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130美商ERA不動產飛鷹計畫-Flying Eagle
【前言】
美商ERA不動產所舉辦的《飛鷹計畫》,是針對新進菜鳥與希望能持續精進學習的老鳥,一起分享彼此的成功與失敗案例,藉此教學相長的一個交流會,固定每周四下午4~5點舉行。
只要你加入美商ERA平台,即可享有參與資格,招募菁英說明會於12/13號周三晚上7:00~8:30舉行,報名專線:0986-289-679陳先生。
【學員A-屋主,您在哪裡?】
某間空屋門口張貼「即將斷水電」的通知單,想找屋主,調謄本查詢戶籍地址後,仍舊找不到屋主,該怎麼辦?
答:這間房子目前在市場上沒有在賣,A認為若開發到應該有機會簽到專任約,只是單憑「斷水電」通知單,無法推斷屋主缺錢想賣房,建議直接去開發市場上現有物件比較有效率,除非有誠買家指定「就是要這一間」,否則別浪費時間。
另外,關於找屋主,正規的方法包含問鄰居、管理員、調謄本,拜訪戶籍地址、寫開發信郵寄外,別無他法;至於檯面下的作法,會議上有分享,就不文字化了。
【學員B-凡事不要自我設限】
《等新買的預售屋蓋好後,才會比較想賣?》
某屋主已委賣自住房,同時買了預售屋,屋主曾對B表示,要等到預售屋蓋好了→交屋→搬家後,售屋動機才會比較強,B覺得頗有道理,總不能先賣房→搬家租屋→等買的預售屋蓋好後→再搬家吧?
於是B也就不怎麼理會,沒想到,隔沒多久房子竟然就賣掉了,屋主還真的先跑去租屋。
心得:人的想法,時時刻刻都在變,縱使今天屋主價格硬,說不定明天缺錢就變軟,所以要定期關心,如此一來,屋主的心態若產生變化,你才能及時掌握。
《屋主說過,堅持2戶一起賣嗎?》
某物件是2戶打通的產品,屋主堅持兩戶一起賣,某買家喜歡這個物件,但坪數需求和預算考量只夠買一戶,想請B去跟屋主談。B覺得屋主當初就已經說過要一次賣2戶,何況若只賣掉其中1戶,屋主還要重新把牆隔起來,很麻煩,於是婉拒買家。
沒想到,買家竟然透過別家房仲去談,而且還真的只買到1戶而已!
心得:不應自我設限、覺得「不可能」就婉拒,無形中喪失許多機會,買家的購屋「動機/慾望」並不會因為你的拒絕而消滅,作為房仲的你,一定要讓買家感受到,你願意去試、願意幫客戶努力過,否則,買家一定會去找別家房仲談。
【學員C-遠距離影本簽名,有其法律效力嗎?】
最近遇到買賣雙方碰巧人都在國外,一個要下斡旋,一個要簽委託。疑問一定要郵寄正本過去,簽名完再寄回來嗎?用傳真簽名回傳,或者是掃描成PDF檔案mail過去,客戶自行列印下來簽名後,再傳回來,這樣不行嗎?
答:依照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去市場買菜,直接現金交易,法律行為也算成立,也不用特別另立契約。因此,不一定要用正本郵寄給對方才算法律上的「達到/到達」,用傳真機將文件傳送給對方,或掃瞄為PDF/TFT/JPG檔之後以email發送到對方的電子郵箱,當然都可以。
不過,當其中有一方要作怪、或想否認契約時,就又回到舉證上的問題了,因此建議要保留當時書信往來的mail紀錄當佐證,最好仍要正式補上一份雙方在同一份紙本上蓋紅印或親筆簽名的契約作為正本,避免爭議。
更詳盡的解說,可參考此篇文章→http://reader.roodo.com/justlaw/archives/18359625.html
【學員D-跟屋主本來就認識,卻簽不到委託?】
D跟屋主本來就認識,算是朋友,有賣屋需求,屋主自售於591售屋網,同時也委託了某家房仲公司,於是D用「多一家委賣,多一個機會」的說法爭取委託,但是遭到屋主婉拒,不解原因為何?
答:如果只有屋主自售,可以理解屋主不想付服務費,但屋主也有委託別家仲介賣,而D與屋主是朋友關係卻簽不到?研判應該是屋主認為D尚是菜鳥,經驗與專業度都不足,因此不放心委賣,建議D做好功課,提升專業度,言談之間讓屋主感受到可以信任,應該就有機會。
【學員E-連續兩個禮拜沒有問題】
跟上禮拜的理由一樣,因為名片還沒拿到,所以還在等,目前仍沒有問題......。
經詢問,發現E連華廈與大樓、透天厝與別墅、什麼是新成屋、新古屋、中古屋都搞不清楚,已要求做功課,下次分享報告。
【學員F-房屋漏水保固期?】
某間房子屋齡7年,買家去年買的,1年過去了,屋內牆壁內的水管(也就是暗管)發生破裂,導致樓下住戶天花板漏水。
問題1:屋齡才8年,未滿10年,房客認為「還算新」,能否向當初建商求償?
答:很難,因為建商通常對於建案的保固期為1年,好一點的3年,偶爾會有出現地方型小建商保固5年,主要是為了提升知名度、營造好口碑,這已經是最長的保固,一般來講不會超過3年。
問題2:新屋主可以向前任屋主要求賠償嗎?
答:可以,根據民法,房子5年內「發現」漏水(注意關鍵字,是發現,不是發生),並在6個月內通知前屋主,賣方都必須要負責賠償。但,有前提,就是這個漏水,在購買前就已經存在。因此,買家必須要負舉證責任。
如何讓賣方與仲介不要提心吊膽5年?不懂的菜鳥仲介,以為只要寫「現況交屋」就能擺脫一切責任,其實這是無效的約定;而實務上的做法是,在簽訂買賣合約時,買賣雙方約定「賣方於交屋後,願意負起1年(或半年)內的房屋漏水保固責任」即可。
詳細說明,可看此報導→http://estate.ltn.com.tw/article/4278
【我】
《價格預留空間,是為了感動服務?》
某間房出租,月租金1萬元,底價9000元,房客出價8000元,差距1000元。身為房仲的你,你會對房東怎麼說?如實呈報?還是預留空間報低(可能先講7000元)?同樣的,對於房客,你會如實呈報房東底價?還是報高?原因理由為何?
答:關於銷售話術與服務技巧之「操作過程」,已於會議中分享,就不文字化了,重點是,倘若你對於價格上有所「鋪陳」,記得,關鍵在你的「出發點、心態」是什麼?
如果你是為了想要成交賺服務費,你講出來的話,就會是「惡意欺騙」;如果你是為了要圓滿成交,讓房東、房客雙方在討論承租條件時覺得舒服,那就是「善意謊言」。
心態不同,表現出來的言行舉止就會不同,客戶是會感受得出來的,萬一不小心被揭穿,結果也會不同。
《定金多寡,要符合比例原則》
最近成交一個月租金3萬元的租案,整個過程算圓滿,唯獨在簽約當天出現服務瑕疵,導致客戶不舒服。
第一天:客戶已匯5000元定金。
第二天:討論租約內容,並約定好明日晚上8點簽約。
第三天:......↓
白天,房東問,簽約當下房客是否就會補足2個月押金+第1個月租金=3個月,共9萬元?經詢問,房客表示隔天白天再匯,於是,房東開始緊張。
房東認為:簽完約就等於合約生效,但卻只有定金5000元,距離9萬元差距8.5萬,還要等到隔天白天才能收到匯款,覺得沒有保障。
房客認為:若用現金,萬一隔天房東說其中一張裡面是假鈔,怎麼辦?簽約前,房客不可能將房東的匯款帳號申請約定專戶,不論是ATM轉帳還是網銀操作匯款,金額都有上限(頂多5萬),這樣對房客而言,等於是「付定金一次,簽約晚上ATM轉帳一次,隔天白天還要再轉帳一次」總共3次,次數太頻繁,沒有一次到位,房客覺得很煩。而且簽完約之後,房客還沒拿到鑰匙,房東到底在怕什麼?應該是房客比較沒保障吧?何況簽約是晚上,隔天白天再匯款,不也是稀鬆平常的事情,幹嘛那麼急著要錢?
心得:兩邊我都用同理心,兩邊都沒錯,錯在我忙中疏漏、經驗不足,沒有意識到3個月租金9萬元與定金5000元「不成比例」導致房東擔心緊張,因此我學到了,以後在約碰面簽約時,要事先搞懂房客的付款方式,簽約當下付現金?還是簽完約後用匯款?若是後者,房客在簽約前,至少要先匯1個月以上的「定金」讓房東安心。
部落格網址→http://taiyuanchen1223.blogspot.tw/2017/12/171130era-flying-eagle.html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10619民視 財經週末趴 豪擲百萬斡旋金搶便宜 黑心房仲洗名片詐買家 影片原址→https://youtu.be/mqNOhlwmsL8 陳泰源受訪片段→https://youtu.be/YgA2Q-MwqpI 介紹來賓 房市專家 陳高超(來賓桌 右1) 房仲業者 葉國華(來賓桌 右2) ...
房屋漏水保固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10619民視 財經週末趴 豪擲百萬斡旋金搶便宜 黑心房仲洗名片詐買家
影片原址→https://youtu.be/mqNOhlwmsL8
陳泰源受訪片段→https://youtu.be/YgA2Q-MwqpI
介紹來賓
房市專家 陳高超(來賓桌 右1)
房仲業者 葉國華(來賓桌 右2)
房仲業者 陳泰源(來賓桌 右3)
房地產達人 SWAY(來賓桌 左1)
資深媒體人 彭華幹(來賓桌 左2)
Q:疫情邁入三級警戒滿一個月,有業者或物件標榜「防疫特價」、「防疫降價專區」,真的可以撿便宜嗎?怎麼判別?
Q:我們看到2021購屋爭議調查,屋況瑕疵高居第一,將近九成,其中滲漏水問題最讓人頭痛,房仲「漏水保固」喊假的?消費者怎麼自保?
Q:全台房地產交易案件有超過五成以上是中古屋交易,坊間很多所謂的陷阱提醒例如斡旋金、要約書差異等,其中騙你斡旋已轉定或已代收定金,這是什麼情況?幹哥當初賣屋有遇過類似情況嗎?
Q:黑心房仲連同業都看不下去,某房仲去年改編消費者遭黑心仲介坑殺事件的廣告,一個是「退休老伯賣屋」被刻意拿附近較低的成交行情誤導低價出售;另一個是「小夫妻買房」被刻意隱瞞前屋主買進價格,反倒高價買屋,通常買賣房屋話術,有哪一些關鍵字要警覺?
Q:預售屋契約違規案件層出不窮,繼3月26日內政部於全台9縣市展開第3波預售屋聯合大稽查,26案中僅2案完全合格,內政部也提出九大陷阱,有哪幾個需要特別注意?
Q:許多國家正在疫後復甦,房地產也不斷上漲,許多業者鼓吹購買海外房地產,從日本、馬來西亞、柬埔寨、越南等,我們看到去年底公布的全球房地產指南,台灣和中國投資價值只有一顆星、日本兩顆星、泰國有四顆星,疫情可控、旅行限制放寬下,能準備進場投資嗎?哪個地點合適?海外房地產前陣子很熱,但投資海外地產也聽過許多陷阱,常見地雷有哪些?
Q:房仲一條街上好幾家,怎麼挑選適合的業務員?有哪些眉角和特質?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6/210619.html

房屋漏水保固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0804TVBS新聞大白話 買房怎麼撿便宜?陳泰源:「重劃區」有潛力!
新聞網址→https://news.tvbs.com.tw/life/1364743
原影音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0rVs8UDnVs
國際環境影響台灣利率,目前的房屋貸款率已降到史上最低,不少人想趁此機會買房置產,但市井小民該如何找便宜又有增值空間的物件?對此,房仲經理陳泰源接受《新聞大白話》主持人彭志宇採訪,表示若真要以「便宜」為選屋取向,可以考慮到重劃區尋找,例如新北市的五股洲子洋重劃區;陳泰源強調,由於重劃區的生活機能都還在起步階段,所以餘屋量比較多,但是房子都比較新,住這邊也要有自備交通工具的心理準備。……↓
Q1:再高的房價只要有人買就有市,這會是造成高房價的主因?
答:以胡瓜舉的例子來說,那些動輒上億的豪宅,建商在銷售時,只要有買家認同那樣的價格,實價登錄一出現,而且不只是1~2筆,而是數筆成交都是單價破200萬元,就會出現『定錨效應』,價格就下不來了。就算不景氣來襲,下修空間也有限,只會在區間震盪。
另外,對建商而言,剩下的餘屋,只能越賣越高,不然對已經買的買家無法交代。對日後要賣屋的住戶而言,一來不缺錢可以撐,等到有買家出價「至少不虧為止」,二來是賣低了也覺得丟臉,有面子問題。
Q2:低利率時代來臨,房價還是不跌,民眾怎麼挑便宜?
答:由於低利率時代來臨的關係,持有成本降低,賣房的壓力減輕不少,許多屋主都可以慢慢賣,要在眼下這個時機點買到便宜的物件,確實不容易。
不過,換個角度思考,俗話說,「買對,就不怕買貴」。以前只要買到70分滿意的房子就覺得可以入手。現在既然比較難以買到便宜,至少要買到心目中80~90分滿意的房子再入手。這樣,就算買「不夠便宜」也會「覺得值得」。
另外,如果真的希望從「便宜」角度切入,建議可以買重劃區,例如五股洲子洋,重劃區通常生活機能還在起步中,房子又比較新、空間比較大,餘屋量大的關係房價自然便宜,只是,要有開車習慣的人才適合喔~畢竟周圍比較沒有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Q3:買新房怎挑選? 選晚上跟雨天看?
答:
1.如果是預售屋,記得廣告文宣要留下來,還有建商附贈的配備也要清楚載明是什麼品牌?保固期限又是多久?如果不要,又可以折換多少現金回來?另外,一旦交屋後,房貸就開始要繳了,為了節省裝修的時間,如果一開始格局上有什麼要變動,可以事先請建商協助做「客變」,以節省日後裝修的時間。
2.如果是新成屋,現在「都市熱島效應」話題夯,建議避免買
A.只有一面採光的套房(空氣不流通)、
B.頂樓(熱的時候超熱)、
C.客廳採光面朝「東西向」的房子。
盡量挑,
A.公園旁、面社區中庭、綠覆蓋率高的房子。
B.或者是3~5樓,景觀看出去剛好有行道樹,可以看樹梢。
C.有前陽台的房子,現代許多豪宅都沒有規劃前陽台,非常可惜,有前陽台好處多多,可以種植栽降低室內溫度,也因為有陽台的關係,客廳內縮,陽光也比較不會大面積直射進屋內。
3.晚上看房是一定要的,建議白天看一次,晚上也要看一次。最主要是因為鄰居白天外出上班,晚上大家都回到家裡休息,可以看出鄰居的素質,是否會製造噪音?還是生活習慣差,鞋子、雨傘都擺在門口不放進屋內?
4.下雨天看房也很重要,一來可以判斷房子是否有漏水,二來,可以藉機查看下雨時,室內的噪音如何?以我自己親身經歷,我曾經在下大雨時去看一間房子,臥房的窗戶外推,下雨時,雨水滴在外推處的隔板超級吵!雨下多久,就好像屋內放多久的鞭炮一樣。由於是高樓層,外推處無法加裝「人工草皮」降低雨水降下時產生的噪音,這都是晴天時,你無法察覺到的缺點。
5.農曆7月好殺價嗎?如果剛好遇到急售屋主當然是有機會的,不過,還是建議買屋民眾,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農曆7月看房,建議攜帶護身符,尤其是空很久的空房。另外,千萬不要太鐵齒,想說只要夠便宜,7月看凶宅也沒在怕。
個人youtube頻道網址→https://youtu.be/O6x-vBA6Ky8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08/200804tvbs.html

房屋漏水保固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150328TVBS 掩漏水 遮壁癌 雨後看屋易現形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2Zgt20rtJi4
感謝記者 林彥汝 的採訪有關於是否擔心買到漏水屋的疑慮與解釋↓
1.我們接委賣時,會要求屋主在「屋況說明書」填寫,其中有2條寫明:a.是否有漏水?漏水現況交屋?修繕後才交屋?b.產權持有期間是否有因為漏水而修繕過?如果屋主勾選無漏水,事後發生漏水,前屋主當然要負責。
2.房仲的角色,只是做居間協調溝通,無法負責,畢竟房子又不是房仲的,除非買方能證明「房仲明知故騙」,不然沒道理要房仲連帶賠償。
3.另外,根據《民法-物之瑕疵擔保之規定第355條、359條、365條》就算真的本來就沒有漏水,「入住後5年內,發現漏水通知前屋主半年內」,也可與前屋主協調減少價金,或者是要求前屋主負責修繕唷!
以下是新聞報導……↓
要分辨房子是否漏水,專家說先從牆壁下手!水電行師傅提供辨識小訣竅,他說通常漏水屋轉賣前,牆壁都重新粉刷過,有些刷得牆面凹凸不平,就可懷疑會漏水,或者敲敲牆壁,要是有木板空音,也可能是對方故意用木板遮住壁癌,但師父也提醒,有些房子得住過一段時間才知道是否漏水,所以簽約前,得仔細審視條文,才能保障自己。
當初就是簽下這份合約,讓陳太太想求償卻有爭議,因為第8條寫明,若日後買賣發現有滲漏水,買方願自行負責修復,而且同意完全免除對方滲漏水瑕疵擔保責任,本案不適用房仲公司提供的漏水保固保障辦法,也就是說,賣方和房仲撇清漏水責任。對於這條規定,其他房仲業者說,通常他們都會請屋主先填資料,了解狀況後再賣屋。
房仲陳泰源:「房仲針對這個是沒有要負責任的,因為房子有沒有在漏水,其實當初屋主,委託在賣房子的時候,我們會請屋主寫一個叫屋況說明書。」
目前,房仲業鐘只有永慶和信義房屋有6個月漏水保固,住商和台灣房屋等都沒有,大多只能在民法上協助,所以,民眾怕買到漏水屋,交屋前一定要仔細檢查,水電師傅提供小撇步
水電行師傅范清福:「中間是一個空的,所以你敲的聲音會是很空心的。」
敲木板看是不是空音,師傅說有些投資客,裝潢得美輪美奐,有壁癌的牆壁,刻意先貼上木板後再刷上油漆,外表跟新屋沒兩樣,另外,也可檢視牆壁,是否像這樣重新刷過,牆面凹凸不平,看起來有點水痕,就是曾經漏過水。但師傅說,若對方真的刻意隱瞞,恐怕買方一開始也找不出問題,通常住過一段時間,下雨時才會發現會漏水,因此,在簽合約時,就得仔細審視條文和保固期限,才不會求償困難。
新聞網址→http://news.tvbs.com.tw/entry/573118
部落格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88365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