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新創圈卻出現部分「新創蟑螂」案例,有富豪運用人頭與低出資額成立新創公司,多方申請政府新創補貼並享受租稅優惠,增加小額收入並以新創公司租稅優惠避稅,等到補貼額度用罄或不符合優惠資格再解散新創公司,同時成立新的新創公司重複相同手法。
為減少其租稅誘因,以免新創企業成為逃稅管道,財政部2日首開第一槍,宣布即日起天使投資人租稅優惠計入基本稅負,也就是天使投資優惠與個人海外所得、保險給付金逾3,330萬元部分、綜合所得淨額、分離計稅股利、未上市櫃證券交易所得等列入基本所得額。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06的網紅陳靜敏,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溫馨提醒:文長慎入,但很重要! 台灣在2018年邁入「高齡社會」,失能人口數已破百萬,照顧者有65%是失能者的家人,#評估至少有231萬人因照護而影響到工作,而失能者親屬的就業比例,也從原本的41%下降到32%,相當於有9%的上班族為了照護家人而辭職。 據統計,#照顧一位失能者走完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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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必學的理財八堂課003-稅務」
正巧到了報稅的季節,鋒哥篇章設計的真是符合時事,這邊鋒哥跟我們介紹了最大宗我們需要知道的稅務概念。
#綜合所得稅
綜合所得稅=年總收入- 免稅額- 扣除額- 基本生活費差額= 綜合所得淨額。
我的所得稅試算書是將總所得先扣掉薪資扣除額,才變成上面表格年總收入(綜合所得總額)。趁這次,認真研究一下報稅通知書,滿有趣的。
綜合所得稅要注意的就是節稅的部分,我們可以透過扶養、捐贈、醫藥及生育等等來節稅,其中一個比較特別的是「買房:每年每戶可折抵扣除額30萬。」也就是說,如果所得很高,可以考慮用買房來節稅。
另一個重點是:200萬,如果兼職收入> 200萬,可以考慮是不是要開公司來節稅。一間公司的花費一個月大約是4000-5000,一年大約是6萬。在我們採取行動之前,就必須先想好。
比如說,上架線上課程,突然爆紅收益超過200萬,那必須要再拿到錢之前先辦理好,如果一但匯入帳戶,所有的錢就會變成本年度的所得,也會依照稅額比例去換算,就無法透過其它方式節稅了。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有幾個情況是必須要繳交補充保費的,其中比較重要的就是執行業務收入> 2 萬元,如果可以請合作單位分批次給,每個月低於 2 萬元,那會是一個解法。
另外比較重要的就是股利所得,如果配息> 2萬,也會需要繳交補充保費,但是除非金額極大,不然為了不繳交補充保費去不買股票,好像也說不過去XD。
鋒哥在課堂上有算給我們看,結果大約是要買14.9張以上的0050,才有可能超過配息的限額,可能我要很久以後才要擔心這件事XD。
#贈與及遺產稅
其中比較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幫兒女買儲蓄險,務必要先贈與,不然如果父母死亡,就會變成「遺產稅」。
如果想要贈與房子,採取「附有負擔贈與」也就是連同債務一起贈與,也就不用繳交這麼高的贈與稅。貸越多繳越少。
#繳我們該繳的不繳不該繳的
節稅固然重要,但是逃漏稅的罰則非常高,盡量不要嘗試走偏門小路想要省錢,最後可能會損失更多,這個在開公司可能比較常見。
總結來說,或許我們現在還不會到需要考慮節稅的時候,但是事先了解也知道資源在哪邊可以查詢,會是很重要的事。
鋒哥說,「對於稅務,一定要超前部署!」
#稅務
#人生必學的理財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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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同一申報戶「這項」損失處理有規定🏠🏠
#財政部 北區 #國稅局 表示,同一申報戶之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全年有應計入基本所得額之所得達基本稅額者,應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計算申報基本所得額及繳納基本稅額。應計入2020年度基本所得額之項目包括:(一)綜合所得淨額。(二)海外所得:指未計入綜合所得總額之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澳門地區來源所得,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未達100萬元者,免予計入;在100萬元以上者,應全數計入。(三)特定保險給付。(四)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之交易所得。(五)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減除之非現金部分之捐贈扣除額。(六)選擇分開計算之股利及盈餘合計數。惟應注意每一申報戶應計入基本所得額之海外所得,倘有海外財產交易損失者,得扣除數額以同年度海外財產交易所得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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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醒:文長慎入,但很重要!
台灣在2018年邁入「高齡社會」,失能人口數已破百萬,照顧者有65%是失能者的家人,#評估至少有231萬人因照護而影響到工作,而失能者親屬的就業比例,也從原本的41%下降到32%,相當於有9%的上班族為了照護家人而辭職。
據統計,#照顧一位失能者走完生命全程的費用需要將近500萬元。為了減輕家庭照顧身心失能者的負擔,政府修法個人綜所稅特別扣除額的部分,增訂了「長期照顧特別扣除」,符合資格者,一年最多可以有12萬元的長照扣除額,受益人數推估有42萬餘人。
然而,台灣需要被照顧者眾,長照扣除額排富門檻的20%稅率限制,#將多數長照家庭皆排除在外。
我認為該項政策立意良善,但若我國長照服務能全面含括失能者被照顧的需求,#也就不需要再透過長照特別扣除額來減輕家庭的照顧負擔。
行政院列出的排富條款,將稅率限制訂為20%,也僅涵蓋了約5.5%的納稅人口,年所得淨額逾121萬者皆排除在外,我認為太嚴格了,政府應將稅率限制從原本的20%提高到30%,把這10%級距中的4.21萬人也納入適用對象,#受益者便會超過46萬人,約半數的長照家庭都能因此受惠。
此外,多納這10%級距的人數,#預估減少的稅損也只有約10億元,在過去5年皆超徵的狀況下,不至於造成稅基過度流失,卻能使民眾對該項政策更有感,我認為是值得的。
除了財政後援,全面性長照服務的提供也很重要。目前長照2.0的補助多以居家式和社區式服務為主,#缺乏對於機構式服務的補助,導致長照機構的資源不足且佈建不均,「排隊五年等不到床位」、「有錢也找不到長照機構的床」等說法四起。
弔詭的是,即使衛福部推估現在的長照住宿式機構缺口超過5萬張床,還有88個鄉鎮市區未設立或供不應求,#但國內住宿式機構的佔床率也僅有85%,究竟是城鄉資源分布不均?還是住宿式機構品質參差?還有待衛福部查清、解決。
此外,政府也應盡快清查閒置的公共設施空間,評估設置綜合式服務長照機構的可行性,並參考日本居家護理師的先驅秋山正子所開設的「生活保健室」,#發展以社區為基礎的小規模多機能整合型服務中心,針對門診以上、在宅未滿的社區長照個案,提供免費的諮詢服務,並藉由聚集長輩成為日常串門子的地方,發揮預防保健的功能,實現在地老化。
在長照人力方面,居家照顧服務員和「照老闆」雖然因為薪資待遇提高與政府鼓勵創業而快速增加,但不夠全面的制度與管控,#卻也可能產生了許多弊端,像是勞動合作社設立的照服單位無法透過勞基法監測時數、勞工故意失業再從事照服工作以領最高10.8萬元的就業獎勵津貼等等,這也都需要政府再去徹查與改善。
此外,大部分的治療師白天都在醫院或診所上班,#僅一部分有接觸到長照業務的治療師會在下班後到個案家中進行居家復能的服務,社區的長照人力嚴重不足。
這都凸顯出了社區長照專業服務的血汗,還有夜間服務是服務者需求抑或是服務者需求等問題。
我再一次呼籲政府,#只有當長照單位的勞動條件比醫院好時,才會有人願意到長照領域服務,否則訓練出再多的照護人員或是醫護人員,最後還是都不願意「下場」。
💥建議
✔長照特別扣除額應提高排富稅收至30%。
✔護理人員為整合醫療與生活照顧最適合的專業人力。
✔協助護理人員成立、經營「社區保健站」。
💥提案
✔研擬除了稅制補貼外紓解長照負擔的方案。
✔提升住宿式機構「好床數及佔床率」的具體方案。
✔徹查居服申報、濫用失業勞工就業獎勵津貼的可能弊端。
✔改善居家專業服務的勞動條件與促進社區化的發展。
#質詢
#長期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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