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發處、觀銷處業務報告】
🔥🔥🔥疫情再度升高,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5月11日)宣佈,新增11例確診個案,包含7例本土個案、4例境外移入個案,其中本土個案與華航諾富特沒有關連、列為 #不明感染源個案,分別在宜蘭、新北,前者更為5人群聚感染。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部長陳時中表示,,「國內正式進入 #社區感染 階段,且單日新增7例本土,是疫情爆發一年多以來,單日新增最多的紀錄。」
指揮中心也宣布防疫等級升到第二級,將實施室內100人、室外500人的活動必須停辦,營業場所需採實聯制、人流管制等措施,大眾運輸上也禁止飲食等限制。也請大家非必要不要出入人潮擁擠處,戴口罩、勤洗手,維持社交距離!而基隆市今天下午也由市長舉辦近期幾場大型活動也有取消與延期,目前活動舉辦狀況請大家見留言一。
--正式進入產發處與觀銷處業務報告--
本日(5月11日)是產業發展處與觀光及城市行銷處的業務報告,分別針對產發處 #青年事務委員會設置狀況與青年空間、 #溫室氣體減量目標檢討、#樹木保護,以及觀銷處的業務重點: #城市博覽會行銷規劃、 #基隆嶼環境維護與學術研究登島申請審查,以及 #觀光地區巡查與維護。
產業發展處業務報告
產業發展處業務報告D-live: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100511DR_0.mp4
🤸青年事務委員會設置狀況與青年空間
青年發展涉及青年創業資源、交流與空間支持,也與市府各局處業務相關青年計畫,更需要以「青年事務委員會」來整合青年發展目標與各計畫資源,目前基隆市青年事務委員會正在規劃中,我特別說明青年事務委員會的法規及籌備進度。
在青年空間的支持上,目前青綜科正在積極爭取「紅磚屋」作為北區地方創生青聚點,我們很肯定也支持,但畢竟紅磚屋空間有限。但除了硬體交流空間外不論是青創、從事藝文或文史相關工作,甚至是非營利、非政府組織工作的青年團隊,都也會需要空間的支持,也會需要可彈性或共同使用的辦公、行政空間,而部分進行產品開發的團隊也可能會需要鄰近市場和人群的營運空間。除了青年團隊外,青年事務相關政策的推動,包括輔導、育成甚至展覽、講習等,也會需要除了交流據點以外的空間。
空間的需求不僅止紅磚屋,因此我們去年也舉辦活動邀請天龍特公地與g0v的成員們來分享台北市閒置空間資訊整合的經驗——透過資訊整合空間資訊,並在空間需求上納入市政府規劃與社區發展需求,媒合閒置空間和需求者,也讓創意回饋街區與社區。去年也很感謝財政處在我提案通過後,開始盤點各局處所轄的市有閒置空間,目前有已經有初步的成果,我也明確建議產發處可以和財政處合作,利用目前已經盤點出來的幾處市有閒置空間來推展目前的青年事務工作,或是納入未來政策規劃中,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達到最大的效益。另外,在空間意見蒐集納入上,我也建議可以和綜合發展處討論利用國發會提供的平台,提升資訊公開與參與率。
👨💼產發處長回覆
紅磚屋的場域不大,目前在做硬體規劃,希望保持空間開闊性、平整性,以利未來交流時不會被空間限制。此外,希望有更多在地意見進入,用dedign thinking的方式來讓紅磚屋更好。在議員們談到的軟體設計上,紅磚屋可以作為創業櫥窗,作為產品展售、提供交流的空間,細部設計在工程結束後委託專業廠商規劃。
閒置空間利用的議題上,目前市內已經有一些民營的co-working space,議員提到的市有閒置空間,產發處會來思考是否可以作為共同工作空間,另外,也會和財政協調在能量之內做到最好。
青年事務委員會的籌組狀況,市長已經核定相關公文,待市務會議通過後,青年事務委員即可以成立,未來規劃待通過後會來宣布。
🌍低碳永續及樹木保護🌳
在2018年到2020年,市政府制定溫室氣體管制方案,目標是減少碳排放或溫室氣體,然而,產發處負責的幾個目標如輔導產業改用天然氣鍋爐、綠美化植栽數量、生態教育中心參訪人次統計等有部分沒有達成,而幾個指標難以與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做直接連結與計算,尤其是山藥種植面積和生態教育中心參訪人次(而且生態教育中心從2019年就因為園區工程沒有開放)。
在樹木保護上,市政府上下各機關都有自己需要維護的樹木,而在修剪移植與審查等機制上,分別有都發處與產發處兩處的《基隆市行道樹管理維護辦法》、 《基隆市政府行道樹及喬木修剪作業規範》要求「任何工程」只要動到樹木,就必須提送申請。
但除了法令管理機關、裁罰等過時與沒有統一外,目前市政府仍然有許多局處在相關工程進行到修剪樹木未提送申請書,也有許多公有樹木被市府或鄰里的承包商不當修剪,除了危害城市綠資源與種植維護的公帑被白白浪費,更提高城市樹木遇風災路倒的風險。
不論在總質詢、發公文、透過email建議,我都一再提醒秘書長協調都發處與產發處兩個機關儘速檢討樹木保護流程,或是掌握林務局《森林法》有關一般樹木保護的38-6條修法,也就是公有地上一般喬木修剪且公共工程採購金額達十萬以上者,需有「專業技師設計」、「規劃及監造之簽證制度 」 ,若未達十萬,也需要同條文第二項樹木保護專業人員進行操作。而林務局也規劃公共工程採購納入一般樹木修剪規範的契約版本,但提醒各地方政府需有較詳盡的契約範本供承包商參考,我先前也多次以宜蘭、台北等地的規範範本作為基隆可以參考的建議,這次業務報告我也請產發處說明樹木保護程序的檢討進度為何,以及林務局修法方向、採購契約範本的掌握有何進展?
👨💼產發處長回覆
低碳目標產發處會來檢討,當時在2018年規劃的項目可能已經不合時宜,未來也會訂定與時俱進的目標。
關於樹木保護機制,目前正在進行法制作業,產發處會參考台北和宜蘭的規範,希望本市未來樹保法制不會落後其他縣市。各單位執行樹木修剪應符合規範部分,則如水保一樣需要加強教育,待政策法規訂定後,會加強宣傳面。
(針對產發處薇仲OS:以上的議題還有好多要繼續追問的,再加上也想詢問協和電廠、北五堵與北臺科技園區等產業園區的必要性與進度,但時間不夠沒有辦法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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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及城市行銷處業務報告
觀光及城市行銷處業務報告D-live: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100511DR_1.mp4
📈城市博覽會行銷策略
今年10月份要舉辦的2021年城市博覽會的活動舉辦預算3500萬元在去年通過,目前此筆經費已決標,也已確定策展執行的廠商。城市博覽會的主旨、內容與「為基隆留下什麼」等效益討論我已多次在議會討論並於這次議會提案要求更詳細的活動內容與辦理。
這次在觀銷處的討論中,針對城市博覽會我特別著重在行銷規劃來和觀銷處討論,特別請觀銷處說明2017年產業博覽會辦理後的行銷經驗,由於市長也有提到當時產博會的參展人約七成是基隆市民,但這次城市博覽會希望確立基隆的「城市品牌」、「讓基隆被台灣和世界看見」等,因此要如何擴大參展群眾而不是只有基隆市民?以及觀銷處當時產博會參與民眾與對活動內容的需求,以期將產博會的經驗分析後提升城市博覽會內容的宣傳效益。
接著是城市博覽會雖是一個大型活動,但在行銷上可視為將基隆推銷出去的重點管道,當其他城市在同期有許多活動時,要如何讓這場在基隆的活動做出市場區隔?以及城市博覽會行銷的目標對象是誰,作為城市品牌推廣的基底、並希望向世界展現基隆,我們不能只把行銷工具對準基隆市民,因此要特別請觀銷處說明行銷的目標對象,以及在觸及目標對象的管道上我們要怎麼來進行宣傳?
👩💼觀銷處長回覆
目前府內正在經過好幾次討論,但宣傳內容還未定案,目前暫定啟動期是6月開始,會進行暖身、啟動、引爆等,先容我們把內容確定,議題發酵、行銷波段、行銷工具都是配套,也會透過不同的行銷計畫跟不同城市的對接,一定會做準備。在城市博覽會的目標對象上,最基本的就是基隆市民,更希望不會只有基隆市民。產業博覽會的經驗、參與人的需求等分析,我們會再跟產業發展處討論更清楚後再報告...。另外,基隆城市博覽會可能會碰上其他不同的城市活動,要怎麼脫穎而出,就要看產品定位,我們會拿出特色來做行銷。
(薇仲OS:處長的回覆看不出任何具體行銷的策略與規劃,但時間不夠沒有辦法追問...)
🏝基隆嶼環境維護與「學術研習」登島審查
上一次臨時會期議會到基隆嶼進行相關設施的考察,處長除了提到海水淡化與用水處理、碼頭、涼亭與步道改善外,特別提到因應遊客需求,會規劃引進餐飲業者在島上販售飲食。
然而,我光是那次考察20分鐘的路程隨手就在基隆嶼上檢了一個塑膠袋的垃圾,除了寶特瓶、餅乾袋,還撿到幾個看起來是剛經過的遊客丟下的咖啡紙杯。若有餐飲業者進駐,垃圾量一定會顯著提升,垃圾處理與環境維護更令人擔憂(且因為基隆嶼海象變化很大、亂丟垃圾很容易被帶入海中成為全世界擔憂的海廢)另外,沒有自用水也沒有油污處理設備的基隆嶼,要如何處理污水、油污、廚餘廢棄並同時兼顧生態環境保護?
此外,我也特別詢問基隆嶼的登島的學術研究團體限制和審查。《基隆市基隆嶼風景區經營管理自治條例》第三條規定,每日基隆嶼登島總人數以1200人為原則,另外有50個學術研習的名額,同一時段以200人同時登島為上限。在自治條例第四條中,將登島規定區分為「一般遊客」和「教育學術團體」,教育學術團體必須事前以正式公文行文給市府。
按照條例規定,每日1200人上限以外,僅開放50人內的「學術研習」團體,申請單位應該要是教育學術團體,但在觀銷處提供給我的名單中,去年到今年有6個團體、共8次的學術研習申請。首先,裡面有一半的申請團體都不是教育學術團體,活動內容也並非都是學術研究或研習,甚至有兩次的申請人數超過100人,是規定人數的兩倍。另外,我們有得知的申請團體,並沒有在觀銷處給我們的資料裡面。
我特別詢問從2020年到2021年的「學術研習」登島申請單位確實是六個團體、八次申請嗎?而「學術研習」的申請團體、行程內容審查機制是什麼?關於登島的人數的限制,是否應該要遵循自治條例的規定?如果要開例外,是否應該有相關的規範?
👩💼觀銷處長回覆
基隆嶼的餐飲進駐會以公開標案提出規劃,並由承辦委託案的廠商要負責環境管理責任,廠商要提出規劃,當天垃圾要當天處理。進駐上目前正在第一次工作會議,會請廠商提出相關規劃。而在學術團體登島的資料確定沒錯,有申請格式、機關、目的、內容、流程、場域等要提出,目前像是野鳥協會生態調查、海大usr計畫,以及進行海廢與海洋教育等都有提出申請。
(薇仲OS:處長並沒有回覆學術研究審查與人數把關的詢問,但時間不夠沒有辦法追問...)
🏖觀光據點維護與安全
今年春節期間,外木山地區因民眾施放鞭炮及煙火導致三起火警,觀銷處表示事件發生的範圍是湖海灣,不是觀銷處管轄,屬於北觀處管理的範圍。
然而,過去我們接到很多民眾陳情,外木山觀光區內常有使用明火烤肉、煮食的行為,所以我曾經多次在議會詢問關於外木山等觀光景點的規範、管理和安全巡查問題,雖然春節期間的三起火警事件都不是在觀銷處管理的範圍,不論觀銷處還是北觀處管轄的範圍,都必須明確規範使用明火、煙火、鞭炮等行為,並確實提出管理機制或罰則以抑制違反標示的行為,避免造成公共安全危害和生態環境破壞,我詢問觀銷處除了立禁止牌外,是否有加強管理、說明宣導或強化規範的規劃?
👩💼觀銷處長回覆
外木山等都有標示告示牌禁止使用明火,現在每個景點都有巡查人員,但人手有限,會和北觀處與警察局來加強巡查,若有發現,會依《發展觀光條例》63條來處罰。
(薇仲OS:《發展觀光條例》63條並沒有使用明火的罰則...只是立告示牌沒有相關規範或罰則,當然很難遏止違反告示的行為啊...)
採購金額 級 距 在 謝銘元:失敗並不可恥但要有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談談最近的F-16V】
*8/18 22:13修正F-16V描述
各位好,日安,這裡是前嘴砲專頁主筆,現在依然在嘴砲的暉常慘,今天來聊聊最近又被拱上火線的F-16V。
首先,「什麼是F-16V」?只有以舊有機體升級才可稱F-16V嗎?
F-16V做為洛克希德.馬丁公司(Lockheed Martin, LM)提出以APG-83主動相位陣列雷達(AESA)為核心的F-16航電方案(或者說基線),在不嚴謹的情況下,確實仍有諸多報導以「F-16V」一詞對升級的F-16以及採用F-16V方案的新造機型一概而論。
但F-16V終究是原廠的航電核心方案,只是原廠對該方案的廣告詞,並非嚴謹的對特定用戶的編號。因而在正式行文,乃至於LM本身對新造F-16V稱呼仍以F-16C/D Block70/72為主,F-16C/D Block70/72也是最為嚴謹的稱呼——F-16C/D Block70/72也不僅僅是以全新F-16C/D Block50/52機體加上F-16V基線的航電,其機體結構經大幅加強,結構壽命相較過去大幅提升達50%之多。故整體而言,確實是以F-16V稱過往升級之F-16、F-16C/D Block70/72稱呼新造採F-16V基線方案者為優。
F-16C/D Block70採購案之所以又被推上風口浪尖,則因在2020年8月14日美國國防部發布的合約中,提及向LM發布總價值達620億美元的合約,其中包含國軍F-16 Block70採購訂單在內,一時之間,因採購金額解讀的誤會,使得國軍花幾億美元採購一架F-16的傳言甚囂塵上。
然而,細讀原文便可發現,合約其開篇便明示「620億的十年為期、不定交付/不定量($62,000,000,000 ten-year, indefinite-delivery/indefinite-quantity (IDIQ))」,意即620億美元涵蓋十年內所有國外F-16潛在用戶訂單,其中初步的90架F-16訂單——台灣66架、摩洛哥24架F-16C/D block70 ——則價值約49.41億美金[1],單架約5490萬美金。
此外,早在去年年底,空軍便與美國正式簽訂發價書(LOA),66架F-16C/D Block70全案共計80億美金[2],LOA內容除66架F-16C/D Block70外,尚包含如75具F110-GE-129發動機、75具APG-83雷達、75具AN / ALQ-211 A(V)4、27具JHMCS II頭盔顯示器等航電,以及其餘飛彈掛架、JDAM套件等(詳見[3])。綜上所述,顯見F-16V售價達一架數億美元純屬謠言。
而除F-16售價,尚有不少聲浪再度質疑起為何不採購F-35,卻採購了落後的F-16V,從而與支持採購F-16一派隔空交火。後者在反對F-35採購上有諸多論調,如養不起、F-35過於昂貴等,更有甚者提出臺灣並不需要F-35。
事實上,以筆者淺見,兩派之論點著實皆有矯枉過正之嫌,一派認為採購F-16V毫無價值,一派認為F-35對台海情況毫無助益,但在軍事運用上並非如此非黑即白。
作為具備匿蹤、傳感器整合優勢的第五代戰機,F-35除在空戰中對上中國第四代、四代半戰機(如J-10C、Su-35等等)可獲得先視先射優勢,以及傳統觀念的「以隱制隱」,縮減J-20的優勢外,更可與F-16V等國軍四代機協同,藉由其本身強悍的長程主/被動偵蒐能力、資料整合性等,充當小型AEWCS,透過資料鏈導引F-16V之AIM-120進行攻擊,甚至可以透過APG-81對敵實施干擾[4]。
F-35的引入也將使國軍在直接以對地打擊,反制敵方防空系統、機場等單位上更有底氣,增添戰術、戰略運用上的彈性,使得國軍的守勢作戰能透過空軍的攻勢,在敵軍渡海登陸前施以一定程度的打擊與削弱,顯見F-35在台海作戰確有其必要性在。
誠然,眼下F-35確有不斐的飛行成本開銷,以F-35A於2018年的每小時飛行成本而言便高達44,000美金[5],遠高於國軍幻象2000於2010年時的26666美元(800,000新台幣),但每一代戰機更迭,除戰力的大幅提升外,都將無可避免地使操作成本有所上揚,成本的上揚則可透過機隊數量的削減、調整應對,以在獲得F-35帶來的優勢的同時達到預算上的平衡,絕非無解的「養不起」。
而也正是F-35本身在戰略、戰術,乃至政治上的涵義重大,一旦美國宣布出售F-35,無疑將使美中關係進一步的徹底激化,也因此以當下,或是未來數年內而論,除非台海空優傾斜程度嚴重惡化,否則美國不會冒著此等風險出售F-35,這也是國軍採購的不是F-35,而是F-16 Block70的根本原因。
當然,倘若此次軍購案出售不是F-16 Block70,而是F-35,那對國軍的部署也會發生變化,也可能重點不再著重於加強東部空防。
對國軍而言,除卻能對台海軍事平衡造成更大影響的F-35外,F-16 Block70可謂是最佳選擇。國軍F-16 Block70之部署本意在於因應中國繞台行動,強化東部空防力量,擴充四代機機隊,也因其計畫乃「擴充」而非縮減,因而管控成本極為重要。除卻能否採購其餘美製四代機的問題外,相較於美國其餘第四代戰機而言,F-16 Block70的飛離成本、飛行成本等,無疑對空軍極具吸引力,而如後勤共通性等老生常談則在此不多做贅述。
儘管引入F-16 Block70在單機種作戰上可能難以應付中國成形的第五代戰機機隊——基於美軍審慎以對,並將殲二十視為標準的第五代戰機,筆者不認為有理由能將J-20當作F-16V即可輕易應對的目標——但若能配合未來可能進入國軍服役的E-2D AEWCS,在對付J-20等五代機目標上可能不至於處於完全劣勢。
而再回到採購F-16 Block70的本意,即增強東部空防能量,應對繞台威脅,以當前中國繞台機隊仍未見五代機,多以四代機護航轟六等機型而言,至少在增強東部空防能量的需求上,F-16 Block70亦可勝任。
最後再來講講長期以來對F-16V族系的過譽,或者說,吹捧問題。
長期以來,或許出自對我國空軍戰機的支持,對於F-16V國內一直存在嚴重的過譽現象,如APG-83因有採用APG-81技術,故性能僅遜於後者,更有甚者認為F-16V只是F-35A弱化版。
而F-16V航電方案的核心,乃是在「最小改動下使F-16可具備相位陣列雷達」,這也就限制住了F-16V/Block70無法像F-16E/F一樣,對機身冷卻系統做大改,將原有的氣冷系統改為液冷,APG-83雖引入不少APG-81先進技術,乃是出色的主動相位陣列雷達,但在冷卻系統的限制下,亦不得不對功率做出妥協。
依據Gaitanakis et al[6]預估,受限於機身冷卻系統的限制,縱然具有相同的T/R模組,APG-83的功率也將侷限於1kw,這將使得APG-83在探測RCS為1m^2目標上,將較APG-80之探測距離出現26%的衰減,與APG-80相較皆並不出彩,更遑論某些論調中,將之上升到與APG-81相同的高度。
參考資料:
[1] “Contracts For Aug. 14, 2020”,USDoD, https://www.defense.gov/…/IwAR3kjMI5VM5kHfwHUwAEGIxEIw-DPK…/
[2]” F16V等重大軍購案 國防部:已與美方簽署發價書”, 聯合報, 2019/12/21
[3]”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UNITED STATES (TECRO) – F-16C/D BLOCK 70 AIRCRAFT AND RELATED EQUIPMENT AND SUPPORT”, DSCA, https://www.dsca.mil/…/taipei-economic-and-cultural-represe…
[4]”F-35- OUT OF SHADOWS”, combat aircraft, 2018/5.
[5]”Inside America’s Dysfunctional Trillion-Dollar Fighter-Jet Program”, The New York Times Magazine, 2019/8.
https://www.nytimes.com/…/f35-joint-strike-fighter-program.…
[6]” AESA radar and IRST against low observable threats”, George-Konstantinos Gaitanakis, George Limnaios, Konstantinos Zikidis, Aircraft Engineering and Aerospace Technology, issue 7, 2020.
PHOTO BY LOCKHEED MARTIN
採購金額 級 距 在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轉知】經濟部舉辦「Buying power-社會創新產品及服務採購獎勵機制」活動
一、經濟部為提升我國社會創新企業整體經濟發展辦理旨揭活動,各級政府及中央各機關、國營事業(含公股行庫)、民營企業、民間組織,採購附件之社會創新企業產品或服務達一定金額以上,可獲表揚獎勵。
二、採購管道
(一) 「社會創新實驗」http://sme.moeasmea.gov.tw/startup/modules/se/
(二) 「社會創新企業登記資料庫」http://sme.moeasmea.gov.tw/startup/modules/se/mod_case/
三、本機制獎勵計算期間自107年1月1日至107年11月15日止。頒獎典禮預計於107年12月辦理,依採購級距分為三類:
(一)首獎:採購金額累計達100萬以上(含),由行政院政務委員頒獎。
(二)貳獎:採購金額累計達50萬以上(含)而未滿100萬者,由經濟部頒獎。
(三)参獎:採購金額累計達10萬以上(含) 而未滿50萬者,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頒獎。
(四)特別獎:具特色性、多元性及亮點的專案合作計畫事蹟,主辦單位將視最終合作內容進行評審,頒發特別獎(名額未限定,得視當年表現彈性頒發)。
四、如符合前揭條件者,敬請踴躍參與本活動,並請逕自填復相關表件,於107年11月23日中午前,寄發紙本及電子檔至下列聯絡窗口:
(一)收件單位: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二)收件地址:(11049)台北市信義路5段7號68樓。
(三)收件人:彭偉龍 顧問師。
(四)電話:(02)8101-6666分機 16815。
(五)E-mail:siconsulting@moe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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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採購金額認定. 依採購金額,招標級距一般可區分為巨額採購、查核金額、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未. 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及小額採購,金額如表2。 採購屬性. 金額. 工程.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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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性質. ▫. 工程、財物、勞務。(GPL§2、7). ▫. 工程之定作。 ▫. -財物之買受、訂製、承租。 ... 按其性質所佔預算金額比率最高者歸屬之。 ... 採購金額之級距.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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