式,從手動勾選想打疫苗,改為將所有疫苗預設為想打的選項,趁此機會誘騙民眾打高端,是邪惡的操作、無恥的行為。選擇高端者,應視為參加第三期人體試驗,給予受試者的待遇及保障。
國會在野立委對此提出多項質疑,然而獨裁的政府利用多數暴力,置之不理。台灣司法改革是個笑話,就是偏綠民衆,也過半不相信司法的公正,但我們相信台灣仍有正直法官,故提出訴願,停止高端的EUA。並期待高端繼續努力,能成為獲得完全認證(Full approval)的疫苗。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萬的網紅賢賢的奇異世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亞特蘭提斯 #透明人 #天使和惡魔 各位大家好,歡迎來到HenHenTV的奇異世界,我是Tommy 如果大家有看完亞特蘭提斯的影片,就會知道裡面所提到的透明人,那究竟是誰創造出透明人呢?那創造出蜥蜴人的原因又是什麼呢?這裡謝謝HenHenTV的觀眾,志光所提供的資料,如果你是第一次看我的影片,我...
感化令良民證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大家都了解民進黨因作賊心虛,絶不願公開「3+11」相關的會議資料,因為這破口正是這波慘烈疫情的源頭!但否決國民黨立院黨團提議、買足三千萬支國際認證疫苗,卻令人倍感憤怒!沒有足夠的疫苗,就不可能完全解封!也會讓所有民眾的生命財產,承受更大的風險與損失!
台灣到底需要多少疫苗?這不是太難的數學!若以一人打兩劑計算,等打到我第十類,就需要近三千萬劑,但台灣短期內要從哪生三千萬劑歐美疫苗?因此64歲以下的人,可能都要被迫去施打沒有國際認證的國產疫苗,要不然就沒有疫苗可打,毫無選擇的自由!
而排在我後面的,18歲到40幾歲的幾百萬人,因疫苗嚴重缺乏,更可能到年底都沒有疫苗可打,甚至連國產疫苗都沒有!偏偏18到64歲的這群人,正是社會的中堅分子、活動力強,身上肩負著養家的重任,壓力也最大!且在民調中,30到40歲間有許多民進黨支持者,但除非符合特定身分,大多數人一樣無疫苗可打!所以民進黨要的不只是這群人的票,現在還要他們的命!
以台灣2300萬人口為準,若要7成的人打完兩劑,才能達到群體免疫,則至少需要3220萬劑!而現今變種病毒來勢洶洶,根據專家估算,要能夠有效地抵抗DELTA病毒,台灣至少需要有8成3的人口打完兩劑,才能群體免疫,也就是至少需要3800萬劑疫苗,這還不算在台灣的外籍移工及外國人!所以買3000萬劑都還不夠!民進黨卻直接將相關提案封殺,也讓更多人看清,民進黨真正在乎的是自己的權力及利益,不是你我的性命!
台灣不僅需要擴大採購國際認證疫苗,更需盡快規劃購買二代疫苗!許多專家預測,未來新冠將流感化,那就表示台灣民眾可能每年都需施打新冠疫苗!而我在今年5月20號就已經呼籲政府「超前部署」二代疫苗的國際採購,至今也沒看到政府任何實際行動、只有拼命在護航某國產疫苗廠!在新冠流感化的趨勢下,若國產疫苗必需完成嚴謹的科學程序,未來民眾才會真正願意施打,再配合足夠的外購疫苗,這才是扺抗疫情最有效的疫苗政策!
過去我一直覺得出國打疫苗風險很高。如今很多人跑去美國打疫苗,但不只在飛機上可能被感染,而且當地雖已解封,卻還是有眾多確診者!然民進黨現在不讓工商團體自購BNT疫苗,慈濟想捐疫苗,又碰到軟釘子!這使得出國打疫苗,幾乎已變成唯一的自救方式!要不然在台灣你就只能選擇不打疫苗,或是打國產疫苗,甚或連國產疫苗都沒有,只能拿命來搏的慘況。
到底還要有多少人不幸病逝,民進黨才會良心發現,不再去阻礙工商或宗教團體自救性的採購疫苗?到底還要有多少民眾陷入了零收入的困境,民進黨才願意高抬貴手,讓更多國際認證的疫苗進入台灣,解救眾生?
《Delta病毒威脅 陳宜民:疫苗覆蓋率8成3才能群體免疫力》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622004732-260407
感化令良民證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謝謝網友 Lih-woei Chen 拍攝分享他的祖母(昭和14年(1939年)11月8日誕生)於昭和15年(1940年)2月20日在臺北市完成「第一期種痘」的證明單。
在這張「第一期種痘濟證」裡可以看到一個日本名字:木原圓次,他在1891年誕生於日本廣島,於1939年受臺灣總督府派任,接替石井龍豬出任臺北州臺北市尹一職,該官職約等於今臺北市長。1940年,臺北市尹改稱臺北市長,木原圓次則成為首任臺北市長。
明治29年(1896年)7月4日,臺灣總督以訓令第59號要求臺灣各地方廳應訂定適當辦法普及種痘,若有天花流行徵兆時,應實施臨時種痘。總督府民政局長也於同日以民總第397號下達通令——「種痘施行事宜通達」,作為各地方廳執行之依據。
該項通令中規定,種痘分:
一、初次接種,於嬰兒出生後一年內實施。
二、再次接種及以上,於初次接種後五年至七年內實施,於再次接種後五年至七年內實施第三次接種。
三、臨時接種,有天花流行徵兆時,由地方官廳指定日期實施,不受前二項期限限制。
種痘之善感(指種痘後效果良好)或不善感(指種痘未顯現效果,即沒有產生免疫的狀態)由地方官廳命醫師檢驗,並發給種痘證。
初次接種若屬不善感者,須進而於一年內施行再次、第三次接種。
明治30年(1897年)3月,繼鼠疫之後,天花亦幾乎蔓延全臺,尤以臺南最為嚴重。然而,初期由於地方病院醫師及公醫不足,山村偏僻地區施行接種有其困難,且一般人民忌諱接觸日本內地醫師,故而有臺灣本地醫生依舊時慣有作法,利用天花患者之痘漿或痘痂接種於人體之情事。惟此舉反而導致病毒傳播至各地,呈現蔓延徵兆。
臺灣總督府見此,除以府令第12號嚴予禁止外,並積極向日本大阪痘苗製造所採購痘苗,配發各地方廳;同時,採納臺灣中央衛生會之建議,准許安排有多年種痘經驗而略熟其技術,且經病院或公醫認定其可執行種痘之臺灣本土醫生,擔任助手,交給痘苗,令其執行種痘。
明治39年(1906年)1月16日,臺灣總督府鑑於臺灣島民的衛生觀念漸有進展,認為是使用統一的法規施行強制種痘的最佳時機,遂由總督發布律令第1號「臺灣種痘規則」,於2月1日施行。該規則的制定理由如下:
種痘,就公共衛生而言,有必要在統一的法規之下,強制施行。而於本島,向來任由地方廳訂定相關規定,各自設下適宜的辦法,以謀普及。畢竟,這是緣於民政草創之際,地方衛生行政機關尚未備置,且本島人衛生觀念極為淡薄,根本無法以周密的之法令予以強制。然於今,衛生機關略備,本島人衛生觀念也逐漸發達,因此,擬訂將之置於立統一法規之下、強制施行的制度,以期普及公共衛生。
當時的「臺灣種痘規則」全部條文如下:
第一條 種痘分為定期種痘、臨時種痘。
第二條 定期種痘每年一次,於二月至四月期間施行之。
第三條 定期種痘係對出生後未滿一年者施行之。但其種痘不感時,須於一年以內再次施行之。
第四條 接受種痘而有醫師所發之種痘證者,或有已接受種痘之確切痕跡者,不須接受定期種痘。罹患天花而有其確切痕跡者,亦同。
第五條 臨時種痘係於廳長認為必要之場合,施行之。
第六條 廳長於施行種痘之場合,須指定其日期。但於施行臨時種痘之場合,亦須指定其要接受種痘者。
第七條 因病或因不得已之事故無法於廳長指定之日期接受種痘者,須向廳長或其指定之官吏申報。
第八條 已接受種痘者,須於醫師或該管官吏指定之日期接受醫師檢診。
第九條 醫師於進行種痘後,須檢診其是否有感,發給種痘證,於三十日內向廳長報告其成效。
第十條 滿二歲以下者其遷移本籍或更換寄居時,須於其申報書附上種痘證抄本。
第十一條 對於在廳長所定日期以外前往醫師處接受種痘者,準用第八條。
於前項情形,對於進行種痘後的醫師,準用第九條。
第十二條 種痘時,須使用牛痘苗。人化痘漿或天花患者之痘漿、痘痂不得使用之。
第十三條 關於瘋癲、白癡、瘖啞者及未成年者之種痘,以其戶主、監護人或雇主及其他現時監督其本人者,為其義務人。
第十四條 關於以下所列者之種痘,以其各該主事者、管理人或船長為其義務人:
一 學校、私塾、工場等之寄宿者。
二 保育院、感化院等之院生。
三 船舶之船員。
第十五條 無正當理由不於廳長指定之日期接受種痘或不於醫師或該管官吏指定之日期接受醫師之檢診者,處拘留或科料。
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所列者該當前項之情形時,處罰監督人、各該主事者、管理人或船長。
第十六條 違背第十二條規定者,處五十圓以下罰金。
醫師無正當理由不發給種痘證或怠忽種痘成效之報告時,處拘留或科料。
第十七條 本令所定者外,其他必要規定由臺灣總督定之。
附 則
本令施行之日期,由臺灣總督定之。
另外,臺灣總督府也於同年(1906年)1月23日以府令第4號訂定「臺灣種痘規則施行規則」,明訂種痘之必要施行細則及種痘證格式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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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特蘭提斯 #透明人 #天使和惡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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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們開始吧!
這集。。。。就當是亞特蘭提斯的前傳吧!大家先以一個開明和非主觀的態度去觀看這個影片,或你也可以當作科幻小說來看待。在很久以前,我們的宇宙起初只有最高次元九次元上帝(大梵天王)一人,但是祂也希望有子民來愛戴和陪伴,於是祂就創造出最初的一群生命體,就是八次元的梵輔天神:分別是階級最高的七大天使:
Uriel烏列爾,Raphael(拉斐爾),Raguel(拉貴爾),Michael(米迦勒),沙利葉(Sariel),Gabriel加百列和Remiel(雷米爾),
以及階級第二高的熾天使(火紅色的六翼天使),
祂們負責天地的種種事物,當人手不夠,上帝又用念力製造了在七大天使之下的九品天使,那其中一個熾(Chi)天使(熾天使的君主)叫路西法Lucifer,因為祂覺得自己和上帝擁有一樣的智慧和力量,可以取代神,加上種種心理面黑暗處令祂叛變,成為了墮落天使,牠帶領三分之一叛變的天使,一起向上帝宣戰,從此天界一分為二,黑暗和光明,產生了天界和魔界兩個世界。在創世紀裡面,就兩句話就帶過來:神說:要有光,就有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第一天。黑暗和光明永遠都是相輔相成的東西,這是宇宙一開始的法則。而墮落天使路西法,在魔界稱王,在魔界裡面佛教稱之為阿修羅界,而牠路西法就是阿修羅王。那這些宗教故事和蜥蜴人有什麼關聯呢?
以我們一起的影片來把他們鏈接在一起,天界就是位於銀河系以外的仙女座星系,而上帝就是仙女座之王,最高次元九次元的生命體,而七大天使和熾天使則是八次元的仙女座善良的生命體。而一般的天使平民,則是七次元的仙女座的生命體。那蜥蜴人就是有黑暗之王的路西法和其他邪惡的生命體,被上帝(仙女座議會的長老)逐出仙女星系,到我們銀河系當中的獵戶座星系裡面,牠們除了蜥蜴人外,還有一些邪惡的生命體,也在獵戶座星系裡面。在那個時間點,仙女座議會的長老,也就是上帝,製造了第七次元的透明生命體--透明人,用來管理第七次元以下的世界。在同個時間點,路西法因為驕傲想取代上帝,牠的黑暗能量充滿在仙女星系下的星雲之中,那時,由於不堪這種邪惡可怕的黑暗力量的透明人,只好將這些黑暗力量拋出,成為了獵戶星雲,也就是魔界的起源(開端)。
那問題來了,全能的神為何叫透明人消滅牠們呢?還讓牠們在第四次元的獵戶星系裡面出現?像之前說的一樣,當萬物創造的起源,原是有黑暗和光明,這是不變的法則,連上帝也無法改變的定律。這兩種光明和黑暗的勢力必須相輔相成,才可以讓參與終極靈性進化的人們,體會善惡,正邪的差別性,才能超越二元對立,成為具有一個平常心的人。那怎樣去解釋比較好呢?我用個最簡單的例子,假設你沒有被黑暗誘惑過,你哪裡會有更堅決正義的心?
很多人說上帝是萬能的,但我來問你們一個問題,如果上帝是萬能,那祂可以預測未來,對嗎?
如果祂能預知未來,那你現在的選擇都不是你的選擇。。。。因為無論如何,你都會像預知未來的劇情在進行。所以我說你的選擇不是你的選擇。
那如果你說祂不是預測未來,那祂就不是萬能的。我並沒有半點不敬畏神的意思,我只是想用以上的例子去解釋黑暗光明共處的道理,它的法則,天地的自然法則和定律,是上帝創造出來的,但是條件就是即使是祂也不能任意更改法則,這就是宇宙的根本。
那很多人會問,究竟路西法撒旦在哪裡呢?其實這個宇宙存在著不變的法則,善惡總有報,在他第一次帶來墮天使向天界發動戰爭時,他的靈體就被囚禁在第七次次元的天牢裡面,這個就是最初的地獄或者稱之為天界的地獄。
但是當他受完天獄裡面的種種酷刑後,他仍舊在他的潛意識裡面,隱藏著復仇,自大,憎恨,發動戰爭種種的可怕心機。
上帝是擁有大愛的神,即使是墮落天使路西法,他那麼的邪惡,他也想去拯救他,派米迦勒大天使,和路西法到第六次元的天琴星,也就是我們人類的起源星球上,兩人以雙胞胎的形式出生,希望借助第八次元的米迦勒大天使,可以感化路西法心中黑暗的能量。由於在米迦勒大天使的指引下,他在天琴星上屢屢建功,創造了天琴星文明的璀璨科技和文明。但是在那一世死後,路西法的潛意識的仇恨,黑暗又再一次爆發,成為了第二次向仙女座的戰爭。
但是邪不勝正,他再一次敗了下來,於是上帝和米迦勒就把他送去第六次元的天狼星,讓他學習愛,光明和和平的意識,但是撒旦只有越來越墮落,由於他過人的智慧和力量,讓他聯合獵戶座的爬蟲類外星人,組成獵戶帝國(光明會是它創造的),一起向第六次元的天琴星,7到9次元的仙女星系發動無數次的戰爭。雖然每一次都戰敗,但是他要取代上帝的心沒有熄滅過。
經過很多世界,他在不同的星系及星球轉世,也發動了無數次的戰爭。即使是過了那麼多年,上帝還是希望撒旦可以返璞歸真,改過向善,因為他始終還是上帝最喜歡、把他當成自己的寶貝孩子的熾天使之一,在米迦勒眼中,他是他最愛的兄弟。
宇宙的大愛不是去消滅黑暗來證明光明,因為光明和黑暗本來就是從未改變過的恆定頻率的一直永恆狀態,在這種狀態之中,無論是宇宙的任何生物,包括邪惡和善良的,都被上帝的大愛包圍,這就是上帝最偉大的內在,永恆不變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