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登記房地欠稅,繼承人可能被強制執行👫👫
#苗栗縣 政府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死亡,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 #遺產 全部為公同共有,依稅法規定,這類的公同共有 #房屋 或 #土地,如有選任管理人時,由管理人負納稅義務;未設管理人時,以全體公同共有人為納稅義務人,且各公同共有人對全部應納稅捐負有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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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分割繼承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繼承的1/4房屋持分被法拍了,家人被告變賣房產該怎麼辦?
有一位網友說:她阿姨的先生在5年前過世,留有一棟透天厝,繼承人有阿姨與3個小孩,其中小兒子欠了不少錢,小兒子執意要繼承父親的遺產,於是辦妥繼承登記沒多久,小兒子擁有的1/4房地持分就被查封拍賣。
阿姨不懂法律,沒有在法院拍賣程序行使優先承買權利,買回那1/4持分,就被別人買走了,變成阿姨,兩個兒女以及”投資客”共有姨丈所留下來的透天厝。
最近”投資客”向法院提告分割共有物的訴訟,法院通知開庭,要變價分割房地,該怎麼處理不會被獅子大開口?
心法:運用法律程序,給予投資客適當的利潤解決
投資客持有1/4房地的持分,在法律上,他有權向法院提告分割共有物,提出變價分割或金錢找補…等方法來解決彼此的”共有”關係,讓透天厝變成由1人所有的單純關係,法院不會因為阿姨他之前不懂法律,所以沒有在之前拍賣程序買到…等原因就不判,所以阿姨只能面對,阿姨家人只擁有3/4產權的事實。
方案一:
阿姨家人必須要”拿錢去買投資客1/4持分”,價格就依照市價與投資客取得成本之間,找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金額,盡量在法院達成和解,阿姨一家就可以取得完整的所有權。程序費用也會比較節省。
方案二:
萬一投資客獅子大開口,就讓法院判決變賣透天厝,看最後拍賣多少錢,如果價格接受,就再優先承買房子,再單獨取得所有權。
律師很有感觸…
1.如果明知道子女有欠債,寫一份遺囑也許就可以避免房子被拍賣。
2.如果知道自己有欠債,就拋棄繼承,持分也不會被賣。因為,繼承的財產還是要拿來還,現在電腦連線很厲害,債權人找的到。
3.如果被法院拍賣持分,其他共有人趕快買起來,就不會有問題,現在持分房屋還是有人會買。
預防總是勝於治療!
#心安傳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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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分割繼承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遺產中有負債!該怎麼分財產呢?
有網友提到,他爸爸大概有1500萬元的資產(房地價值1000萬元),還有房屋貸款300萬元,繼承人有媽媽、弟弟跟我,怎麼分?貸款誰來負擔?
媽媽可以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假設媽媽財產是0,爸爸1500萬元的資產都是婚後賺得,那麼媽媽可以先取得600萬元夫妻財產分配(1500-300)/2=600。這也算是爸爸遺產的『債務』
爸爸的遺產減去負債,再由三個繼承人平分,每個人可分得價值200萬元的遺產(1500-300-600)/3=200。
因此,媽媽可以拿到夫妻剩餘財產600萬元以及遺產200萬元,共計800萬元,另外兩個繼承人可以各拿到200萬元。細部分配方式大概如下:
1. 照法律規定走
一般說來,取得房產的繼承人就負擔房屋貸款(可以轉貸,由繼承人承擔),所以媽媽分得房地(1000萬元)以及現金100萬元並且承擔貸款(300萬元),共得800萬元的遺產價值是一個不錯的分割方式。
2. 從情理方面來分配:
媽媽照顧子女長大,媽媽取得全部爸爸的遺產,讓媽媽可以平安養老,通通給媽媽繼承,未來媽媽用不到的財產,子女在繼承,是孝心滿滿的繼承方式。
(PS: 另需注意房地合一稅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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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拋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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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轉載自《中時電子報》:(繁體)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212004663-260405(簡體)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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