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投票決定未來 20參政翻轉世界
在「329」青年節前夕,國民黨團今(27)上午召開記者會,與6位17至22歲青年,共同宣布完成40位黨團成員連署,提出《憲法》修正案版本,將投票權、參政權分別下修至18歲、20歲,落實青年擴大民主參與,今天將連署修正案送交立法院,請立法院長儘速召開有關成立修憲委員會的朝野協商,呼籲執政黨共同參與,回應年輕人的訴求,不要阻擋《憲法》修正案,儘速成立修憲委員會。
主席江啟臣表示,今天是國民黨改革最重要的一天,過去總認為與年輕世代有所距離,但在這次憲法修正案提出,展現國民黨對年輕人的態度,透過憲法修正案的提出,讓年輕人有能力、機會參與公共事務。江啟臣指出,在新興世代網路資訊蓬勃的現在,年輕人在新興議題上,透過網路發表自己的意見,甚至在議題討論的成熟度上,甚至超越目前的政治人物。國家社會的未來,包括法律修訂的參與,年輕人有權利參與、有責任參與,與其在體制外透過陳情、抗爭,倒不如讓他們成為自己的代議士,為自己的權利發聲、捍衛,打造他們自己的未來。執政黨民進黨過去也口口聲聲提出參政年齡下修,也請民進黨趕快回應年輕人的訴求。
書記長蔣萬安表示,傳統政治都是由大人來替年輕人做決定,但是有沒有傾聽、明白年輕人需要甚麼?國民黨團認為,當年輕人承擔相對義務時,也必須獲得相對的權利,讓他們參與政治,決定自己的未來。蔣萬安指出,政治已經是生活一部分,不需要刻意地避開、過度的淤渲染,民主就是擴大參與公共事務,政治人物不要再是嘴巴講講「年輕人是我們的未來」,而是讓年輕人實際參與政治,一起決定未來。
總召林為洲表示,國民黨團完成40位委員連署《憲法》修正案,今天將送交立法院,國民黨團請求院長儘速召開成立修憲委員會的朝野協商,透過成立修憲委員會,進行修憲審查程序,國民黨團將全力推動實踐。下修投票、參政權讓年輕人可以掌握自己的未來,擴大共同參與,例如課綱修訂等,透過選舉、被選舉產生代表年輕世代影響力的政治人,參與屬於年輕世代的事務。
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奕華表示,國民黨從憲法修正案提出開始,展開雙臂擁抱年輕人,一起為國家、社會而努力。林奕華指出,立法院上一屆也曾提出類似的修憲案,但是執政的民進黨掌握國會多數,卻遲遲未成立修憲委員會,口口聲聲重視年輕人,卻什麼事求也不做,倘若這次修憲委員會無法成立,民進黨說支持年輕人,也只是虛晃一招,呼籲民進黨不要阻擋,讓下次選舉就能投票。23歲時開始參選的藍委楊瓊瓔表示,希望這次提案能夠達陣成功。
宜蘭17歲高中生蘇同學表示,在資訊發達的世代,年輕人無論在媒體識讀、思考,都比過去要來的豐富,相對於對政治關注度也越來越高,亦能接受新思維、新作為,因此無論在下修18歲有投票權、20歲有參政權,都能夠讓年輕人的想法,讓更多年聽到我們的聲音。文化大學19歲戴采緹同學強調,十八歲已經可以投公投票,公職投票為什麼不能跟公投一樣?18歲要負刑事責任,為什麼投票不能比照?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10的網紅沈智慧官方頻道,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道交條例第18-1修正案提交院會逕付二讀提案,12月6日上午被民進黨以立法院「人數優勢」,用1分鐘的時間否決了。那個晚上,我的心情難以平復。我想不透民進黨立委怎能如此「狠心」,退回這條交通安全民生法案?難道他們以為天天上演的車禍事故,和他們無關嗎? 表決之前,我在議場內奔走溝通,和民進黨立委說祖孫...
憲法修正案提出 在 沈智慧官方頻道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道交條例第18-1修正案提交院會逕付二讀提案,12月6日上午被民進黨以立法院「人數優勢」,用1分鐘的時間否決了。那個晚上,我的心情難以平復。我想不透民進黨立委怎能如此「狠心」,退回這條交通安全民生法案?難道他們以為天天上演的車禍事故,和他們無關嗎?
表決之前,我在議場內奔走溝通,和民進黨立委說祖孫遭砂石車輾斃的悲劇,我拜託他們,如果今天不能逕付二讀,這個法案在這一屆就沒機會通過了。
表決結果揭曉,民進黨以人數席次優勢否決提案。我站在議場內,用憤怒到幾近咆哮的聲音,著對著民進黨男男女女立委吼叫:「大型車,一個禮拜有3位大學生被撞死,一年有40幾萬人受傷,受傷的6千多人重度殘障,死亡3000多人。要修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為人民生命安全把關,居然被你們表決不通過。你們眼中有老百姓嗎?你們還有人性嗎?」。「不過是一條保護人民生命的法案,你們民進黨還要分藍綠嗎」?
然而,在那個時候,在我眼前卻是這樣的畫面:「民進黨立委老神在在坐著,不屑理我。他們表情冷漠,視線不敢(或者不願意)看我」。我又叫又罵停不下來,有人受不了回了一句「誰知道你要提什麼法案」?天啊,他們在上演「集體驕傲」,他們讓我看到「鄙視民意的嘴臉」。選民啊,真希望此時此刻你與我在一起,我們一起看看這些人的嘴臉啊。
我真的氣炸了。
提案被民進黨否決的晚上,電視又在報台中發生大型車肇事的新聞,一死一傷,我真是難受極了。新聞報的車禍,應驗了警大教授蔡中志的警示:「又是大型車肇事,又有不認識的人家庭破碎了」。
我在草擬道交條例第18-1修正案時,蔡中志教授曾告訴我「大型車肇事天天在發生」,他要我「趕快修法力求降低破碎家庭的機率」。
觸動我提案修法的是「台中祖孫無辜遭砂石車輾斃事件」,居仁國中女生「宥潔」坐阿嬷的機車,在全程遵守交通規則,沒有違規的情況下,兩人無緣無故被砂石連結車輾過,支離破碎,臉都認不出來。
我眼前浮現了這些日子以來,一幕幕畫面。
在告別式上,居仁國中校長不捨宥潔離去而狂哭,我也揪心。我到宥潔家拜訪將近一個半小時,宥潔媽媽從開始談話到結束一直止不住的淚。我幫受害者家屬召開記者會場,宥潔阿公、舅舅、阿姨除了淚訴,也勇敢的站出來呼籲「重視大型車肇事要趕快修法、要進行教育、大型車行業管理」,這些人的聲音、影像都浮現在我眼前,抹也抹不掉。
專家學者、受害家屬和我,在宥潔和阿嬷離開的第52天,只期盼通過一個法案來為預防大型車肇事邁出一小步而已,這樣一個小小願望,卻被民進黨立委驕傲不屑的退回了。是你們席次太多嗎?還是你們為了立法成績還在打藍擁綠呢?
你們這一擋,會有多少人成為「道路冤魂」?你們這一擋,無視多少人付出生命的代價?漠視多少人參與法案的心血呢?
現在的民進黨立委啊,你們真的不如從前推動台灣民主時期那些有遠見的人,你們現在「只顧自己吃飽啊」!
蔡中志教授建議從「祖孫悲劇」案先修一條法律來邁出第一步,他說交通安全法規需要大翻修,他願意幫忙我立法擬稿。所以我才先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8條之1」。主旨是「大型車強制加裝視野輔助系統」,彌補行政規則法律強度不夠的漏洞。
在12月4日的受害人家屬記者會後,有一位媒體記者私下問我:「委員,這條法律修正案可以不可叫做宥潔條款?」我說,「你想這樣說,我也沒意見,不過我覺得這條法律比較接近『宥潔啟動修法』的概念」。因為這件事的衝擊和深入了解,我要啟動交通安全法規大翻修的工作。
我和記者說:「你知道嗎?學者專家建議教育部把交通安全放進課綱,教育部都不同意。你就知道,我們有太多立法工作需要去做」。
我為了法條能在本會期結束前通過,將法案透過國民黨團提案,提案文書上可以看到黨團總召曾銘宗,台中市立委江啟臣、顏寬恆和沈智慧的簽名。但是,只因為民進黨席次太多了,他們反對,我們的提案就過不了。
這整件事讓我看到台灣民主深深的危機。原來民進黨不用執政成績,只要選舉靠抹黑就可能贏。原來民進黨拿人民納稅錢「養網軍,罵人民、嚇人民」,也可能選贏。難怪民進黨立委當選後,都心甘情願變成蔡英文政府的「投票機器」,包庇放水蔡政府倒行逆施,也自願放棄為人民質詢政府的權力。
這也難怪,高鐵300萬、總統專機走私菸、肥貓酬庸、養網軍罵人,民進黨立委不但不質詢,可能自己也身在其中呢。
蔡英文政府以為把人民洗腦成功了,人民就變成「瞎子」,反正什麼都看不到,他們顛倒黑白在野黨也沒辦法。老天爺啊,這樣不對吧!
這屆立委民進黨的席次太多太多了,多到他想擋什麼法案,都擋得掉。想通過什麼法案,都通得過。還要等35天,人民才能等到用選票去換掉他們的機會。
向車禍受害者家屬說聲抱歉,我們沒做到讓法條在這一屆通過,也向蔡中志教授說謝謝,他承諾要和我一起在下屆立委做「交通安全法規大翻修」的工作。
除了大翻修交通安全法規,我還要努力認真打拼來實現受害家屬的心願,從教育、行業管理多管齊下。交通安法規全面檢視,好好修法。用完善的法律來減少交通事故,提供一個任何人每次出門,都能好好活著回家的無懼環境。
憲法修正案提出 在 蔡旺詮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繼市議會總質詢,第四次、第五次大會中向賴市長提出應適度調回房屋稅漲幅後。於第六次市政總質詢2017/10/25蔡旺詮議員再度提出臺南市房屋稅課稅爭議,認為台南市90年7月以後之建物於105年適用1.67倍之稅率,同時追溯15年根本是罔顧程序正義,如此突擊性大幅調漲以致人民生活財產受到嚴重衝突,已經破壞人民對政府之信賴保護原則,且對人民而言是真正突擊之不利益。
蔡旺詮指出,民國83年12月公告的大法官釋字第369號房屋稅法與土地法第147條與第187條內容有衝突,本應該檢討修正,然事過20多年行政與立法仍未完全解決此法律爭端,只修房屋稅條例卻遺漏土地法第187條,以致房屋稅調漲尚缺正當性。他認為中央賴院長應接地氣提修正案與立法院一同解決此法律爭議。
蔡旺詮強調,政府因人民而存在,每3年檢討房屋稅都不調漲,如今因為一只中央公文說30年未調漲,竟然一次調漲個夠,臺南市更是六都首創追溯15年課徵房屋稅,人民荷包失血怨聲載道。
蔡旺詮表示,房屋稅之調整應秉持憲法法律原則,保護人民權益不受侵害,立法意旨有利當事人可溯及原則,不利當事人不可溯及原則,公共政策行政處分應兼顧比例原則及人民之可期待信賴保護,行政立法怠惰、法律衝突、人民無辜,建議市府應調降房屋稅比照台中市政府的作法,而行政院也應做出全國一致性的天花板限制以防止如雙北兩市兩倍的漫天漲法,否則不排除和人民一起打行政訴訟或政策性的公民投票來解決。
憲法修正案提出 在 陳其邁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選罷法修正三讀通過 人民勝利
2014年國民黨強行通過服貿,人民終於不滿馬意立委,只有上意,卻沒有民意,開始發動割闌尾行動,但都功敗垂成。
今年3月15日,我和割闌尾的朋友一起召開「罷免制度修法最後一哩路」記者會,今天終於走完這最後的一哩路。
上一屆立法院中,民進黨團就提出降低門檻的提案,但國民黨不僅將法案阻擋在程序委員會中,前藍吳育昇甚至反其道而行,提出罷免連署需檢附身份證影本,惡意墊高罷免門檻。
這樣的狀況在政黨輪替之後露出曙光,我在擔任內政委員會召委時,主持5次會議審查選罷法,一次協商,經過與各團體、政黨協商,今天終於看到修正案順利三讀通過,體現了還權於民,這是屬於人民的勝利。
憲法賦予人民選舉與罷免的權利。但國民黨幾次修法中,尤其是1994年環保團體在發動罷免擁核立委,國民黨竟惡意將罷免門檻調高到雙二分之一,也規定選舉與罷免不得同時舉行,因為這個門檻讓罷免變成不可能的任務,變成只能選舉不能罷免。
今天,選罷法修正案順利三讀通過:提議門檻由2%降低為1%,連署門檻降由13%降低10%;刪除罷免不得宣傳的規定;罷免通過條件由二分之一門檻,降低為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
憲法修正案提出 在 修憲程序須經立法院委員¼ 之提議, ¾ 之出席 的推薦與評價
... 提出「調降修憲門檻」修憲草案版本,以同時兼顧憲法的穩定性與修憲可能性 ... 之決議,並於憲法修正案公告半年後,經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 ... ... <看更多>
憲法修正案提出 在 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 案意見發表會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中華民國 憲法 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 修正案 : 第一條之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 ... <看更多>
憲法修正案提出 在 [新聞] 柯文哲主張推「內閣制」 高階文官、國營- 看板Gossiping 的推薦與評價
台灣不是總統制,嚴格來說是半總統制
提的人大概也不知道差別在哪
意外的是,號稱務實理性的會提內閣制
改制首要條件:修憲
台灣修憲有多難,規定如下: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
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
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基本上沒天時地利人和台灣是不可能修憲成功的
這就要問問當初訂憲法的腦子在想啥?
歷史共業也只能這樣。
既然不可能修憲,內閣制就只是嘴砲
騙騙支持者,大家自嗨一下,說你不支持就是有鬼
大概就是同一套,不用證據 說你有罪就有罪的K式邏輯
至於內閣制會不會比較好也很難說
國會多數黨可以組閣,立法行政權不分家,不敢想阿
然後期待國會多數黨會同意少數黨行使不信任投票?
都一把年紀了,用膝蓋想想這有可能嗎?
不外乎就是小黨賭一把關鍵少數,想綁架多數民意為所欲為
務實理性阿,先說服人民有辦法修憲再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34.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6790188.A.884.html
所以候選人可以隨便亂說台灣的制度嗎?
※ 編輯: cheng7 (118.165.34.92 臺灣), 10/09/2023 02:59:39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