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武肺都禁蒙面?】 #部份違憲 #打到上終審!
政府去年10月引用《緊急法》訂立《禁非法集結》,以對付反修例示威者。泛民主派其後成功司法覆核,高院原訟庭認為《緊急法》涉「危害公安」部份牴觸《基本法》下的憲制架構,而《禁蒙面法》過度限制權利,裁定雙雙失效。政府不服提出上訴,聆訊已於1月展開。上訴庭今日(4月9日)頒佈判詞,裁定政府上訴部份得直;以《緊急法》訂《禁蒙面法》合憲,惟禁「合法」集會蒙面依然違憲;判詞另指禁蒙面法仍然部份違憲,反判非法集結、未經批准集結不能戴口罩,合法示威遊行集會仍可戴口罩出席。但以早前經驗,警方可以一開始就即場解散合法遊行集會。
所以法庭認為全球武肺之下,政府好似之前咁反應遲鈍,巿民同醫護想提出「全面封關」,但只要警方唔批集會,或即場取消集會,就可以用《蒙面法》拉晒戴口罩反對嘅巿民?實在脫離現實。
《禁蒙面法》我地一定會打到上終審,幫巿民討個公道!
#范國威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6萬的網紅memehongko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關於衝擊立法會的事,有人話黃毓民痛罵了我全家,話我們應該要死,但我沒有聽。他早一陣子又話和蕭定一友好,其實蕭定一幫他叫我給他普羅學社的錢,他現在已經收足了那些錢。這個故事正如那個童話,即是農夫見到蛇凍僵了,可憐那條蛇,所以把它放在心口,給它取暖,但蛇一醒來便是咬農夫。所以有些人真的不可以對他心軟。我...
打到上終審 在 譚文豪 Jeremy Tam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全球武肺都禁蒙面?】 #部份違憲 #打到上終審!
上訴庭改判「危害公安」情況下,政府以緊急法立例合憲;判詞另指禁蒙面法仍然部份違憲,反判非法集結、未經批准集結不能戴口罩,合法示威遊行集會仍可戴口罩出席。但以早前經驗,警方可以一開始就即場解散合法遊行集會。
所以法庭認為全球武肺之下,政府好似之前咁反應遲鈍,巿民同醫護想提出「全面封關」,但只要警方唔批集會,或即場取消集會,就可以用《蒙面法》拉晒戴口罩反對嘅巿民?會唔會太不食人間煙火?
《禁蒙面法》我地一定會打到上終審,幫巿民討個公道!
打到上終審 在 吳文遠 Avery Ng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不知不覺三年過後,明天 #三文治普通襲擊案 終於打到上 #終審法院。鄭若驊梁振英窮追猛打,為一份普通三文治,雖然要動用過百萬公帑,輸了上訴庭後,還要打上終審法院,這就是香港所謂的「依法治港」。
在現今的環境,本人的案件簡直是 #微不足道,要說的話也在法庭上說過很多遍。終審前夕,借機會與各位再次分享小弟在第一次被判有罪後在法庭的陳詞:
//吳文遠被裁定普通襲擊罪名成立,在庭內向法官發表的陳詞:
法官閣下,請容我簡述個人背景,我出身深水埗基層,年少時學業優異,在澳洲墨爾本大學取得工程及商務雙學士,過去17年當跨國企業策略顧問。2009年加入社會民主連線,現在我以義務身份出任社民連主席一職。
不同人會做不同選擇,我因看不過眼香港社會的不公不義,選擇為弱勢社群發聲,選擇為香港民主做點事。正如法官閣下,也可能希望用法律來維持社會秩序,相信法治能守護公義,因此選擇做法官。梁振英則選擇投靠專制政權,選擇拉攏黑社會,不擇手段地當上特首來滿足自己的權力慾,他選擇為裙帶利益者服務,他選擇對貧窮長者置諸不理。
你和我,叫做相對地有條件有能力,幸運地可以選擇不同的路。但在今時今日香港,很多市民卻沒有這樣的選擇。不論是年老無依的公公婆婆、被社會邊緣化的年輕一代、為糊口奔馳的打工仔,他們都沒有幾多選擇,而且越來越難主宰自己的命運。今天香港10個老人家有4個活在貧窮,他們連基本的生存尊嚴也沒有,一份三文治可能便是他們生活的奢侈品。
正因我比很多人幸運,有條件做不同的選擇,我更加有責任站出來。當涼薄的執政者無視社會疾苦,我能為社會弱勢做點小事,爭取基本尊嚴,我心感榮幸。關於量刑方面,我沒有特別意見,我明白法官閣下可能有崗位上的限制,但我希望你明白,如果從阻嚇我個人的角度,任何判刑也不會有用,不會阻嚇到我的。
如果是希望阻嚇未來挑戰權貴的示威者,那就更加客觀地實現習近平所說的三權合作論,司法制度慢慢被政權利用作打壓反對聲音的工具,即使這不是法官閣下個人的想法及目的。
當市民沒有公平的制度參與社會改革,政權明目張膽地維護權貴利益,不理整體社會福祉,不理市民死活,基層生活受盡壓迫,最後途徑就是反抗。任何刑罰也阻嚇不了我們,我們只會更有決心、更有智慧、更團結地去挑戰威權,推翻暴政。
在法律上而言,一份軟淋淋的三文治弄髒衣服,與拋擲玻璃杯是完全不同層次的傷害。但如果向權貴示威,就等於需要重判,我無所謂。
能為無權者奮鬥抗爭,是我的光榮。
挑戰腐敗的威權制度,我無悔無懼。
吳文遠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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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衝擊立法會的事,有人話黃毓民痛罵了我全家,話我們應該要死,但我沒有聽。他早一陣子又話和蕭定一友好,其實蕭定一幫他叫我給他普羅學社的錢,他現在已經收足了那些錢。這個故事正如那個童話,即是農夫見到蛇凍僵了,可憐那條蛇,所以把它放在心口,給它取暖,但蛇一醒來便是咬農夫。所以有些人真的不可以對他心軟。我叫johnny fok看看他所講的東西有沒有誹謗,如有的話,我可以和他打官司打到上終審庭。我不介意打官司的。
另外,法國佬昨日返回普羅熱血時報辦公室,二時就給人拘捕。他一開咪做節目,警察已經準備拘捕他。最搞笑的是,有人話法國佬是快必假扮的。這麼弱智的故事也有人會相信,那麼多鏡頭對著他們,大家可以見到快必即使操練多三個月也可能會像法國佬那樣。快必不可能假扮到法國佬去誣蔑他的。他們問為何快必在旺角做完節目之後會失了蹤。那個故事中,他們話快必見到法國佬見到那件衫,之後靈光一閃,用半小時去買那件衫,然後蒙面過去金鐘假扮法國佬來陷害熱血公民。那個故事大約是這樣。
梁錦祥已放了出來,他現在還未被起訴。其實他會被起訴也是撞毀公物、集結等和現場有關的罪。而策劃罪搜證難度高很多。商業調查科的會去檢查電腦通訊器材等東西。如我昨日所懷疑,通訊方面有問題,結果扣留梁錦祥的手提電話。在這些案件的時候,警察第一時間就會查那範圍的電話通訊紀錄,如果幾個電話也打給同一人,那人便會很有嫌疑,會覺得是他策劃。除了他之外,還拘捕了兩個熱血公民成員。我不排除是因為熱血公民向他報料,讓本土新聞率先報導。但這樣也會很「大鑊」。這是很愚蠢的事。有人問為何會拘捕他而非黃洋達,就是因為電話是打給他。而有相傳,他有在高登討論區有留言。整件事就是這樣。
那會否告得入這罪呢?如果有律師陪同,其實也不是那麼容易告得入,但警方堅持要告的話,那天有到現場,又和衝擊的人那麼接近,至少也可以告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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