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鏡周刊做了一系列的報導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90714soc002/
【牛樟芝吸百億1】兩岸騙透透 牛樟芝大王吸飽百億落跑
簡單來講買一單位要7.5萬元,每週給你700,一年可以拿回36400,兩年達到72800,兩年到之後退回7.5萬,每年投資報酬率,48.5%。
這內容就是標準的龐式騙局,什麼是龐式騙局?
龐氏騙局是指騙人向假獲利企業投資,以後來投資者的錢作為企業盈利來付給最初投資者,誘使更多人上當的模式。
所以大部份的模式,你先試小單位的時候,錢都會給你,等到你覺得太好賺了,買很多單位下去的時候,你賺他的利息,他賺你的本金,怎麼樣都是他贏。
台灣過去最有名的龐式騙局就是鴻源案,1981年,沈長聲、劉鐵球、於勇明等人以投資公司名義成立鴻源機構,實為老鼠會,藉由提供每月4%利息,非法吸集民間游資近新台幣1000億元。
九年的時間泡泡吹破了,最後留下債權人16萬人與負債新台幣900餘億元的殘局。
後來這種模式就開始用農業題材來作為操作,我在當兵的時候,有學長就拿蘭花吸金案的內容來問我,我本身是農家子弟又種過菜,比一般人了解農業,我看一看是覺得不可能,那時候我勸他要投投一單位就好,但後來聽到其他同梯說他借了七八十萬去投,最後是悲劇一場。
什麼是蘭花吸金案呢?
蘭花吸金案應該算台灣農業史上第一個龐式騙局,在南投草屯一個不到百坪的小型蘭苗栽培場,卻宣稱掌握培植蝴蝶蘭核心技術,年產五千萬株蘭苗銷到美國,獲利驚人。
每投資一個單位二萬元,第一個月就可以領回三千元,一年後含本金一共可領回三萬五千元,投資報酬率75%。
蘭花吸金案就是配合當時對於商業雜誌對於蝴蝶蘭的報導等,讓一般民眾誤以為有一種高獲利的模式可以投資,蘭花吸金案的泡泡大概在15個月就破掉了,吸金高達十六億元,全台有九千多名會員被騙。
第二個案子就是雞屎變黃金。
2006年2月,謝忠奇集團在台北縣市開設藍金、開拓等公司,宣稱與洪百里的洪百里生技公司技術合作,已取得廢棄物產製為有機堆肥「垃圾變黃金」高科技能力,將在外埔鄉等處興建有機廢棄物處理工廠,雞屎變黃金。
投資一單位3萬6000元,保證18期分期償還本息,並以每單位投資金額15%作業務獎金與佣金,吸金利息高達18%至20%。
這個案子特別的是李慶豐、陳德峰兩個律師替這個詐騙集團的投資合約書鑑證,幫忙背書保證,最後投資人數高達其中李慶豐鑑證的藍金投資合約,投資人次高達2310人,吸金將近20億。
當年參與藍金案吸金的洪百里,在2016/8/16以特克斯生物科技執行長的身分,參加由台中農改所舉辦的【循環農業產業及技術發展】論壇,以其不成熟之禽畜糞處理系統HMD,再次吸引大眾投資。
連農委會的台中農改場、農科院都還被騙幫這些人背書,更何況是非農業領域的一般民眾,只能說這種詐騙手法院來越高深。
第三個案子就是2012年的科技種菜,還有媒體專門的報導,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80814inv010/
蔡文清涉嫌詐騙中悅帝寶鄰居,以科技種菜擴展海外版圖,2013年時就向鄰居吸金1.5億元,但農場沒做起來,目前已淪為空廠房,他竟又另起爐灶,成立源鮮農場,重複當年的吸金模式。
暗示他種的菜能抗癌,靠這招狂吸5億以上的投資,連王文洋跟郭董都是受害者。
第四個農業詐騙案現在還沒暴,也是一個吸金上百億的案子,後面還有幾個重量級的立委涉入,技術手法又完全不同於龐式騙局,題材也跟這幾樣完全不同,是一種創新,我個人覺得相當厲害。
第五個農業詐騙案就是這個牛樟芝的案子,也是典型的龐式騙局,4年的時間在大陸騙了上百億,在台灣騙了20幾億。
難怪會有一句很諷刺的順口溜:
十個灣灣九個騙,還有一個在訓練。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10409三立iNEWS 房地合一稅2.0版7月上路 投資客急脫手 預售市場影響大 三立原影→https://youtu.be/9PL3ShMI11A 權狀買賣合約書看仔細再簽名,搶在7月1號房地合一稅2.0上路前,投資客急脫手。 記者/吳雅婷、劉家偉 採訪報導……↓ 投資客張小姐:「房子已...
投資合約書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10409三立iNEWS 房地合一稅2.0版7月上路 投資客急脫手 預售市場影響大
三立原影→https://youtu.be/9PL3ShMI11A
權狀買賣合約書看仔細再簽名,搶在7月1號房地合一稅2.0上路前,投資客急脫手。
記者/吳雅婷、劉家偉 採訪報導……↓
投資客張小姐:「房子已經持有2年,7/1稅制上路後,賣掉稅賦就會變35%,我等於還要再持有3年,才有辦法是20%的稅賦,我還要多繳3年的本金+利息,負擔對我來說太大。」
就怕被課重稅,投資客抓緊期限辦過戶,因為房地合一稅新制回溯到2016年,假設2019年6月取得的房產,持有到今年7月後才賣出,扣除相關成本,獲利100萬元,新制持有2年多屬於短期持有得課35%的稅,稅金35萬元,但若趕在7月前脫手,按照舊制稅金只要20%,等於足足省下15萬元。
代書/林怡:「我本來案件1天簽2~3件,現在1天都要簽5~6間,忙到我的秘書每天都要加班。」
過戶件數暴增,代書得靠加班才能消化,以這家地政事務所來說,原本單月平均400件,上個月衝破581件,成長45%,政府祭重稅打炒房,專家分析,對預售屋影響最大。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因為5年內,你要被課的獲利,至少35%以上甚至是45%,問題是坊間銀行給你的寬限期普遍就是1年,也就是說未來的4年,你每一個月都要本利攤還。」
預售市場趕在新制上路前倒貨,部分投資客讓價出脫,政府打炒房,買方、賣方各有盤算。
陳泰源youtube→https://youtu.be/UgDIEf4QSvo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4/210409inews-207.html
投資合約書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91217東森+中天 賣房前查行情自保 實價登錄、樂居網皆可上網查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7U5UbTYQc7c
【東森:李家名、張仲華,採訪報導】
輕軌緩緩進站,淡海新市鎮有了輕軌加持連帶帶動周邊房市熱度,有投資客紛紛搶進,也有之前進場的屋主逢高脫手,但是卻也意外引發賣屋糾紛。
記者/李家名:「這名老翁出售的房產就緊鄰在淡水輕軌旁邊,而附近的房仲業者也告訴我們,由於輕軌是在去年年底開通的,因此今年的房價跟去年相比,每坪大約上漲了1萬元左右,但就這個社區最大的房型50坪來說,這個價格的落差大約只會落在50萬元上下。」
附近的房仲業者坦言,要在這短短2年,房價差距到300萬,機率不太大,仔細看看這處房產,靠近輕軌第一排屬於景觀戶,實際坪數加車位大約50坪,售價落在1000~1100萬之間,至於後排的三房經濟宅總坪數大約40坪,售價約780萬~850萬元之間,但到底房仲有沒有可能在屋主不清楚市價就賤賣房產,專業人士認為可能性不大。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仲介本來就有這個義務跟責任,要提供賣方他的這一棟大樓、甚至是周遭附近而且是近3個月內的成交行情。會請屋主再次簽名確認。」
翻開合約書上清楚載明房仲業者必須要提供周邊行情給賣方參考,確認無誤還得簽名為憑,因此房仲要瞞過屋主賤賣房屋,一般認為不太可能,但如果民眾要賣房,其實還有其他方式了解市場價格。
動動手指,從網路上就能獲得資訊,除了內政部的實價登錄網之外,還有民間設立的樂居網查詢範圍更加精準,再不然也可以實地走訪詢價。畢竟房屋買賣動輒百萬、千萬,多一點用心,就能少一點糾紛發生的機率。
【中天:陳育璿、姚立強,採訪報導】
記者/陳育璿:「淡海輕軌在去年底通車以後,讓附近建案的房價有了些許的提升,沒想到這名李姓女房仲,竟然疑似因為把房子賣出的價格跟屋主心中有所落差,而讓自己惹禍上身。」
露出自信笑容、穿上白襯衫展現專業氣質,照片中的女子就是這回被砍的李姓女房仲,她從業將近12年,在2017年時成了知名房屋淡海加盟店的店經理,主要賣的是社區住宅,賣房子賣到被砍,左右鄰居都很意外。
疑似因為低賣客戶房產惹禍上身,看看她在知名租屋網的紀錄,身為店經理的她,2011年起賣出了264間房產,平均完成交易的數據是80天,但比起同業平均值慢了42天,雖然是店經理,但銷售成績只能算是普通。
只是死者真的是因為房產被低價出售才憤而行兇嗎?看看這社區一年內的實價登錄,平均每坪成交價是21.4萬/坪,曾有1戶50坪的房屋以總價1290萬賣出,一般房屋交易,法律也有規定,房仲需要清楚告知客戶行情價格,若有刻意隱匿,須負起賠償責任。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賣房子是一個人生大事,屋主本來就是應該要比別人更仔細、更用心去調查詢問了解(行情),這樣子才可能避免自己受騙上當。」
只是無論是什麼原因引來殺機,再多釐清也都已經無法挽回這場悲劇。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19/12/191217.html
投資合約書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141006中天 中視 賣方反悔不賣 房仲索賠服務費敗訴
影片網址→http://youtu.be/ci1qbmCp9AA
感謝記者 林昕潔、羅立芸、陳濡群,的採訪,關於這則新聞。
1.疑點重重,從頭到尾都說屋主反悔,但是買方呢?買方的態度究竟為何?為什麼也不出面簽約呢?顯然買方也反悔,買賣雙方彼此都沒有任何一方與仲介站在同一陣線上,那仲介方敗訴機率當然高啦!
2.大家注意到了嗎?底價5160萬就可含服務費,結果仲介找到了一個買家可以多出10萬元!?意思就是,屋主極有可能覺得賣太便宜了,不然怎麼可能仲介幫我找到一個願意付「超%」價格的買方?而上法院後,買方也知道原來他是可以不用出那個高的價錢的就可以買到的,因此也覺得房仲可能不老實,於是法官自然幫消費者辯護囉!
3.叫「霸王條款」顯然是故意貼標籤,抹黑房仲業,我們帶客人看房子、擺板子宣傳、印製傳單、派報等等,這些都是要花錢、花時間、花人力的!所以,一旦達到屋主要賣的價格,理所當然買賣就已成立!只差「約時間簽約」而已。
4.如果以後價格真的出到屋主的底價,而屋主還是可以反悔沒有任何違約金的話,那就天下大亂了,以後投資客想「試水溫」,先賣1000萬,客戶出到,就反悔不賣,改賣1200萬,然後客戶出價到達,再反悔改賣1500萬,這樣不就瘋掉了?所以這個真實案例,顯然我們都沒有看到全貌,不可以說「反悔需付違約金」條款失效。
以下是新聞報導……↓
【中天晚間-林昕潔】
記者 林昕潔:我心目中真正的房屋底價已經寫在這張我跟房仲秘密簽訂的合約書裡頭,但如果有買方出價已經達到了我的底價,我卻突然不想賣了,我該怎麼辦呢?
就是這份定型化契約,上面寫著「買方出價已達委託價格的話,契約就視為『有效成立』」而如果賣方違約,就要加倍返還買方已付的訂金之外,還要依規定付給房仲4%做為違約金,被稱為房仲界的「霸王條款」。
但這回真實案例就發生在新北市,一名賣家委託房仲銷售房子和停車位,地價是5160萬,房仲業者找到高姓買家願意出5170萬元購買,比底價高出了10萬元,甚至高姓買家已經付給房仲150萬的斡旋金,跟屋主約好要見面簽約,但沒想到屋主反悔不願意賣,交易破局。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那如果今天買方其實也反悔不買了呢?站在法官的立場他當然會覺得說,屋主都反悔不賣了,買方其實也反悔不買了,買賣雙方彼此都沒損失了,那你仲介損失什麼?
一般來說,買方會先出斡旋金來談價格,如過價格符合屋主的期待,雙方交易成功,斡旋金就會自動轉為訂金,但如果屋主反悔,不僅得退回買方的斡旋金,還得加倍償還之外,甚至得多付4%的服務費給房仲,這讓法院覺得不合理,引用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認為房仲業者本來就有價格資訊的優勢,不能用定型化契約來剝奪賣方賣屋的最後決定權。而這項法院的新見解,也為房地產市場,丟下了震撼彈。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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