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家終老,不一定要子女拋棄繼承!
新聞:有一位老翁的太太過世,留下房屋一棟,因為唯一獨生女跟老翁不親,老翁擔心共同繼承房屋後,獨身女要他搬出去,所以要女兒拋棄繼承。
千萬毋湯!
因為獨生女拋棄繼承後,這棟房子可能會變成老翁跟太太的兄弟姊妹共同繼承,到時候更難處理!
此外,聽另一個朋友說,他的朋友的爸爸也這樣告訴獨生女兒,跟女兒說,反正爸爸只有你一個女兒,所以你拋棄繼承媽媽的遺產,未來爸爸"畢業"後,房子也是你繼承。
女兒聽來有理,就辦理拋棄繼承。
沒想到,爸爸之後交了女朋友,結婚了,爸爸把房子過戶給繼母...
只有捶心肝!
律師教你一個法律保障的方法,讓爸爸與女兒都不為難!
如果媽媽(太太)沒有做規畫就"畢業"了,為了保障爸爸的居住權,以及女兒的繼承權,女兒可以繼承房產1/2後,將房屋信託給爸爸管理,所有權還是女兒的,爸爸也可以管理居住,一舉兩得,都不用捶心肝!
#心安傳財富
#恩典來守護
#遺產
#信託
#房產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400的網紅Victor Wa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最近一些好友詢問我說,有錢想買一套房,跟銀行申請房貸,除了一些規費外,還要加一筆房貸壽險??問我這有沒有鬼? 其實~台灣核備上架的保險都是有經過設計的,最大的共同點是保障雙方的風險,買房繳房貸,除了繳款過程中的風險外,另外的是萬一繳款人發生事故,無法繼續繳房貸,辛苦買下的房屋,有極大的可能會被法拍,...
「房屋共同繼承」的推薦目錄:
- 關於房屋共同繼承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房屋共同繼承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房屋共同繼承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房屋共同繼承 在 Victor Wang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 關於房屋共同繼承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 關於房屋共同繼承 在 共同繼承房屋怎麼買賣?共有持分房產相關規定,4方法免紛爭 ... 的評價
- 關於房屋共同繼承 在 房屋共同持有兄弟Ptt. 如何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爭家產?先 ... 的評價
- 關於房屋共同繼承 在 房屋共同持有兄弟Ptt. 繼承房產卻沒使用權專家教你如何「解套 ... 的評價
- 關於房屋共同繼承 在 都更危老大解密 耕築共好家園 - Google 圖書結果 的評價
- 關於房屋共同繼承 在 共同繼承的房貸責任 - Mobile01 的評價
- 關於房屋共同繼承 在 唐傳青地政士事務所- 『一般繼承』與『分割繼承』的差異 的評價
房屋共同繼承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同住照顧母親的女兒,母親走了,女兒也是共有人之一,為什麼阻止不了其他人賣掉房屋?
網友提到,有3姊妹都未嫁,大姊跟母親一起住,二姊跟三姊在10多年前就搬出去,最近媽媽過世,二姊跟三姊想要把房子2/3給賣了,大姊堅決不搬出去,請問如果出賣後,大姊會面對到什麼狀況?
少數服從多數,是法律上的原則
這位母親過世後,所留下來的房屋所有權就是由三個姊妹共同繼承,講白一點,每個姊妹都擁有1/3的產權,實際上是由大姊在住(使用),二姊跟三姊雖然在法律上有1/3的所有權﹐但是完全享受不到好處,反而還要繳房屋稅等等,因此,二姊跟三姊想要賣掉也是人之常情。
二姊跟三姊有兩種賣法:
1. 賣持分:把各自的1/3持份賣給大姊或第三人。
2. 賣整個房子:用”土地法34條之一”的規定,先找到願意買整棟房子的買家,跟他簽約,然後把買賣的金額與條件跟大姊說,看大姊願不願意用同一個條件買,如果不願意,二姊跟三姊就可以跟買家完成買賣手續,把整個房子過戶。最後,再把買賣價金扣除相關費用,把大姊的1/3權利的錢給大姐。
大姐不搬,買家是可以在過戶後,提起訴訟要大姊搬走,勝訴後再聲請強制執行,強制大姊搬走。
律師感慨:
很多故事,如果女兒是照顧媽咪最孝順的那一位,也付出自己所有的青春,相信媽咪會想要多留一些財產給女兒,女兒單身的話,很多媽咪也會想要把”祖厝”留給女兒,讓女兒可以用到終老。
這種媽咪對女兒的愛,要用寫的,說的還不夠。
一份遺囑,傳達一份愛。
#心安傳財富
#恩典來守護
#遺產
#遺囑
#單身
#女兒
房屋共同繼承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曬曬之前去日本旅遊的照片吧❤️
(✪‿✪)ノ排程中晝發文 #國際法法理建國 Q&A
Q182:妳主張盟佔,但舊金山和約後已沒有盟國了,所謂盟國是一個法人,此法人已不存在,就算昨天皮筋兒舉的組屋的例子來說好了,如果有一個人,租房子給你,而那人過世了,沒有繼承人,租約又是不定期租約,你只要依法和平的,合法的佔有那間房子15年,那間房子就變你的,主張盟佔,ROC就可以合法擁有台澎領土主權,ROC就可以大復活拉,不相信我說的你可以問律師。
A182:
我知道你支持台灣民政府。
直播中也有開一集來回應你: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論述逐一駁斥 https://wp.me/pd1HGm-55
麻煩看完~
再來,這篇已駁斥盟國是法人的論述: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645361105556919&id=794597360633322
「同盟國」它只是一個由數個在軍事上具有「對抗在二戰期間對外侵略的法西斯國家」這個共同目的的國家所組成的「軍事同盟」。
-
關於你拿「不定期契約租房子」這個例子。
那台澎這個房屋所有權,並不適用無主地先佔,領土上還有住民可以行使住民自決權。
這個回答過了
👉🏻Q&A26:台灣適用「無主地先佔」嗎?住民自決權與國民主權差別是?:https://reurl.cc/4yXNVK
無主地先佔的定義是,因為國際法上面所謂的無主地、可以主張無主地先佔的地方是上面是無人島,才有辦法去主張無主地先佔。
你要先搞清楚定義。
無主地先佔的佔是指用這個佔來「取得」領土主權。這是在早期國際法上對領土主權取得的方法之一,與現今規範不同。
國際法上關於領土主權的取得、移轉規則在二十世紀有非常大的轉變。法律規則必須與時俱進,但為了避免破壞法律狀態的安定,所以除非有非常正當的理由,否則嚴禁以今是論昨非。換句話說,即使過去所發生的事情在今天看來並不正確,但過去那些事情既然依據當時的時空背景是合法正當而有效的,就不能輕易否定過去發生的事情所具有的法律效力。
-
ROC政權是依盟軍授權被派來的,代表盟軍的身分,並不是什麼繼承者。
1945年9月2日《降伏文書》停戰協定簽署的同一天,由盟軍總部司令麥克阿瑟,發佈《一般指令第一號 (Directive No. 1 )》,要求「中華民國政權的代表蔣介石依照命令中的安排,在中國(不包含滿洲)、台灣、澎湖、北緯 16 度以北法屬印度支那,去接受日軍投降」,所以中華民國政權蔣介石他到這些地方的工作是接受日本投降,代表盟軍的身分,而非代表中國。
《一般指令第一號 》的內容是指示日本發布 《一般命令第一號》;換句話說,《一般指令第一號》中寫了:「日本你把這份 《一般命令第一號 》,即刻公布出去。」
《一般命令第一號 》是 《一般指令第一號》的附件。文件在這👉🏻 https://www.mofa.go.jp/mofaj/files/000097066.pdf
-
法理建國派主張的「盟佔」的佔是「授權代管」,並不是「取得」領土主權。
要說英文解釋的話就是用administer 管理權限的意思,僅具有治理權,不可能有領土主權。
(這邊注意⚠️不是「統治」這個詞,統治蘊含著擁有著領土主權的含意,比如日治時期的治是統治。)
👉🏻美國立場這篇也說的很清楚: “Now, we regard the Republic of China as exercising legitimate authority over Taiwan and the Pescadores by virtue of the fact” 中華民國被「授權」具有的合法治理台澎的權限。
https://www.taipeitimes.com/News/editorials/archives/2021/04/26/2003756348
👉🏻Q&A34 中華民國政權佔領台澎可以讓中華民國取得台澎主權嗎?:https://reurl.cc/Gdeg9v
-
你想要用台澎領土主權作為假設是房屋所有權,那也不能直接說是屬於台澎人民的,因為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不是一群人或是一個政治組織可以來主張的。
中華民國流亡政權不是主權國家,是中國流亡政權,它的法律身分是可以作為中國主權國家的合法政府。
所以按房屋所有權的例子來說,盟軍全體把台澎房屋所有權定位在不屬於任何人的,盟軍全體成員先派某位來代管這間房屋,這位代管執行機構代表的是盟軍成員,不是中國國家政府。
同盟國組成的份子(各個主權國家)沒有死亡或著消失,其二戰和平條約文件具有國際法效力不可抹滅,所以前提是《舊金山和約》對台澎領土主權處置就是歸屬未定。
然後,房屋所有權不屬於任何人,不適用無主地先佔,更不適用你舉例的組屋不定期契約,這是比喻,你當真以為租房子?當真以為房客是ROC政權?別反客為主啦!
《舊金山和約》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包括ROC政權/PRC政權想代表的中國),就是要給國際社會介入的依據,ROC自己也很清楚。
為什麼法理建國派要不斷強調《舊金山和約》所建構出來的狀態?因為那是共識的基礎。其他政治層面的東西都有可能隨便改變,但透過國際條約所建構出來的東西,可不是你說不存在就會不存在的。
-
舉例房屋所有權不屬於任何人,台澎領土主權不屬於任何國家,不適用哪個遊民進去住就可以主張房屋是他的,為什麼?
因為台澎上早已存在住民,對土地有感情有連結,從而產生的叫做住民自決權;同理,房屋所有權不屬於任何人,但這間房屋早已存在四百年以上的家族,這家族早在國際法形成前就在這裡了,這些住民雖然不能直接說這間屋子屬於他們的,但他們可以行使住民自決權,依國際法法理程序來建國主張房屋所有權屬於他們。
那我們可以主張的是什麼?
身為原日籍及其後代的台澎住民,我們擁有的是台澎自決權,就是我們可以透過自決權決定台灣跟澎湖的未來、主權歸屬。
這並不表示說台灣跟澎湖的主權現在是在住民手上。
再說一次,領土主權是國家才能夠主張的權利。它不是個人或一群人去主張的東西,譬如說像我一個人,我來主張:「我是台灣人、我主張說台澎的主權屬於台灣人民!」然後我跑去其他國家說我要主張台灣跟澎湖的主權,不會有人要理我。
還是需要有國際法法理程序,選三條路:1. 建國;2. 成為另主權國家的自由邦;3. 併入另主權國家的部分。
選建立一個主權國家,再用這個主權國家來主張行使台澎領土主權,雖然權利的根源必須是台澎住民來完成,但不能直接說台澎主權等於台灣人的。
舉例:
如果要開統一發票,必須要成立公司才可以。
統一發票等於台澎主權,公司行號等於國家,成立公司行號的人等於台澎住民。
所以台澎住民行使住民自決權建立一個國家,就好像我們成立一家公司來開統一發票。
我們都知道一個人不可以開統一發票,換句話說台澎居民沒辦法擁有台澎主權。
但一個人可以開設公司來開統一發票,換句話說,台澎住民可以行使自決權建立國家,才能行使對台澎土地的主權。
#延伸閱讀
台灣光復的騙局 https://wp.me/pd1HGm-10
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p.me/pd1HGm-5S
我接觸法理建國論述的初衷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7648758483679/
Q&A180:同盟國都解散了授權還有意義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40695500845671/?d=n
同盟國是什麼?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https://wp.me/pd1HGm-kX
(關鍵字搜尋🔍國際法法理建國,敬請期待明天的問與答)
希望大家可以看的資訊❣️
🙌🏻🙌🏻🙌🏻[英語繁中字]為什麼台灣在國際上無法加入WHO?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部落格 https://journeyshin.wordpress.com
👉🏻聖峰演講影片Youtube :
https://youtu.be/-a_qHXh_URM
👉🏻聖峰演講實錄Podcast:
https://anchor.fm/rotpnetwork-shin-hong-ng/episodes/2019-03-29-ep8kln
👉🏻Apple podcast:https://reurl.cc/a5qZjQ
👉🏻 《台澎法理建國指南》電子書: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yFXTxYOtkqrwEyV11w0kQyKujxEZsU8N/view?usp=sharing
👉🏻《台澎主權的未來請交給台澎人民決定》漫畫:
http://www.rotpnetwork.tw/TPSovDBYTP.php?LAN=TW
房屋共同繼承 在 Victor Wang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最近一些好友詢問我說,有錢想買一套房,跟銀行申請房貸,除了一些規費外,還要加一筆房貸壽險??問我這有沒有鬼?
其實~台灣核備上架的保險都是有經過設計的,最大的共同點是保障雙方的風險,買房繳房貸,除了繳款過程中的風險外,另外的是萬一繳款人發生事故,無法繼續繳房貸,辛苦買下的房屋,有極大的可能會被法拍,銀行與繼承人都會遭受很大的損失。
所以銀行透過保險公司發行的房貸壽險,來保障雙方的權益,讓不幸的意外,可以轉換成被繼承者的愛心,傳承給下一代繼承人。
0056還是不上不下的打混中,持續觀望,等待獲利的來臨。
我的FB:https://www.facebook.com/victor.wang.16
我的社團: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615663795525708/?multi_permalinks=691890927902994¬if_id=1547783358511626¬if_t=feedback_reaction_generic
我的理財課程:https://www.beclass.com/rid=224152e5cd4c932c3bdc?fbclid=IwAR1DsjHARpBZ5lwrbJfhAnO0o4emhIyZTVFNZ93Xs5NgfGZBh7cDC4sf5ws
#投資理財
#房貸壽險
#自在理財研習班
房屋共同繼承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居住正義:從合理房屋稅率做起】
台北市的房屋稅率區間是1.2%-3.6%,市長柯文哲曾宣示政策方向是「單一自住輕稅、多屋非自住重稅」。下列哪一個情況,享有1.5%的優惠稅率?
A)研究生小美,繼承一間阿公的公寓,空著沒人住、沒人使用
B)包租公阿明,名下有二間房子租給大學生
C)醫師老王,在自家的房子開了一間診所
D)建商大雄,去年剛落成50戶的社區大樓,還有20戶沒賣掉,但大雄不願意降價求售,想要待價而沽
你知道答案嗎?
——
按照臺北市房屋稅自治條例,正確答案竟然是「D」!
一般人名下有三間非自住房屋,就要繳3.6%。最有錢、囤了最多房子待價而沽的建商,卻可以享有最低的優惠稅率。
這麼失衡的稅制,來自於2017年市議會跨黨派議員的修法提案,將建商的囤房稅由原本的3.6%,降低為三年內沒賣掉都只課徵1.5%。
根據財政局的資料,自從建商囤房稅降稅實施後,市庫至少稅損超過3億元!
超過3億租稅優惠,都送進建商口袋,為全體市民換來什麼好處呢?
——
根據地政局的資料,2018年,新建餘屋的銷售量,只比2017年多了20間;而新建餘屋的售價,也並未因建商降稅而降低。
換言之,沒有賣更快、沒有更便宜,三億大放送,換來一場空!2017年議會送給建商囤房稅優惠,完全背離居住正義的政策目標。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曾經表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對於這個理念,我非常認同。柯市長提出的「單一自住輕稅、多屋非自住重稅」的方向,我也完全支持。
既然上屆議會通過的減稅,並沒有發揮任何正面效果,只是讓市庫平白損失稅收。我希望市府能夠秉持「對的事情做,認真做」的精神,尤其是財政局應該兌現承諾,儘速提出評估報告,由市府率先提出修法提案,並且遊說各黨團議員,支持合理房屋稅制,共同實現居住正義。
我知道,在建商頭上動土,不但會得罪有錢的財團,甚至會得罪議會的同仁。但,既然有機會選上,就應該嘗試去做正確但沒人敢做的事。這才是從事政治工作的意義。
詳細論述與數據,請看質詢影片
👉 https://youtu.be/l-m3HUzWCv0
——
更多問政影片,請訂閱阿苗的頻道
👉http://www.youtube.com/c/苗博雅tw
記得開小鈴鐺喔🔔
#苗博雅問政報告
#第三勢力第一選擇
#我認真問政
#你幫忙分享
#大安文山苗博雅
房屋共同繼承 在 房屋共同持有兄弟Ptt. 如何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爭家產?先 ... 的推薦與評價
崇明报数字报刊平台- 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兄弟共同繼承持分房屋可以賣嗎?首先必須了解的房屋持分買賣。 針對遺產土地共有問題,律師. ... <看更多>
房屋共同繼承 在 房屋共同持有兄弟Ptt. 繼承房產卻沒使用權專家教你如何「解套 ... 的推薦與評價
共同繼承房屋 出售. 姐弟4人繼承父房成惡夢弟爽獨住、姐只能默默繳稅金.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可以買賣嗎? 依據民法819條的規定在分別共有的情況下, ... ... <看更多>
房屋共同繼承 在 共同繼承房屋怎麼買賣?共有持分房產相關規定,4方法免紛爭 ... 的推薦與評價
和別人共有房屋持分,可以單獨把個人持有部份買賣處分嗎? · 一、最快最方便的方法,就是賣給其他共有人 · 二、想出售的共有人拿房屋持份去抵押借錢 · 三、是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