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淇姐聊愛情
#Shorts https://youtu.be/SKeYwA_sgq8
【最後走到分手、離婚的感情,有哪些共同點? 】
💕幸福的婚姻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感情走到破裂的地步,我發現都有4個共同點
1、兩個人總做一些消耗感情的事情。
比如總是吵架、冷戰,或是一方都用指責的方式。從來都不會去肯定對方。
在這樣的感情中,兩個人一直在消耗,最後充滿了批評、貶低、否定、覺得壓抑,不想和對方過下去了。
2、對自己的付出斤斤計較
以前在一起的時候,會發自內心地想要對另一半好,但相處久了,你們變得不想付出了,覺得自己受了委屈,付出一分都想要得到兩分的回報。
於是開始爭執,吵架,埋怨對方做的不夠。
3、矛盾總是沒辦法解決。
當產生意見時,總有一個人被迫妥協或是冷戰,直到有人忍不下去了就主動求和,很少去溝通自己的感受,也不去解決問題,導致問題越累積越多,終有一天爆發摧毀兩個人的感情。
4、感情存在高低。
這一點在分手、離婚中很普遍。
相處模式有一方處在高位,一方在低位,低位要聽另一半的,被他支配,導致失去主動權,伴侶也越來越覺得你沒有魅力。
好的感情需要彼此平等相愛,一旦產生高低位,就容易造成相處失去平衡,造成危機
當存在這4個問題時,就意味兩個人的感情出現了大挑戰,不能修補乾脆放手,自認你只是上錯了車,不能因為投了錢而捨不得下車。
因為,錯的車,永遠到不了你想要的終點
#每晚九點十分
#一分鐘長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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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https://wp.me/pd1HGm-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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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重點整理EP30】 台澎小堅果
時間:8/28(六) pm8
講者: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創辦人-黃聖峰 +皮筋兒
主題:
1. 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
2. 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
3. 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我的想法:
這次會來聊軍事佔領也是因為社群上有多次討論過,在某次直播有說明清楚同盟國與中華民國政權的關係、《一般命令第一號》的重要性,大家可以先行回顧這篇👉🏻 同盟國是什麼?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https://wp.me/pd1HGm-kX
再來是要特別說明國際法上對軍事佔領的規範,有哪些事情是可以做的,哪些事情則是違反佔領法。
由這來延伸討論八二三炮戰的真相,前幾天臉書河道上不同政黨的人都有發文講八二三,其實我在看台澎人敘述自己打八二三保衛「台灣」時我也不忍潑冷水,但又不得不說明清楚,身為法理建國論述推廣者的我也有發一篇文,我自己的外公是原日籍台澎人他有被徵召,但中國內戰只能在中國領土上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也不是中國內戰的地方,而台澎人在國際法上屬於無國籍人士,屬於被佔領地的人民,根本不可以被徵召去打中國內戰,但因為大多數台澎人不清楚這些原委,所以情感認知上就出現了誤會,感慨錯了這都是因為中華民國政權洗腦的結果,今天我們就好好的來聊國際法上關於軍事佔領的規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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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
軍事佔領(Military occupation)要談兩個部分:一個是軍事、一個是佔領。
軍事這個部分,佔領行為背後是有軍事力量存在,透過行使軍事力量取得所謂的一種強制力、執行力,以這個為靠山進行佔領的行為。
軍事佔領行為後面這個佔領的部分,它與其它使用管理行為有很大的差異,佔領行為的佔領者本身是佔領的執行單位,它本身絕對不是被佔領的東西的擁有者,如果這東西是你的,你就不會去佔領這個東西。所以我們不會說某某國在佔領自己的領土。
《一般命令第一號》第一點a項,就是講中國(不包含滿州) 等等當地的日軍要向蔣介石投降。
a. The senior Japanese commanders and all ground, sea, air and auxiliary forces within China (excluding Manchuria), Formosa and French Indo-China north of 16 north latitude shall surrender to Generalissimo Chiang Kai-shek.
👉🏻 General Order No. 1 🔗 https://en.wikisource.org/wiki/General_Order_No._1
那為什麼在中國的日軍是要向蔣介石投降? 蔣介石接受日軍投降的身分,不是以中國國家元首或中國軍事將領身分,而是以盟軍代表的身分去,就是代表同盟國全體成員,所以它在中國領土上代表盟軍全體成員接受日軍投降,接下來實施軍事佔領。因為佔領者是盟軍全體成員而不是中國這個國家,中國這個國家本身的領土歸屬屬於中國而不是盟軍全體成員,所以這時蔣介石在代表盟軍來接受日軍投降後進行的動作,仍舊是屬於軍事佔領。因為蔣介石是代表盟軍來做這件事情。
那軍事佔領目的何在?軍事佔領這個發生狀況有非常多,有可能是戰爭進行過程中,某一方贏得一場戰役,有效的控制某個重要據點,它就用軍事武力把這地方控制住,這就是軍事佔領,這是戰爭進行中甚至是彼此還在互打。這時的軍事佔領主要是掌控戰略要地,控制者可以在軍事上得到優勢。
還有個狀況是,像台澎的狀況:交戰雙方其中一方投降,雙方簽署停戰協定(就是1945.9.2日本簽署的《降伏文書》)讓雙方停火後實施的軍事佔領。這種軍事佔領,是戰勝一方對戰敗一方的領土,或戰敗一方在戰爭過程中侵占的地方進行接管,這也是屬於軍事佔領,這是「投降後的佔領」。這是確保在投降後到簽署和平條約,正式結束法律上的戰爭關係之前,停戰狀態不會發生負面的改變。
當投降之後,戰勝方對戰敗方的領土或者控制的地方,進行軍事佔領是為了確保這個投降後的過程可以順利,不會有人滋事、不會再出亂子,以免戰爭無法結束。
所以投降後的軍事佔領的要求,跟戰爭過程中的軍事佔領有很大的差異。
投降後軍事佔領可以確保不會出亂子,但不代表完全不會發生亂子,所以在這過程中,我們不可能會讓「法律上的永久、確定效力」在軍事佔領時發生,例如:「領土主權移轉」就不可能會在軍事佔領過程中完成。因為若是還在駁火狀態,要是一方透過佔領取得領土主權,然後另一方又開戰奪下被佔領的領土,難道領土主權又要再次移轉嗎?這樣會沒辦法確認領土主權歸屬且很難結束戰爭。
儘管在投降後實施軍事佔領,還是有可能再次發生戰爭,所以這時也不可能因為簽署降書就認為軍事佔領移轉領土主權,因為戰爭還未真正法律上結束,所以這個投降後軍事佔領動作本身具有很清楚「暫時」屬性,是暫時性的控制措施。對這個動作上就不可能賦予永久性的法律效果,因為隨時會改變。
所以,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有個非常重要的原則:「佔領行為的本身絕對不會產生移轉領土主權的效果」。
由於主權平等原則還有領土完整性原則,領土主權的歸屬在國際法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領土完整性原則」是指國家之間要彼此尊重對方的領土完整。這個原則也會與「不干涉(內政)原則」產生連結。
領土的界線就是一個國家的主權行使範圍的地理界線,領海是領土的延伸、海上的領土。
領土主權會在國際法上產生非常大的意義,領土主權一但移轉後,這塊土地就會具有非常多的意義,其它國家要尊重這個國家使用管理這塊地的權利,其它國家不可以去干涉。除非這國家做了會侵犯到周圍國家的行為,不然其它國家是不可能多加干預,這就是領土主權在國際法上的意義。
所以說領土主權在國際法上產生的效力是非常強大的,因此不可能單純透過軍隊進行事實上的佔領行為來產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
如果佔領可以產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那這樣就回到原始比拳頭大的狀態了。誰有拳頭就可以亂佔領就可以拿走領土的話,不就是直接與領土完整性衝突了嗎?
所以一旦跟領土完整性連結起來的話,佔領者就不可能因為佔領而取的領土主權。中華民國政權1945.10.25代表盟軍來台受降並軍事佔領代管台澎,雖然它騙說台灣光復,但事實上並不可能發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不可能產生讓台澎領土主權回歸中國的法律效力。法律上不可能發生這種效果。
佔領行為不會產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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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
進一步來談,國際社會對佔領行為還有設下什麼要求呢?
國際法上對佔領行為主要規範,在《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對佔領者於佔領地可以做的事情與不可以做的事情有訂出規範跟要求。
寫在《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中的條文是被明文法化的國際慣例!就是說今天就算你沒簽署這些公約,但你也要遵守,因為這已經變成整個國際社會遵守的規範。
國際法的特殊地方就是,一般的契約只會對簽約者具有約束力,但如果是國際法上的條約,如果條約內容是國際慣例成文法化的結果,一個國家即使沒簽署,也一樣會受到相關國際慣例的拘束,這就是國際法特殊的地方。
國際規範上威力最大,不一定是成文法後的條文,可能是沒有還沒經過成文法化的過程,但卻具有約束力的國際慣例,這樣的國際慣例在國際法上其實是佔很大的比例。
在《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裡面的原則、關鍵:軍事佔領不移轉領土主權,這個意義就是這個佔領地不會因此變成你的,所以你不可以把這地方當成自己的領土來使用,這就是關鍵。
這就會衍伸很多東西佔領者要意識到:佔領地不是佔領者的,戰爭結束就可能要物歸原主,所以你不可以對佔領地做太多改變,包含佔領地上人民國籍、相關法令規定所遵循的規則。基本上佔領者要尊重原本規範,除非原本規範執行會影響佔領狀態,或者是原本國家的法令侵犯國際法上的規範時就可以修改、取消,例如德國納粹原本的法令有侵犯猶太人跟身心障礙者人權。
佔領地原本的法令如果沒有違反國際社會的規則的話,那是可以繼續執行下去。二戰時德國跟日本在被軍事佔領時都有被改變當地的法令,例如:日本這邊就是軍國主義病態化,人民喪失言論自由,所以戰時體制下對言論自由跟人身自由的管制,在軍事佔領過程中就被去除掉,甚至日本的憲法也在盟總安排下有被調整,日本憲法的修改正是由大日本帝國議會依據《大日本帝國憲法》中所定的修憲程序修改。光從《大日本帝國憲法》中的條文仍舊被遵循,就可以知道,即使修改的憲法的草案是盟總所提供,也並未改變日本憲法是在日本政府行使主權後改變的法律事實。(盟軍對日佔領的作法,是由盟總負責規劃,交由大日本帝國政府(修憲後為日本國政府)依其國家政府身分執行。日本政府仍舊是在行使主權,日本的主權沒有因為在佔領期間被盟軍代理或者取代。)
佔領者雖然要尊重佔領地的法令,但若佔領地的法令有需要調整,或者正是引發戰爭的原因,就可能被調整。
佔領者可以在佔領地徵稅,但要依照原本佔領地的稅法去徵收,且基本上只能用於維持佔領地的穩定,而不可以拿去佔領軍所屬國家使用,或用於填補佔領軍所屬國家的財務漏洞。
但很明顯的,ROC政權在台澎徵收的財產很多都運到中國本土去應付中國發生的第二次內戰,當時1945.8月PRC政權還沒建政,所以那時候屬於中國共產黨以及中國國民黨之間的「黨爭」(國共內戰),PRC政權1949.10.1建政後就是「政府代表權之爭」(一中兩政權)。在當時蔣介石是中國國民黨的,那他就把代表盟軍軍事佔領代管的台澎上的物資、工業生產設備拆一拆運去中國使用,這是不可以的,這件事情台澎建國後要好好算帳。
另外佔領地不是你的,所以佔領地的財產,你也不可以登記成國有地的財產,所以現在在ROC政權的國有財產局,裡面登記的台澎財產其實都是不屬於它的非法財產。尤其是土地的部分,ROC政權把台澎除了私有地以外的其它土地都登記成國有地 這其實是非法的。
佔領軍在佔領地如果需要使用物資時,是要付費的喔!不可以搶錢搶糧搶女人。例如:需要交通工具,可以徵用民間的車子,要嘛付錢買下車子取得所有權,要嘛付(使用費)租金,此時所有權還是對方的,使用後最後要物歸原主,絕對不是你要就直接拿走。
依ROC政權在台澎的執行任務身分來說,它做了太多它不可以做的事情,而這一切都奠基在「台灣光復謊言」之上,因為大家都相信台澎領土屬於ROC政權想代表的國家(國號「中華民國」的中國),那台灣人就不會質疑為何財產會變成國有財產。
所以轉型正義中的黨產會,把從KMT手上拿回來的不當黨產放進ROC政權國庫中,收歸國有是在幹嘛呢?這些很多當初都是台澎人的資產,先被ROC政權登記成國有財產,然後KMT透過國庫通黨庫變成自己的又轉賣別人從中獲利,如果追回來不是就應該還給最初被搶的人民手上嗎?
如果是不動產 應該都會有所有權移轉紀錄。就算找不到原始擁有人,也根本不可以登記成國有財產,而應該另外成立法人單位,來管理台澎地區公共財產。移轉所有權單位,未來台澎建國後,就可以把這個台澎公共財產移轉成建國後的台澎國家。
ROC政權就是中國政權,登記在他名下的財產就是中國財產。
所以ROC政權這樣做,如果假設、萬一哪天PRC政權接收ROC政權一切 把ROC政權給消滅掉,那就會被PRC政權拿走,因為這就是中國政府的財產,因為這兩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的主權國家法人格是同一個啊!
上面情況說明,東西所有權的財產與領土主權跟兩回事喔!大家要分清楚。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這國家擁有了領土主權可以在上行使國家主權,就可以制定相關法令,去建立所有權、不動產制度,此時就會有土地或房屋所有權的法律上制度存在(ROC政權治理台澎時基本上是延續了日治時期所建立的法律上權利義務關係)。
(某次直播有聊到外國的大使館買下房屋所有權的涵義,大家可以去回顧一下:什麼是「外交關係」?大使館是什麼?蓋亞那設的台灣辦事處/立陶宛設的台灣代表處的法律性質為何? https://wp.me/pd1HGm-mg)
還有,佔領者因為沒有佔領地的領土主權,所以不可以把佔領者本國人民移居到佔領地來,這樣會有佔地為王的疑慮。雖然可以允許其它國人民暫時停留,但也不可以久留,例如:二戰結束時盟軍戰俘要回到本國之前,都會在不同佔領地移動。
那如果ROC政權擬訂難民法,這當然屬於國內法層級,不可能去影響到台澎法理地位、台澎領土主權歸屬的狀態。難民法能產生的法律效果要看它寫了什麼,例如提供政治庇護、人道援助,有的會提供國籍(但若ROC政權提供國籍,那就是中國國籍),但難民也不會因此取得在台澎永久居留的權利。
ROC政權制定難民法到底要幹嘛呢?就好比:香港,香港領土主權屬於中國主權國家,是ROC政權代表的「中國」這個國家的大陸地區。對ROC政權來說,香港人就是它想代表的中國的國民,也不是其他國家的難民,是中華民國大陸地區裡香港特區的人民,是不必用難民法、直接用港澳特區相關法令就可以處理的。
在國際上只有15個國家承認ROC政權是它想代表的國家(國號「中華民國」的中國)的政府,這時ROC政權到底可以提供什麼保障?都自身難保了。另外一點接納難民進來的話是否就不會有問題?ROC政權目前是算親美的,如果讓阿富汗難民來的話,那可能會發生的風險是如果想對美國報仇的人以難民身分進到台灣,然後跑到AIT去搞什麼恐怖攻擊,你要怎麼承受風險?人權考量是一點,但現實上不需要這樣做,阿富汗難民去到歐洲會更近,不需要跑到台灣來,而且台澎目前並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能提供的保護有限,還不如低調一點當中轉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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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金門是中國領土是中國內戰的範圍,為什麼台澎人會去參與?
台澎人是以「台灣充員兵」的身分,被抓去打八二三炮戰,這本身違反國際法、佔領法。因為身為佔領者的ROC政權不可以把佔領地人民當成自己國民,讓台澎人變成中國軍人,這是很嚴重的事情。八二三炮戰就是台澎人為了不屬於自己的國家、為了沒有取得台澎領土主權的佔領者去拋頭顱灑熱血打跟自己無關的仗。
佔領者不可以要求佔領地的人民對佔領者效忠。因為一旦發生佔領地人民被迫效忠佔領者的情形,佔領者若將佔領地人民當成肉盾去對抗佔領地人民母國,那將是很不道德且不人道的。這是嚴重違反國際規範的行為,在台澎建國後一定要處理的!現實上,台澎人被強制徵召去參與823炮戰也導致台澎人在認知及國家認同上發生很大的問題。為了不是你國家而打仗受傷,拿到了張榮民證得到些許被施捨的蠅頭小利,然後就對這個佔領者感恩戴德,這根本就是錯的。
佔領者除了不可以強制徵召佔領地人民加入自己軍隊外,其實連打廣告募兵也不可以。不管是透過主動、被動的方式都不可以把台澎人變成ROC政權的軍人。唯一的例外是,如果ROC政權在台澎成立「自衛隊、警衛隊」,那就可以,因為這類單位的成立目的是為了維持佔領地的安全穩定。總之,不可以讓佔領地人民為佔領者去死。所以八二三炮戰講白的就是ROC政權非法徵用佔領地台澎人打中國內戰,從一開始就是違反國際法。
網友留言有說到:「蔣介石本來要放棄金馬,在軍事大會上決定好了,但麥克阿瑟將軍派第七艦隊司令來台灣跟蔣介石說金門守住日後才有機會反攻,所以蔣介石才要守住金馬,這過程有些事情很矛盾。這段歷史在美國國務院跟老蔣日記都有看到雙方都有目的,這歷史鮮少人知道。」
→那是麥克阿瑟的看法,不能說是美國的看法。麥克阿瑟可能純粹只是從戰略的角度提出建議,不能將麥克阿瑟的意見直接認定為是美國政府的意見。麥克阿瑟是從ROC政權內戰反攻的立場主張金馬不能放。立場是不同的。
美國「政府」的官方立場是放棄中國領土金馬不要管,你就到台澎這依照自決權來成立另個國家變成一中一台,但蔣介石自己不要啊,還堅持自己是正統中國,更抗拒兩個中國,美國立場就是切乾淨不要牽扯到台澎上,那好在蔣介石拒絕,拒絕得好~不然這樣蔣介石就變成意外的國父!而且很有可能台澎更難切割中國政權引來的問題。
事實上,蔣介石是以「投降」來逼迫美國幫忙金門的。八二三炮戰的時候,蔣介石說:如果金馬被攻下,台灣這邊的軍隊的士氣會大減(這就是在暗示「我會投降喔」),所以逼迫美國非幫忙不可。
蔣介石說這種威脅話不是第一次了,第一次是開羅宣言之前就說過了啦!二戰那時中華民國政權要打不打、要投降不投降的,後來才會有這戰時意向聲明,好安撫蔣介石參戰。
最後結尾,了解台澎法理地位的人,不要在此時申訴不要去當兵。因位ROC政權還沒有老實承認盟佔代管身分,在當下局面去面對ROC政權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解決問題的方法,最終還是要回到推廣台澎法理地位,讓更多人知道以後,形成公民力量體現在ROC政權選舉上,來掌控ROC政權,使它承認盟佔代管身分。
在還沒建國之前,我們還是要保護台澎,所以當兵若是在台澎上就可以在心態上當作是「自衛隊」,若是被派去金馬就要好好調適心情。我們是要讓大家去理解ROC政權這個台澎代管機構可以成立自衛隊來保護台澎。雖然現在它沒有成立這個,防護台澎的單位在名義仍舊是ROC政權軍隊,但它畢竟還是在保護台澎。所以千萬別誤以為我們現在討論法律上的事情是要慫恿大家兵變。
ROC政權因為有盟軍授權,具有治理台澎的合法權限,是管理者角色,可以制定法令,我們身為被管理者,遵守管理者制定的法令是合理,若管理者制定的法令不合理,我們去抗爭是ok的!
盟軍授權不是空白支票,超出佔領者佔領權限的部分就變成非法行為。就像經過公司董事會指定的總經理監守自盜。董事會指定他當總經理沒問題,這個人也能當總經理,但監守自盜則是犯法行為。又或者考到駕照可以合法上路啊,但不表示可以開車撞人。
所以要認清楚ROC政權是盟軍讓它可以來到台澎的,所以不管你再怎樣討厭它,也不可以否認它有合法代管權限。但承認他有合法代管權限,並不影響你對它的不當管理行為表示反對、以合理、適當的方式進行抗爭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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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知道為何蔡政府拒絕佛光山捐贈疫苗因爲他們不認為星雲大師是台灣人,a joke!
真愛台灣 哭一次吧!
作者:佛光山開山星雲大師
我李國深,民國十六年生於中國江蘇江都縣,12歲時,因為父親在日本 發動的南京大屠殺失蹤,尋父不着,就在棲霞山出家。我在出生地揚州住了12年,在南京和鎮江住了12年,在台灣住了66年了,我90歲了。
回想民國38年春天,我率領僧侶救護隊,在太平輪沉船失事後幾天,飄洋過海抵達台灣基隆港。60多年來,我在台灣,承受台灣同胞的照顧,台灣米水的滋養,讓我能夠弘揚佛法,完成我發展佛教的願望。對於寶島台灣,我的感恩是無窮的。
儘管如此,我在台灣住了六十多年,台灣並未承認我是台灣人,反而我周遊世界弘法如美國、澳洲,短暫居住過的城市給了我十多個“榮譽公民”。一直到這幾年,我住過數十年的宜蘭市公所才賞賜給我“榮譽市民”的認可。於此,我也非常感謝了。
時至今日,我仍不禁遺憾,在台灣超過一甲子,甚至馬英九、陳水扁,他們都比我遲到台灣,但他們能做“總統”,我卻連做個台灣人都不能,所以只有自稱“台灣中國人”。
記得1989年,我回到闊別四十年的故鄉探親,家鄉的父老也不認識我了,都説:“這是台灣來的和尚。”我不免慨想我究竟是哪裏人呢?後來我只好説,只要地球不捨棄我,就做個“地球人”吧!
當我跟移居世界各地的華人説“我是地球人”時,馬上得到熱烈的共鳴。或許同樣遠離家鄉,客居異域,都有一段顛沛流離的悲情故事,既知道自己是中國人,但和中國又距離那麼遙遠,在血源、種族上,大家是改不了的中華民族,於是就一致認同我,跟隨我做地球人了。
正如先賢 唐朝 鑑真大師,在旅居日本十餘年後,自知老邁無法還鄉而説的遺偈:
“山川異域,日月同天,
寄諸佛子,共結來緣。”
我對手足同胞也是一樣,
大家今生有這樣的因緣,
希望來生再結炎黃子孫的緣
66年漫長歲月,我隨着台灣經歷了戰後初期百廢待興的刻苦艱辛;從戒嚴時期,白色恐怖的時代,當然也經歷篳路藍縷的十大建設時期,我為台灣的百花齊放,創造經濟奇蹟,成為亞洲四小龍之首而感到與有榮焉。乃至第一次政黨輪替後,見證了自由民主帶給台灣的美麗與哀愁。你們66歲以下的人,能解我跟台灣成長的心情?
我嘗過白色恐怖的迫害,也曾因不實的密告坐過牢獄,在槍林彈雨、多少次的死活中,僥倖地延長了生命歲月。尤其來台初期,我受過警察不止百次以上的調查,謠言、耳語、省籍問題,以致我投宿無門、衣食無着,可以説,我在台灣也有過一段辛酸的歷程。
所幸,出家人一向有“處處無家處處家”的性格,我曾經數度環島,走過台灣兩、三百個鄉鎮;我跋涉過溪水河川,也曾在農村睡過豬舍牛房;我翻越高山峻嶺,行腳過八仙山、太平山;我也多次在南北台灣的神廟前,或農家的曬穀場上佈教宣講;我領略寶島各地的人文風光、自然景觀。
我曾在半夜上阿里山頂看日出,也曾徒步到日月潭,與原住民好友“毛王爺”談心,還與他讀國民小學的女兒“三公主”合影。對於阿里山、日月潭,我也和現在的大陸人一樣充滿嚮往。
鄭成功管理過的新營、下營、柳營、左營、台南赤崁樓等地方,也曾令我發思古之幽情。我留連在高雄紅毛港、花蓮的海港,我站在野柳女王頭的一旁,望着大海,自豪於中華文化隨着海水流遍十方,可是這片大海,怎麼把我們兩岸同文同種的同胞隔得這麼遙遠?令人不禁感傷。
那數十年,我在北宜、北橫、蘇花、南迴等公路留下腳印;蔣經國先生開拓中橫公路,我在太魯閣燕子口、九曲洞,不止數十次徘徊,欣賞台灣雄偉奇妙的寶地山川,也曾為修築這條公路的數百名殉難工作人員祭悼祝願。我發願將佛法的真善美,散播到寶島的每處角落。經過汗水淋漓、雙腳踩過的每一寸土地,我與它產生了生命的連結,血脈相通,你能説我不愛台灣嗎?
回憶60多年前,在那個威權的時代,佛教在台灣並沒有發展的空間,但我憑藉青少年時期對佛教建立起的虔誠信仰,不斷到各鄉鎮、漁港、農村去佈教,因為化世益人就是我的責任。我們敲鑼打鼓地喊道:“各位台灣的父老兄弟姐妹們,咱們的佛教來啦!咱們的佛教來啦!”
那些聽到我呼聲的民眾,他們也無懼於蔣夫人宋美齡以異教徒身分的權威壓制,都站出來跟我一起共同呼喊!”台灣的父老兄弟,大人、小孩魚貫的拿着小板凳坐下來,專心聽着跟隨青年弘法隊員唱歌、説故事。我們跨越語言、地域的隔閡,信仰裏純淨的善美真心,我們彼此交融,心意相通。
那時候,一般人都嫌台灣花不香、鳥不語,《波茨坦宣言》記載,中日戰爭後,台灣歸還中國,是犧牲二千多萬人的生命,以血淚換取的勝利代價。因此,我懷抱一顆中國人的心情熱愛台灣,比起滿清把台灣割讓給日本的無邊罪惡,我更慶幸國民黨光復台灣,讓台灣重回中華民族的懷抱。
每逢台灣發生災難,我都能感同身受。從1951年花蓮大地震、1959年台灣中部八七水災、到1999年的921大地震等等,無懼地震、颱風、水患,我們募集物資前往救災,希望帶給災民一點幫助。我們協助捐建和修復十餘所學校,供給學童午餐。
莫拉克八八風災時,我在南部道場成立災民安置所,為了尊重他們的信仰、心中的價值,請來牧師為這許多原住民證道,並且在佛光山設置基督教會的禮拜堂。之後,也捐建了霧台、桃源、長治鄉等八座圖書館。
對於宗教間,我主張互相尊重、彼此包容。例如,我曾將天下文化等出版公司給我的版税,捐給花蓮基督教門諾醫院、慈濟醫院,也鼓勵信徒一起捐款協助。對於天主教真福山社福園區修道院的興建,我也曾在艱難中五年分期捐獻五百萬,聊表祝賀的心意。為了支持南投阮泰賢神父的發心,我也撥出一百萬,響應他重建天祥教堂。屏東萬鑾聖母院的老修女要返回故國西班牙,聽聞她缺少經費,我親自把機票、路費送到修道院,感謝這許多修女數十年對台灣的服務。
為了感念台灣神道寺廟的友誼,我為媽祖創作了一首《媽祖紀念歌》,並且在佛陀紀念館成立了“中華傳統宗教聯合總會”。每年他們參加朝山聯誼,彼此歡喜交流,都是種種的美好因緣。
我發起百萬人興建大學,感謝前任“教育部長”楊朝祥、成功大學前校長翁政義、文學才子龔鵬程、管理專家陳淼勝、前“教育部”政務次長林聰明都來擔任我們佛光、南華大學的校長。他們不嫌棄我童年失學,幫助我完成對社會教育的心願。
六十多年來,我和我的弟子、信徒們為台灣在世界辦了五所大學、十六所佛教學院,我辦了電視台、報紙、出版社、中小學等,如今想來,台灣佛教能有現在的盛況,我也自覺這六十多年,對台灣人心的淨化和佛教的振興,有了一點馨香的供養。也很感謝海內外各地的佛光人及認同我的朋友們,大家一起為兩岸、為世界和平努力不懈。
佛光山大雄寶殿前面,有二十四棵挺拔的松柏,我把它們都看作是中華文化的二十四孝;我又從大陸運來比樓房還高的鐘乳石、太湖石、晚霞石等,與先前在福建鐫刻的十八羅漢,它們像磐石一般安住在佛光山;尤其,我們突 破過去傳統,在十八羅漢中,特地立了三尊佛教史上的女羅漢,表達我一生倡導男女平等的主張。我們建設的佛陀紀念館,希望全世界的人都因它而看見台灣。
我愛台灣,認為我是台灣人,但不能否認,我還有大陸的故居、我的祖先、我的師長 前輩,我不能不與他們共依共存。在文化大革命時期,我在江蘇宜興 的祖庭大覺寺早就化為草嶺荒山,但到底那是我窮苦歲月時接引我入佛的寶地,也是成長我慧命的地方。感念大陸政府鼓勵我重建祖庭,現在的大覺寺超越過去舊有的建築多倍以上,藉此,也表達對國恩家慶的回報之意。
台灣2300萬人最可貴的資產,就是百姓的慷慨善良,遺憾的是,每到選舉,少部分人強烈的意識形態,讓台灣族羣分裂,社會對立衝突,人民與政府相互抗爭,選民與政黨交相指責。在藍綠的政爭之下,台灣人的温和有禮,可以在一夕之間蕩然無存。
我毫不隱瞞反對“台獨”的想法,因為我生逢亂世,一生歷經北伐、土匪橫行、軍閥割據、中日戰爭以及國共內戰。當時生靈塗炭的苦難,時隔八十年,記憶猶新,因此,對於兩岸之間,我主張和平,因為戰爭的後果將是不堪設想。
我終其一生,推動實踐僧信平等、男女平等、自他、宗教平等的行動。而對於兩岸和平、世界和平,則是我畢生的盼望。我衷心的希望,台灣不要再有人我對立的禍患,不要只有藍綠、沒有對錯是非善惡的觀念。大家不妨想一想,假如沒有了“中華民國”,我們的前途還能夠和平安寧嗎?大陸政府還會這麼優厚的待遇我們嗎?為了台灣的未來,我期盼藍綠的惡鬥、媒體的扭曲報導,都能停止下來。
經常有人説:世界最美的風景是台灣,因為人。最近又有人説:世界最醜陋的地方也是台灣,因為媒體造謠説謊、謾罵批評。為什麼短短數年,台灣從最美麗變成最醜陋了呢?所有居住在台灣的人,我們都應該深思檢討。
許多人説台灣的崩壞,是不負責任的政客、盲目的選民與造謠的媒體所造成,三者惡性循環,扭曲了民主的價值與法制的精神。更令人憂心的,在政治選舉的操弄下去中國化,對於中華文化、國族意識、家族源流的漠視與遺忘,讓許多人背棄自己的傳統,忘失了自己的根源。就像陳之藩 先生所説的,成為一株“失根的蘭花”。
這裏我們所説的中國,是五千年中華文化孕育的歷史中國、文化中國、全民中國,是民族血肉相連、不能改變的中華民族。你説,我們能稱作英國人嗎?我們能稱作德國人嗎?我們能稱作日本人嗎?所以,坦誠的告訴大家,我們都是炎黃子孫,這是無法改變的歷史事實。
所謂“木有本,水有源”,台灣人的祖先,哪一個不是中國人呢?除了李登輝先生之外,大家都不能否認自己是中國人。現在,台灣有少數人倡議“台獨”不肯 講中國話,主張要講台灣話。請問台灣話是哪裏的話?台灣話不是福建話嗎?福建話不也是中國話嗎?福建也是中國的啊!你能不講中國的福建話嗎?
在全世界,台灣是保存中華文化最完整的地方,也以中華文化的傳統為榮。中華文化重視春節、中秋節、端午節、清明節……,你能説你不要農曆春節過年嗎?中秋月圓,你能説你不要家庭團聚嗎?清明慎終追遠,你能説你不要為祖先追思掃墓嗎?在台灣,我們每一個人,從小到大接受中華文化的滋養,這是我們共同的根源,你否定它,不肯接受中華文化,難道你要做一個宇宙人間無國界、沒有根的遊民嗎?
俗諺説“呷果子拜樹頭,吃米飯惜鋤頭”,曾經我見過一份資料,康熙三十五年(一六九六)編的《地方誌》,記載當時的台灣隸屬揚州管轄。我不禁歡喜,原來六十多年來我沒有離開過揚州。飲水思源,我們每一個人也都應該找出自己的根在哪裏?我的父母親在哪裏出生?我的祖父母來自哪裏?我的曾祖父母又來自何方?我曾親聞習近平主席説 “兩岸一家親”,我們能否認這種同根同源的事實嗎?
最近,原住民立委高金素梅女士呼籲“禮失求諸野”,在我們認為,如果能“禮失求諸佛教”,更是人間美事。因為信仰必定是人類的基本權利,我希望台灣人民能夠重建新的信仰,樹立道德、講究慈悲、安定身心,人人做好事、説好話、存好心,用因果業報等,幫助社會次序更加穩定,祈願人人幸福,家家平安。
我一生愛中國、愛台灣、愛中華文化,我和大家過去的祖先一樣,在怒海餘生中來到台灣,因此,惟願國泰民安,別無他求。寄語台灣那許多本土派的人士,不要過於歧視外省人;居住了六十多年,我不算台灣人嗎?台灣會這麼狹隘嗎?難道大家的祖宗先輩不是渡海來台的中國人嗎?
現在,這一本趙無任的《慈悲思路·兩岸出路》即將出版,我深有同感,假如我們兩岸慈悲,共同以中華文化救台灣,還怕未來沒有出路嗎?藍綠兩黨如果也有慈悲,還怕未來沒有友好的希望嗎?在此心香一瓣,祝願大家平 安吉祥。是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