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改革不是跑百米,#而是馬拉松。
這是我對體制改革的定調,也是對自己的期許。
我擔任立委以來,第四次召開 #精進政府採購評選制度 的專案會議。
而攸關推動採購改革的各類研討會,則是第N次了,真的次數多到數不清。
思瑤的政府改革四箭:
#優化採購法,已於2019完成修法。
最有利標、評審名單公開、 引進外部專業組成採購工作小組、藝文採購脫鉤、101條款之裁罰符合比例原則等制度,一一上路。
#促進公共工程合理預算,設計費率已逐步調升,營造單價各類已調升3%~23%。
「一分錢一分貨」,翻轉「便宜是王道」的舊思維,讓合理預算帶動優良品質。
#制定公共工程合理工期,工程會亦已訂出參照標準。
建立以專業導向的各類工程工期試算基準,抑制過去「政治凌駕專業」的剪綵文化,工程工期與實際需求對接,而非被迫迎合政治人物之選舉需求。
#評選制度精進:已多次修訂採購法配套子法,調整現行評審規則。
讓專業評專業,優化並擴充現有評委資料庫,提升設計類、景觀類、建築類之專家資料庫,調整評委會組成比例,優化審查程序,審查結果公開透明化,亦建立評委擇優汰劣之機制。
既然改革成果不少,為何還是有層出不窮的業界不滿?應接不暇的陳情及反應呢?
以我多年的投入心得,優化法規與健全制度只是改善政府採購環境的基礎工程,法制雖然精進了,執行才是真正的成敗關鍵。想要徹底翻轉採購機關的保守思維與沈痾文化,無法一步到位。
這就是我一直說的: #改革制度相對容易, #改革思維才是艱巨!
讓政府採購文化與時俱進,讓「防弊大於興利」的官僚作風改弦易轍,這不是比速度跑百米,而是馬拉松賽事,要配速,要調息,考驗我們的耐力、智慧與信念。
思瑤有滿滿的正能量,思瑤也有幸擁有龐大的專業智庫(其實是久病成良醫的 #政府採購受害者聯盟),也要感謝願意自我超越、投入改革的工程會同仁。
這場改革馬拉松,也是團體戰,不是明星賽。我們一起同心協力,只要努力,就能改變!
#感謝公共工程委員會吳澤成主委親自與會
#感謝建築改革社 #建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台灣女建築家學會 #中華民國景觀學會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台灣建築學會
採購法101條審查小組 在 林俊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今日質詢,俊憲針對政府採購法的草案內容詢問公共工程會吳宏謀主委。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剛通過,公共工程委員會必須要發揮監督力量,賴清德院長將政府採購法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一定也是理解此法對前瞻計畫推動的影響。
第一,我在今年3月質詢時,針對法商ALSTOM在亞洲行賄的行為,要求政採法101條有關不良廠商應該加入行賄的要件。這次草案當中也已經加入了這個要件,我對此方向表示肯定。
第二,一個共識決的功能審查小組,過去是行政規則,現在準備增修為第11-1條。我也曾在之前的質詢中說過,共識決是為了修正公務員的保守心態,讓他們能有足夠的支持採取最有利標。目前草案內的規定,僅有巨額工程採購案要強制成立。事實上,三種類型的採購,所謂的「巨額」門檻,工程是2億元、財物是1億元、勞務是2千萬,有不同標準。之前我也跟主委說過財物採購案在機關購買機車的時候,出現品質低落的問題。雖然主委說草案第2項有讓機關得以準用的依據,但既然巨額工程有強制成立審查小組必要,我認為另外兩種巨額採購也應該納入第1項,強制成立審查小組。
第三,目前的機關工程查核率是否偏低?目前公共工程會的行政規則中,已經明訂查核金額以上標案,以不低於當年度執行工程標案20%為原則,但以經濟部跟交通部為例,已經多年都沒有超過20%了。我向主委要求,既然是行政規則,機關自己訂定的標準,應該要努力達成目標。不然查核率持續低落,自己訂的標準自己做不到,說不過去。
採購法101條審查小組 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機關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機關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辦法」已於109年7月15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553號令修正發布,增訂第8條之1,定明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3項規定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