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台中市又發生了一起石虎路殺事件。很遺憾,目前為止,盧秀燕對於石虎保育仍然沒有任何實質作為,連《台中市石虎保育自治條例》的制定都遙遙無期。
三月的時候,農業局長蔡精強說由於石虎條例闖關兩次都失敗,未來將不再提案送審;直到五月,在民進黨議員楊典忠的質詢之下,農業局才被迫改口,承諾檢討提案內容後再送議會。
盧秀燕一邊把石虎家族拿來做城市代言人,一邊把石虎條例擱置擺爛。這種又要消費你又不保護你的兩面手法,這種空有表面不做實事的態度,對照起來格外諷刺。再怎麼有爭議,苗栗縣好歹都把石虎條例的案子送進議會一讀,盧秀燕竟連這種程度都做不到,真的應了那句質疑——「要你幹嘛?」
石虎是瀕臨絕種的野生動物,從苗栗縣最新版的石虎條例草案,到農委會與交通部近日的政策宣示,都在在顯示制定石虎保育自治條例的急迫與必要。
對此,我要求農業局儘速完成檢討,並於下個會期提出石虎條例。如果盧秀燕不知道從何檢討起,沒關係,我告訴你:
第一, #成立石虎保育委員會與保育基金。原版《台中市石虎保育自治條例》第五條及第六條,就要設置保育委員會(專責機構)與保育基金(專門經費)。新版石虎條例提出同時,亦應一併提出委員會與基金的設置要點。
第二, #建立棲地公告制度。新版石虎條例應賦予市政府公告「石虎棲地」的權限,並以棲地範圍作為補助或管制的範圍。台中市現已完成后里、新社、東勢、和平、太平、霧峰的棲地調查,目前正在進行大肚山區域調查,預定年底完成,這些調查成果都將成為石虎利用棲地的準備資料。
第三, #設置路殺警示系統。交通部已於台三線設置「路殺警示系統」,用圍網引導石虎走箱涵安全路徑,甚至還捕捉到石虎通行畫面。新版石虎條例應賦予市政府權限,補助民間設置或者政府直接設置類似的警示系統。
第四, #推廣石虎友善耕作。農委會已經開始研議石虎的「綠色環境給付」。簡單來說,只要在石虎棲地從事友善石虎生存的措施,例如友善石虎的農法、友善石虎的雞舍、石虎專屬棲地的營造,將給予金額補償。新版石虎條例應賦予是政府權限,通過綠色環境給付推廣石虎友善耕作。
第五, #完善公共工程的諮詢機制。苗栗縣最新版的石虎條例草案有一設計,只要位於石虎棲地且符合定條件的公共工程,必須在規劃施工階段向石虎生態保育專家諮詢,並完善專家人才庫。新版石虎條例應參考這個設計,不要讓公共工程淪為傷害石虎的幫兇。
石虎是活生生的生命,不是虛構的代言吉祥物。請盧秀燕市長與議會同仁共同重視石虎保育工作,儘速檢討石虎保育條例並重送議會審查,讓台中成為石虎真正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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