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蝶豆花茶會被罰六萬?】
之前有個新聞
台南市衛生局最近發出通知,表示包括蝶豆花、沉香葉等,如果當成茶飲或其他的食品販售,因為這些東西非屬傳統的食品,尚未被證實對人體健康沒有損害,販售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依法可開罰6萬元到兩億元,而之前因為有人檢舉,已針對沉香葉開罰一件,罰金6萬元。
而我上了台南市衛生局的網站看也的確有這樣的新聞稿
很多有在賣蝶豆花茶飲或是糕點的人看到都很緊張
加上大家打電話去衛生局問的結果都不清不楚的
一下說花的部位可以用 一下又說要看使用濃度
怎樣的濃度自己又說不清楚
導致業者根本不知道怎樣可以用
怎樣才會被開罰
剛好有客戶委託我發函詢問相關的問題
隔了一個月終於收到食藥署回函了
他們的答覆是這樣
🦋蝶豆「花」的部份可以工作天然食用色素使用,並符合「天然食用色素衛生標準」即可
🦋如果將蝶豆花泡成飲料,做成染色的糕點等加工食品的調色,並沒有違法,也沒有用量比例的規範
🦋除非你直接把蝶豆的葉子、莢、花的部份賣給消費者「#直接食用」,不是作為天然食用色素使用,才有違法疑慮。
以上
所以賣蝶豆花茶、蝶豆花奶茶、蝶豆花蛋糕應該都是沒有問題的喔
以上內容經客戶同意公開。
#食藥署把我事務所名字打錯了
#我是權麒法律事務所
#到底怎麼錯的
#麒跟麟差很多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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