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支持國內體育發展,又有抵稅的誘因
其實現在就有平台可以做了,你可以自己挑選有興趣的運動、運動員或是團體
https://sponsor.sa.gov.tw/
「企業贊助體育運動可減稅嗎?營所稅稅率為?
(一)可以。營利事業合於「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之捐贈,得依所得稅法第36條第一款規定以費用列支,不受金額限制
(二)營所稅稅率由17%調高為20%。惟課稅所得額未超過50萬元之營利事業,採分年調整107年度稅率為18%,108年度稅率為19%,109年度以後始按20%稅率課稅。
個人贊助體育運動可以減稅嗎?
可以。
一、個人未指定捐贈特定的運動員時,將認定為對政府的捐贈,可全數作為列舉扣除額。
二、個人有指定捐贈特定的運動員時,將視同對所得稅法第11條第4 項所規定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的捐贈,可依照所得稅法第17條相關規定作為列舉扣除額,最高可扣抵綜合所得總額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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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借款利息要這樣申報綜所稅🏠🏠
#財政部 台北 #國稅局 表示,近來常接獲民眾來電詢問,如何列報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且申報時應檢附哪些證明文件?該局說明,依據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5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4條之3規定,#個人綜合所得稅 如欲列報減除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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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購住宅 稅額扣抵或退還之自用住宅「#新修訂」🏠🏠
#財政部 於2019年11月18日發布解釋令,核釋適用所得稅法第17條之2重購自用住宅稅額扣抵或退還規定之「#自用住宅房屋」範圍,由原訂「#房屋所有權人或其配偶、『#受扶養』直系親屬 於該地辦竣 #戶籍登記,且於出售前1年內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之房屋,修正為「#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且於出售前1年內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之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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