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偵查與人權保障之間的平衡—科技偵查法制公聽會
法務部在上個月月初(8日)公告了「科技偵查法」草案,但因為公告期只有5天,又涉及秘密通訊自由、隱私權及科技資訊權等基本權利,並明文授權包括被稱為「國家木馬」、有著高度爭議的設備端通訊監察在內的偵查手段,而遭到各界抨擊。法務部檢察司林錦村司長也在公告結束後表示,考量各界意見多,將進行研議後,再送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為了讓官方跟民間在草案能有機會直接對話,我在9月25日星期五開了一場「科技偵查法制修法公聽會」,邀請司法院、法務部、國安局、調查局、廉政署、海巡署和刑事警察局等各執法機關,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林永頌律師、台灣人權促進會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周冠汝專員、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李宜光律師、台北律師公會 王怡婷律師、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 陳奕廷律師、劍青檢改 林達檢察官,一起交流寶貴的意見。
因為與會來賓的發言都非常全面,為了方便閱讀及掌握爭點,我請助理把與會人員的發言,重新依據議題歸納整理。希望有助於聚焦討論。
(如果有誤解或任何錯誤,歡迎隨時指正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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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權會:資訊接露和隱私保障】
台灣人權促進會的周冠汝專員,率先分享國家監控的資訊透明狀況。台權會曾經在加拿大的學術報告中,發現台灣有間諜軟體伺服器,更曾經被偵測到在公共網路上有可以篩選封包、封鎖內容與進行監控的設備,但是從來不知道使用的單位和目的。
除了網路監控之外,還有位置的監控。周專員表示,依據法務部調查局2017-2018年GPS的使用統計資料,監控時間大多沒有超過60天。科技偵查法草案規定超過2個月才有法官保留,會讓大部分的監控都不用經過法官的審查。
周專員強調,問題在於如何監督科技偵查手段的行使,也擔心會如同英國或德國般,促使監控產業的發展。專員表示,立法前應該盤點過去的使用狀況,了解足夠的資訊後,才能和社會溝通並決定調整的方向。
【司改與律師團體:草案規範有所不足】
民間司改會和律師團體,則從法學專業與經驗出發,指出草案有待改進的面向。
1.隱私空間界定狹隘,不符社會通念和司法發展
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律師指出,草案規定非隱私空間就可以拍照、測量、錄音、錄影,但公開場合並不代表沒有個人隱私。此外,法律規定的要件只需要檢察官甚至警察認為「必要時」即可,非常地抽象而不明確,更不需要法官審查,林律師因而質疑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聯會李宜光律師也表示,草案中隱私空間的範圍是被縮小的。一般的搜索,進入大門就要搜索票,但現在庭院也不算隱私空間,因為並非住宅或其他具有隱蔽設施之地上物的內部空間,使得人民的隱私範圍被限縮到限於住家裡面。
台北律師公會王怡婷律師,引用司法院釋字第689號解釋理由,說明現行司法實務已不是用單純物理空間決定隱私保護範圍:「即他人之私密領域及個人資料自主,在公共場域亦有可能受到干擾,而超出可容忍之範圍,該干擾行為亦有加以限制之必要。蓋個人之私人生活及社會活動,隨時受他人持續注視、監看、監聽或公開揭露,其言行舉止及人際互動即難自由從事,致影響其人格之自由發展。」王律師質疑,公寓大廈有開放的大廳,是否也代表國家機關可以在大廳監看人員進出,不構成隱私侵害?這樣是否符合國家應該保障隱私權的作法?另外,公共場所如果能任意監看與聞,也可能涉及到人臉辨識等科技執法的問題。
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陳奕廷律師表示,正如同美國Marshall大法官所言:「隱私不是全有或全無的概念,對個人來說,也不該只有『保有』或『失去』隱私兩種選項。」,草案採取二分法並作為強度設計的標準,會造成誤導。如同大法官解釋意旨所說的,公共領域也有隱私權,不應該再以物理範圍重新界定隱私空間。
2.隱私空間的隱私和第三人的隱私
李宜光律師認為,法案有株連過廣的問題。在對隱私空間的非侵入性偵查,例如對住家使用熱顯像儀的狀況,對先生蒐證時,配偶子女也會被偵測到。此外,蒐證還有馬賽克式的狀況,個人的行蹤和軌跡會被偵測到,並從破碎的拼圖變成一個完整的面,對隱私侵害很大,而且實施時間很長,可能無法通過比例原則的檢驗。
陳奕廷律師指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3條已經明文禁止在私人住宅竊錄影音的「大監聽」。雖然科技偵查法的規定沒有涉及錄音,但一舉一動,無論洗澡、親密活動或其他人的資訊,都可以用如熱像儀等儀器一覽無遺。國家就像隱形人在旁邊看你活動,是對隱私更強大的侵害,也是大監聽的復活。陳律師認為,原則上要全面禁止,例外也要有更嚴格於通保法的規定。
3.位置追蹤與隱私保障
對於GPS等位置追蹤的偵查手段,草案規定的要件是「檢察官認有必要時」,且實施超過兩個月的話,要由檢察官聲請法院同意。對此,林永頌律師質疑無需法官保留的兩個月時間過長。陳奕廷律師也強調,這些監控不是驚鴻一瞥,是長期大量的監控,資訊量差異很大,因此要有令狀原則、通報紀錄和僅供本案使用等限制。王怡婷律師也指出了「必要時」沒有客觀標準的問題。
4.層級化法官保留
李宜光律師表示,針對科技偵查的必要性,規範方式有三種程度類型:「有必要」、「有相當理由」和「有事實足認」。如果「有必要」並且由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就能認定,範圍真的太大,在比例原則和法官保留等要件上要重新思考。
陳奕廷律師則指出,設備端通訊監察不亞於監聽錄音,包括照片、影片和檔案,都有機會透過草案第14條的規定授權獲取,遠比掛線監聽的範圍更大更多,並質疑草案規定比傳統監聽還要寬鬆。
5.違法取證怎麼辦?
王怡婷律師質疑,刑法第307條違法搜索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為什麼草案規定違法實施設備端通訊監察和洩密是告訴乃論之罪?甚至在某些狀況下,可以不用事後通知受監察人,又怎麼提出告訴?陳奕廷律師也認為,告訴乃論之罪的設計,律己從寬到極致,刑度上還可能比通保法的規定少,因為沒有「意圖營利」的加重規定,並質疑這樣的刑責程度能否有效嚇阻公務員濫權。
在證據能力上,陳奕廷律師指出通保法第18-1條有「不得作為證據」(證據的絕對排除)的規定,但是草案第27條所規定科技偵查法實施前蒐證證據的證據能力,卻是採用權衡之相對排除的方式,是否能有效遏止國家機關違法蒐證,也有待釐清。此外,德國有外部中立單位的審查。草案條文規定監聽後要移除程式,有沒有任何監督機制存在?陳律師並主張應考量由中立客觀的單位,進行科技上的監督與管考。
6.法律體系
在法律體系上,林永頌律師、王怡婷律師和陳奕廷律師都指出,設備端通訊監察以及數位證據的蒐集和保全等規定,涉及到既有通保法與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事項,也都涉及對秘密通訊自由的干預,草案更相當程度地準用了通保法的規定,並質疑是否修正整合修正通保法的規定,是更完整妥當的立法方式。
林永頌律師進一步表示,強制處分是程序法重要的概念,以目前的規範來看,應該由司法院提出法案,而且司法院會相對重視相關的法律原則──法務部不是不重視,但同時也有犯罪防治的業務目的。
【劍青檢改:犯罪訴追與合法性監督】
除了律師團體與人權團體,改革派檢察官的代表──劍青檢改的林達檢察官,也以基層檢察官的角度表達意見。林達檢察官表示,從檢察官的角度來看,能立法是好事。因為立法是限制國家權力的作法,也就是保障人民基本權。如果沒有立法,執法人員可能有兩種不同的心態,一種是法律沒有規定所以都可以做,另一種是沒有規定都不能做,但實務上前者比較多。此外,沒有立法的狀況下,也無法統計、知悉使用狀況,立法才能納入管制。只是,談到立法就會走入細節,就會有相關爭議。
對於科技偵查在實務上的需求,林達檢察官舉出了海上走私、盜採林木、製毒工廠和先前發生的略誘少女案件為例,因為環境與犯罪模式的特殊性,如果沒有相應的科技偵查手段,諸如GPS、M化車、空拍機和熱顯像儀等科技設備幫助,就會難以偵查犯罪。
最後,林達檢察官認為,應該思考是否要全部法官保留。全面法官保留是很極端的作法,案件也會衝進法院。然而,國家法律必須考量到司法資源分配的問題,而需要層級化的法官保留。林達檢察官也表示,要和各界溝通對檢察官的信任程度。其實在檢察官的工作上,常常和司法警察發生爭執,因為檢察官對於蒐證程度和證據調查的聲請,有著很高強度的合法性控制。
【執法機關:科技進步與偵查障礙】
執法機關各自分享了第一線人員的經驗和困境。國安局人員表示,當遇到境外敵對勢力的威脅作為時,例如網路駭侵行為,傳統偵查有其不足,而有更新法律的必要。法務部廉政署肅貪組蔡旻峰副組長,指出了傳統通訊監察法制面對現代網路通訊應用的無力,除了無法及時掌握行賄的關鍵證據之外,還必須出動大量人力蒐證,而無法在更多貪瀆案件多所著墨。
法務部調查局廉政處蘇子廉副處長表示,科技偵查作為往往涉及人民基本權的干預,所以執法機關需要法律授權才能確保符合憲法法治國原則。民眾期待司法警政機關抓壞人維護治安,但是偵查法令的設計似乎跟不上科技演進,例如通保法不及於加密的通訊軟體,就造成犯罪的死角,並強調犯罪者和偵查者必須武器平等。
海巡署孫世亮副組長強調,傳統偵查手段有時效延宕績效不彰和精準度不及的窘境,而如果有完整的證據,就可以避免誤判,讓嫌疑人證據確鑿或避免冤情。海巡署犯罪偵查科陳佐霖科長則以盜運砂石為例,表示嫌疑船隻一出海,就會關閉自動識別系統(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AIS),造成追查困難。因為法院認為要有法律授權才能使用GPS,海巡人員也就不能使用GPS調查。另外,海巡執法面積有13個台灣大,沒有科技偵查,很難阻絕犯罪於境外。
刑事警察局謝有筆科長表示,犯罪者為了躲避查緝,除了採用通訊軟體進行聯絡,工廠也在偏鄉或人煙稀少的地方。在沒有掌握的狀況下進行跟監,除了會被懷疑而撤掉工廠,也有警察人身安全的問題。因此,警方需要不受人力和時間限制的偵查手段,例如監視攝錄定位追蹤等方法,讓警方能掌握相關犯罪情資。
法務部林錦村司長表示,科技偵查的立法,是因為基層執法人員遇到困境。犯罪組織用先進科技躲避查緝,也要思考給執法部門相對應的科技偵辦犯罪。林司長強調,在給予執法部門科技偵查手段的同時,難免對人權有所侵害,並認為要兼顧犯罪調查和人權保障的面向。
林司長也對草案的立法體制進行了回應。法務部之所以不修正通保法和刑事訴訟法,是因為通保法規範的是通訊秘密,GPS等科技偵查方法並不是通訊秘密的範圍。此外,設備端通訊監察不是台灣獨創,德國、奧地利、瑞士等國家都有。司長也表示,科技辦案難免會侵害權益,是否能依照侵害程度層級化法官保留。司長還特別說明,科技偵查是以刑事犯罪為前提,如果沒有取得令狀,很多無關的資訊應該立即銷毀,偵查結束後,設備端軟體要移除,其他檔案如照片行事曆等也不得使用。而未來將會建立流程,也會有不辦案的中立獨立的專責機關,並會強化資安的保障。
【司法院:保護人權與建立制度】
司法院的楊明佳法官表示,刑事訴訟法、通保法和科技偵查法等各部法律,如果標準不能齊一,會有操作上的混亂與困難。而在層級化法律保留上,應該從侵害基本權的種類和程度思考。例如刑事訴訟法上的搜索扣押,可能侵害到財產權和居住安寧,通訊監察則涉及秘密通訊自由和隱私權。至於科技偵查就可能非常廣泛,目前有熱顯像、M化車等設備,不知道未來還會有什麼。從這個角度來看,應該將科技偵查規定在刑事訴訟法,或考慮用一部特別法將所有科技偵查進行統合性規範。
顧正德法官則認為,無論規定在哪部法律,最重要是內容,法制要完善,監督機制也必須有事後檢驗。顧法官並認為,採用專法較能進行完整的體系規範。在立法上,顧法官認為科技偵查有科技和偵查的兩個面向,最後也要回歸法律面和偵查機關的需求,法務部或偵查機關會更清楚知道犯罪人的手法和犯罪困境,以及必須借用哪些科技手段。
楊明佳法官另外指出,科技偵查要考慮隱私權侵害的程度。草案對於隱私空間的區分方式,可能會造成人民權利侵害的結果。此外,也要考量偵查方法究竟是秘密還是公開為之,更要考慮時間長短是否合理,或者有更細緻的規劃。楊法官並引述司法院釋字第631號解釋解釋文:「國家採取限制手段時,除應有法律依據外,限制之要件應具體、明確,不得逾越必要之範圍,所踐行之程序並應合理、正當,方符憲法保護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之意旨。」,強調要件要儘可能合理明確。
楊明佳法官認為,監督機制也很重要。在通保法上,通訊監察分成建置機關和執行機關。建置機關的資訊是客觀而無法人為調整的,同時搭配相關的監督考核機制,讓建置機關的運作可以公正客觀。但目前科技偵查法草案的規定,大部分是誰有設備就可以做。例如手上有高倍數相機,就能對人家家裡拍照,有M化車就能今天開甲地明天開乙地。楊法官並質疑,如何透過事後監察達到有效管控。此外,證據能力的部分,草案第27條和刑事訴訟法第158-4條都是權衡的方式,是否還要在草案規定、目的是什麼。
顧正德法官也針對草案中的各種偵查手段提出其看法。首先,科技設備在特性上可以長時間進行紀錄,也可以進行分析,甚至可以侵入隱私空間偵查。而即使是非隱私空間,長時間的監看累積,也可以呈現圖像式的生活模式,就是憲法所要保障的隱私權範圍──時間短暫可能沒有侵害,累積到一定量時就會有侵害,所以沒有法官保留就會有違憲之虞。
關於戶外的非隱私空間,顧法官表示還是有合理隱私期待的可能性。至於法官保留的時間長短可以再詳細討論,例如德國規定實施連續24小時或者間斷實施2日,就要法官保留。而科技偵查法草案規定,追蹤位置在2個月以內是檢察官保留,超過才是法官保留,時間會不會太長?時間又要如何計算和監督?顧法官並提出警告,如果沒有做好,會等於空白授權。
此外,顧法官認為,依法院的見解,GPS和M化車會侵害人民隱私權和資訊自主權,裝設裝置也侵害財產權,可能一開始就有法官介入的必要。也要進一步思考,人臉辨識能否使用在追蹤位置?外國有在進行,但會傷及無辜,因此雖然要允許追蹤位置的科技偵查手段,但有些手段是否也應該禁止呢?
至於對隱私空間的科技偵查,顧法官指出,問題首先在於是否允許國家透過科技手段偵查屋內隱私。如果真的有必要,除了法官保留,也要提高門檻和建立監督機制。草案雖然採取相對法官保留的立法模式,如果只需要「相當理由」,可能也無法發揮司法審查的功能。另外,如果未來技術允許,是否可以允許從戶外透過網路打開屋內的手機鏡頭或麥克風?如果不允許,或許要立法絕對禁止。
最後,關於設備端通訊監察的部分,顧法官認為這也是一種通訊監察,並建議可以放入通保法,不要立在專法再準用。此外,顧法官也質疑技術上是否能做到只擷取通訊隱私,以及如何區別通訊隱私和其他隱私(包括照片或上網紀錄等個人隱私)。如果要用人工識別而可以事前接觸資料,就會有問題。
除了前面的議題,還有兩個問題被熱烈討論了一番。
【問題1:電磁紀錄搜索扣押,會不會及於雲端資料?】
周冠汝專員對電磁紀錄搜索扣押範圍提出質疑。首先是透明程度的問題。周專員問道:過去台權會在看統計資料時,搜索票部分的電磁紀錄統計,有多少只涉及裝置,又有多少是取得裝置後再進入其他設備或登入雲端硬碟?周專員表示,如果搜索票聲請書單純只寫電磁紀錄,法官可能很難衡量侵害程度。第二,是否能搜索遠端電腦或雲端資料,涉及存取權的問題。例如協作的文件,是不是屬於通訊的一部分?而且雲端資料也不是單一個人擁有存取權限。周專員也質疑,會不會建置資料庫,供本案或他案使用?王怡婷律師也詢問,電磁紀錄的搜索扣押,是否包括網路銀行的帳號密碼和連接後的交易資訊。
黃致中檢察官說明表示,對於電磁紀錄的搜索統計資料要再確認,但應該沒有單獨統計雲端的部分。而草案關於電磁紀錄搜索扣押範圍的部分,只是澄清性的規定,立法理由也說明是現行刑事訴訟法的補充性規定,所以不會成為遠端搜索的授權依據。至於協作文件的取得,和通訊並沒有關係,因為不是監視製作文件的往來過程。最後,設備端通訊監察的相關規定,是從通保法移植而來,因此不會包括諸如輸入帳號密碼等通訊以外的事項。如果會造成這樣的誤解,會回去研究怎麼樣不造成誤解。
林達檢察官也分享辦案的實務經驗。在偵查機關扣押手機後,會先用飛航模式斷開連線,避免檔案被從遠端消除。而遠端空間的規範,還涉及到軟體的具體功能,例如把擋案存在手機裡,或手機上只有檔名和路徑──如果涵攝到具體案例,就有很多特殊的功能。
陳奕廷律師質疑,搜索票有空間上限制,那如果要搜索電磁紀錄,是要在搜索票上表明針對具體硬體,還是可以對遠端附帶設備進行附帶搜索?美國法上正反意見都有,是有爭議的事項,是否能立法直接包含呢?就像搜索到鑰匙,是不是可以拿鑰匙去把門打開?
【問題2:對隱私空間進行科技偵查的重罪原則?】
李宜光律師表示,對隱私空間應該要特別重視,但是草案第9條第1項規定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犯罪,就能採取對隱私空間的監控,連竊盜和傷害罪等輕罪都會包含在裡面,因而質疑是否有寫錯字,並主張應該改成「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務部黃致中檢察官解釋說,這條規定並沒有寫錯,如果認為範圍過大可以討論。而如果是「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那和誘罪就完全不能用,所以在討論犯罪範圍時,應該要思考哪些犯罪會用到這樣的偵查手段。法務部李濠松副司長補充說明,通保法關於調取票的要件,就是規定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通訊監察書才是最「輕」本刑,這是因為隱私權干預程度不同,就設定不同的門檻。
對此,陳奕廷律師認為,該規定是「大監聽」的復活,因此不是法官保留的問題,而是國家能不能做的問題,並對本條規定持保留態度。
李宜光律師更表示訝異,最重本刑三年以上的話,傷害罪等輕罪就能適用。另外,該規定涉及隱私空間,要件也只是「相當理由」,對人權的侵害將難以想像,因為條件寬鬆、罪名很輕,侵害範圍又是隱私空間,手段也有錄影,時間更可以到30天,所以從憲法來看,很難通過比例原則的挑戰。此外,在一般人可以共見共聞的範圍內,雖然沒有隱私權的保障,但一般是指在民事法律的狀況。國家動用公權力監察人民隱私,應該受到更嚴格的限制。李律師並認為,只要是有隱私的合理期待,就像美國大法官說的,就應該要聲請令狀向法院聲請。如果有可能侵害隱私空間,應該檢具證據向法院聲請,而不要任意為之。
林永頌律師則表示,在法律設計上,不是只有「最重本刑」或「最輕本刑」的規範方式,如果有犯罪具體情形上有其需要,那就明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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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的時光過得特別快,在經過了三個多小時的假公聽會真研討會之後,又到了時間吃午餐。我相信,這樣一場面對面的公聽會,是促進官方和民間理性討論和完善制度最好的方式,更期待未來在規範的制定和政策的研擬上,能有更多對話而非衝突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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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防疫政策快報🇦🇺8月1日
▶聯邦政府政策、新聞
→澳州副首席醫療官說,社區傳播與養老院等設施中的病例有關,如果我們能夠在更廣泛社區中控制傳播,那麼對更多弱勢族群的感染風險就較小。
→國防部動員3,200名國防軍隊應對冠狀病毒疫情,已被部署來幫助管理州邊界、協助追踪聯繫人並向醫院和養老院提供支援。
▶地方政策
⬛昆州
→新增1例,共1,084例,死亡6例。
→12個活躍病例,6例正在醫院治療。
→24小時內有13,703次測試。
→新病例為昨天病例的老婆,發現自己有可能感染病毒後,就檢測並自主隔離。有可能在感染期間曾在養老院工作。
→昆州首席衛生官說,我們認為這名女子可能在具有傳染性時,在養老院工作過。將有更多的護士進入該養老院,來協助他們應對醫療狀況。目前所有居民和工作人員都將接受測試,居民已經被隔離。如果其中任何一個居民的測試結果呈陽性,我們會立即將他們轉移到醫院。最新的兩個病例是當他們確定自己可能處於感染危險之中時,就自我隔離的“模範公民,他們的行為確實令人難以置信。自從他們一開始意識到有感染問題以來,就一直隔離,來盡量減少聯繫。這種病毒很容易失控,我們已經看到了,昨天全州對超過11,000人進行了測試。昆士蘭人做得非常出色……我們有了創紀錄的COVID-19測試數量。“不必驚慌”,病例曾去過的列表旨在幫助您評估感染風險,如果對自己的健康有任何擔憂,就應該去接受檢測。
→在過去的24小時內,有超過5,000人飛往昆士蘭,其中114人被轉移到飯店隔離,而其中一個人被拒絕入境。在道路邊界檢查站,有6,745輛汽車被攔截,有80輛被拒絕入境,有35輛車的人被送往飯店隔離。警方還在調查有2個人試圖藏在卡車後方越境。
⬛新州
→新增17例,共3,548例,死亡1例,死亡52例。
→新病例中的3例從海外返回,住在隔離飯店;2例與Mount Pritchard的Mounties俱樂部感染有關; 2例與Potts Point的阿波羅餐廳有關;1例從維州返回的新州居民;7例為已知病例的聯繫者;2例正在調查中;1例為當地感染,不知道感染源。
→新州24小時內共進行23,458次測試。
→新州目前107人在醫院治療,9位住重症加護病房,4位使用呼吸器。
→新州衛生局重新修改時間,在以下時間拜訪過Mounties俱樂部的任何人,無論症狀如何,都必須自我隔離並接受檢測,即使他們測試為陰性,也要隔離整整14天。如果出現症狀,請再次檢測一次。
•7月20日 星期一12:01am-2:30am
•7月21日 星期二12:15pm – 5.30pm
•7月22日 星期三 8:00pm – 12:30am
→與Thai Rock Wetherill Park相關病例有98起,與Crossroads Hotel相關病例有57起,與Batemans Bay Soldiers Club有關的案件有8起,與葬禮活動相關的病例有25起,與在Mount Pritchard的Mounties俱樂部有5起;有24個病例與Potts Point集群相關。
→今天新增死亡病例與Crossroads Hotel感染病例有關,這是新州自從5月21日以來的第2例死亡。
→新州衛生局使用來自COVIDSafe應用程式的數據找到與俱樂部相關的另外544位聯繫人的身份識別-找到兩個新確診病例。
→雪梨西部Leichardt的Harris Farm Markets是宣布有冠狀病毒病例的最新店家,發生在 7月26日3:00 pm至3:30 pm,該商店已深度清潔,重新開放,請任何有症狀的人接受檢測。
→Manly的The Bavarian也有感染病例,發生在7月24日下午2:20分至4:00間。
→新州衛生局將雪梨奧林匹克公園的某個展館臨時設立容納552名COVID患者措施。新州擁有1,500多張重症加護病床,不久將增加到2,000張病床。
⬛維州
→新增397例,共10,931例,新增死亡3例,共死亡116例。死亡其中2例與養老院有關。
→目前維州有5,919例活躍病例。
→在總病例中,墨爾本大都會區10,072例,維州其他地區有620例。有379例在醫院治療,包括41位住在重症加護病房的患者,24例使用呼吸機。
→新病例中,與已爆發病例相關共64例,其他660例正在調查中。
→1,008例活躍病例與養老院相關;醫護人員的活躍病例共637例。
→從8月2日星期日晚上11:59開始,所有12歲以上的維州居民在離開家時都必須遮住臉,除非有合法性的例外。不佩戴口罩又沒有合法理由的人可被罰款200澳幣。
→維州總理表示政府正在密切研究是否需要進一步限制來降低傳播。最近幾天,有49例病例被記錄為神秘病例或社區傳播,而衛生局無法追踪感染鏈開始的索引病例。不只是看起來49個,而是49個謎團,可能還不止於此,因為您找不到那個原始病例是誰,這對我們來說是一個重大問題。自疫情開始以來,維州共記錄10,931例病例,其中1,841例是無法追踪感染源的病例。
→衛生與公共服務部(DHHS)表示,墨爾本各地還有6個養老院中出現許多冠狀病毒病例。位於Kingsville的AgeWell、位於Reservoir的Twin Parks養老院、位於Burwood的Highwood Court養老院、位於Eltham的St Vincent的養老院、位於Northcote和和Doutta Galla Yarraville village 的St Jospeh’s hom養老院。
→維州警察部長表示,警察仍在遇到一些違反衛生指令的人,24小時內有168則罰款。最近的例子包括有人從墨爾本開車到Wodonga 點麥當勞的大麥克漢堡,另一個人從墨爾本開車到Ballarat是為了新鮮空氣,還有另一個人從墨爾本Ballarat到Ballarat的購買生活用品,這些人在昨天都收到罰款。這是令人震驚和無法接受的行為,的確需要制止,我們所有人都可以發揮自己的作用。
⬛北領地
→新增1例,共34例,死亡0例。
→3個活躍病例。
→新病例為昨天病例的老婆,目前正在皇家達爾文醫院接受隔離治療。
→上周有五人從昆州開車進入北領地,並沒有填寫適當的文書文件就去愛麗絲泉,其中三人曾到熱點,現在已被罰款5,000澳幣。自那以後,一名被確定為5人之1的27歲北領地警官已辭職,目前正在對其行為進行刑事調查。
⬛首都領地
→新增0例,共113例,死亡3例。
→1個活躍病例。
→連續22天沒有新病例。
⬛西澳
→新增0例,共668例,死亡9例。
→活躍病例7例。
→利用血清檢測,發現2例為歷史病例。
⬛南澳
→新增1例,共451例,死亡4例。
→活躍病例4例。
→新病例是從維州返回南澳的一名男子。
→南澳冠狀病毒疫苗的第一階段人體試驗中已顯示出好結果。維州養老院居民有可能會被包括在下一階段的潛在性冠性病毒疫苗測試中。
→南澳衛生局說,這名20多歲的男子在周二乘飛機飛往阿德雷德的那天出現輕度症狀,該航班上有18人被視為親密接觸。這名男子與在南澳養老院工作的兩名家庭成員密切接觸,但他們的測試結果均為陰性。
⬛塔斯
→新增0例,共227例,死亡13例。
→連續10天沒有新病例。
▶企業政策
→新州、首都地區和昆士蘭部分地區的Bunnings員工從下星期一開始戴口罩上班。
→Collingwood教練因違反AFL冠狀病毒規定而被罰款25,000澳幣。
★聯邦政策和各州政策詳細內容,請自行到政府官網查詢。
★如果你在澳洲發現自己有可能感染病毒,請勿自行到診所或醫院,請打電話給你的家醫或打電話到政府的24小時防疫專線1800 020 080,如需翻譯請打131 450。
★如果遇到緊急醫療情況,請致電000。
今天澳洲新增417例,共17,281例,死亡201例,世界病毒感染第69名。今天南澳疫苗人體試驗的初步結果很不錯,維州感染新增病例也減少許多,但維州警察局也警告維州人不要違規。目前維州養老院每天新增病例數字還是有點驚人,弱勢族群是最可憐的疫情犧牲者。也希望醫護人員能受到良好的保護,該有的PPE都有,院內感染能控制住。昆州要看接下來兩周是否有病例爆發,才能知道是否安全,昨天有幾千名的昆州人為了省掉自費飯店隔離,連忙從新州入境昆州,也是非常驚人的數據,希望從新州入境昆州這些人能乖乖自主隔離和做檢測。新州追蹤病例源很有效率,也利用到政府的防疫應用程式找到更多的病例,所以有下載防疫應用程式的朋友記得出門要打開,這可能會救了你,也救了其他人。
記得住熱點區的朋友,出門在外還是要做好防疫措施,目前維州出門都需要戴口罩,不少企業也開始讓員工戴口罩上班,看來澳州也漸漸接受戴口罩防疫的觀念,只希望疫情早日結束,大家也能早日回歸正常生活。
如果你喜歡Una的澳洲防疫政策整理,歡迎給個支持點讚和留言🤗,祝福大家都能健康平安度過這次疫情,記得吃好、睡好、運動,然後少抱怨,看一下澳洲政府的努力,讓我們繼續為澳洲和世界禱告。🙏
應用程式發生例外狀況 在 澳洲人妻日誌 Una+Paul=Love in oz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澳洲防疫政策快報🇦🇺5月14 日
▶聯邦政府政策
→澳洲總理被問及中共禁止澳洲出口問題時,表示澳洲會堅持他的立場,即便會在中共貿易有所損失。暗示澳洲永遠不會失去自己的價值,澳洲是偉大的貿易國家,將與任何有利益的國家進行貿易。
→澳洲當局將需要等待數年才能使海外旅行恢復正常,這種情況要等到2023年。
→副首席醫學官已敦促澳洲人有任何呼吸道疾病的徵兆-咳嗽、喉嚨痛、發燒或流鼻涕-接受COVID-19測試,即使您認為只是感冒最輕微症狀,我們也希望您與家庭醫生聯繫並進行檢查,如果您沒有感冒並且能夠去上班和出走,請確保您保持1.5公尺的距離,並確保繼續洗手。
→超過570萬澳洲人已經下載COVIDSafe應用程式。
→澳洲副首席醫學官向父母保證,患有COVID-19的孩子患上川崎病等疾病的可能性非常罕見。
→澳洲求職率增加,從6月1日起,義務將分三階段。第一階段,所有申請Jobseekers者被要求不中斷的與工作服務提供機構接洽。第二階段,將要求Jobseekers申請者積極申請工作和安排面試。第三階段,最後將會以不同狀況重新給予補助,已經有5.2萬澳洲人獲得年輕人工資補貼,青年失業率確實令人擔憂。
→澳洲總理表示,雖然失業率剛超過6%,但當失業將近60萬時,這是一組毀滅性的數字。不過,我要補充的是,人們能夠與雇主維持的原因是JobKeeper計劃,這是一個具有歷史意義的計劃,目前正在這裡幫助六百萬名澳洲人。“求職者”計劃每月使澳洲納稅人損失200億澳幣,重新開放澳洲經濟的三階段框架估計將使850,000澳洲人重返工作崗位。
→澳洲財政部長表示,目前有超過600萬澳洲人正在接受JobKeeper付款,他認為這一數字正在減輕對當今失業數據。因為受疫情影響,婦女和青年工作特別受到重擊。
→澳洲聯邦政府將不會干預維珍澳洲航空的競標過程。
→聯邦銀行表示,到2022年底,在最糟糕的情況下,房價可能跌至32%。
→如果人發現未經授權而獲取covidsaft應用程式的數據將面臨最高5年的監禁和63,000澳幣的罰款。
▶地方政策
⬛昆州
→新增0例,共1,052例,死亡6例。
→昆士蘭研究人員希望,那些從病毒感染重新站起來人的血液樣本可以開闢一種抗擊疾病的方法,確定他們的免疫系統如何反應,將幫助科學家更接近T細胞免疫療法。
→黃金海岸首席執行官表示計劃在接下來的18個月中,花費1,500萬澳幣,用於目標明確、高效率的營銷活動,來確保遊客能夠回到黃金海岸。
→這周六起可以跟5位朋友或家人一起在家聚會,這5位客人可以來自不同住處。
→昆州目前將近13萬人失業。在疫情期間,昆士蘭的經濟損失129,500名工人之後,昆士蘭的失業率上個月躍升至6.8%。除了南澳外,昆士蘭的失業率是上個月最高的。
→昆州總理表示我知道很多人認為我們明天就可以開放,一切都恢復正常,但不能馬上恢復正常,因為我們仍在應對健康危機。
⬛新州
→新增4例,共3,063例,死亡47例。
→新州衛生局說輕度症狀要接受測試。
→雪梨西區學校因為有陽性病例而暫時清潔關閉。
→新州總理表示她還為計劃去餐廳等開放地方的人提供建議,敦促大家避免排隊和聚集、如果可以,請提前預訂,不要在會場外排隊。如果您要排隊,請確保保持社交距離。
⬛維州
→新增9例,共1,523例,死亡18例。
→病例包括三名從海外返回的旅行者、兩名與麥當勞疫情有關以及與墨爾本肉廠有關的三例感染。
→維州首席衛生官表示肉廠應該關閉,不應該等待更多新病例發生。
⬛北領地
→新增0例,共30例,死亡0例。
→星期五,北領地在放鬆的第二階段,許多酒吧和餐館將重新營業。
⬛首都領地
→新增0例,共107例,死亡3例。
→連續十天沒有新病例。
→從印度起飛載滿超過200位澳洲人的航空明天將抵達坎培拉機場。
⬛西澳
→新增1例,共554例,死亡9例。
→西澳總理警告經濟和失業率恢復需要數年時間而不是數月。我預計情況將在未來幾個月內惡化,尤其是隨著JobKeeper補助用盡,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鼓勵小孩重返學校,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鼓勵工作場所重新開放。從下週一開始,西澳將成為澳洲首批讓學生重返全天回學校上學的州。學生必須在第二學期的第四周去上學,否則將面臨線上學習缺席和可能的曠課罰款。對於患有健康狀況或免疫功能低的學生或有弱勢家庭成員的學生,將是例外。這些學生將繼續訪問線上學習,目前正在僱用另外20名教師,來透過教育部現有部門協助這些學生進行遠距學習。
⬛南澳
→新增0例,共439例,死亡4例。
→南澳總理說由於疫情,有4萬南澳人失業。
→已連續7天無新病例,只有一人留在皇家阿德雷德醫院,其他所有病例已康復。
→南澳拒絕放寬AFL球員入境條件,不希望增加進一步傳播病毒的風險。
→南澳總理表示,政府已大規模升級了南澳所有公共交通工具的清潔設施,一些通勤者正試圖避免高峰時段通車。
⬛塔斯
→新增0例,共225例,死亡13例。
→塔斯已經連續7天沒有新病例。
→從5月25日起,從學前班到6年級的學生以及11和12年級的學生將返回教室,而7至10年級的學生將在兩週後返回。
→塔斯拒絕放寬AFL入境隔離14天規則。
→西北區MERSEY醫院急診室將在5月31日重新開放,營業時間為早上八點到晚上十點,並將設立專門的醫療主管,來加強醫療管理,並成為第一級、社區和心理健康方面的支持小組來提供建議。
▶企業、運動隊政策
→阿聯酋航空5月21日將恢復飛往澳洲的航班。
→Kmart表示如果商店發生冠狀病毒病例,將根據有關當局提供的建議採取行動,並採取所有必要的預防和立即措施,以確保我們的團隊和客戶安全,其中包括關閉商店、深層清潔和其他措施。
★如果你在澳洲發現自己有可能感染病毒,請勿自行到診所或醫院,請打電話給你的家醫或打電話到政府的24小時防疫專線1800 020 080,如需翻譯請打131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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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也是在海外防疫面臨到homeschooling的爸媽,感到焦慮、不知所措、想得到一些創意想法,歡迎申請加入Una最近創立的"海外防疫爸媽home school社團"。此社團僅限海外的爸媽入社,不接受以粉絲專頁名義加入,需回答問題和同意遵守社團規則,才能加入。目前已經有澳、紐、歐、亞、美、加的爸媽加入此社團。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406749232970528/
今天新增14例,共6,991例,死亡98例。今天內閣開記者會,主要提到澳洲失業率、求職和申請Jobseeker補助者、未來經濟和不打算以貿易來犧牲澳洲價值。目前維州社群感染持續發生,所幸每日社群感染人數有下降。現在各州對於球隊入境戰戰兢兢,深怕成為防疫漏洞。澳洲目前失業率提高,因為疫情昆士蘭就將近13萬人失業,這些數字後面又代表著許多家庭,慶幸有澳洲的社會福利政策可以暫時先撐著,等著條件慢慢放寬,經濟慢慢恢復後,政府不用再付補助,人們也可以工作過活。
今天澳洲總理已經說明歡迎所有利益的國家來進口澳洲肉品,不因貿易而失去澳洲的價值。澳洲其實剛好快要進入冬季,也是肉廠的淡季,本身能生產的肉品數量就不多,如果能把這些優質的肉品給澳洲自己人和出口到其他國家,也算是福音。畢竟山不轉路轉,世界之大,因為疫情能趁機開發新市場,也是無限商機。希望澳洲疫情控制住,接下來經濟也能慢慢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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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電腦灌完跑跑
出現"應用程式發生例外 unknown software exception(0x80000003)
於位置0x7c839a95。請按[確定]終止程式"
按確定之後程式就當了沒反應......
有沒有人知道怎麼處理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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