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戡發文指出,某臺大教授的著作有多處抄襲,我看完之後十分駭然。因為張亞中老師曾對蔡英文的論文事件發表評論:「倫敦政經學院不是正規大學」,著實是金玉良言啊!現在張總校長是不是也會發出正義的怒吼:「臺大出這種教授,不是正規大學。」
.
這樣的話,還真的虧大了,因為我才剛拿到畢業證書誒!早知如此,要選最正規的孫文學校就讀。不過似乎不必多慮,前述所指臺大某抄襲教授正是張亞中本人,張總校長是不會自我批評成非正規教授的。心中大石瞬間卸下,所以我拿到的,應該還能算是正規證書吧。
.
———(以下李戡全文)———
.
《張亞中,你抄錯行了!》
.
張亞中1998年出版《兩岸主權論》(台北:生智文化,1998)一書,不止一次抄襲楊永明1996年發表在《政治科學論叢》第七期的論文<民主主權:政治理論中主權概念之演變與主權理論新取向>。關於證明抄襲的方法論、抄襲者慣用的掩蓋手法和心態,我在《蔣介石日記的濫用》(被中共查禁)裡做了充分論證。現在我用這些方法,來還原張亞中怎麼抄襲楊永明,而且還抄錯行。
.
一、《兩岸主權論》第9到10頁,張亞中寫道:
.
國際法百科全書亦將主權定義為「一個國家獨立於其他國家之外,且於法律上不受其他國家的影響,以及國家對其領土和人民的政府權力享有最高性,與排他性的管轄權」。【注釋是「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Installment 10., (Amsterdam: North-Holland Publishing and Company, 1987), pp.397-418, at pp.403-404.」】
.
這段引文,和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4的段落幾乎一模一樣:
.
國際法百科全書定義主權為「一個國家獨立於其他國家之外,且於法律上不受其他國家的滲透影響,以及國家對其領土和人民的政府權力的至高性和排他性的管轄權」【注釋是「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International Law, op.cit., p.404.」】
.
楊永明和張亞中都引用了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的內容,不過楊永明漏寫了書名中的Public一字,我們翻開這本書第404頁,可找到楊永明引文對應的原文:
.
State sovereignty now meant a State's general independence from and legal impermeability in relation to foreign powers, and the State's exclusive jurisdiction and supremacy of governmental powers over the State's territory and inhabitants.
.
這段話明明出現在百科全書第404頁,而非第403-404頁,為什麼張亞中會寫成「pp.397-418, at pp.403-404.」?
.
二、這個「兩段式頁數」的寫法,正好出現在楊永明論文頁143-144:
.
為方便區分起見,學者稱描述國家內部的主權概念為「內部主權」(或「國內主權」),而在國際法上的應用則被稱為「外部主權」(或「國家主權」)。【注釋是「See 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International Law, Rudolf L. Bindscdhedler et al eds. (Amsterdam: North-Holland Publishing and Company, 1987), pp.397-418, at pp.403-404.」】
.
我們翻開百科全書,果然分別在第403和404頁看到「external sovereignty」(外部主權)和「internal sovereignty」(內部主權)的用法,說明楊永明的注釋沒問題。奇怪的是,楊永明這段引文,也出現在張亞中《兩岸主權論》第10頁:
.
有些學者區別主權的概念為「內部主權」與「外部主權」,前者指的是描述國家內部的主權;後者指的是國家主權在國際法的運用。【注釋是「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op.cit., p.404.」】
.
由此可見,張亞中抄錯行了!張亞中根本沒看過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這本書,他這兩個出處,都是直接抄襲楊永明。名詞解釋那段,張亞中為了掩飾抄襲痕跡,故意在楊永明翻譯的引文裡改動數字,例如他省略了「滲透」兩字,殊不知這樣一省略,嚴重扭曲原意。換句話說,如果張亞中親自翻過百科全書,根本沒道理漏掉這個字。張亞中改動完楊永明翻譯的引文後,以為大功告成,在抄注釋的時候,卻不小心抄錯行——他該抄的是頁404,卻抄成了楊永明的另一個注釋頁397-418和頁403-404。另外,「內部主權」和「外部主權」那段,張亞中本來該抄頁397-418和頁403-404,卻抄成頁404。
.
三、除此之外,張亞中《兩岸主權論》頁8的引文「國家在其範圍內有宣稱不受其他限制和控制的自由,則必須同樣承認其他國家在其範圍內也有相同的自由。」【注釋是「F. H. Hinsley, Sovereignty (New York: Basic Books, Inc., 1966), p.158.」】這段話和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4「國家在其範圍內有宣稱不受其他限制和控制的自由,則必須同樣承認其他國家在其範圍內也具有相同的自由」只有一字之差,在張亞中自稱看過原文的情況下,他的中文翻譯和楊永明翻譯的幾乎一模一樣,只是將「具有」換成「有」,顯然構成抄襲。
.
四、同樣道理,張亞中《兩岸主權論》頁20的段落「國際法學界也開始強調民主制度是一項逐漸成形的國際規範,「民主統治」被強調為國家與政府合法性的構成要件之一。」【注釋是「Thomas Frank, “The Emerging Right to Democratic Governanc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86, No.1 (Jan. 1992), pp.46-91.」】這段話,張亞中抄自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7的段落「國際法學界也開始強調民主制度是一項逐漸成形的國際規範,民主統治(democratic governance)被強調為國家及政府合法性的構成要件之一。」【注釋是「Thomas Franck, “The Emerging Right to Democratic Governanc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86, No.1 (Jan. 1992), pp.46-91.」】張亞中除了把「及」換成「與」,其他地方一字不漏照抄楊永明。
.
五、同樣道理,張亞中《兩岸主權論》頁20-21的段落「更有學者指出政治參與權已經成為一項普遍性原則,應該受到國際法的保障。」【注釋是「Gregory H. Fox, “The Right to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n International Law”, Yal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 17(1992), pp.539-607.」】這段話,張亞中抄自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7「福斯(Gregory Fox)更指出政治參與權(political participation)已經成為一項普遍性權利,而應該受到國際法的保障。」【注釋是Gregory H. Fox, “The Right to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n International Law,” Yal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 17(1992), pp.539-607.」】張亞中除了把「權利」改成「原則」,其他地方幾乎照抄楊永明。
.
凡是引用的文獻不是自己親手翻閱、而是從別人文章看到的,一定要加上「轉引」兩字,否則就是抄襲。這五個案例中,張亞中在注釋裡除了交代文獻來源,後面全都該加上「轉引自楊永明,<民主主權:政治理論中主權概念之演變與主權理論新取向>,頁XX」,但他都沒有。張亞中讀了兩個博士,必定了解學術規範,卻仍故意為之,有何資格動輒以「張老師」姿態教育別人?光是在《兩岸主權論》的其中一章,張亞中就有五個注釋抄自楊永明。有了這項紀錄,我很好奇張亞中在《歐洲統合:政府間主義與超國家主義的互動》(台北:揚智文化,1998)書裡引用的大量英文文獻,以及在《德國問題:國際法與憲法的爭議》(台北:揚智文化,1999)書裡使用的大量艱澀冷僻的德文文獻,其中有多少處可能有類似這樣的行為?
憲法取向解釋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神父的鹽
.
高虹安與名嘴朱學恆、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合唱「塔綠班之歌」嘲諷民進黨及其支持者,歌詞為「塔綠班,塔綠班,綠畜生氣有夠讚,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以「綠畜、塔綠班」羞辱選民,遭批評後,回應「我為什麼整個晚上不說話,因為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會對號入座」,並稱「塔綠班」此詞引起大眾共鳴,是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高虹安並拜託國防部趕快徵召她,讓她潛入敵國唱歌撕裂他們,並再度重申真正撕裂族群製造對立的,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高虹安質疑,批評她的人為什麼在疫情導致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卻只檢討她唱歌. 高虹安認為,批評她的言論的是一種霸凌行為,她說霸凌她的都是塔綠班,塔綠班將會深深的刻化在民眾的心中,成為你的名字.
.
(以上摘自wiki)
.
一個立委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把與自己意見不同的選民罵成是綠畜,我認為這樣的行為已經令國會殿堂蒙羞,而且正在拉低民意代表的水準-人民最基本的要求,一個立委不要出口成髒,沒想到,台民黨的立委連這一點都做不到.
.
我想,任何一個民意代表都必須對此提出譴責,這不但是踐踏立委的專業,也是破壞民意代表的名譽,人民也會提出質疑,是否花費稅金,付出選票,只是為了養出一個立委,登台演唱「塔綠班之歌」,怒罵綠畜,並說,她是在反映公民意見.
.
高虹安想像的立委,是跟民眾站在一起罵髒話,詛咒其他黨派支持者,其實,這不用立委來勝任,隨便找一個升斗小民,在路上潑婦罵街即可,或者找一個三歲小孩,沒有行為與自主能力,也無法判斷是非,給她張歪歌歌詞,叫她照著稿唱.這也是她辯解之詞,她只是應別人的要求唱一首歌,歌詞皆非她創作,她不懂歌詞意思,看不懂中文,還在學ㄅㄆㄇ,只是覺得這個怪叔叔對她很好,給她一顆糖吃,所以她就聽他的話,別人叫他幹什麼就幹什麼.
.
她把一個民意代表,當成一個未成年的小女孩來做,這是不可理解的.
.
要知道,就算一個小女孩做出這種事,回家也會被爸媽教育,加以訓斥不能隨便罵髒話,不要收陌生人給的歌單,但她的行為似乎沒有人能制止他,彷彿缺乏監護人的看護,使她失去教養.唯一像是監護人的東西,是她的上司,台北市長柯文哲,而他正是滿嘴「塔綠班、聖蟑士」的起頭者,不免讓人懷疑,她是否耳濡目染,有樣學樣,或者這就是市長教她這麼做的,在高虹安罵人了以後,市長還站在她身旁,稱讚她做得很好,稱她出口成蟑的舉動,贏得了龐大的網路聲量,這下子她的蟑話路人皆知了,就連彰化人都知道這個看似成年的小女孩,當眾罵人髒話,不免令人感嘆,有什麼樣的父母,就教出什麼樣的孩子.
.
高虹安說,「難道你們沒有看到塔綠班這個詞是怎麼在網路上瞬間爆紅成為熱門關鍵字、引起大眾共鳴嗎?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豈是我一人可以操縱?」
.
不知道這個大樹鋸專家,是怎麼把網路聲量看成是對自身行為的認同,網路聲量,有正面,也有負面,也可以經由少數一群極端的人,不斷刷洗歧視性的話語,而躍上版面,現在,「高虹安」這個詞,也成為網路上瞬間爆紅的關鍵字了,它是否意味著大眾的共鳴、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在我看來,它比較接近負面的意涵.
.
高虹安說,塔綠班和聖蟑士,是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在網路上恣意出征不合黨意的公民意見,意圖引發寒蟬效應的反諷」.
.
這些話的理解,透露出常識的缺乏,短短幾個句子,卻有諸多謬誤,令人不知如何吐槽起,為了自己咒罵與羞辱別人,創造出這麼一大串歪理,也真是令人佩服起人類的本能,一種自利取向的自我防禦機制.
.
首先,事件發生之初,不就是高虹安莫名的唱起一首歌,羞辱起不相干的民眾?歌詞中,毫無道理的指涉泛綠本土派支持者,是塔綠班,並以激怒他們得到自己的歡愉「綠畜生氣有夠讚」,並且糾眾和她一起發出暴言,塑造大家都厭惡的氛圍,要其他人跟隨他們一起進行集體嘲弄,「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
.
這與其說是一種反諷,不如說是惡意的嘲笑,而且是沒有目的,也沒有原因的,並沒有人冒犯她,此前,大家並不特別關注這個人,甚至不知道她的存在,而她藉由戲謔一群人,討好一群人,為自己博得優越感,吸取其他人的關注.
.
反諷,還要有一個諷刺你,你加以反擊的對象,講白了,高虹安這種行為,就是單方面的網路霸凌而已.
.
當自己進行網路霸凌的行為,被看不下去的人批判,卻稱自己遭受到網路霸凌,加害者反倒變成被害者,這邏輯的弔詭,也令人瞠目結舌了.
.
再者,作為一個民意代表,妳千不該,萬不該,去謾罵選民,就算他們是別的黨派的支持者,這是從政者的大忌,民意代表,你監督的對象,是政府,不是人民,人民反倒是要監督你的對象,確保你是否有正確的反應民意,立法、審查預算、質詢、召開公聽會,監督你是否有完成自己的工作,你要質詢的是各部會,而不是質詢人民是否偏激,是否是塔綠班.代議士(representative)指人民賦權與民意代表,代替自己行使權力,制定法律和管理公共事務,實行間接民主,這個代替並非出賣或者轉讓,誠如人民並沒有將自身之權利無條件賦予主權者,在人民與政府之間,代議士作為一個中介者,是人民的辦事員,換言之,和政府一樣,都是人民的僕人.
.
主權在民,誠如盧梭所說,「要尋找出一種結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來衛護和保障每個結合者的人身和財富,並且由於這一結合而使每一個與全體相聯合的個人又只不過是在服從自己本人,並且仍然像以往一樣地自由.」政府與人民與代議士的關係,便是基於社會契約,人們放棄天然自由,獲取契約自由,從自然狀態進入社會狀態,從本能邁入道德和公義,這就是社會的自由.
.
「人生而自由,卻無處不在枷鎖之中」,一個人倡導的絕對自由,就意味著剝奪另一個人自由,當個人尋求自己的利益至上,彼此的利益就會產生衝突,社會契約的產生的前提便是基於公共意志,
.
「我們每個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於公意的最高指導之下,並且我們在共同體中接納每一個成員,作為全體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公共意志在於接納每一個成員,以群體的福祉作為發想,而非單一個人或一個小群體,是所有個體結合而成的公共人格,是主權者,而人們參與其中,換言之,無論是人民/政府/代議士,都必須遵守這樣的社會契約.
.
如像高虹安一樣,身為代議士,卻指控她的主權者是塔綠班,是「另一群人」,「是極端份子」,而將這群人排除在命運共同體之外,並要她的另一群主權者去嘲笑他們,貼標籤,進行仇恨動員,獵巫,與霸凌,這比較符合她口中的部分激進支持者,而這就是毀壞契約的行為,她應該自行辭職,或由人民制裁.
.
而這樣的制裁並不會是另一種霸凌.
.
該立委的薪水來自於全體人民的納稅金,這是不分政黨色彩的人所貢獻;該立委的權柄來自於全民參與的民主政治架構,而這是基於2300萬人的公共意志,所賦予,要求他進行質詢與立法代議士的義務,這些人無論政治立場為何,政治選擇為何,支持哪一個政黨,贊成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是他們自由的選擇,來自於他們的自由意志,並不能由代議士決定,或者干涉,甚至將之作為一種攻擊性的理由,攻擊自己理當付出責任的對象,純粹是因為人民不選擇她或她的政黨,或者不遵從她的個人意圖.
.
如果你要檢討政府的防疫,應該提出你的論述和客觀依據,與哪些需要改進的地方,凸顯其不足之處,但絕非檢討選民是綠畜或是塔綠班,這不會對防疫有任何幫助,只是單純地進行惡意攻擊和羞辱,根本是搞錯對象.立委就職都必須宣誓效忠人民與憲法,憲法即規定,議會必須具有有自治、自律之權責,議案之討論、質詢等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為限,始有免責之權,如與會議事項無關,而為妨害名譽或其他顯然違法之言論,則係濫用言論免責權;而權利不得濫用.
.
高虹安此舉,是在違背自己的誓言.
.
而立委之議事攻防、辯論、溝通的過程,其判斷標準為「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白話來說,你可以向民眾陳述利害關係,爭取他們認同,而不是強制人民遵從自己的意見,反對者的意見都打成對立群體,進行抹黑和汙衊,比起黨意,極端的個人主義更令人無法苟同,前者仍符合民主的範疇,後者傾近於將自己當成一個暴君或奴隸主.
.
很明顯,汙衊人民是塔綠班或者綠畜,並不屬於「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相反的,它屬於侵害公民存在的負面成分,壓制人們表達自己的主張,才有可能製造所謂「寒蟬效應」,當人民表達自身的主張時,隨時會被代議士貼上恐怖份子的標籤.
.
這當中最荒謬之處,那就是代議士拿人民因染疫而逝去800條人命,合理化自己對人民羞辱和歧視的行為,她似乎忘了,她才有質詢權以及代議的職權,而人民並沒有,她說「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事實上,這是她的工作,她不去做,要人民自己去做,而這發生在她被檢討唱歌的情境,只要人們質疑她為何罵人是塔綠班,就必須代替自己去質詢政府,如果你做不到,就不能質疑她,要接受她的羞辱.一個代議士,主動拋棄了自己的工作並對著自己主僱惡意的謾罵,並拿他人的悲痛,來為自身歧視言論進行背書,可以說,符合亞里斯多德所稱的「惡行」(adikema).
.
我們不會說,羞辱與歧視是一種民意,霸凌與嘲笑是公民的行為,「塔綠班」是一種惡意的標籤,框架在無辜的人身上,對於他人進行莫須有的指控,用意在於報復與逼迫他人服從他們權威,如同盧梭所說的自爽之愛(I’amour proper),把民主社會當成一種複雜的人際關係,為了經營這種人際關係,試圖與他人比較並進行貶低,他們想從他人的目光中確認自我存在的價值,藉由反覆激怒與刺激他人,引起別人不悅,討好極端的對象,取得他們的認同,他們越生氣,我越高興,越將他們非人化,越能建構自身的優越感.
.
這反映的是它自身的脆弱性,必須依賴他人的認同才能生存,必須試著去忌妒和怨恨,他們的戲碼才能繼續演下去,在這個螺旋之中,它是在服膺另一群主權者嗎?我想不是的,它像是在爭奪獲得支配自己的權力者的寵愛,一種怨婦式的忌妒,奴隸般的愛情.
.
塔綠班之所以是歧視的字眼,是因為它遭致了台灣本土伊斯蘭教信徒的反對,他們屬於客觀的第三者,就像柯文哲當初說「希特勒屠殺600萬人的歷史悲劇,是猶太人對國際上最大宣傳」,而遭到猶太協會所杯葛一般,台灣伊斯蘭協會對於ptt上「塔綠班、聖蟑士」的戲謔用語,認為是一種謾罵並且像是一杯毒藥,牽連無辜穆斯林,並認為使他們遭受到冤屈.
.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羞辱與歧視的詞彙,它所指涉的對象,以及加諸的語境,並不是由加害者所定義,那只會淪為二次傷害,加害者出於自利取向,必然會合理化自己的羞辱行為,認為他們十分合理,如此,就會出現「我所指稱的就是一群可恨的人他們應該被憎恨」,或者「塔綠班當然不是塔利班就如同塔利班早已不只是字面上的神學士」,這樣虛構的謊言,將原本人們欲脫離的傷害字詞,再度烙印在被害者身上,使惡意成為一種平常,將錯誤變成一種正確,原本應該被遏制的行為,變成強迫別人接受,而不許抗拒的日常,明明感受到了惡意,也確實被傷害,他們要其他人裝作沒這回事,掏洗人們的認知,只能默默的忍受,把他們惡意當成善良來解讀,為了少數人的慾望,施暴於萬物.
.
歧視與羞辱字詞,應該由受指涉的對象,他們的感受為主,以普世價值審視他造成的傷害性,塔綠班不是塔利班但卻將塔利班與之連結,如高虹安想指涉的對象是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她就直接說「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就好了,犯不著使用塔綠班,她也可以使用傷害較小的網軍或1450,但是否,從她本身的意圖來看,她故意使用塔綠班標籤他人,就是要讓觀者往塔利班神學士的惡行進行聯想,say,「他們就是那樣的人」.
.
以民進黨支持者來說好了,或者她所謂「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他們可曾去強暴婦女,或是殺害平民?他們可曾對公共設施進行恐怖攻擊?他們可曾解釋一部律法,剝奪女孩子的受教權力?他們可曾說,「女生不能養寵物」而在飼主前面槍殺他們的毛小孩?他們可曾毆打或殺死記者,阻止人們說出真相?或入侵電視台,用槍逼迫主播說出他們想令她說出的口不擇言?
.
沒有,而高虹安,作為一個代議士,說他們是塔綠班.
.
這令人想起黃士修,曾經攻擊立委王婉諭為「小綠燈媽媽」,他們慣性以「綠」作為一種原罪,並拿他人的創痛,使他人無法忍受,難以反駁,讓人陷入退無可退的境地,而諷刺的是,當神學士把女性當成羔羊那樣宰割,身為一位女性,卻把兇手的暴行嫁接在不相干的人身上,這是在利用太平洋一端的受害者,拿著她們的吶喊聲,來為自己取暖,尋求共鳴.
.
神學士不是神學士,淪為負面的詞彙,塔綠班卻不是塔利班,是一種無害的歌頌,這理科出身的中文造詣,實在令人不忍卒睹,既要罵人,展現自身的惡意,又想要免於責難,掩飾自身的意圖,要其他人當這股惡意都不存在,不准別人批評,可以看見其中極度自私的想法.
.
作為塔綠班一詞的發源地與推波助瀾者,ptt八卦版與成衣商人,他們明確的使用這個詞,用來指涉所有泛綠的支持者,只要遇見泛綠支持者的存在,無論他們說什麼,贊同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來上一句「好的,塔綠班」,高虹安既然稱歌詞皆非她所創作,但又認為歌詞不是他們所定義的那樣,而是自己所獨創的那一種,「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這是沒有邏輯的,她獨創這樣的概念,又加以違反,對於這個詞彙有反應的「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是自己「對號入座」,凡看不下去她出口成髒,羞辱他人行為的人,都是一種霸凌,而霸凌她的人又會將自己的言行舉止,刻在人民心底,塔綠班將成為「你的名字」
.
她早已將所有具有正常道德與價值判斷的人,看不下去她惡行的人,都當作是塔綠班,「只要批評我的,都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我說你是,你就是」,只要我爽,我就能將塔綠班貼在不合我意的人身上,而對我有利的人,就不是塔綠班.
.
這有點像是當初母豬教徒的「仇母豬不仇女生」,將女生分為好女孩、壞女孩,被我仇視的,就是母豬,遵從我的女孩,就是好女孩,不是母豬.在這邊,高虹安把她不同政治傾向的朋友,以及她認可的,就事論事的民進黨員和非民眾黨支持者,定義為「聰明溫暖的活人」,她「永遠也不會用塔綠班來稱呼他們」,至於她稱呼塔綠班的人,都是一群愚笨冰冷的屍體,她不需要在意他們的感受,然而,事實真的如此嗎?簡單的劃分成對我好的和對我不好的,孩童般的世界,我想,在她的朋友中,也必然存在不認同她羞辱他人行為的人,在她認可的非民眾黨支持者中,也有看不下她罵人綠畜的人存在,是說,正常人都會這麼認為,不過,在她眼中,就會突然被歸類成「不能就事論事」,哪怕,是針對她辱罵別人的這件事.
.
不符合我意的,就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證據就在於,她的定義不斷地再改變.
.
我不知道是不是理科的人,都容易產生這樣自我掏洗腦袋的見解.
.
PTT八卦版早前,在塔利班攻進首都喀布爾時,改版標「賀阿富汗酋長國成立」,成衣商人則在此時直播中表示,「塔利班以前就是一個政權,是後來美國人來,把塔利班政權趕走,這才是整件事的開端.」,並稱「美國人說走就走」.
.
可見,他們濫用這詞彙的前提,和其他人不同,是肯定塔利班的行為,並對他們展開奇異的同情,透露出他們隱約的反美情緒.
.
另一方面,他們又將「塔綠班」標籤在任何他們認為是本土派支持者的人身上,他們某種程度贊同塔利班的行為,又將他們的暴行轉嫁給其他人,無的放屎,這樣的行為,就是在認同惡意,轉移加害者的責任.
.
如同看一個強暴犯在強暴凌虐另一個女孩,他們一面大聲叫好,一面對加害者抱以同情,並大聲嚷嚷著,無辜的路人,你們是強暴犯,對著所有想幫助被害者的幫助者,說,你們就是那個強暴犯.
.
這樣的思維,無疑是一種共犯的思想,我們周遭的人們,出現了一群強暴犯預備軍,而高虹安唱起他們的語彙,並說,不是她創作的,是應觀眾要求,話鋒一轉,又直接指控「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不正是坐實了民眾痛恨的塔綠班?」、「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直接將塔綠班說成是刻畫在民眾心裡的你的名字,噢,我想她真正想說的,是已經刻畫在自己的心中,成為永遠的名字,她已經命定了,所有批判她的人,你們就是一群塔綠班.
.
但是她不敢說,說成是人民的.
.
遠方的人正在受苦,他們被用鞭子鞭撻著,被蓋上罩袍,遮住了眼睛和嘴巴,而一群人不同理他們的處境,不正視他們的痛苦,甚至捨不得別開眼睛,當作事不關己,看著一群人被奪去了自己的名字,被另一群人奴役,你不為他們發聲,反倒是把加害者的名字,當作是鞭子,試圖鞭撻另一群人,活在你身旁的人,也奪去他們的名字.
.
她們很痛苦,而他們卻很高興.
.
這樣的情緒,這樣的剝奪,和兇手又有什麼不同?
.
如果高虹安為了保護自己,而將自己周遭的人,都刻化成兇手的名字,那麼,神父必須為那些被削去自己臉孔的人,找回自己的名字.
.
我必須為和她同樣活在這座島嶼上的人辯駁,
.
台灣人,不是塔綠班.
.
然而,作為同樣活在島上的人,她必須意識到,她和其他人不同,她不是一個鄉民,或是名嘴,她是一個代議士,具有公職的身分,她具有著權勢,立法權,質詢權,要代替人民上國會殿堂,理所當然,具有較多的社會責任,必須以較高的道德標準加以省視,何況,她還任職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教育、文化政策的議案,難道她要用謾罵綠畜的眼光,去制定民眾教育的規準?用唱「塔綠班之歌」的方式,去審視族群的文化?而她犯了錯,不肯道歉的態度,難道不會有家長問「我要怎麼教小孩?」
.
誠如鄭太吉所說的,「過高屏溪,殺人無罪」,如果他不是一個代議士,他只是一個罪犯而已,他說的話不具備影響力,但他選上了議長,這就表示,他不同於一般人,他的話語,不可避免的會對公民社會造成極大的風險.
.
我不知道隨口說出「塔綠班、綠畜」的代議士,是不是認同「只要是綠的,辱罵無罪」,如果是,他擁有立法權,不知道會提出什麼樣的法案,來合理化自己的言語.
.
更重要的,她必須具有基本的常識認知,自己的話語,對照自己的職權,是如何的撕裂這個族群和社會,她絕非只是隨意唱歪歌的小女孩,如果她認為她是,請辭職,辭去自己的職務,想要罵什麼樣的髒話或是羞辱特定族群,沒人會理會你.
.
台灣的伊斯蘭信徒,並不認同塔利班的行為,認為少數人曲解伊斯蘭後還自詡為穆斯林,使得他們受到了牽連,而這份心情,轉化成同理,使他們精確的辨明了,那些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正在消費他們的信仰,將罪加在冤枉的人身上,正如其他人用塔利班的行為,對他們進行歧視一般.
.
他們感同身受,發出不平之鳴,人之所以為人,乃因對其他人的痛苦,能感同身受.
.
有些人不能,我們希望他們能.
.
願那些謾罵塔綠班和嘲笑綠畜的人,能使自己的心靈早日得到平靜,brother.
.
.
本篇文章的完成 感謝 #鶴 #林靖賢 tomoyo的贊助
.
【贊助神父的菸 尋找平靜心靈】
https://g6m3kimo.blogspot.com/p/blog-page.html
憲法取向解釋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神父的鹽
.
立陶宛同意台灣在其首都開設「台灣代表處」,這是台灣第一個設立「台灣」為名代表處所在的國家,特別是,是在與中國建交的邦交國.
.
這個消息對於台灣人來說,應該是一個震撼彈,在代表過往「兩個中國」的框架被突破,也代表台灣從「漢賊不兩立」的外交衝突中跳脫,有你就沒有我,然後儘管有任何外交突破,也必須冠以「中華」、「ROC」相關的東西,仍然不脫中國的掌握,過往,中國像切香腸一樣的以斷台灣邦交國的手法,作為懲戒,形塑國內政治壓力,而台灣只有單方面被壓迫的份,除了被壓迫,本土政權還必須被國內的華腦責備,馬英九時期我們的邦交國有多少等等,或者國內的知識份子,強調國家少了邦交國有多麼危險與孤立等等,這都使得我們某種程度必須陷入強暴者的邏輯當中-強者為所欲為,弱者只能承受,華腦人所奉行的「修昔底德陷阱」之中.
.
現在,有趣了,是台灣鬆動了中國的邦交國,台灣何德何能,哪來的金錢,拿來的拳頭比人大?無,價值而已.
.
曾經聽過一種說法,我有點忘了,大致上是,當台灣進行民主選舉的時候,中國把台灣的許多邦交國代表,都召入北京,當台灣選出本土派政權的時候,就準備斷交,給台灣難看,最後,親中派贏得了選舉,北京很滿意,於是叫這些台灣邦交國們,可以回去了,不管真實與否,這不難想像,台灣悲哀的國際處境,似乎無論是朋友或者敵人,都掌握在對方手中,形成了一種思維缺陷,兩邊都被掐死,怎麼走,也走不出去,我們依靠一些小島國們,為我們發聲,我們不能沒有他們,另一方面,我們的政府又被民間勢力責難,說撒錢給這些國家是浪費錢,每一次交流都要被審視是不是有秘密經費,挹注給這些國家.
.
有人說,這些小國與台灣建交,背後是美國暗助,但顯然,相較於中國的銀彈攻勢而言,美國也無法完全提供台灣本身無法與中國競逐邦交國的「保護費」,這不代表那些熱血沸騰為台灣發聲的小國無關緊要,而確實是有巴拿馬這樣的例子,儘管是親美,但是礙於中國企業將投資建造巴拿馬運河第四條大橋,以及簽訂自由貿易協議的經濟利益,仍然屈從於金錢外交,選擇和台灣斷交.
.
「與中國建交,就必須和中華斷交」,這是典型的「中華(Republic of China)」框架,蔡英文2016年才訪問過巴拿馬,2018年就被斷交,更顯現出台灣被中華代理的不可靠性,在這個中華框架裡,蔡英文簽下President of Taiwan(ROC),就被獎萬安以及國民黨一夥人,與中國環球時報同聲一氣譴責,說是搞「法理台獨」,蔣萬安稱蔡英文署名非常不洽當,應該要使用台灣的正式國名中華民國(President of Republic of China),Taiwan放後面,不可以顛倒過來.
.
而被斷交的時候,這一群華腦不譴責中國,反而繼續譴責台灣總統無能,搞台獨,這顯示,台灣靠著台灣的影響力,站上國際舞台,仍然必須被中華代理,而台灣只能是個地名,低等的存在,當台灣被霸凌以後,再由一群中華人攻擊,成功的時候,你只能像個小媳婦,榮耀由灰姑娘的姊妹們享有,失敗的時候,你像個奴僕,被後母和後母姊妹們痛罵,怎麼不把王子找回來給我們,而明明,從頭到尾,貢獻心力,無論是掃地還是準備好舞鞋,華衣,尋找機會,都是由灰姑娘完成的.
.
台灣的外交困境是,我們被兩個中華所霸凌者,一個在內,扼住你的咽喉,一個在外,直接施與鞭子,兩個人藉由剝削台灣,滿足自身最大的利益.
.
美國當年能做的反應是,召回與台灣斷交國的大使,而那時,也正是美中貿易戰開始的序幕.
.
現在,有趣的是,要召回大使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
針對立陶宛同意台灣設立「台灣代表處」,立陶宛表示「決心與台灣發展互惠關係.」
.
有華腦人這麼說著,「立陶宛要好人做到底,用中華民國的名義」
.
彷彿,立陶宛用「台灣」,不夠好,要用「中華」才是為台灣好.
.
同樣的灰姑娘陷阱,神父猶不能接受的是,這些華腦,在台灣試圖爭取外交關係的同時,不斷的進行意識形態檢查,不出一分力,在後頭扯後腿,還要像個家長一樣規定你應該叫什麼,不能叫什麼.
.
台灣被打壓的時候,華腦人不幫忙就算了,偕同加害者一同霸凌自己的國家.
.
台灣得到好處,又搶在台灣前頭,說應該要叫「中華」.
.
好一群蠹蟲.
.
許多人將立陶宛挺台的舉動,比喻為一種戀愛關係,在神父來看,比較是一種前輩對晚輩的認同.
.
而這個認同是至高無上的,神父很遺憾,似乎很少人對立陶宛有更多的認識,提到他們「獨立」的歷史.
.
當你知道立陶宛「獨立」的歷史,你會知道,這個伸出援手的人,是多麼熟悉的陌生人.
.
立陶宛,是波羅的海三小國,第一個發表獨立宣言的國家,也是第一個宣布更改國歌、國旗,最早脫離榔頭與鐮刀旗幟的國度(反觀台灣ㄎㄎ),而這個過程也是非常戲劇性的,當愛沙尼亞宣告主權以後,立陶宛並沒有跟進,為了安撫民眾,他們於是改國歌和國旗,但也因此這樣導致了兩面不是人,新的國旗讓境內俄羅斯人不滿,而沒有宣告主權,則導致了立陶宛人不滿,所以,立陶宛來個更直接的,宣布獨立.
.
值得一提的是,立陶宛的獨立過程也發生了名實之辯,他們首先將最高蘇維埃會議改名為「最高會議」,接著,選出薩由季斯團體作為主席,然後開始宣布獨立.
.
薩由季斯是一個特殊的團體,說實在,你看他的倡議很容易想到台灣,他是一個提倡反核、保護環境的左派團體,也是主張恢復母語、實行轉型正義,揭發史達林時期的真相、公開德蘇密約,取得對共和國經濟權更多控制的右派團體,你可以從中可以看出與台灣的連結性.
.
不只如此,立陶宛甚至是全世界最早實施女性投票權的國家.
.
宣布獨立後,立陶宛遭到了蘇聯的報復,不只斷水、斷電,更斷石油,還實施經濟制裁,這導致立陶宛的工廠因缺乏原料和動力被迫停工,照理說,這時應該有一群華國人跳出來喊拚經濟、顧肚子,發大財,然後反台獨-但立陶宛人的意志十分堅決,更重要的是,他們有聰明的腦袋,以及極高的合作意識,他們不會為這些被境外勢力煽動的話語所動搖.
.
立陶宛大搞反封鎖基金,然後從其他國家偷偷進口能源,沒有俄羅斯,還有烏克蘭,更諷刺的是,立陶宛乾脆就跟蘇聯在立陶宛的駐軍購買,蘇聯制裁了立陶宛卻彷彿在制裁自己,正如神父所說,經濟貿易絕非單方面的贈與或影響,那只適用在跪中的華國人身上,正常的經濟模型,你制裁與你經濟往來密切的國家,自身也要付出相應的代價,蘇聯對立陶宛實施經濟封鎖,結果自身依賴立陶宛的部分也斷絕,造成龐大損失,這使得制裁立陶宛的舉措變得無效.
.
當蘇聯的坦克開進了立陶宛,立陶宛付出了慘痛的代價,蘇聯認為,可以靠立陶宛的內奸發起兵變,還有經濟不佳,一舉推發他們獨立的政府,所以他們先叫一群在立陶宛的俄羅斯人進攻國會,沒想到,立陶宛的人們組成了人盾,全境的國民自發自發聚集,守衛最高會議大樓、廣播電台、電視塔、主要電話局,多達5萬人,現在的立陶宛人口數也不過292萬而已,這就如同一個台北市號召5萬人上去擋坦克,蘇聯軍對民眾開炮,有趣的是,竟有一部分蘇聯軍隊倒戈反而對蘇聯軍隊開炮.
.
事實上,蘇聯軍有一名軍官要求部下不要出去,他說,我們是要捍衛國家安全,不是與平民作戰,蘇聯也認知到,這些駐軍在立陶宛的軍人,根本不能相信,他們與立陶宛人已經產生了情感.
.
立陶宛人開始在黑夜裡唱歌,這就是著名的「歌唱革命」.
.
如果說,中國有一名坦克人,喚起了大家對中國民主化的希望,或者,當作中國人曾經追求自由民主的證明,立陶宛有14個坦克人,而且都被坦克輾過去-當蘇聯開著坦克,想要攻佔電視塔,在沒有網路的時代,那就是抗爭者的生命線,一群人高舉雙手,揮舞著立陶宛國旗,擋在坦克前面,然後有14個人死了.
.
但他們成功地守住電視塔,讓立陶宛的聲音傳播出去.
.
最後世界各國都震怒了,就連與立陶宛是世仇的波蘭也看不下去,紛紛譴責蘇聯的行為,因為他們看見了電視塔播出去的畫面.
.
這是一個奇異的景象,蘇聯控制了立陶宛大街小巷,但是立陶宛獨立政府仍然持續運作,他們佔領,卻彷彿是想離開的人,因為周遭國家的人民開始聲援立陶宛.
.
立陶宛甚至還舉行了獨立公投,在坦克的環伺與蘇聯軍隊的瞪視下,93.24%的投票者贊成獨立.
.
他們先宣布獨立,然後舉行獨立公投.
.
最後,蘇聯發生819事件,被迫撤兵,有人說,俄羅斯在立陶宛做的種種舉措,是壓垮帝國,使之解體的最後一根稻草.
.
波羅的海三小國的獨立史,可以說是近代獨派的教科書,那發生在什麼時候?不過1991年的事,那時,台灣正在搞野百合學運吧.
.
那被坦克輾過的14人,最後成為了立陶宛街道的名字,相反,台灣至今仍然一堆中正/中山/中國路.
.
在台灣,就連在學校裡師生投票命名南榕廣場,都被校方以具政治意涵/不中立,加以否決.
.
他們說,鄭南榕是恐怖份子.
.
恐怕,立陶宛那14人也是恐怖份子了,因為,當初蘇聯就是這麼說的,他們說,因為立陶宛人不聽勸告,跑到坦克前面,攻佔塔台,所以他們是恐怖份子.
.
若說台灣的民主路上少了什麼,我會說,是獨立.
.
若說此時的中華民國台灣,欠缺了什麼,我會說,是正義.
.
因為欠缺正義,所以才導致加害者與被害者顛倒,因為少了獨立,所以才讓一些害怕強暴的人,轉而手指著獨立自主的人是激進的,要為自己受的傷害負責.
.
這是一種服膺強暴者,歸謬幫助者的自私-這是一種遷怒,你們為何不體諒我消失自己與他人的言論自由.
.
這是一種避罰服從取向-我不是台獨.
.
在台灣,對自己說謊的人實在太多了.
.
包括什麼,美國不支持獨立,是因為台灣獨立後會倒向中共,這樣子自欺欺人的謊言,因為不想而不願,所以扭曲,因為災難性的想像,所以把自己的害怕解釋成是勇敢而且睿智的.
.
事實上,我們不會解釋香港,會因為反送中後而倒向中國,所以不應該反送中-應該要贊成送中條例,把香港人都送到中國去,或解釋香港存在著一群藍絲,或者支持中國,害怕破壞社會的和諧的人,就說,因為這群人存在,所以香港反送中後會親中.
.
或者我們解釋野百合運動,如同馬英九說的,他反對總統直選,在台灣地區選舉,要怎麼彰顯中華民國主權呢?怎麼精神上代表中華民國呢?
.
很不可思議吧,當年,為了維持中華民國,為了中國地區的代表性,為了這麼一個空虛的殖民者情結,我們必須被迫放棄自己的民主,「因為台灣人選的不算」.
.
可以這麼說嗎?廢除萬年國大,總統直選後,台灣會倒向中共!選出親共的人怎麼辦?那就不要民主了.
.
選總統以後中共戰機會來!會引起戰爭!事實上,1996年台海危機的確如此,為了阻止李登輝連任,中共的確要射出飛彈,但是,台灣人還是投下神聖的一票.
.
這關乎於,我們到底要為了多少「不正常」,放棄「正常」,將正常解釋成不正常,然後把不正常合理化成為一種正常.
.
通常,我們不會把已經發生的事,正在發生的事,歸咎於都是未來發生的事所造成的.
.
這是回歸謬誤.
.
當年反直選的人,直選上了總統,親中親共的人,當了八年,台灣從來沒有像當時那樣靠近中國與中共的光譜-馬習會,爆發了太陽花學運.
.
沒有在現在的中華民國體制之下,誕生出韓國瑜這樣的親中領袖,他喊著「守護中華民國!」,擔任直轄市的市長,不僅如此,還直接總統選票上的一個選項.
.
台灣獨立,並不會倒向共產黨.
.
現在的中華民國才會,並且不斷的,重複的發生,他們恰巧是反對台獨的一群人,由支持獨立的一方,抵制.
.
對於遙遠而不可知的未來來說,這個信念,這個未來,他亦守護住了現在的「維持現狀」.
.
如同賴清德所說的,他面對陳之漢的問題「民進黨主政,為何不台獨?」回答,「現在捍衛中華民國的,不是主張統一的人,反而是主張台灣獨立的人.」
.
未來,並不可怕,未來守護著現在,而沉浸在過去的人,他們一直為現在的所有人,帶來危險.
.
一邊緬懷過去,恐懼未來的人,是不可能守住當下的幸福的.
.
他只會讓你失去的更多.
.
我們終究必須問問自己的靈魂,想要脫離台獨的成分,是不是大過於脫離中國?如此,硬要解釋成我只是想要脫離中國,就是自欺欺人的謊言.
.
立陶宛也曾經凍結自己的獨立宣言,在宣布獨立後.
.
他們以69票對35票,否定了自己發下的諾言,與莫斯科談判,蘇聯也馬上取消了經濟制裁,供應石油和天然氣.
.
立陶宛這時,工廠裏頭有煤礦了,家裏頭有暖氣了,他們冬天,卻異常的寒冷,鞭子後的糖果,使他們填飽了肚子,但喪失了味覺,怎麼吃,都覺得不滋味.
.
他喝著火爐上烘好的暖呼呼的茶,心中的某個東西,卻徹底結凍了.
.
他們必須使他們融化才行.
.
立陶宛也飽嘗了「國際現實」這東西,也充分體會到了米國的「戰略模糊」,布希聲稱,蘇聯併吞波羅的海三小國,美國就沒有承認,所以也就排除了承認立陶宛獨立的可能性,但另一方面,他又宣稱蘇聯當局應該尊重立陶宛的獨立宣言,雙方要避免衝突.
.
我想,這不會被解釋為米國害怕立陶宛獨立後會倒向蘇聯,所以拒絕承認獨立,因為,獨立正是因為反對蘇聯併吞而起,獨立後,又怎麼會倒向併吞自己的人呢?而蘇聯正是和美國打冷戰的人,他們和立陶宛有共同的利害關係.
.
當歌聲響起後,冰塊融化了,冰島,承認了立陶宛獨立,然後,米國,承認立陶宛獨立.
.
當然,如果認為立陶宛這部教科書,付出的代價太龐大,還有別的,愛沙尼亞,拉脫維亞,他們都是第二本,第三本教科書,他們更加迂迴,也更加避開危險,雖然晚了點,但他們的歌唱革命,依然接續在立陶宛的後面,繼續唱下去.
.
波羅的海三小國,曾經手牽手,串起了人鏈,三個國家,200萬人,從立陶宛開始.
.
這是「黑絲帶日」,他們為什麼而串起,為了「蘇德互不侵犯條約」.
.
這個納粹德國和蘇聯的秘密協約,默認波羅的海三小國是蘇聯的勢力範疇,蘇聯堅稱三小國是自願加入的,這個條約證明了三國是被非法佔據.
.
他們不必再遵從蘇聯的憲法,因為波羅的海國家從來沒有在法律上屬於蘇聯,三國在二戰期間原為獨立國家,也可以合法恢復原有地位.
.
他們將自己的國家做成棺材,然後在納粹和蘇共的旗幟之下,象徵著自己的國家被吞併,要找回自己的主權,值得一提的是,納粹也是反共的,史達林也反法西斯,這兩個敵對的國家,他們為己群的利益犧牲三個小國的人權和自主.
.
台灣曾經也有二二八牽手護台灣的活動,牽起百萬人的人鏈,台灣,也曾經被號稱反共的法西斯政權給殖民統治過,如今,他們的遺緒不斷的和中共交換利益,出賣台灣人的自主.
.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
.
你說,波羅的海的小國-立陶宛,怎麼就這麼挺台呢?
.
好像是突然的一樣,沒有理由,有人說,一定是美國在背後指使.
.
非也.
.
如果你懂立陶宛,那你也會懂立陶宛怎麼會愛上台灣-那就像是東方自己的一塊分靈體一樣.
.
那段追求獨立自主的靈魂,被自己國家內俄羅斯人和共產黨偕同外敵侵犯的過往,那條人鏈.
.
立陶宛總是走在最前面,也是最勇敢的那一個,當他開始喊台灣的時候,就跟他當初喊獨立那樣,就跟他是踏上磁磚上,組成人鏈的第一個人,一樣.
.
當他開始,事情就不會停止.
.
世界各國將會跟隨他的腳步,一路「台灣」到底.
.
那就像是吹笛人,也像是山羊座的號角.
.
那是一種時間到了.
.
台灣獨立,不是你想不想的問題,願不願意的問題.
.
而是
.
「When?」
.
什麼時候的問題,brother.
.
.
【贊助神父的菸 展開獨立人鏈】
https://g6m3kimo.blogspot.com/p/blog-pag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