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應建置國民運動中心|
花蓮縣政府除了各級運動賽事選手的培訓外,有很大一部分的體育工作都是在做「全民體育」推廣,而此次花蓮縣主辦的全民運動會,正好也是在強調「全民參與」的理念,但據嘉彥的觀察縣府方面推廣全民體育的方式,大多都是以辦理單次形式的運動活動為主,然而嘉彥認為若要把全民體育做好、做成功,那縣府最主要的部分,應該是提供民眾一個容易到達且適合安全運動的場所。
而近年來運動、健身的風氣在國內外蔚為盛行,全國私人健身房如雨後春筍般的出現,然而私人健身房在這市場機制的經營運作下,必然為完全的商業利益導向,時常會無法滿足社會公益上的需求,亦無法達成所謂「全民體育」的核心理念,因此嘉彥認為花蓮縣政府既然在大力的推廣「全民體育」,那就更應該仿效各直轄市政府建置「國民運動中心」。
#以臺北市林國民運動中心為例
以台北市為例全市12個行政區內,都有一間國民運動中心的設置,且均是以OT或是ROT公辦民營委外的方式在運轉,嘉彥日前曾親自前往台北市士林運動中心及中正運動中心進行考察,以台北士林運動中心為例,此間運動中心地上、地下一共12層樓,內含游泳池、飛輪教室、多功能球場、攀岩空間、會議室及小型足球場等不同領域、類型的運動授課空間。
且每日都有公益時段,提供65歲以上高齡市民、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者等弱勢族群,擁有免費使用游泳池、健身房及球場等設施的機會,除此之外在這趟考察的過程中,本席還發現到運動中心不僅可以是居民運動的場域,更可以複合咖啡廳、餐廳、停車場等功能,成為一個帶動社區發展的關鍵核心。
#教育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
按教育部前瞻2.0基礎建設計畫,因為目前花蓮縣無國民運動中心的設置,因此只要區域人口達7萬人以上、轄區內未設有國民運動中心或大型綜合運動館的行政區,理論上都可以向教育部爭取經費補助設置國民運動中心,依照這個標準目前花蓮共有花蓮市及吉安鄉符合標準,既然符合中央的補助條件,嘉彥希望縣政府方面,能主動向中央爭取建置以回應民眾的期待。
#應活化舊教師會館
除了建置新的國民運動中心外,目前吉安鄉北昌村的前「國統教師會館」目前已閒置多年,該地建物為教育部所有而地目也是公教用地,希望縣府方面能行文請教育部要求活化該場域,避免使該場地閒置成為社區治安的死角;而若教育部遲不進行活化,嘉彥盼花蓮縣政府能向教育部要求移交土地及建物,並將其改造為國民運動中心,及其他複合式的教育空間供社區、學校及民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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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議會 #縣政總質詢 #國民運動中心 #國統教師會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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