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台灣MIT產業!
對於2年後全國中小學全面裝設冷氣的政策,亭妃特別在今天經濟委員會提案通過臨時提案,以維護學校使用的MIT冷氣機品質及保障有MIT標章的冷氣製造商權益 !
★ 臨時提案
案由:鑑於7月行政院宣布全國中小學全速推動裝設冷氣,計畫在2年後「人人都有冷氣吹」。根據能源局提供資料顯示,我國取得MIT標章,且能源效率為1級之冷氣機產品共有5家75款,每家最大月產能在1至4.5萬台之間,足以提供本次學校專案裝設20.5萬台。但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5條規定,除MIT標章以外,仍需載明同等品於投標須知當中,基此,為維護學校使用的MIT冷氣機品質,以及保障MIT標章的冷氣製造商權益,爰要求經濟部應在本次學校裝設冷氣專案實施招標作業之前研訂:一、公告「同等品」之冷氣機一定要符合MIT標章規格,而且主責機關應該做好管控配套;二、所有保障MIT標章的相關配套,經濟部應於一個月提出。
提案人:陳亭妃、賴瑞隆、蘇治芬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5萬的網紅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這支影片是黃標嗎?#對這支影片是黃標 如果你覺得它不應該被黃標 歡迎留言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和我們一起協助 YouTube 建立一個更完善、更精準的AI判別系統! 🔥 志祺七七團隊誠徵「全職企劃」與「特約作者」🔥 歡迎點擊官網看更多職缺資訊:https://...
採購法施行細則 在 劉茂群.在地守護用心服務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桃園市議會第2屆第1次定期會 🙆
#0422文化局工作報告及說明
一、 2019桃園地景藝術節-八德大湳森林公園
局長,我們八德大湳森林公園(保一總隊大湳舊營區),今年規劃09月06日至09月22日舉辦2019桃園地景藝術節表演活動,但目前工務局還在申請撥用,預計要到06月才能撥用完畢,但撥用完畢後離展期僅剩短短3個月,本席擔心3個月內是否有辦法完成佈展。
大湳森林公園約16公頃,豐富生態資源,經工務局調查發現,基地內除有許多昆蟲、稀有蝙蝠及鳥類,但重點是營區內還有許多蛇類,甚至還有毒蛇龜殼花出沒,本席擔心民眾在安全上有危險,請局長提前做預防處置保護民眾安全。
二、青塘園展出作品「桃機一號」
中壢區青塘園展出的作品「桃機一號」,在活動結束後仍現地展出,文化局廣邀市民透過i-voting網路平台投票決定桃機一號的最佳移置去處,預計下半年動工移置續展,但當初建置桃機一號成本,含設計、興建、材料高達1200萬元,現在進行移置要耗費1000萬元。
本席要求市政府重做一次i-voting,地點一樣沒有關係,但要加上「本藝術品建置費用1200萬元,移置費用需花費1000萬元」警語,同時還要加上「就地拆除」的選項,網友甚至諷刺市政府「桃機一號」是桃園市政府的「施政不當紀念碑」,局長本席希望不要在綠地設置一個龐然大物造成民怨,希望錢能花在刀口上,從良考量把這些選項納進去重新調查。
三、文化局委託桃園市文化基金會
文化局委託桃園市文化基金會營運項目,包括土地公文化館、桃園電影節、影視協拍、國樂團、國際民俗藝術節,總共五大項目,一年補助8340萬元,本席覺得是一條牛剝兩層皮這是什麼邏輯。
本席不希望在人事編制上文化局委託文化基金會營運的項目,原本就屬於文化局本身的業務,不要因為是逃避監督、便宜行事、人事酬庸、資金調度等原因,員工人數從不到5人,搖身一變成為擁有員工將近60人龐大業務執行機關,人事費用也直線上升到目前的3021萬9318 元,占總經費8340萬元的比率 36.23%。
一年補助8340萬元,但文基會於文化局委託所簽定契約中明定,受補助經費中如用於辦理採購事項,應依政府採購法第四條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等於文化局業務委由文基會,文基會再委外招標處理,一條牛剝兩層皮這是什麼邏輯?明明文化局這些業務可自行處理,為何非要委託文基會處理不可?本席合理懷疑,是否左手交右手就是為了逃避監督,甚至嚴重一點有利益輸送之嫌?
(因為相關業務屬性,像國樂團必須每年一標的話,等於人事上會非常不確定,團長每年換人的話,無法永續讓人不心安,因此決定由文教基金會附設國樂團就不用一直換,電影節因必須累積相關經驗,也要到國際去做設展經驗,如果每年都換廠商訓練。)
局長,人事費用3021萬加上11件招標案2000萬元,看得到的支出項目共5000萬元,還有3000多萬元看不到如何花費,由於文化局補助款越來越多,文基會的預算執行率幾乎將近百分之百,本席不希望文化基金會以「不花白不花」的心態,拚命花錢、花錢毫不手軟,文化局是否盡到監督的責任,令人存疑。
#議會質詢
#認真問政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桃園市議會第2屆第1次定期會 🙆
#0422文化局工作報告及說明
一、 2019桃園地景藝術節-八德大湳森林公園
局長,我們八德大湳森林公園(保一總隊大湳舊營區),今年規劃09月06日至09月22日舉辦2019桃園地景藝術節表演活動,但目前工務局還在申請撥用,預計要到06月才能撥用完畢,但撥用完畢後離展期僅剩短短3個月,本席擔心3個月內是否有辦法完成佈展。
大湳森林公園約16公頃,豐富生態資源,經工務局調查發現,基地內除有許多昆蟲、稀有蝙蝠及鳥類,但重點是營區內還有許多蛇類,甚至還有毒蛇龜殼花出沒,本席擔心民眾在安全上有危險,請局長提前做預防處置保護民眾安全。
二、青塘園展出作品「桃機一號」
中壢區青塘園展出的作品「桃機一號」,在活動結束後仍現地展出,文化局廣邀市民透過i-voting網路平台投票決定桃機一號的最佳移置去處,預計下半年動工移置續展,但當初建置桃機一號成本,含設計、興建、材料高達1200萬元,現在進行移置要耗費1000萬元。
本席要求市政府重做一次i-voting,地點一樣沒有關係,但要加上「本藝術品建置費用1200萬元,移置費用需花費1000萬元」警語,同時還要加上「就地拆除」的選項,網友甚至諷刺市政府「桃機一號」是桃園市政府的「施政不當紀念碑」,局長本席希望不要在綠地設置一個龐然大物造成民怨,希望錢能花在刀口上,從良考量把這些選項納進去重新調查。
三、文化局委託桃園市文化基金會
文化局委託桃園市文化基金會營運項目,包括土地公文化館、桃園電影節、影視協拍、國樂團、國際民俗藝術節,總共五大項目,一年補助8340萬元,本席覺得是一條牛剝兩層皮這是什麼邏輯。
本席不希望在人事編制上文化局委託文化基金會營運的項目,原本就屬於文化局本身的業務,不要因為是逃避監督、便宜行事、人事酬庸、資金調度等原因,員工人數從不到5人,搖身一變成為擁有員工將近60人龐大業務執行機關,人事費用也直線上升到目前的3021萬9318 元,占總經費8340萬元的比率 36.23%。
一年補助8340萬元,但文基會於文化局委託所簽定契約中明定,受補助經費中如用於辦理採購事項,應依政府採購法第四條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等於文化局業務委由文基會,文基會再委外招標處理,一條牛剝兩層皮這是什麼邏輯?明明文化局這些業務可自行處理,為何非要委託文基會處理不可?本席合理懷疑,是否左手交右手就是為了逃避監督,甚至嚴重一點有利益輸送之嫌?
(因為相關業務屬性,像國樂團必須每年一標的話,等於人事上會非常不確定,團長每年換人的話,無法永續讓人不心安,因此決定由文教基金會附設國樂團就不用一直換,電影節因必須累積相關經驗,也要到國際去做設展經驗,如果每年都換廠商訓練。)
局長,人事費用3021萬加上11件招標案2000萬元,看得到的支出項目共5000萬元,還有3000多萬元看不到如何花費,由於文化局補助款越來越多,文基會的預算執行率幾乎將近百分之百,本席不希望文化基金會以「不花白不花」的心態,拚命花錢、花錢毫不手軟,文化局是否盡到監督的責任,令人存疑。
#議會質詢
#認真問政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採購法施行細則 在 牛煦庭:全球視野、在地關懷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真希望有幾個分身...繼文件與懶人包後,今天發個記者會當天的說明影音。事情過去快兩週,市長大人當然是沒空理我,但是對於這件事,我不會輕易放掉。
根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0條第1項,主持開標人員之職責為主持開標程序、負責開標現場處置及有關決定;而政府採購法第51條規定,機關應依招標文件規定之條件審查廠商投標文件,對其內容有疑義時,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
IV&V資格標當日,當廠商文件出現疑義的時候,主持人卻是擱置文件,放任奇怪的顧問出入傳話,然後在「和市長報告過了」這種語句出現後,放行過關。我認為這是瀆職,我不太相信行政調查的力量,我也絕不搞爆料然後拍拍屁股走人這招,所以我具名告官。
明天來談談鄭文燦市長的顧問們。
#捷運監督聯盟
採購法施行細則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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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號事故 #捐款專戶
各節重點:
00:00 前導
01:47「志祺七七徵企劃夥伴」廣告段落
02:49「公益勸募」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04:14 政府機關可以發起「公益勸募」嗎?
05:32 政府募款曾發生過的爭議
06:46 覺得政府不適合發起勸募的想法
07:32 支持政府發起勸募的想法
08:40 我們的觀點
10:44 提問
11:08 結尾
【 製作團隊 】
|企劃:宇軒
|腳本:宇軒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Pookie
|剪輯助理:歆雅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整理包/台鐵史上最嚴重!太魯閣號重大事故 為何傷亡如此慘重? - 聯合新聞網:https://bit.ly/2Rhs4TP
→太魯閣號事故肇事工程車 疑卡住脫困時不慎滑落:https://bit.ly/3dLIKKV
→「0402臺鐵408次太魯閣號事故」專區 - 台鐵網站:https://bit.ly/3fWJWgY
→【台鐵出軌】「是人禍不是天災」衛福部設捐款專戶挨轟轉移焦點 - 上報:https://bit.ly/3dQqpMv
→衛福部設「捐款專戶」引質疑 網4點怒駁:募款用在哪? - 鏡傳媒:https://bit.ly/2RgkjgR
→《公益勸募條例》:https://bit.ly/3wFOUVw
→《公益勸募條例施行細則》:https://bit.ly/3dKB8bC
→《公益勸募許可辦法》:https://bit.ly/31WKziw
→余孟勳專欄/塵爆捐款:如果我們在意的是未來 - NPOst:https://bit.ly/3uG7meX
→【台鐵出軌】衛福部成立捐款專戶挨批 陳時中親上火線保證:不會替政府付理賠 - 蘋果新聞:https://bit.ly/3mvNGHE
→太魯閣號事故送暖 衛福部專戶3天湧入2億元善款:https://bit.ly/3uGvOwJ
→【台鐵花蓮出軌】專戶捐款3天破1.7億 衛福部將成立「捐款監督委員會」:https://bit.ly/39TeJaD
→為何要針對太魯閣號事故開設捐款專戶 衛福部一次說清楚:https://bit.ly/3wJ9C71
【 延伸閱讀 】
→隧道盡頭,終究有光:太魯閣號事故後,請把溫柔留給受難者與家屬:https://bit.ly/3mxyQQR
→余孟勳專欄/你的愛心捐款,是救災還是釀災?:https://bit.ly/3mx44rg
→余孟勳專欄/批評紅十字會之前,你需要了解的幾件事:https://bit.ly/3dL4pTr
→黑名單也能接標案?太魯閣號事故後,談《政府採購法》兩大漏洞:https://bit.ly/3mAM67A
→「安全」不是靠運氣:太魯閣號事故後,如何反省台灣的安全文化?:https://bit.ly/39Xe2g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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