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黨在eID的立場
綠黨政策小組於2019年10月9日回覆台灣人權促進會內容節錄:
國民身分證加裝晶片,整合自然人憑證之功能,其目的與功能 #應該僅限於:#在網路電腦上進行使用者本人之身分確認。晶片身分證一旦開始應用,將會多增加查驗單位可留下每比查詢之晶片身分證使用足跡記錄,於保障國民個人隱私目的,#應修訂個人資料保護法限制國家基於行政必要或司法調查時之使用,並 #完全禁止民間單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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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晶片國民身分證與電子錢包功能整合,反對納入指紋、臉孔、虹膜、血管模式等生物特徵辨識。除國民本人及其同意外,#不得開放任何民間單位商業機構或其他個人能夠讀取個人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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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晶片身分證有其增升政府服務效率及擴充直接民主可能性的理由。然 #基於個人自由保障理由,#在法規及專責機關、#監管機制尚未完備時,#無需貿然全面換發,且一旦換發,亦應永遠保留民眾有權不開啟晶片功能,或僅領用無晶片之國民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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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合併整合現行分散於各主管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資料庫。綠黨主張各級政府單位所建置之 #國民個人資料庫應採封閉系統,不應與外部連接。綠黨同意政府應對現行各級機關之國民個人資料庫及未來數位身分證之使用、權限與技術與程序安全,進行評估,並修正、增訂相關法律。
應修訂個人資料保護法限制國家基於行政必要或司法調查時之使用 在 111年憲判字第13號- 憲法法庭網站 的相關結果
二、由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其他相關法律規定整體觀察,欠缺個人資料保護之獨立監督機制,對個人資訊隱私權之保障不足,而有違憲之虞,相關機關應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3年內, ... ... <看更多>
應修訂個人資料保護法限制國家基於行政必要或司法調查時之使用 在 個人資料保護政策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的相關結果
本署只基於法律規範要求及合法之目的,且在確實必要範圍內使用個人資訊。 6.1.1. 本署因營運所需取得或蒐集之包括但不限於個人之姓名、出生 ... ... <看更多>
應修訂個人資料保護法限制國家基於行政必要或司法調查時之使用 在 個人資料保護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的相關結果
有關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法律明文規定。 二、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