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港區國安法首案唐英傑罪成求情完畢,明天下午判刑】
法庭早前裁定24歲男子唐英傑違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一項「恐怖活動罪」罪成,今早於高等法院聽取求情,明天(7月30日)下午3時判刑。
代表辯方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求情陳詞時指出,本案是首宗國案法案件,受到公眾關注,人們已了解到違反國安法所帶來的嚴重後果。郭亦指出,國安法21條中所指的「情節嚴重」的行為應是「一對一」、有針對性的煽動,而被告在案發當日揮動旗幟,屬「情節較輕」的行為。
就恐怖活動罪,郭指出,從唐當日曾嘗試避開警員及沒有顯示有警員嚴重受傷,他的行為只屬魯莽(reckless)而非蓄意,而本案雖牽涉兩個控罪,但源於同一事件,因此兩條控罪的刑期可同期執行。惟法官彭寶琴指出,法庭早前在判詞已解釋唐在警方多次制止下仍衝過警方第四道防線,已證明唐的行為並非單純魯莽,辯方主張不符判詞。
辯方求情時提到唐英傑中五畢業,父母離異,與父親及妺妹同住公屋單位;唐是家中經濟支柱,在案發前任職餐廳侍應。辯方又指唐英傑的祖母患癌,他入獄後或沒有機會再見祖母一面;並指他在拘留期間學習管理學及英文,將來希望在餐廳或咖啡店工作。辯方表示,唐是個本性良好的青年(decent young man),只是案發當日行事愚蠢。唐對自己的行為真誠後悔,辯方邀請法庭盡量寬大處理判刑。
唐英傑被控在去年國安法生效翌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字眼旗幟的電單車衝向警方防線,違反國安法。港區國安法第21條列明,以「煽動」形式犯分裂國家罪,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另根據第24條恐怖活動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情形,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攝:Vincent Yu/ AP/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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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拘留 在 DJ-Trista«薛薛»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Tues金法尤物Day⚠️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614/2006549.htm
最近疫情期間,來分享一則新聞報導:有一對約30歲的雙胞胎兄弟,在捷運站附近追逐陌生女子,並對她咳嗽,以此惡作劇為樂,經女子報案後,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6款裁處,並將該行為依法通報予衛生機關,審查有無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之情事。
對上開情事,謝憲愷律師表示,按照社會秩序維護法63條第1項第6款,「蒙面偽裝或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很明顯這對雙胞胎兄弟的行為客觀上有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的情況,主觀上對這件事也有認知和意欲,就算他們沒有確診,身體健康狀況無虞,也已經造成他人恐慌,當然可以依照本條做裁處。
另外,上數的行為除了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外,若為確診患者,卻因不遵守主管機關的指示,因為自己的過失導致將疾病傳染給別人,則有觸犯傳染病防治法第62條的疑慮,條文中明定:「明知自己罹患第一類傳染病、第五類傳染病或第二類多重抗藥性傳染病,不遵行各級主管機關指示,致傳染於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更甚者,如果是明知自己是確診患者,卻故意傳染給其他人則有觸犯刑法第192條的可能,刑法第192條規定:「違背關於預防傳染病所公布之檢查或進口之法令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暴露有傳染病菌之屍體,或以他法散布病菌,致生公共危險者,亦同。」
看了這麼多的條文,在這邊幫大家做個小整理,無論有沒有染病,也不論妳是故意或是不小心的,又或者知不知道自己確切的健康狀況,在不同的法律裡面都有作出相對應的規範,所以千萬不要一時覺得有趣就亂作惡作劇的行為,也不要心存僥倖,因為這個行為不但會造成別人的困擾甚至危害他人健康,也有可能會讓自己面臨牢獄之災
以上,藉由這個有趣的新聞介紹幾個平常比較不會被注意到的法律條文和小知識啦,希望大家都能乖乖落實防疫規範,也希望疫情能盡快結束,大家都能平安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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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拘留 在 劉哥的律師日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朝飯店大廳丟蟑螂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呢?>
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等警界高層昨天晚間受邀參加大安區義警中隊交接典禮餐敘,然而有兩名男子,拿著兩大袋蟑螂丟往餐廳大廳。
新聞寫到丟蟑螂的行為可能涉及刑法恐嚇罪,
刑法第305條恐嚇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劉哥是覺得朝飯店大廳丟蟑螂的行為,
雖然會讓人感到非常噁心,
但應不屬於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警察們)的情形,
大家覺得呢?
劉哥覺得比較像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0條第3款的情形吧(笑)~~
社維法第70條第3款:「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三、驅使或縱容動物嚇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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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拘留 在 天下有车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首先,摩托車是屬于機動車,駕駛摩托車和小汽車一樣都是需要駕駛證的,如果沒有就屬于無證駕駛。那麽什麽是無證駕駛?無證駕駛是指機動車駕駛人在沒有取得駕駛證或者駕駛證准駕不符和駕駛證過期沒換證相對應的合法准駕證明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警察叔叔是可以直接處200-2000不等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直接視情況進行15日以下的拘留。如果在無證駕駛的情況導致交通事故,根據情況嚴重了是會直接進行判刑的。最低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情節嚴重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逃逸導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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