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拒絕中火燃煤有10趴的容許差值
#守護鄉親的健康
#不要用肺發電
相信很多的鄉親已經在各大媒體上看到台灣肺癌發生率高居亞洲第二的新聞了!😱😱
衣鳳今天看到這則新聞時也相當的憂心,因為除了肺癌連續10年成為癌症死亡率之首外,台灣的肺癌患者竟有近半數不是吸菸者,這顯示目前越來越嚴重的空污問題,恐怕也是致病因素之一!
但遺憾的是,中央政府不斷的透過修法來限縮地方政府的生煤管制權,包括去年對於「空氣污染防制法」的修法,以及今年九月修正名稱及內容的「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其中最具爭議的是空污法第30條修正條文,嚴重侵害地方主管機關基於地方自治權限對於燃煤許可證展延之裁量權,將原本「5年以下」的規定改為「3至5年」,也就是說,現行台中市政府發給中火2年有效期的許可證,未來勢必要延長至3年以上。此外,條文中甚至還明訂對於「污染物排放量規模」、「污染物容許增量限值」、「應削減污染物排放量」...等標準均由中央政府來規定,意即未來台中市政府想要求中火減煤恐難上加難!
王惠美縣長去年在空污法修法審議期間曾痛陳:「彰化這幾年在政府錯誤的能源政策下,深受台中火力發電廠的危害,讓彰化不僅失去了藍天,更讓彰化的人民失去了健康。」然而民進黨政府仍藉由立法院的人數優勢,強勢通過空污法修正案,既剝奪地方政府的地方自治權,同時也讓中火持續危害中部地區民眾的健康!
而在今年九月時,環保署又修正「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其中第42條條文嚴格規定地方政府對於許可證的審查僅能依據該辦法所授權之事項,因此,地方政府日後無法再透過「加註」的方式要求中火減煤或限制一定數量以下的總燃煤量,換句話說,台中市政府對於中火的許可證審查,被限縮為「形式審查」,已喪失對於中火的管理權!
衣鳳認為,為了確保民眾的身體健康,環保署實應協助地方政府減少空污,而非幫中火增加燃煤量!環保署函文要求中火燃煤許可有10%的容許差值,相當於增加中火百萬噸的生煤量,對於中部地區民眾的健康危害甚鉅,衣鳳呼籲中央政府應正視中部地區的空污問題,並應尊重地方政府的自治權!
#空污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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